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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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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七十三 南史
卷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
卷七十五 

滕曇恭陶季直沈崇傃荀匠吉翂甄恬趙拔扈韓懷明褚修張景仁陶子鏘成景雋李慶緒謝藺殷不害司馬暠張昭

孝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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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曇恭,豫章南昌人也。年五歲,母楊氏患熱,思食寒瓜,土俗所不產。曇恭歷訪不能得,銜悲哀切。俄遇一桑門問其故,曇恭具以告。桑門曰:「我有兩瓜,分一相遺。」還以與母,舉室驚異,尋訪桑門,莫知所在。及父母卒,曇恭並水漿不入口者旬日,感慟嘔血,絕而復蘇。隆冬不著繭絮,蔬食終身。每至忌日,思慕不自堪,晝夜哀慟。其門外有冬生樹二株,時忽有神光自樹而起,俄見佛像及夾侍之儀,容光顯著,自門而入。曇恭家人大小咸共禮拜,久之乃滅。遠近道俗咸傳之。太守王僧虔引曇恭爲功曹,固辭不就。王儉時隨僧虔在郡,號爲滕曾子。梁天監元年,陸璉奉使巡行風俗,表言其狀。曇恭有子三人,皆有行業。

時有徐普濟者,長沙臨湘人。居喪未葬,而鄰家火起,延及其舍。普濟號慟伏棺上,以身蔽火。鄰人往救之,焚炙已悶絕,累日方蘇。

又有建康人張悌,家貧無以供養,以情告鄰富人。富人不與,不勝忿,遂結四人作劫,所得衣物,三劫持去,實無一錢入己。縣抵悌死罪。悌兄松訴稱:「與弟景是前母子,後母唯生悌,松長不能教誨,乞代悌死。」景又曰:「松是嫡長,後母唯生悌。若從法,母亦不全。」亦請代死[1]。母又云:「悌應死,豈以弟罪枉及諸兄。悌亦引分,乞全兩兄供養。」[2]縣以上讞,帝以為孝義,特降死,後不得為例。

陶季直,丹陽秣陵人也。祖湣祖,宋廣州刺史。父景仁,中散大夫。

季直早慧,湣祖甚愛異之,嘗以四函銀列置於前,令諸孫各取其一。季直時年四歲,獨不取,曰:「若有賜,當先父伯,不應度及諸孫,故不取。」湣祖益奇之。

五歲喪母,哀若成人。初母未病,令於外染衣,卒後,家人始贖。季直抱之號慟,聞者莫不酸感。及長好學,澹于榮利,徵召不起,時人號曰聘君。後為望蔡令,以病免。

時劉彥節、袁粲以齊高帝權盛,將圖之。彥節素重季直,欲與謀。季直以袁、劉儒者,必致顛殞,固辭不赴。俄而彥節等敗。

齊初為尚書比部郎,時褚彥回為尚書令,素與季直善,頻以為司空司徒主簿,委以府事。彥回卒,尚書令王儉以彥回有至行,欲諡「文孝公」。季直曰:「文孝是司馬道子諡,恐其人非具美,不如文簡。」儉從之。季直又請為彥回立碑,始終營護,甚有吏節。再遷東莞太守,在郡號為清和。後為鎮西諮議參軍。

齊武帝崩,明帝作相,誅鋤異己。季直不能阿意取容,明帝頗忌之,出為輔國長史、北海太守。邊職上佐,素士罕為之者,或勸季直造門致謝,明帝留以為驃騎諮議參軍,兼尚書左丞,遷建安太守。為政清靜,百姓便之。

梁台建,為給事黃門侍郎,常稱仕至二千石始願畢矣,無為久預人間事,乃辭疾還鄉里。梁天監初,就拜太中大夫。武帝曰:「梁有天下,遂不見此人。」十年,卒於家。季直素清苦絕倫,又屏居十餘載,及死,家徒四壁,子孫無以殯斂,聞者莫不傷其志事云。

沈崇傃字思整,吳興武康人也。父懷明,宋兗州刺史。崇傃六歲丁父憂,哭踴過禮。及長,事所生母至孝,家貧,常傭書以養。天監二年,太守柳惲辟為主簿。崇傃從惲到郡,還迎其母,未至而母卒。崇傃以不及侍疾,將欲致死,水漿不入口,晝夜號哭,旬日殆將絕氣。兄弟謂曰:「殯葬未申,遽自毀滅,非全孝道也。」崇傃心悟,乃稍進食。母權瘞,去家數里,哀至輒之瘞所,不避雨雪。每倚墳哀慟,飛鳥翔集。夜恒有猛獸來望之,有聲狀如歎息者。家貧無以遷厝,乃行乞經年,始獲葬焉。既而廬於墓側,自以初行喪禮不備,復以葬後更行服三年。久食麥屑,不噉鹽酢,坐臥于單薦,因虛腫不能起。郡縣舉至孝。梁武聞,即遣中書舍人慰勉之,乃詔令釋服,擢補太子洗馬,旌其門閭。崇傃奉詔釋服,而涕泣如居喪。固辭不受官,乃除永寧令。自以祿不及養,哀思不自堪,未至縣,卒。

荀匠字文師,潁陰人,晉太保勖九世孫也。祖瓊,年十五復父仇于成都巿,以孝聞。宋元嘉末度淮,逢武陵王舉義,為元凶追兵所殺,贈員外散騎侍郎。父法超,仕齊為安復令,卒官。匠號慟氣絕,身體皆冷,至夜乃蘇。既而奔喪,每宿江渚,商侶不忍聞其哭聲。

梁天監元年,其兄斐為郁林太守,征俚賊,為流矢所中,死於陣。喪還,匠迎于豫章,望舟投水,傍人赴救,僅而得全。及至,家貧不得時葬[3],居父憂並兄服,曆四年不出廬戶。自括發不復櫛沐,發皆禿落,哭無時。聲盡則系之以泣,目眥皆爛,形骸枯悴,皮骨裁連,雖家人不復識。郡縣以狀言,武帝詔遣中書舍人為其除服,擢為豫章王國左常侍。匠雖即吉而毀悴逾甚,外祖孫謙誡之曰:「主上以孝臨天下,汝行過古人,故擢汝此職。非唯君父之命難拒,故亦揚名後世,所顯豈獨汝身哉。」匠乃拜,竟以毀卒。

吉翂字彥霄,馮翊蓮勺人也。家居襄陽。翂幼有孝性,年十一遭所生母憂,水漿不入口,殆將滅性,親黨異之。

梁天監初,父為吳興原鄉令,為吏所誣,逮詣廷尉。翂年十五,號泣衢路,祈請公卿,行人見者皆為隕涕。其父理雖清白,而恥為吏訊,乃虛自引咎,罪當大辟。翂乃撾登聞鼓,乞代父命。武帝異之,尚以其童幼,疑受教於人,敕廷尉蔡法度嚴加脅誘,取其款實。法度乃還寺,盛陳徽纆,厲色問曰:「爾求代父死,敕已相許,便應伏法;然刀鋸至劇,審能死不?且爾童孺,志不及此,必為人所教,姓名是誰?若有悔異,亦相聽許。」對曰:「囚雖蒙弱,豈不知死可畏憚;顧諸弟幼藐,唯囚為長,不忍見父極刑,自延視息,所以內斷胸臆,上幹萬乘。今欲殉身不測,委骨泉壤,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邪。」法度知不可屈撓,乃更和顏誘語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釋亮。觀君神儀明秀,足稱佳童,今若轉辭,幸父子同濟,奚以此妙年苦求湯鑊。」翂曰:「凡鯤鮞螻蟻尚惜其生,況在人斯,豈願齏粉。但父掛深劾,必正刑書,故思殞僕,冀延父命。」翂初見囚,獄掾依法備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脫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翂弗聽,曰:「翂求代父死,死囚豈可減乎。」竟不脫械。法度以聞,帝乃宥其父。

丹陽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並請鄉居[4],欲於歲首舉充純孝。翂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翂有靦面目,當其此舉,則是因父買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

年十七,應辟為本州主簿,出監萬年縣。攝官期月,風化大行。自雍還郢,湘州刺史柳忱復召為主簿。後秣陵鄉人裴儉、丹陽尹丞臧盾[5]、揚州中正張仄連名薦翂,以為孝行純至,明通易、老。敕付太常旌舉。初,翂以父陷罪,因成悸疾,後因發而卒。

甄恬字彥約,中山無極人也,世居江陵。數歲喪父,哀感有若成人。家人矜其小,以肉汁和飯飼之,恬不肯食。年八歲,嘗問其母,恨生不識父,遂悲泣累日。忽若有見,言形貌則其父也,時以為孝感。家貧養母,常得珍羞。及居喪,廬於墓側,恒有鳥玄黃雜色集於廬樹,恬哭則鳴,哭止則止。又有白鳩白雀棲宿其廬。州將始興王憺表其行狀,詔旌表門閭,加以爵位。恬官至安南行參軍。

趙拔扈,新城人也。兄震動富於財,太守樊文茂求之不已,震動怒曰:「無厭將及我。」文茂聞其語,聚其族誅之。拔扈走免,亡命聚黨,至社樹祝曰:「文茂殺拔扈兄,今欲報之,若事克,斫樹處更生,不克即死。」三宿三枿生十丈餘,人間傳以為神,附者十餘萬。既殺文茂,轉攻傍邑。將至成都,十餘日戰敗,退保新城求降。文茂,黎州刺史文熾弟,襄陽人也。

韓懷明,上黨人也。客居荊州。十歲,母患屍疰,每發輒危殆。懷明夜於星下稽顙祈禱,時寒甚切,忽聞香氣,空中有人曰:「童子母須臾永差,無勞自苦。」未曉而母平復,鄉里以此異之。十五喪父,幾至滅性,負土成墳,賻助無所受。免喪,與鄉人郭麻俱師南陽劉虯[6]。虯嘗一日廢講,獨居涕泣,懷明竊問虯家人,答云是外祖亡日。時虯母亦已亡矣,懷明聞之,即日罷學,還家就養。虯歎曰:「韓生無丘吾之恨矣。」家貧,肆力以供甘脆,嬉怡膝下,朝夕不離母側。母年九十,以壽終[7]。懷明水漿不入口一旬,號哭不絕聲。有雙白鳩巢其廬上,字乳馴狎,若家禽焉,服釋乃去。及除喪,蔬食終身,衣衾無所改。梁天監初,刺史始興王憺表言之。州累辟不就,卒於家。

褚修,吳郡錢唐人也。父仲都,善周易,為當時之冠。梁天監中,歷位五經博士。修少傳父業,武陵王紀為揚州,引為宣惠參軍,兼限內記室。修性至孝,父喪毀瘠過禮,因患冷氣。及丁母憂,水漿不入口二十三日,每號慟輒嘔血,遂以毀卒。

張景仁,廣平人也。父梁天監初為同縣韋法所殺,景仁時年八歲。及長,志在復讎。普通七年,遇法于公田渚,手斬其首以祭父墓。事竟,詣郡自縛,乞依刑法。太守蔡天起上言于州,時簡文在鎮,乃下教褒美之,原其罪,下屬長蠲其一戶租調,以旌孝行。

又天監中,宣城宛陵女子與母同床眠,母為猛獸所取[8],女啼號隨挐猛獸,行數十里,獸毛盡落,獸乃置其母而去。女抱母猶有氣息,經時乃絕。鄉里言于郡縣,太守蕭琛表上[9],詔榜其門閭。

又霸城王整之姊嫁為衛敬瑜妻,年十六而敬瑜亡,父母舅姑咸欲嫁之,誓而不許,乃截耳置盤中為誓乃止。遂手為亡婿種樹數百株,墓前柏樹忽成連理,一年許還復分散。女乃為詩曰:「墓前一株柏,根連復並枝。妾心能感木,頹城何足奇。」所住戶有燕巢,常雙飛來去,後忽孤飛。女感其偏棲,乃以縷系腳為志。後歲此燕果復更來,猶帶前縷。女復為詩曰:「昔年無偶去,今春猶獨歸。故人恩既重,不忍復雙飛。」雍州刺史西昌侯藻嘉其美節,乃起樓於門,題曰:「貞義衛婦之閭」。又表於台。

後有河東劉景昕事母孝謹,母常病癖三十餘年,一朝而瘳,鄉里以為景昕誠感。荊州刺史湘東王繹辟為主簿。

陶子鏘字海育,丹陽秣陵人也。父延,尚書比部郎。兄尚,宋末為幸臣所怨,被系。子鏘公私緣訴,流血稽顙,行路嗟傷。逢謝超宗下車相訪,回入縣詣建康令勞彥遠曰:「豈忍見人昆季如此而不留心。」勞感之,兄得釋。母終,居喪盡禮。與範雲鄰,雲每聞其哭聲,必動容改色,欲相申薦。會雲卒。初,子鏘母嗜蓴,母沒後,恒以供奠。梁武義師初至,此年冬營蓴不得,子鏘痛恨,慟哭而絕,久之乃蘇。遂長斷蓴味。

成景雋字超,范陽人也。祖興,仕魏為五兵尚書。父安樂,淮陽太守。梁天監六年,常邕和殺安樂,以城內附。景雋謀復讎,因殺魏宿預城主,以地南入。普通六年,邕和為鄱陽內史,景雋購人刺殺之。未久,重購邕和家人鴆殺其子弟,噍類俱盡。武帝義之,每為屈法。景雋家讎既雪,每思報效,後除北豫州刺史,侵魏,所向必推其智勇,時以比馬仙琕。兼有政績見懷,北豫州吏人樹碑紀德。卒,諡曰忠烈云。

李慶緒字孝緒,廣漢郪人也。父為人所害,慶緒九歲而孤,為兄所養,日夜號泣,志在復讎。投州將陳顯達,仍于部伍白日手刃其仇,自縛歸罪,州將義而釋之。梁天監中,為東莞太守。丁母憂去職,廬於墓側,每慟嘔血數升。後為巴郡太守,號良吏。累遷衛尉,封安陸縣侯。益州三百年無復貴仕,慶緒承恩至此,便欲西歸。尋徙太子右衛率,未拜而卒。

謝藺字希如,陳郡陽夏人,晉太傅安之八世孫也。父經,北中郎諮議參軍。藺五歲時,父未食,乳媼欲令先飯,藺終不進。舅阮孝緒聞之,歎曰:「此兒在家則曾子之流,事君則藺生之匹。」因名曰藺。稍授以經史,過目便能諷誦,孝緒每曰:「吾家陽元也。」及丁父憂,晝夜號慟,毀瘠骨立。母阮氏常自守視譬抑之。服闋,吏部尚書蕭子顯嘉其至行,擢為王府法曹行參軍。累遷外兵、記室參軍。

時甘露降士林館,藺獻頌,武帝嘉之。有詔使制北兗州刺史蕭楷德政碑。又奉詔令制宣城王奉述中庸頌。後為兼散騎常侍,使魏。會侯景入附,境上交兵,藺母既慮不得還,感氣而卒。及藺還,入境夜夢不祥,旦便投列馳歸。及至,號慟嘔血,氣絕久之,水漿不入口。每哭,眼耳口鼻皆血流,經月餘日,因夜臨而卒。所制詩賦碑頌數十篇。子貞。

貞字元正,幼聰敏,有至性。祖母阮氏先苦風眩,每發,便一二日不能飲食。貞時年七歲,祖母不食,貞亦不食,往往如此。母王氏授以論語、孝經,讀訖便誦。八歲,嘗為春日閒居詩,從舅王筠奇之,謂所親曰:「至如'風定花猶落',乃追步惠連矣。」年十三,尤善左氏春秋,工草隸蟲篆。

十四,丁父艱,號頓於地,絕而復蘇者數矣。初貞父藺以憂毀卒,家人賓客復憂貞,從父洽、族兄暠乃共請華嚴寺長爪禪師為貞說法。仍譬以母須侍養,不宜毀滅,乃少進饘粥。及魏克江陵,入長安。暠逃難番禺,貞母出家于宣明寺。及陳武帝受禪,暠還鄉里,供養貞母,將二十年。

初貞在周,嘗侍周武帝愛弟趙王招讀,招厚禮之。聞其獨處,必晝夜涕泣,私問知母在鄉,乃謂曰:「寡人若出居藩,當遣侍讀還家。」後數年,招果出,因辭,面奏請放貞還。帝奇招仁愛,遣隨聘使杜子暉歸國。是歲陳太建五年也。

始自周還時,始興王叔陵為揚州刺史,引祠部侍郎阮卓為記室,辟貞為主簿。尋遷府錄事參軍,領丹陽丞。貞知叔陵有異志,因與卓自疏于王[10]。每有宴遊,輒以疾辭,未嘗參預,叔陵雅重之,弗之罪也。及叔陵肆逆,唯貞與卓不坐。

再遷南平王友,掌記室事。府長史汝南周確新除都官尚書,請貞為讓表,後主覽而奇之。及問知貞所作,因敕舍人施文慶曰:「謝貞在王家未有祿秩,可賜米百石。」以母憂去職。頃之,敕起還府,累啟固辭,敕不許。貞哀毀羸瘠,終不能之官舍。

吏部尚書姚察與貞友善,及貞病篤,問以後事。貞曰:「孤子釁禍所集,將隨灰壤,族子凱等粗自成立,己有疏付之,此固不足仰塵厚德。弱兒年甫六歲,名靖,字依仁,情累所不能忘,敢以為托。」是夜卒。後主問察曰:「謝貞有何親屬?「察以靖答,即敕長給衣糧。初貞之病,有遺疏告族子凱:「氣絕之後,若依僧家屍陀林法,是吾所願,正恐過為獨異。可用薄板周身,載以露車,覆以草席,坎山次而埋之。又靖年尚小,未閱人事,但可三月施小床,設香水,盡卿兄弟相厚之情。即除之,無益之事,勿為也。」

殷不害字長卿,陳郡長平人也。祖汪,齊豫章王行參軍。父高明,梁尚書中兵郎[11]。不害性至孝,居父憂過禮,由是少知名。家世儉約,居甚貧寠。有弟五人,皆幼弱。不害事老母,養小弟,勤劇無所不至,士大夫以篤行稱之。

年十七,仕梁為廷尉平,長於政事,兼飾以儒術,名法有輕重不便者,輒上書言之,多見納用。大同五年,兼東宮通事舍人。時朝政多委東宮,不害與舍人庾肩吾直日奏事,梁武帝嘗謂肩吾曰:「卿是文學之士,吏事非卿所長,何不使殷不害來邪?」其見知如此。簡文以不害善事親,賜其母蔡氏錦裙襦氈席被褥,單復畢備。

侯景之亂,不害從簡文入台。及台城陷,簡文在中書省,景帶甲將兵,入朝陛見,過謁簡文,衝突左右,甚不遜[12],侍衛者莫不驚恐辟易,唯不害與中庶子徐摛侍側不動。簡文為景所幽,遣人請不害與居處,景許之,不害供侍益謹。

梁元帝立,以不害為中書郎,兼廷尉卿。魏平江陵,失母所在。時甚寒雪,凍死者填滿溝壑。不害行哭尋求,聲不暫輟。遇見死人溝中[13],即投身捧視,舉體凍僵,水漿不入口者七日,始得母屍。憑屍而哭,每舉音輒氣絕[14],行路皆為流涕。即江陵權殯,與王褒、庾信俱入長安。自是蔬食布衣,枯槁骨立,見者莫不哀之。

太建七年,自周還陳,除司農卿。遷晉陵太守。在郡感疾,詔以光祿大夫征還養疾。後主即位,加給事中。初,不害之還也,周留其長子僧首,因居關中。禎明三年,陳亡,僧首來迎,不害道卒,年八十五。不害弟不佞。

不佞字季卿,少立名節,居父喪以至孝稱。好讀書,尤長吏術。梁承聖初,為武康令。時兵荒饑饉,百姓流移,不佞循撫招集,繈負至者以千數。會魏克江陵,而母卒,道路隔絕,久不得奔赴。四載之中,晝夜號泣,居處飲食,常為居喪之禮。陳武帝受禪,除婁令。至是第四兄不齊始於江陵迎母喪柩歸葬。不佞居處之節,如始聞問,若此者又三年。身自負土,手植松柏,每歲時伏臘,必三日不食。

文帝時,兼尚書右丞,遷東宮通事舍人。及廢帝嗣立,宣帝為太傅、錄尚書輔政,甚為朝望所歸。不佞素以名節自立,又受委東宮,乃與僕射到仲舉、中書舍人劉師知、尚書左丞王暹等謀,矯詔出宣帝。眾人猶豫未敢先發,不佞乃馳詣相府,面宣詔旨,令相王還第。及事發,仲舉等皆伏誅,宣帝雅重不佞,特赦之,免其官而已。及即位,以為軍師始興王諮議參軍。後兼尚書左丞,加通直散騎常侍,卒官。不佞兄不疑、不占、不齊並早亡,事第二寡嫂張氏甚謹,所得祿奉,不入私室。長子梵童,位尚書金部郎。

司馬暠字文升,河內溫人也。高祖柔之,晉侍中,以南頓王孫紹齊文獻王攸後。父子產,即梁武帝之外兄也,位岳陽太守。

暠幼聰警,有至性。年十二,丁內艱,哀慕過禮,水漿不入口,殆經一旬。每號慟,必至悶絕,父每喻之,令進粥,然猶毀瘠骨立。服闋,以姻戚子弟入問訊,梁武帝見其羸疾,歎息久之。字其小字謂其父曰:「昨見羅兒面顏憔悴,使人惻然,便是不墜家風,為有子矣。」後累遷正員郎。丁父艱,哀毀愈甚,廬於墓側,日進薄麥粥一升。墓在新林,連接山阜,舊多猛獸,暠結廬數載,豺狼絕跡。常有兩鳩棲宿廬所,馴狎異常。承聖中,除太子庶子。魏克江陵,隨例入長安。而梁宗屠戮,太子殯瘞失所,及周受禪,暠以宮臣,乃抗表求還江陵改葬,辭甚酸切。周朝優詔答之,即敕荊州以禮安厝。陳太建八年,自周還,宣帝特降殊禮。歷位通直散騎常侍、太中大夫,卒。有集十卷。

子延義字希忠,少沈敏好學。初隨父入關,丁母憂,喪過於禮。及暠還都,延義乃躬負靈櫬,晝伏宵行,冒履冰霜,手足皸瘃。至都,遂致攣廢,數年乃愈。位司徒從事中郎。

張昭字德明,吳郡吳人也。幼有孝性,父熯常患消渴,嗜鮮魚,昭乃身自結網捕魚,以供朝夕。弟幹字玄明,聰敏好學,亦有至性。及父卒,兄弟並不衣綿帛,不食鹽酢,日唯食一升麥屑粥。每一感慟,必致歐血,鄰里聞之,皆為涕泣。父服未終,母陸氏又卒,兄弟遂六年哀毀,形容骨立。家貧,未得大葬,遂布衣蔬食,十有餘年,杜門不出,屏絕人事。時衡陽王伯信臨州[15],舉幹孝廉,固辭不就。兄弟並因毀成疾,昭一眼失明,幹亦中冷苦癖,年並未五十,終於家,子胤俱絕。

宣帝時,有太原王知玄者,僑居會稽剡縣,居家以孝聞。及丁父憂[16],哀毀而卒。帝嘉之,詔改所居青苦裏為孝家裏。[17]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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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自澆風一起,人倫毀薄,蓋抑引之教,導俗所先,變裏旌閭,義存勸獎。是以漢世士務修身,故忠孝成俗,至於乘軒服冕,非此莫由。晉、宋以來,風衰義缺,刻身厲行,事薄膏腴。若使孝立閨庭,忠被史策,多發溝畎之中,非出衣簪之下。以此而言聲教,不亦卿大夫之恥乎。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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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亦請代死 「代」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
  2. 悌亦引分乞全兩兄供養 「乞」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
  3. 家貧不得時葬 「得」字據梁書冊府元龜七五三補。
  4. 并請鄉居 「請」各本作「諸」,據梁書改。
  5. 丹陽尹丞臧盾 「尹丞」各本作「郡守」,據梁書改。按梁書臧盾傳,亦言盾兩爲丹陽尹丞。
  6. 與鄉人郭麻俱師南陽劉虯 「郭麻」梁書安成王秀傳同。梁書孝行韓懷明傳作「郭黁」。
  7. 母年九十以壽終 梁書、冊府元龜七五七作「九十一」
  8. 母爲猛獸所取 「猛獸」即「猛虎」,此避唐諱改。
  9. 太守蕭琛表上 「蕭琛」各本作「蕭琮」,據梁書、冊府元龜二一0改。按梁書蕭琛傳,琛天監元年出爲宣城太守。
  10. 因與卓自疏於王 「於王」二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11. 祖汪齊豫章王行參軍父高明梁尚書中兵郎 「祖汪」陳書作「祖任」。「中兵郎」各本作「兵部郎」,據陳書改。按南齊書百官志尚書臺有中兵,無兵部。「兵部郎」起於隋,前此未有。
  12. 衝突左右甚不遜 「衝突」二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13. 遇見死人溝中 「遇」各本作「過」,據陳書改
  14. 每舉音輒氣絕 「舉音」二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15. 時衡陽王伯信臨州 「臨州」各本作「臨郡」。按陳書世祖九王衡陽王伯信傳,伯信曾爲丹陽尹、揚州刺史,未爲郡守。吳郡屬揚州,則此當是「臨州」,今訂正。
  16. 及丁父憂 「父」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17. 詔改所居青苦里爲孝家里 「青苦里」陳書作「清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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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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