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03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02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03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 2020年5月27日于北京市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于2020年5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04号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
农业农村部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03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我部制定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农业农村部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本次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种为家养畜禽并包括其杂交后代。
一、传统畜禽
(一)猪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含家猪与野猪杂交后代)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二)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三)绵羊、山羊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四)马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五)驴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六)骆驼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七)兔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八)鸡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九)鸭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十)鹅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十一)鸽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十二)鹌鹑
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二、特种畜禽
(一)梅花鹿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二)马鹿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三)驯鹿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四)羊驼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五)火鸡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六)珍珠鸡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七)雉鸡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八)鹧鸪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九)番鸭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绿头鸭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一)鸵鸟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二)鸸鹋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三)水貂(非食用)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四)银狐(非食用)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五)北极狐(非食用)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六)貉(非食用)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