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4〕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4年5月29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年/第21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2004年第2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韶关市行政区划的请示》(粤府〔2003〕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韶关市北江区、曲江县,设立韶关市曲江区,调整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和仁化县的行政区划。

二、将原北江区的行政区域和原曲江县的花坪镇、犁市镇划归浈江区管辖。

三、将原曲江县的重阳镇、龙归镇、江湾镇划归武江区管辖。

四、将原曲江县的黄坑镇、周田镇、大桥镇划归仁化县管辖。

五、曲江区辖原曲江县的马坝镇、罗坑镇、樟市镇、大坑口镇、乌石镇、沙溪镇、大塘镇、小坑镇、枫湾镇、白土镇,区人民政府驻马坝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