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577-王陽明-陽明先生集要-12-09.djvu/7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照後開甲分毎歲應該納辦官糧查照開數依期完

納出辦一應供役征調等項事情悉聽知府調度約

束本目仍要守法奉公正己律下愛養小民保安境

土毋得放縱恣肆踰分干紀自取罪累後悔無及候

奏請 命下仰各欽遵施行

計開 淩時甲 每年納夏稅秋糧米八十八石八

斗七升七合 每調出兵三百八十四名每年表箋

用銀三錢二分 須知一本赴廣西用銀一錢一分

須知二本赴京用銀八錢八分每年納官猪等例銀

一十三兩毎年納官禾四十擔重一百觔每年供早𨽻禾七擔 完冠砦陶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