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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於義和團兩個錯誤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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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於義和團兩個錯誤的觀念
作者:陈独秀
1924年9月3日
本作品收錄於《向导
  1924年9月3日《向导》周报第八十一期。

  義和團,在中國現代史上是一重要事件,其重要不減於辛亥革命,然而一般人不但忽略了他的重要,並且對他懷著兩個錯誤的觀念:

  第一個錯誤的觀念,憎惡義和團是野蠻的排外。他們只看見義和團排外;他們不看見義和團排外所以發生之原因——鴉片戰爭以來全中國所受外國軍隊、外交官、教士之欺壓的血腥與怨氣!他們只看見義和團殺死德公使及日本書記官,他們不看見英人將廣東總督葉名琛捉到印度害死,並裝入玻璃器內遊行示眾!他們只看見義和團損害了一些外人的生命財產,他們不看見帝國主義軍事的商業的侵略損害了中國人無數生命財產!他們只看見義和團殺人放火的兇暴;他們不看見帝國主義者強賣鴉片煙、焚毀圓明園、強占膠州灣等更大的兇暴!他們自誇文明有遵守條約及保護外人生命財產的信義;他們忘了所有條約都是帝國主義者控制中國人之奴券(最明顯的是關稅協定及領事裁判權),所有在華外人(軍警、外交官、商人、教士)都是屠戮中國人之劊子手,所有在華外人財產都是中國人血汗之結晶!他們指責義和團號召扶清滅洋及依托神權是頑舊迷信,他們忘記了今日的中國仍舊是宗法道德、封建政治及神權這三樣東方的精神文化支配著!義和團誠然不免頑舊迷信而且野蠻,然而全世界(中國當然也在其內)都還在頑舊迷信野蠻的狀態中,何能獨責義和團,更何能獨責含有民族反抗運動意義的義和團!與其憎惡當年排外的義和團之野蠻,我們寧憎惡現在媚外的軍閥、官僚、奸商、大學教授、新聞記者之文明!

  第二個錯誤觀念,以為義和團事件是少數人之罪惡,列強不應因少數人之故懲罰全中國人民以巨額負擔。他們不曾統觀列強侵略中國,是對於全民族的,不是對於少數人的。劇烈的列強侵略,激起了劇烈的義和團反抗,這種反抗也是代表全民族的意識與利益,決不是出於少數人之偶然的舉動。即或義和團當中及縱容義和團之貴族夾有思想上政治上爭執的動機或其他更卑劣的動機,而群眾之附和義和團,則由於外力尤其是教會壓迫的反應,可以說毫無疑義。義和團事件,無論是功是罪,都是全民族之責任,不當推在義和團少數人身上。全民族都在外人壓迫之下,若真只有少數人義和團不甘屈服,那更是全民族無上的恥辱了!若因為參加義和團運動者為全民中之少數,則參加辛亥革命與“五四”運動者,也是全民中之少數,我們決不能只據實際參加者之數量,便否認其質量上代表全民族的意識與利益。文明的紳士學者們,說義和團事件是少數人之罪惡,說列強不應該懲罰到義和團以外的人,不啻是向列強跪著說:我們是文明人,我們不曾反抗;汝們懲罰少數的義和團,不應該皂白不分連累到我們大多數安分屈服的良民。情形如果是這樣,還幸虧有野蠻的義和團少數人,保全了中國民族史上一部分榮譽!

  義和團的野蠻,義和團的頑舊與迷信,義和團時的恐怖空氣,我都親身經驗過,我讀八十年來中國的外交史、商業史,我終於不能否認義和團事件是中國民族革命史上悲壯的序幕。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42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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