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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史記/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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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羅本紀 第九 三國史記
卷十 新羅本紀 第十
新羅本紀 第十一 

元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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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聖王立。諱敬信,奈勿王十二世孫。母,朴氏繼烏夫人;妃,金氏,神述角干之女。初,惠恭王末年,叛臣跋扈,宣德時爲上大等,首唱除君側之惡。敬信預之,平亂有功,洎宣德即位,即[1]爲上大等。及宣德薨,無子。群臣議後,欲立王之族子周元。周元宅於京北二十里,會大雨,閼川水漲,周元不得渡。或曰:「即人君大位,固非人謀,今日暴雨,天其或者不欲立周元乎?今上大等敬信,前王之弟,德望素高,有人君之體。」於是,衆議翕然,立之繼位。既而雨止,國人皆呼萬歳。二月,追封高祖大阿飡法宣爲玄聖大王,曾祖伊飡義寬爲神英大王,祖伊飡魏文爲興平大王,考一吉飡孝讓爲明德大王,母朴氏爲昭文太后,立子仁謙爲王太子。毀聖德大王、開聖大王二廟,以始祖大王、太宗大王、文武大王及祖興平大王、考明德大王爲五廟。增文武百官爵一級。拜伊飡兵部令忠廉爲上大等,伊飡悌恭爲侍中。悌恭免,伊飡世強爲侍中。三月,出前妃具足王后於外宮,賜租三萬四千石。浿江鎭進赤烏。改摠管爲都督。

 二年,夏四月,國東雨雹,桑麥皆傷。遣金元全入唐,進奉方物。德宗下詔書曰:「勅新羅王金敬信。金元全至,省表及所進奉具悉。卿俗敦信義,志秉貞純,夙奉邦家,克遵聲敎。撫兹藩服,皆禀儒風,禮法興行,封部寧乂,而竭誠向闕,述職無虧。累遣使臣,聿修貢獻,雖溟渤遐廣,道路悠長,贄幣往來,率循舊典[2],忠効益著,嘉歎良深。朕君臨萬方,作人父母,自中及外,合軌同文,期致太和,共躋仁壽。卿宜保安封内,勤恤蒼生,永作藩臣,以寧海裔。今賜卿羅錦綾綵等三十匹,衣一副,銀榼一口,至宜領之;妃錦綵綾羅等二十匹,押金線繡羅裙衣一副,銀椀一;大宰相一人,衣一副,銀椀一;次宰相二人,各衣一副,銀椀各一。卿宜領受分給。夏中盛熱,卿比平安好,宰相已下,並存問之。遣書指不多及。」秋七月,旱。九月,王都民饑,出粟三萬三千二百四十石以賑給之。冬十月,又出粟三萬三千石以給之。大舍武烏,獻《兵法》十五卷、《花鈴圖》二卷,授以屈押[3]一作屈岬縣。令。

 三年,春二月,京都地震。親祀神宮。大赦。夏五月,太白晝見。秋七月,蝗害穀。八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四年,春,始定讀書三品以出身。讀《春秋左氏傳》若《禮記》若《文選》,而能通其義,兼明《論語》、《孝經》者爲上;讀《曲禮》、《論語》、《孝經》者爲中;讀《曲禮》、《孝經》者爲下。若博通五經、三史、諸子百家書者,超擢用之。前祇以弓箭選人,至是改之。秋,國西旱蝗,多盜賊,王發使安撫之。

 五年,春正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漢山州民饑,出粟以賙之。秋七月,隕霜傷穀。九月,以子玉爲楊根縣小守,執事史毛肖駁[4]言:「子玉不以文籍出身,不可委分憂之職。」侍中議云:「雖不以文籍出身,曾入大唐爲學生,不亦可用耶?」王從之。

 論曰:「惟學焉然後聞道,惟聞道然後,灼知事之本末。故學而後仕者,其於事也,先本而末自正。譬如擧一綱,萬目從而皆正。不學者反此,不知事有先後、本末之序,但區區弊精神於枝末,或掊斂以爲利,或苛察以相高,雖欲利國安民,而反害之。是故,《學記》之言,終於《務本》,而《書》亦言:『不學牆面,蒞事惟煩。』則執事毛肖一言,可爲萬世之模範者焉。

 六年,春正月,以宗基爲侍中。增築碧骨堤,徴全州等七州人,興役。熊川州進赤烏。三月,以一吉飡伯魚使北國。大旱。夏四月,太白辰星,聚于東井。五月,出粟賑漢山、熊川二州饑民。

 七年,春正月,王太子卒,諡曰惠忠。伊飡悌恭叛,伏誅。熊川州向省大舍妻,一産三男。冬十月,京都雪三尺,人有凍死。侍中宗基免,大阿飡俊邕爲侍中。十二[5]月,京都地震。内省侍郞金言爲三重阿飡。

 八年,秋七月,遣使入唐,獻美女金井蘭,其女國色身香。八月,封王子義英爲太[6]子。上大等忠廉卒,伊飡世強爲上大等。侍中俊邕病免,伊飡崇斌爲侍中。冬十一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九年,秋八月,大風折木偃禾,奈麻金惱獻白雉。

 十年,春二月,地震。太子義英卒,諡曰憲平。侍中崇斌免,以迊湌彦昇爲侍中。秋七月,始創奉恩寺。漢山州進白烏[7]。起望恩樓於宮西。

 十一年,春正月,封惠忠太子之子俊邕爲太子。夏四月,旱,親録囚。至六月乃雨。秋八月,隕霜害穀。

 十二年,春,京都飢疫,王發倉廩賑恤之。夏四月,侍中彦昇爲兵部令,伊飡智原爲侍中。

 十三年,秋九月,國東,蝗害穀。大水山崩。侍中智原免,阿飡金三朝爲侍中。

 十四年,春三月,宮南樓橋災。望德寺二塔相撃。夏六月,旱。屈自郡石南烏大舍妻,一産三男一女。冬十二月二十九日,王薨。諡曰元聖,以遺命,擧柩燒於奉德寺南。《唐書》云:「貞元十四年,敬信死。」《通鑑》云:「貞元十六年,敬信死。」以本史考[8]之,《通鑑》誤。

昭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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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聖或云昭成。立。諱俊邕。元聖王太子仁謙之子也。母,金氏;妃,金氏桂花夫人,大阿飡叔明女也。元聖大王元年,封子仁謙爲太子,至七年卒 元聖養其子於宮中。五年,奉使大唐,受位大阿飡。六年,以波珍飡爲宰相;七年爲侍中;八年爲兵部[9]令;十一年爲太子,及元聖薨,繼位。

 元年,春三月,以菁州居老縣爲學生祿邑。冷井縣令廉哲進白鹿。夏五月,追封考惠忠太子爲惠忠大王。牛頭州都督遣使奏言:「有異獸若牛,身長且高,尾長三尺許,無毛長鼻,自峴城川,向烏食壤去。」秋七月,得人蔘九尺,甚異之,遣使如唐進奉,德宗謂非人蔘,不受。八月,追封母金氏爲聖穆太后。漢山州獻白烏。

 二年,春正月,封妃金氏爲王后,以忠芬爲侍中。夏四月,暴風折木蜚瓦,瑞蘭殿簾,飛不知處,臨海、仁化二門壞。六月,封王子爲太子。王薨,諡曰昭聖。

哀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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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莊王立。諱淸明。昭聖王太子也。母,金氏桂花夫人。即位時,年十三歳,阿飡兵部令彦昇攝政。初,元聖之薨也,唐德宗遣司封郞中兼御史中丞韋丹,持節吊慰,且冊命王俊邕爲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新羅王,丹至鄆州,聞王薨,乃還。秋七月,王更名重熙。八月,授前入唐宿衛學生梁悅豆肹小守。初,德宗幸奉天,悅從難有功,帝授右贊善大夫還之,故王擢用之。

 二年,春二月,謁始祖廟。別立太宗大王、文武大王二廟。以始祖大王及王高祖明德大王、曾祖元聖大王、皇祖惠忠大王、皇考昭聖大王爲五廟。以兵部令彦昇爲御龍省私臣,未幾爲上大等。大赦。夏五月壬戌朔,日當食不食。秋九月,熒惑入月,星隕如雨。武珍州進赤烏,牛頭州進白雉。冬十月,大寒,松竹皆死。耽羅國遣使朝貢。

 三年,春正月,王親祀神宮。夏四月,以阿飡金富[10]碧女,入後宮。秋七月,地震。八月,創加耶山海印寺,歃良州進赤烏。冬十二月,授均貞大阿飡爲假王子,欲以質倭國,均貞辭之。

 四年,夏四月,王幸南郊觀麥。秋七月,與日本國,交聘結好。冬十月,地震。

 五年,春正月,以伊飡秀昇爲侍中。夏五月,日本國遣使,進黄金三百兩。秋七月,大閲於閼川之上。歃良州進白鵲。重修臨海殿,新作東宮萬壽房。牛頭州蘭山縣,伏石起立。熊川州蘇大縣釜浦水變血。九月,望德寺二塔戰。

 六年,春正月,封母金氏爲大王后;妃朴氏爲王后。是年,唐德宗崩,順宗遣兵部郞中兼御史大夫元季方,告哀,且冊王爲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大都督,鷄林州諸軍事,鷄林州刺史兼,持節充寧海軍使,上柱國新羅王。其母叔氏爲大妃,王母父叔明,奈勿王十三世孫,則母姓金氏,以父名爲叔氏,誤也。妻朴氏爲妃。秋八月,頒示公式二十餘條。冬十一月,地震。

 七年,春三月,日本國使至,引見朝元殿。下敎:禁新創佛寺,唯許修葺。又禁以錦繡爲佛事,金銀爲器用,宜令所司,普告施行。唐憲宗,放宿衛王子金獻忠歸國,仍加試秘書監。秋八月,遣使入唐朝貢。

 八年,春正月,伊飡金憲昌一作貞。爲侍中。二月,王坐崇禮殿觀樂。秋八月,大雪。

 九年,春二月,日本國使至,王厚禮待之。遣金力奇入唐朝貢。力奇上言:「貞元十六年,詔冊臣故主金俊邕爲新羅王,母申氏爲大妃,妻叔氏爲王妃,冊使韋丹至中路,聞王薨却廻,其冊在中書省,今臣還國,伏請授臣以歸。」勅:「金俊邕等冊,宜令鴻臚寺,於中書省受領,至寺宣授與金力奇,令奉歸國。」仍賜王叔彦昇及其弟忠[11]恭等門戟,令本國准例給之。申氏,金神述之女,以神字同韻,申爲氏,誤也。發使十二道,分定諸郡邑疆境。秋七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十年,春正月,月犯畢。夏六月,西兄山城鹽庫鳴,聲如牛。碧寺蝦蟆食蛇。秋七月,遣大阿飡金陸珍,入唐謝恩兼進奉方物。大旱。王叔父彦昇與弟伊飡悌邕,將兵入内,作亂弑王,王弟體明侍衛王,并害之。追諡王爲哀莊。

憲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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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德王立。諱彦昇,昭聖王同母弟也。元聖王六年,奉使大唐,受位大阿飡;七年,誅逆臣,爲迎飡;十年爲侍中;十一年,以伊飡爲宰相;十二年爲兵部令;哀莊王元年爲角干;二年爲御龍省私臣;未幾爲上大等,至是,即位。妃,貴勝夫人,禮英角干女也。以伊飡金崇斌爲上大等。秋八月,大赦。遣伊飡金昌南等,入唐告哀。憲宗遣職方員外郞攝御史中丞崔廷,以其質子金士信副之,持節吊祭,冊立王爲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持節大都督鷄林州諸軍事兼持節充寧海軍使上柱國新羅王。冊妻貞氏爲妃。賜大宰相金崇斌等三人門戟。按:王妃,禮英角干女也,今云貞氏,未詳。

 二年,春正月,以波珍飡亮宗爲侍中。河西州進赤烏。二月,王親祀神宮。發使修葺國内隄防。秋七月,流星入紫微。西原京進白雉。冬十月,遣王子金憲章入唐,獻金銀佛像及佛經等,上言:「爲順宗祈福。」流星入王良。

 三年,春正月,侍中亮宗以病免,伊飡元興爲侍中。二月,以伊飡雄元,爲完山州都督。夏四月,始御平議殿聽政。

 四年春,以均貞爲侍中,以伊飡忠永年七十,賜几杖。秋九月,遣級飡崇正使北國。

 五年,春正月,以伊飡憲昌爲武珍州都督。二月,謁始祖廟,玄德門火。

 六年,春三月,宴羣臣於崇禮殿,樂極,王鼓琴,伊飡忠榮起舞。夏五月,國西大水,發使撫問經水州郡人民,復一年租調。秋八月,京都風霧如夜。武珍州都督憲昌,入爲侍中。冬十月,黔牟大舍妻,一産三男。

 七年,春正月,遣使朝唐,憲宗引見,宴賜有差。夏五月,下雪。秋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西邊州郡大飢,盜賊蜂起,出軍討平之。大星出翼、軫間,指庚,芒長六許尺,廣二許寸。

 八年,春正月,侍中憲昌出爲菁州都督,璋如爲侍中。年荒民飢,抵浙東求食者一百七十人。漢山州唐恩郡[12],石長十尺,廣八尺,高三尺五寸,自移一百餘歩。夏六月,望德寺二塔戰。

 九年,春正月,以伊飡金忠恭爲侍中。夏五月,不雨,遍祈山川,至秋七月,乃雨。冬十月,人多飢死,敎州郡發倉穀存恤。遣王子金張廉,入唐朝貢。

 十年,夏六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十一年,春正月,以伊飡眞元年七十,賜几杖。以伊飡憲貞,病不能行,年未七十,賜金飾紫檀杖。二月,上大等金崇斌卒,伊飡金秀宗爲上大等。三月,草賊遍起,命諸州郡都督太[6]守,捕捉之。秋七月,唐鄆州節度使李師道叛。憲宗將欲討平,詔遣楊州節度使趙恭,徴發我兵馬,王奉勅旨,命順天軍將軍金雄元,率甲兵三萬以助之。

 十二年,春夏旱,冬飢。十一月,遣使入唐朝貢,穆宗召見麟德殿,宴賜有差。

 十三年春,民饑,賣子孫自活。夏四月,侍中金忠恭卒,伊飡永恭爲侍中,菁州都督憲昌,改爲熊川州都督。秋七月,浿江南川二石戰。冬十二月二十九日,大雷。

 十四年,春正月,以母弟秀宗爲副君,入月池宮。秀宗或云秀升。二月,雪五尺,樹木枯。三月,熊川州都督憲昌,以父周元不得爲王,反叛,國號長安,建元慶雲元年,脅武珍、完山、菁、沙伐四州都督,國原、西原、金官仕臣及諸郡縣守令,以爲己[13]屬。菁州都督向榮,脱身走推火郡,漢山、牛頭、歃良、浿江、北原等,先知憲昌逆謀,擧兵自守。十八日,完山長史崔雄,助阿飡正連之子令忠等,遁走王京告之,王即授崔雄位級飡,速含郡太[6]守,令忠位級飡,遂差員將八人,守王都八方,然後出師。一吉飡張雄先發,迎飡衛恭、波珍飡悌凌繼之,伊飡均貞、迎飡雄元、大阿飡祐徴等,掌三軍徂征。角干忠恭、迎飡允膺,守蚊火關門。明基、安樂二郞,各請從軍,明基與徒衆赴黄山,安樂赴施彌知鎭。於是,憲昌遣其將,據要路以待。張雄遇賊兵於道冬峴,撃敗之。衛恭、悌凌,合張雄軍,攻三年山城,克之,進兵俗離山,撃賊兵滅之。均貞等與賊戰黄[14]山,滅之。諸軍共到熊津,與賊大戰,斬獲不可勝計。憲昌僅以身免,入城固守。諸軍圍攻浹旬,城將陷,憲昌知不免,自死。從者斷首與身,各藏。及城陷,得其身於古塚,誅之,戮宗族黨與,凡二百三十九人,縱其民。後,論功爵賞有差。阿飡祿眞授位大阿飡,辭不受。以歃良州屈自郡近賊,不汙於亂,復七年。先是,菁州太守廳事南,池中有異鳥,身長五尺,色黑,頭如五歳許兒,喙長一尺五寸,目如人嗉,如受五升許器,三日而死,憲昌敗亡兆也。聘角干忠恭之女貞嬌,爲太子妃。浿江山谷間,顚木生蘖,一夜高十三尺,圍四尺七寸。夏四月十三日,月色如血。秋七月十二日,日有黑暈,指南北。冬十二月,遣柱弼入唐朝貢。

 十五年,春正月五日,西原京,有蟲從天而墮。九日,有白、黑、赤三種蟲,冒雪能行,見陽而止。元順、平原二角干,七十告老,賜几杖。二月,合水城郡、唐恩郡[12]。夏四月十二日,流星起天市,犯帝座,過天市東北垣、織女、王良,至閣道分爲三,聲如撃鼓而滅。秋七月,雪。

 十七年,春正月,憲昌子梵文,與高達山賊、壽神等百餘人,同謀叛,欲立都於平壤,攻北漢山城[15]。都督聰明,率兵捕殺之。平壤,今楊州也,太祖製莊義寺齋文有『高麗舊壤平壤名山』之句。三月,武珍州馬彌知縣女人産兒,二頭二身四臂,産時天大雷。夏五月,遣王子金昕入唐朝貢,遂奏言:「先在大學生,崔利貞、金叔貞、朴季業等,請放還蕃,其新赴朝金允夫、金立之、朴亮之等一十二人,請留宿衛,仍請配國子監習業,鴻臚寺給資粮。」從之。秋,歃良州獻白馬[16]。牛頭州大楊管郡黄知奈麻妻,一産二男二女,賜租一百石。

 十八年,秋七月,命牛岑太守白永,徴漢山北諸州郡人一萬,築浿江長城三百里。冬十月,王薨,諡曰憲德,葬于泉林寺北。《古記》云:「在位十八年,寶曆二年丙午四月卒。」《新唐書》云:「長慶寶曆間,羅王彦昇卒。」而《資理通鑑》及《舊唐書》皆云:「大和五年卒。」豈其誤耶。

興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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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德王立。諱秀宗,後改爲景徽,憲德王同母弟也。冬十二月,妃章和夫人卒,追封爲定穆王后。王思不能忘,悵然不樂。羣臣表請再納妃。王曰:「隻鳥有喪匹之悲,况失良匹,何忍無情遽再娶乎!」遂不從,亦不親近女侍。左右使令,唯宦竪而己。章和,姓金氏,昭聖王之女也。

 二年,春正月,親祀神宮。唐文宗聞王薨,廢朝,命太子左諭德兼御史中丞源寂,持節吊祭。仍冊立嗣王爲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大都督鷄林州諸軍事兼持節充寧海軍使新羅王。母朴氏爲大妃;妻朴氏爲妃。三月,高句麗僧丘德入唐,齎經至。王集諸寺僧徒,出迎之。夏五月,降霜。秋八月,太白晝見。京都大旱。侍中永恭退。

 三年,春正月,大阿飡金祐徴爲侍中。二月,遣使入唐朝貢。三月,雪深三尺。夏四月,淸海大使弓福,姓張氏一名保皐入唐徐州爲軍中小將。後歸國謁王,以卒萬人鎭淸海。淸海,今之莞島。漢山州瓢川縣妖人,自言有速富之術,衆人頗惑之。王聞之,曰:「執左道以惑衆者,刑之,先王之法也,投棄[17]其人遠島。」冬十二月[18],遣使入唐朝貢。文宗召對于麟德殿,宴賜有差。入唐廻使大廉,持茶種子來,王使植地理山。茶自善德王時有之,至於此盛焉。

 四年,春二月,以唐恩郡爲唐城鎭,以沙飡極正往守之。

 五年,夏四月,王不豫祈禱,仍許度僧一百五十人。冬十二月,遣使入唐朝貢。

 六年,春正月,地震。侍中祐徴免,伊飡允芬爲侍中。二月,遣王子金能儒并僧九人朝唐。秋七月,入唐進奉使能儒等一行人,廻次溺海死[3]。冬十一月,遣使入唐朝貢。

 七年,春夏旱,赤地。王避正殿,減常膳,赦内外獄囚。秋七月,乃雨。八月,飢荒,盜賊遍起。冬十月,王命使安撫之。

 八年,春,國内大飢。夏四月,王謁始祖廟。冬十月,桃李再華,民多疫死。十一月,侍中允芬退。

 九年,春正月,祐徴復爲侍中。秋九月,王幸西兄山下大閲,御武平門觀射。冬十月,巡幸國南州郡,存問耆老及鰥寡孤獨,賜穀布有差。

 十年,春二月,拜阿飡金均貞爲上大等。侍中祐徴以父均貞入相,表乞解職。大阿飡金明爲侍中。

 十一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遣王子金義琮如唐,謝恩兼宿衛。夏六月,星孛于東。秋七月,太白犯月。冬十二月,王薨。諡曰興德,朝廷以遺言,合葬章和王妃之陵。

僖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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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僖康王立,諱悌隆,一云悌顒。元聖大王孫伊飡憲貞一云草奴之子也。母,包道夫人;妃,文穆夫人,葛文王忠恭之女。初興德王之薨也,其堂弟均貞、堂弟之子悌隆,皆欲爲君。於是,侍中金明、阿飡利弘、裴萱伯等,奉悌隆。阿飡祐徴與姪禮徴及金陽,奉其父均貞,一時入内相戰。金陽中箭,與祐徴等逃走均貞遇害,而後悌隆乃得即位。

 二年,春正月,大赦獄囚殊[19]死已下。追封考爲翌成大王,母朴氏爲順成太后。拜侍中金明爲上大等,阿飡利弘爲侍中。夏四月,唐文宗放還宿衛王子金義琮。阿飡祐徴,以父均貞遇害,出怨言,金明、利弘等不平之。五月,祐徴懼禍及,與妻子奔黄山津口,乘舟往依,於淸海鎭大使弓福。六月,均貞妹壻阿飡禮徴,與阿飡良順,亡投於祐徴。唐文宗賜宿衛金忠信等錦綵有差。

 三年,春正月,上大等金明、侍中利弘等,興兵作亂,害王左右。王知不能自全,乃縊於宮中。諡曰僖康,葬于蘇山。

閔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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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閔哀王立,姓金氏,諱明。元聖大王之曾孫也,大阿飡忠恭之子。累官爲上大等,與侍中利弘,逼王殺之,自立爲王。追諡考爲宣康大王,母朴氏貴寶夫人爲宣懿太后,妻金氏爲允容王后。拜伊飡金貴爲上大等,阿飡憲崇爲侍中。二月,金陽募集兵士,入淸海鎭,謁祐徴。阿飡祐徴在淸海鎭,聞金明簒位,謂鎭大使弓福曰:「金明弑君自立,利弘枉殺吾[20]父,不可共戴天也,願仗將軍之兵,以報君父之讎。」弓福曰:「古人有言:『見義不爲無勇,吾雖庸劣,唯命是從。』」遂分兵五千人,與其友鄭年曰:「非子,不能平禍亂。」冬十二月,金陽爲平東將軍,與閻長、張弁、鄭年、駱金、張建榮、李順行統軍,至武州鐵冶[21]縣,王使大監金敏周,出軍迎戰,遣駱金、李順行,以馬軍三千突撃,殺傷殆盡。

 二年,春閏正月,晝夜兼行。十九日,至于達伐之丘。王聞兵至,命伊飡大昕,大阿飡允璘、嶷勛等,將兵拒之。又一戰,大克,王軍死者過半。時,王在西郊大樹之下,左右皆散,獨立不知所爲,奔入月遊宅,兵士尋而害之。羣臣以禮葬之,諡曰閔哀。

神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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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武王立,諱祐徴。元聖大王孫均貞上大等之子,僖康王之從弟也。禮徴等既淸宮禁,備禮迎之,即位。追尊祖伊飡禮英,一云孝眞。爲惠康大王,考爲成德大王,母朴氏眞矯夫人爲憲穆太后,立子慶膺爲太子。封淸海鎭大使弓福爲感義軍使,食實封二千戸。利弘懼,棄妻子,遁山林,王遣騎士,追捕殺之。秋七月,遣使如唐,遺淄靑節度使奴婢。帝聞之,矜遠人,詔令歸國。王寢疾,夢利弘射中背,既寤,瘡發背。至是月二十三日,薨。諡[22]曰神武,葬于弟兄山西北。

 論曰:「歐陽子之論曰:『魯桓公,弑隱公而自立者;宣公,弑子赤而自立者;鄭厲公,逐世子忽而自立者;衛公孫剽,逐其君衎而自立者。聖人於《春秋》,皆不絶其爲君,各傳其實,而使後世信之,則四君之罪,不可得而掩耳,則人之爲惡,庶乎其息矣。』羅之彦昇,弑哀莊而即位;金明,弑僖康而即位;祐徴,弑閔哀而即位。今皆書其實,亦《春秋》之志也。」

 三國史記,第十卷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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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作「邦」
  2. 原作「興」
  3. ^ 3.0 3.1 原本缺刻
  4. 原作「駮」
  5. 原作「一」
  6. ^ 6.0 6.1 6.2 原作「大」
  7. 原作「鳥」
  8. 原作「孝」
  9. 原作「府」
  10. 原作「宙」
  11. 原作「仲」
  12. ^ 12.0 12.1 原作「縣」
  13. 原作「已」
  14. 原作「星」
  15. 原作「州」
  16. 原作「烏」
  17. 原作「畀」
  18. 原作「日」
  19. 原作「誅」
  20. 原作「君」
  21. 原作「治」
  22. 原作「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