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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溪筆談卷第八

         沈 括 存中

    象數二

史記律書所論二十八舎十二律多皆臆配殊

  無義理至於言數亦多差舛如所謂律數

  者八十一爲宫五十四爲徵七十二爲商

  四十八爲羽六十四爲角此止是黄鍾一

  均耳十二律各有五音豈得定以此爲律

  數如五十四在黄鍾則爲徴在夾鍾則爲

  角在中吕則爲商兼律有多寡之數有實

 積之數有短長之數有周徑之數有清濁

  之數其八十一五十四七十二四十八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