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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長編/卷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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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訖時間 起太祖開寶元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帝  號 宋太祖

  年  號 開寶元年(戊辰,968)


春正月乙酉朔,案原本作辛卯朔,誤。今改正。禦乾元殿受朝。 庚寅,詔呂餘慶歸朝,以兵部侍郎劉熙古為端明殿學士、權知成都府。

壬辰,左領軍衛上將軍、燕國公劉重進卒。重進無他才能,徒善契丹語,會耶律德光滅晉,遂受藩鎮,歷環衛。嘗從幸玉津園,上召與語,既退,謂左右曰:「觀重進應對不逮常人,前朝以為將帥,何足重耶?」

甲午,發近甸丁夫增修京城,馬步軍副都頭王廷乂護其役。

丁酉,遣使發廩,賑陝、絳、懷等州飢民。

乙巳,晉州言北漢偏城寨招收指揮使任守恩等案任守恩,宋史作任恩。一百五十人來降。 是日,大內營繕皆畢,賜諸門名。上坐寢殿,令洞開諸門,皆端直軒豁,無有擁蔽,因謂左右曰:「此如我心,少有邪曲,人皆見之矣。」

二月癸亥,詔曰:「三年有成,前典之明訓,一日必葺,昔賢之能事。如聞諸道藩鎮郡邑衙宇及倉庫,凡有隳壞,弗即繕修,因循歲時,以至頹毀,及僝工充役,則倍增勞費。自今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知州、通判等罷任,其治所廨舍,有隳壞及所增修,著以為籍,迭相付授。幕職、州縣官受代,則對書於考課之歷。損壞不全者,殿一選。修葺建置而不煩民者,加一選。」

庚辰,改珍州為高州,從刺史田景遷之請也。

是月,納皇后宋氏,忠武節度使延渥之長女也。延渥尋改名偓。納後,大禮也,而本紀及新、舊錄皆不書。據後傳,因長春節入宮,故附見此月。 三月庚寅,增修縣令、尉捕賊功過令。頒行之。

癸巳,幸玉津園。

權知貢舉王祜擢進士合格者十人,陶谷子邴,名在第六。翌日,穀入致謝,上謂左右曰:「聞穀不能訓子,邴安得登第?」遽命中書覆試,而邴複登第。因下詔曰:「造士之選,匪樹私恩,世祿之家,宜敦素業。如聞黨與,頗容竊吹,文衡公器,豈宜斯濫[1]!自今舉人凡關食祿之家,委禮部具析以聞,當令覆試。」

甲辰,鎮州言百井寨兵出攻北漢馬鞍山寨,斬獲數十人。

乙巳,有馴象自至京師,髃臣表賀。 南漢西北面招討使潘崇徹以飛語見疑,南漢主遣內侍監番禺郭崇岳來覘其軍,戒之曰:「崇徹果有異志,即就誅之。」崇岳至桂州,崇徹嚴兵衛以見之,崇岳不敢發,還白南漢主曰:「崇徹日夕領伶官百餘輩,並衣錦繡,吹玉笛,為長夜之飲,不恤軍政,非有反謀也。」南漢主怒。會崇徹單騎來歸,南漢主釋不問,但奪其兵權而已。

戊申,唐主以樞密使、右僕射湯悅為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悅素獎待清輝殿學士張洎。洎能伺人主顏色,善構同列短長,以悅四子布列三省、樞密院,密表云「親切之地,魚貫其間」,又言「悅非經綸才,不宜居相位」。國主以悅文學舊臣,罷洎學士,俄複故。

甲寅,右拾遺梁周翰奪兩任官,坐通判眉州日決人至死也。

夏四月戊午,成德軍節度使、兼侍中、追封南康郡王韓令坤卒。令坤有才略,識治道,與上同事周室,情好□洽。鎮常山凡七年,北邊以寧。聞其喪,甚悼惜之。 丙子,戶部員外郎、知制誥、史館修撰判館事王著複為翰林學士。

兵部郎中、知制誥盧多遜充史館修撰判館事。多遜喜任術數,善為巧發奇中。上好讀書,每遣使取書史館,多遜預戒吏令遽白所取書目,多遜必通夕閱覽以待問。既而上果引問書中事,多遜應答無滯,同列皆服。上益寵異之。

晉州言北漢軍校翟洪貴等二百餘人來降。

五月甲午,詔諸道州府追屬縣租,以籍付孔目官,擅自督攝逋賦,因緣欺詐,破擾吾民,自今令錄事參軍躬按文簿,本判官振舉之。

乙未,詔諸道當輦送上供錢帛等舟車,並從官給,勿以擾民。

丙午,建雄節度使、贈侍中趙彥徽卒。彥徽與上同事周世宗,上嘗拜為兄,及即位,擢領旄鉞。先是,彥徽自鎮來朝,上為開宴,寵顧甚厚。彥徽飲酒過度,因致病,車駕幸其第,賜錢百萬,遽令歸鎮,仍遣其子閒□副使繼能侍行。彥徽不恤民事,專務聚斂,私帑所藏鉅萬,上聞之,始薄其為人。當疾革之際,有雷震其室,駭愕而終,人以為陰譴云。

丁未,賜江南米十萬斛,民飢故也。

是月,詔:「諸州通判、糧料官至任,並須躬自檢閱帳籍所列官物[2],不得但憑主吏管認文狀。主庫吏每三年一易。」從淮南轉運使蘇曉之請也。此據食貨志。 唐主以勤政殿學士承旨、兵部尚書、修國史韓熙載為中書侍郎、百勝節度使、兼中書令。熙載上疏論刑政之要,古今之勢,災異之變,及獻所撰格言。唐主手詔褒答,而有是命。 六月癸丑,詔諸州民田經霖雨及為河水所漂沒者,蠲其租。

西川及山南諸州百姓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孫多別籍異財。癸亥,詔長吏申戒之,違者論如律。王稱東都事略,詔曰:人倫以孝慈為先,家道以敦睦為美。矧犬馬而有養,豈父子之異居?傷敗風化,莫此為甚。應百姓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孫無得別籍異財,長吏其申戒之。

辛巳,以右補闕辛仲甫權知彭州。上謂之曰:「蜀土始平,輕侈之俗未革。爾有文武才幹,是用命爾。」仲甫既至,州兵燕環誘屯戍軍謀以長春節宴集日為亂,仲甫初未覺也。時民出郭拜墓,仲甫率官屬巡邏於近郊,見濠中草深,恐其藏伏奸慝,悉命燒剃之。環黨懼謀洩,遂有告者。凡百餘人,悉擒斬於市。

單州言單父民王美家龍出井中,大風飄廬舍四百區,溺死者數十人。 秋七月戊子,水部員外胥昭盛責授左贊善大夫。先是,昭盛權知原州,誤以蕃部入寇上言,及驗之,失實,故有是命。昭盛,未見。

乙未,中元張燈,上御東華門,賜從官飲。 殿前散員都虞候董遵誨為通遠軍使。遵誨,涿州人。父宗本,仕漢為隨州刺史,上微時嘗往依焉。遵誨憑藉父勢,多所凌忽,嘗謂上曰:「每見城上有紫雲如蓋,又夢登高台,遇黑蛇約長百餘丈,俄化為龍,飛騰東北去,雷電隨之。是何祥也?」上皆不對。他日論兵戰事,遵誨理屈,即拂衣起。上乃辭宗本去,自是,遵誨亦不複見紫雲矣。

及上即位,遵誨累遷至驍武指揮使。一日,便殿召見,遵誨伏地請死,上令左右扶起,因諭之曰:「卿尚記往日紫雲及龍化之夢乎?」遵誨再拜呼萬歲。俄而部下有擊登聞鮜,訴其不法十餘事,上釋不問,遵誨皇恐待罪,上諭之曰:「朕方赦過責功,豈念舊惡耶?汝可勿複憂,吾將錄用汝。」遵誨再拜感泣。又問遵誨[3]:「母安在?」遵誨曰:「母氏在幽州,患難暌隔。」上因令人重賂邊民,竊迎其母,送於遵誨,仍加優賜。於是,上以通遠軍西戎近邊,命遵誨守焉。

遵誨既至,召諸族酋長,諭以朝廷威德,刲羊釃酒,厚加宴犒,觽皆悅服。後數月,複入寇,遵誨率兵深入,擊走之,俘斬甚觽,獲羊馬數萬,夷落以定。上喜其功,就拜羅州刺史,使如故。遵誨嘗遣其外弟虞鄉劉綜來貢馬,及還,上解所服真珠盤龍衣,使齎賜之。綜曰:「遵誨人臣,豈敢當此賜!」上曰:「吾委遵誨方面,不以此為嫌也。」

丙午,幸鐵騎營,賜將士錢及羊酒,遂幸玉津園,賜從臣飲。

鎮州言北漢烏玉寨主胡遇等並家屬一百三十九人來降。 上自即位,數出微行,或過功臣之家,不可測。趙普每退朝,不敢脫衣冠[4]。一夕大雪,普謂上不複出矣,久之,聞扣門聲異甚,亟出,則上立雪中。普皇恐迎拜,上曰:「已約吾弟矣。」已而開封尹光義至,即普堂設重裀地坐,熾炭燒肉,普妻行酒,上以嫂呼之。普從容問曰:「夜久寒甚,陛下何以出?」上曰:「吾睡不能著,一榻之外,皆他人家也,故來見卿。」普曰:「陛下小天下耶?南征北伐,今其時也,願聞成算所向。」上曰:「吾欲收太原。」普嘿然良久,曰:「非臣所知也。」上問其故,普曰:「太原當西北二邊,使一舉而下,則邊患我獨當之,何不姑留以俟削平諸國。彼彈丸黑子之地,將何所逃。」上笑曰:「吾意正爾,姑試卿耳。」於是用師荊、湖,繼取西川。

嘗因北漢界上諜者謂北漢主曰:「君家與周氏世仇,宜不屈。今我與爾無所間,何為困此一方之人也?若有志中國,宜下太行以決勝負。」北漢主遣諜者複命曰:「河東土地兵甲,不足當中國之十一,區區守此,蓋懼漢氏之不血食也。」上哀其言,笑謂諜者曰:「為我語劉鈞,開爾一路以為生。」故終孝和之世,不以大軍北伐。按太祖云一榻之外皆他人家,則此時猶未平荊、湖也。太宗以建隆二年秋尹開封,開寶六年乃封晉王。邵伯溫見聞錄云已約晉王者,蓋誤。今改曰吾弟,庶得其實。又云始定下江南之議,此尤誤。若謂荊、湖、西川則可耳。十國紀年、北漢天會七年,宋帝使邢州人蓋留來謂帝曰:「君家自與周室有隙,何預我事?胡不改圖,使一方之人困苦兵戰!契丹多詐,終不足恃,君必欲中原,何不下太行,與君疋馬較勝負於懷、洛川[5]。」帝遣留歸,曰:「為我謝趙君,餘家世非叛人,欲存漢氏宗祀耳。土地士馬,不能敵君十一,安敢深入?君欲決勝負,當過團□穀來,背城一戰。」宋帝笑曰:「存之何害?」終帝世,宋帝不複北伐。天會七年,本朝乾德元年也。今因劉鈞死,附其事於開寶元年,文辭又與五代史不同,今從五代史。

初,北漢世祖女為晉護聖營卒薛釗妻[6],生子繼恩。漢高祖典禁衛,以世祖故,釋釗軍籍,館於門下。釗無材能,高祖衣食之而無所用。其妻常居中,釗罕得見,意怏怏,因醉拔佩刀刺之,傷而不死,釗即自裁。其妻改適何氏,複生繼元,而何與妻皆卒。世祖以孝和帝無子,複養繼恩及繼元,皆冒姓劉氏。繼恩皤腹多髯,長上短下,乘馬即魁梧,徒步即侏儒。事孝和帝盡恭,昏定晨省,禮無違者。及為太原尹,選軟不治,孝和帝憂之,嘗謂宰相郭無為曰:「繼恩純孝,然非濟世才,恐不能了我家事,將奈何?」無為不對。是月,孝和帝臥疾勤政閤,召無為,執其手,以後事付之。繼恩始監國,無為與侍衛親軍使蔚進不協,因出進守代州,又建議漸斥去公族,命繼恩弟繼忠守忻州。繼忠,亦孝和帝養子也,自稱嘗使契丹,得冷痼病,定襄地寒,願留養晉陽。繼恩責其觀望,趣令就道,繼忠頗出怨語,或以白繼恩,尋縊殺之。孝和帝殂,繼恩遣使告終稱嗣於契丹,契丹許之,然後即位。

是月,令諸州察民有飢者,即發廩貸之。

八月甲寅,詔以冬至有事於南郊。

乙卯,按鶻於近郊,還幸相國寺。

戊午,又按鶻於北郊,還幸飛龍院。

左監門衛大將軍趙玭既罷三司,累上密疏,皆留中不出,嘗疑趙普中傷之,乃詣閤門納所受誥命。庚申,詔勒歸私第。玭請退居鄆州,不許。

辛酉,令合格選人到京者即赴集,不必限四時,及成甲次,南曹、銓司、門下省三處磨勘注擬,並點檢謝辭等,共給一月限。南曹八日,銓司十五日,門下省七日,著為定式。若別論理課績,或負過咎,須至諸處勘會者,即依例行遣,仍具事以聞。如無闕員及資考未當注擬者,不在此限。

丙寅,命客省使盧懷忠等二十二人領兵屯潞州,將有事於北漢也。

戊辰,以昭義節度使、案宋史及宋史記、薛應旗續通鑒,皆作昭化軍節度使。同平章事李繼勛為河東行營前軍都部署,侍衛步軍都指揮使黨進副之,宣徽南院使曹彬為都監;棣州防禦使何繼筠為先鋒部署,懷州防禦使康延沼為都監;建雄節度使趙贊為汾州路部署,絳州防禦使司超副之,隰州刺史李謙溥為都監。

九月壬午,詔曰:「舊禁銅錢無出化外,乃聞沿邊縱弛,不複檢察。自今五貫以下者,抵罪有差;五貫以上,其罪死。」 癸未,監察御史楊士達棄市,坐通判蘄州日鞫獄濫殺人也。 髃臣三表上尊號曰應天廣運聖文神武明道至德,丁亥,詔從之。

辛卯,詔自今旬假日御講武殿,近臣但赴早參,宰相以下皆具肆笏,諸司使以下悉系鞋;其節假及大祠,並如令式處分。

北漢主繼恩怨郭無為初與其父言不助己,且惡其專政,欲逐之而未果,是月,加無為守司空,外示優禮,內實簄遠之也。繼恩服衰裳視事,寢處皆居勤政閤,其左右親信悉留太原府廨,或請召入令翊衛,繼恩弗聽。於是,文武百官皆進秩,繼恩置酒宴諸大臣及宗子,飲罷臥閤中。供奉官侯霸榮率十餘人挺刃入閤,反扃其戶,繼恩驚起,繞書堂屏風環走,霸榮以刃揕其胸,殺之。無為遣兵以梯登屋入,殺霸榮並其黨,迎立繼恩弟太原尹繼元。繼恩立才六十餘日。

霸榮者,邢州人,多力善射,走及奔馬。嘗為盜並、汾間,北漢世祖用為散指揮使,戍樂平。王全斌攻樂平,霸榮率所部降之,補內殿直,未幾,複奔北漢為供奉官。於是,謀殺繼恩,持其首歸朝,旋為無為所殺。或謂無為實使霸榮作亂,亟誅霸榮以滅口,故人無知者。

繼元始立,王師已入其境,乃急遣使上表契丹,且請兵為援,又遣侍衛都虞候劉繼業、馮進珂進珂,未見,亦未詳為何官。領軍扼團□谷,以將作監馬峰為樞密使,監其軍。峰,太原人。繼元妻,峰女也。繼業本名重貴,姓楊氏,重勛之兄。幼事北漢世祖,遂更賜以姓名。馬峰至洞過河,朔記作銅鍋河。案宋史作銅溫河,宋史記作銅渦河,薛應旗續通鑒作銅鍋河。與李繼勛等遇,何繼筠以先鋒擊破之,斬首二千餘級,獲馬五百疋,擒其將張環、石斌,遂奪汾河橋,薄太原城下,焚延夏門。繼元遣殿直都知郭守斌領內直兵出戰,又敗。守斌中流矢,退入城中[7]是月二十日庚子,繼勛奏到。

丁未,北漢佐勝軍使李瓊來降。

初,王師克郴州,獲南漢內品十餘人,有餘延業者,人質么麼,上見之,問曰:「爾在嶺南為何官?」對曰:「為扈駕弓官。」乃授以弓矢,延業極力控弦不開,上笑,因問其國政事,延業具言累世奢侈殘酷之狀,上驚駭曰:「吾當救此一方之民。」於是,道州刺史王繼勛言劉鋹肆為昏暴,民被其毒,又數出寇邊,請王師南伐。上猶未欲亟加以兵,乃命唐主諭意,令南漢主先以湖南舊地來獻,唐主遣使致書,南漢不從。 國初緣舊制,祭東嶽泰山於□州,西嶽華山於華州,北岳恆山於定州,中嶽嵩山於河南府。於是,有司言:「祠官所奉止四岳,今按祭典,請祭南岳衡山於衡州,東鎮沂山於沂州,南鎮稽山於越州,西鎮吳山於隴州,中鎮霍山於晉州;東海於萊州,南海於廣州,西海、河瀆並於河中府,北海濟瀆並於孟州,淮瀆於唐州。其江瀆,准顯德五年敕,祭於揚州揚子江口,今請祭於成都府。北鎮醫巫閭山在營州界,未行祭享。」從之。其後望祭北鎮於定州嶽祠,既而五鎮之祭複闕。此據本志,不得其時。檢會要,則關連四月、五月、七月[8],悉附見秋末。

雅州義軍都指揮使、權知黎州曹光實入貢京師,因言州境安靜,不須義軍巡警,請罷之使歸業。上喜,謂左右曰:「此蜀之俊傑也。」令升殿,勞問久之。冬十月己未,以光實為黎州刺史。傳稱王全斌遣光實入貢,全斌,五年春已責隨州矣,此傳誤也。

是日,畋近郊,還幸飛龍院。

甲戌,屯田員外郎雷德驤責授商州司戶參軍。德驤判大理寺,其官屬與堂吏附會宰相,擅增減刑名,德驤憤惋求見,欲面白其事,未及引對,即直詣講武殿奏之,辭氣俱厲,並言趙普強市人第宅,聚斂財賄。上怒,叱之曰:「鼎鐺猶有耳,汝不聞趙普吾之社稷臣乎!」引柱斧擊折其上齶二齒,命左右曳出,詔宰相處以極刑。既而怒解,止用闌入之罪黜焉。德驤,同州人也。記聞載德驤為御史中丞。國老閒談載拾齒、結帶事,皆誤。今依本傳,稍取談苑及記聞刪修之。

乙亥,畋近郊。

丙子,吳越王俶遣其子建武節度使惟浚來朝貢,命知制誥盧多遜迎勞之。

是月,上遣使齎詔至太原,諭北漢主繼元令降,約以平盧節度使授之。又別賜郭無為、馬峰等詔四十餘道,許授無為安國節度使,馬峰而下,並與藩鎮。無為得詔色動,但出繼元一詔,餘皆匿之,自是始有二志[9],勸繼元納□,繼元不從。

初,上遣諜者惠璘偽稱殿前散指揮使負罪奔北漢,無為使為供奉官。及王師入境,璘即來奔,至嵐谷,候吏獲之,械送太原,無為知其諜也,釋不問。有招收將李超者,嘗為上黨卒,頗知璘奸狀,因告馬峰請以璘屬吏,無為怒,並超斬之以滅口。

十一月辛巳,詔以盜賊漸息,減諸縣弓手有差,令尉輒占留者,重置其罪。

癸巳,詔:「天下縣令佐,自今檢苗定稅,部役差夫,鈐轄徵科,區分刑獄,凡關事務,貴在公平,如有違逾,並宜論訴。或令佐不相糾舉,許吏民告,得實者賞之有差。」

先是,上入太廟,見其所陳籩豆簠簋,問曰:「此何等物也?」左右以禮器對。上曰:「吾祖宗寧識此?」亟命撤去,進常膳如平生。既而曰:「古禮亦不可廢也。」命複設之。於是,判太常寺和峴言:「案唐天寶中享太廟,禮料外,每室加常食一牙盤。五代以來,遂廢其禮。今請如唐故事。」詔自今親享太廟,別設牙盤食,禘祫、時享皆同之。邵氏見聞錄云:太祖初即位,朝太廟,見其所陳籩豆簠簋,則曰:「此何等物也?」侍臣以禮器為對。上曰:「我之祖宗寧識此?」命撤去,亟令進常膳,親享畢,顧左右曰:「卻設向來禮器,俾儒士行禮。」至今太廟先進牙盤食,後行禮。康節先生曰:「太祖之於禮也,可謂達古今之宜矣。」若據本志,則牙盤食乃和峴所請,且唐故事,非太祖特行,當時峴揣知聖意,因獻此議。而國史所載不詳,見聞錄又偶不及唐故事[10],今並增益之。朔記云:上親享四室,見牲體皆用生肉,曰:「我祖考豈能食此耶?」命設牙盤食,哭而祭之[11]。乃系其事於乾德元年,亦誤矣。今不取。

峴又言:「乾德初,郊祀上帝,就望燎位,而燎壇稍遠,有司不聞告柴燎之聲。臣時為禮官,職當贊導,親聞德音,令舉燭相應。案史記封禪書,秦常以十月郊見,通爟火,狀若桔槔,欲令光明遠照,通於祀所。望敕有司率循前制。」從之。 舊制,太廟每室用一犢,郊壇用犢十一。周顯德初,太廟四室共用一犢。乾德初,從禮儀使之請,增太廟用三,郊壇用五,羊豕如令。是歲,複減犢數如周制。壬寅,親享太廟。

癸卯,合祭天地於南郊,大赦,改元,蠲乾德五年以前逋租。禦乾元殿,受尊號冊。 是月,契丹以兵來援北漢,李繼勛等皆引歸,北漢因入侵,大掠晉、絳二州之境。契丹兵至北漢境上,此據九國志。侵掠晉、絳,此據實錄明年親征詔,皆當十一月也。 初,北漢主繼元妻段氏,嘗以小過為孝和後郭氏所責,既而病卒,繼元疑後殺之。後方縗服哭孝和帝於柩前,繼元遣其嬖臣範超執而縊殺之,宮中嬪御遭罹逼辱,無複嫌間。世祖十子,鎬、錡、錫獨有賢行,北漢主聽髃小之譖,幽囚之,未逾年,皆死,惟銑以佯愚獲存。

唐主納後周氏,昭惠後之妹也。美姿容,以姻戚往來,先得幸於唐主。昭惠疾甚,忽見後入,顧問:「妹幾時至宮?」後幼,未有所知,乃以實對,曰:「數日矣。」昭惠怒,遂轉鄉而臥,不複顧。既殂,後常出入禁中,至是,納以為後。其夕宴髃臣,韓熙載等皆賦詩以風,唐主亦不之譴也。

初議婚禮,詔中書舍人徐鉉、知制誥潘佑與禮官參定。婚禮古不用樂,佑以為古今不相沿襲,固請用樂。又按禮,房中樂無鐘鮜,佑謂鉉曰:「『窈窕淑女,鐘鮜樂之。』此非房中樂而何?」後初見帝,北齊禮有「後先拜後起,帝後拜先起」之文,蓋冠禮所謂母答子奇拜者也。鉉以為夫婦人倫之本,所以承祖宗,主祭祀,請答奇拜。佑以為王者婚禮,不與庶人同,請不答拜。又車服之制,多所駁異,議久不決。唐主命文安郡公徐游詳其是非,時佑方有寵,游希旨,奏用佑議。游尋病殂,鉉戲謂人曰:「周、孔亦能為祟乎?」佑,廣陵人也。散騎常侍處常子。

唐主既納周後,頗留情樂府,監察御史張憲上疏,其略曰:「大展教坊,廣開第宅,下條制則教人廉隅,處宮苑則多方奇巧。道路皆言以戶部侍郎孟拱辰宅與教坊使袁承進,昔高祖欲拜舞胡安叱奴為散騎侍郎,舉朝皆笑。今雖不拜承進為侍郎,而賜以侍郎居宅,事亦相類矣。」唐主批諭再三,賜帛三十段,旌其敢言,然終不能改也。憲,未見。

先是,僧行勤游西域,上因賜大食國王書以招懷之。十二月,乙丑,遣使來貢方物。

是歲,黨項直蕩族首領啜佶等引北漢入寇府州,為守將所敗。詔內屬蕃部十六府大首領屈遇與十二府首領羅崖帥所部誅啜佶。啜佶懼,挈族來歸,乃以屈遇為歸德將軍,羅崖及啜佶並為懷化將軍。

校勘記

[编辑]
  1. 豈宜斯濫「斯」原作「私」,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2. 並須躬自檢閱帳籍所列官物「帳」原作「賑」,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3. 又問遵誨「遵誨」原作「其」,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二改。
  4. 不敢脫衣冠「冠」原作「服」,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二、宋史卷二五六趙普傳改。
  5. 懷洛川各本同。續通鑒卷五作「懷、洛間」。
  6. 北漢世祖女為晉護聖營卒薛釗妻「晉」原作「普」,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續通鑒卷五改。按宋史卷四八二北漢世家亦云:「繼恩本姓薛,父釗……晉初為護聖營卒。」
  7. 退入城中「中」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補。
  8. 則關連四月五月七月「關連」原作「闕連」,據宋本、閣本改。宋撮要本則作「開載」。
  9. 自是始有二志「志」原作「心」,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10. 見聞錄又偶不及唐故事「故事」原作「事故」,據宋本、閣本乙正
  11. 哭而祭之「哭」原作「器」,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續通鑑卷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