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354-李昉-太平御覽-136-121.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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衘火以夾之

六韜曰軍不舉火將亦不食

莊子曰木與木相摩則燃金與火相守則流隂陽錯行則

天地大駭於是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

又曰利害相摩生火甚多曲熟衆人焚和衆人遺利則和若利害存懷則

其和焚矣

又曰曽子居衛緼𫀆無表三日不舉火十年不製衣

又曰孔子窮於陳蔡之間七日不火食

又曰指窮爲薪火𫝊窮盡也爲薪猶前薪也前薪以指指盡前之理故火𫝊而不滅不知

其盡也前火非後火故爲薪而火𫝊而命續由夫養得其極也丗豈知其盡而更生哉

又曰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名之曰益多⿺辶商不能𢪛乃更足以成彼之威

又曰山木自㓂也膏火自煎也

又曰馬血爲燐人血爲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