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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684-汪琬-堯峰文鈔-8-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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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嚴氏按禮女子年十有五而笄笄不為殤春秋公羊傳曰女子

許嫁字而笄之死則以成人之喪治之故予於女之夭不敢忽也

為之服期凡衰麻絰帶皆如禮康熙十三年某月日葬諸姑蘇臺

麓實祔予季弟南賮之次自予釋褐以來僅二十年始則哭吾次

子蘅於家繼𡘜南賮弟及居京師聞袁宜人之赴為位於大通橋

分司哭之繼又哭仲弟搢九暨從子遵慧於兵馬司繼又哭吾三

子穗至是移疾甫越期而遂哭吾女焉嗟乎吾既仕宦不偶而所

遭夫婦兄弟子女之變復何如也其零丁荼毒如此行老矣雖郤

媮息人世其尚能㡬何時也遂為誌其墓匪獨以悲吾女亦庸以

自歎且悲云爾

 塔銘三首

  中峯曉菴了法師塔銘

師諱覺了字曉菴長洲朱氏子年十六贅徐翁家生子女各一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