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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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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96 年 1 月 9 日 制定39條
中華民國 96 年 3 月 28 日公布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3571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39 條;本法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 97 年 7 月 1 日施行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六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0970009972號令發布定自九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4 日 增訂第30之1條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公布2.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59681號令增訂公布第 30-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6 日施行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1000032867號函定自一百零一年九月六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3 年 5 月 20 日 增訂第10之1條
修正第4, 19, 23, 31條
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4 日公布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261號令修正公布第 4、19、23、31 條條文;並增訂第 10-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6 日施行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六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1030015766號令發布定自一百零三年六月六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0 年 11 月 23 日 修正第7, 19, 21, 23, 25, 26, 28, 31至33條
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8 日公布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109311號令修正公布第 7、19、21、23、25、26、28、31~33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10 日施行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八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1100034105號令發布定自一百十年十二月十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12 日 修正全文77條
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15 日公布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1020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77 條;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11200031521號令發布定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三十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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