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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撥錢七千貫應付本軍製造軍器等用止據
撥到三千貫自餘皆是虚數巳别具申外今來
欲乞鈞慈不靳小費以爲海道悠乆之備特賜
撥降度牒一十五道發下本州交𬋩變轉責付
本軍所委將佐着實友用某謹當𫿞行督察所
造寨屋之屬務令一一如法不許分文虚費𠉀
畢開具帳狀供申伏乞指揮速賜支撥施行〈嘉定〉
〈十二年二月 樞宻院劄子 見第一至第四項 乞劄下殿前 泉州〉
〈左翼軍照所申事理疾速宻切措置具經乆利便保明申樞宻院不得稍有張皇外右劄付知〉
〈泉州 撰照應宻切措置催促施行准此第五項 巳劄下前司照應施行并劄泉州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