Page:Sibu Congkan1267-真德秀-西山先生眞文忠公文集-24-05.djvu/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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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謀傾奪有不可啓之漸故也使有司守法據

正皆如俞監簿自足以杜两家無窮之争柰何

官司利於增錢故江諮得售其計嘉定二年

月提舉司下池州将上項沙産出榜召人實封

請佃江諮之弟從龍頓增租錢為三千四百貫

官司為其所啖復給據以予之施行之誤實自

此始喬廷臣不甘其攘奪也亦乞增租如江從

龍之數两詞互起經渉數年至程郎中内始下

法官指定以從龍為無理而喬廷臣三科無欠

不虧國課合許其增租仍佃此說頗為公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