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異
五方風土不同,而思想遂因以各異。世界民族多矣,以人種言,略分黃白,以地理言,略分東西兩洋。東西洋民族不同,而根本思想亦各成一系,若南北之不相並,水火之不相容也。請言其大者:
(一)西洋民族以戰爭爲本位,東洋民族以安息爲本位 儒者不尚力爭,何況於戰?老氏之教,不尚賢,使民不爭,以佳兵爲不祥之器。故中土自西漢以來,黷武窮兵,國之大戒,佛徒去殺,益墮健鬭之風。世或稱中國民族安息於地上,猶太民族安息於天國,印度民族安息於涅槃,安息爲東洋諸民族一貫之精神。斯說也,吾無以易之。若西洋諸民族,好戰健鬭,根諸天性,成爲風俗,自古宗教之戰、政治之戰、商業之戰,歐羅巴之全部文明史無一字非鮮血所書,英吉利人以鮮血取得世界之霸權,德意志人以鮮血造成今日之榮譽。若比利時,若塞爾維亞,以小抗大,以鮮血爭自由,吾料其人之國終不淪亡,其力抗艱難之氣骨,東洋民族或目為狂易,但能肖其萬一,愛平和、尚安息、雍容文雅之劣等東洋民族,何至處於今日之被征服地位。西洋民族性,惡侮辱、寧鬭死,東洋民族性,惡鬭死、寧忍辱,民族而具如斯卑劣無恥之根性,尚有何等顏面,高談禮教文明而不羞愧。
(二)西洋民族以個人爲本位,東洋民族以家族爲本位 西洋民族,自古訖今,徹頭徹尾個人主義之民族也。英美如此,法德亦何獨不然。尼采如此,康德亦何獨不然。舉一切倫理道德、政治法律,社會之所嚮往,國家之祈求,擁護個人之自由權利與幸福而已。思想言論之自由,謀個性之發展也。法律之前,個人平等也。個人之自由權利,載諸憲章,國法不得而剝奪之,所謂人權是也。人權者,成人以往,自非奴隸,悉享此權,無有差別,此純粹個人主義之大精神也。自唯心論言之,人間者性靈之主體也,自由者性靈之活動力也,自心理學言之,人間者意思之主體,自由者意思之實現力也。自法律言之,人間者權利之主體,自由者權利之實行力也。所謂性靈,所謂意思,所謂權利,皆非個人以外之物,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名與個人主義相沖突,實以鞏固個人利益爲本因也。東洋民族,自游牧社會,進而爲宗法社會,至今無以異焉。自酋長政治,進而爲封建政治,至今亦無以異焉。宗法社會,以家族爲本位,而個人無權利,一家之人,聽命家長,《詩》曰:「君之宗之」,《禮》曰:「有餘則歸之宗,不足則資之宗」。宗法社會尊家長重階級,故教孝。宗法社會之政治,郊廟典禮,國之大經。國家組織,一如家族,尊元首重階級,故教忠。忠孝者,宗法社會封建時代之道德,半開化東洋民族一貫之精神也。自古忠孝美談,未嘗無可泣可歌之事,然律以今日文明社會之組織,宗法制度之惡果蓋有四焉:一曰損壞個人獨立自尊之人格;一曰窒礙個人意思之自由;一曰剝奪個人法律上平等之權利(如尊長卑幼同罪異罰之類);一曰養成依賴性,戕賊個人之生產力。東洋民族社會中種種卑劣不法慘酷衰微之象,皆以此四者爲之因,欲轉善因,是在以個人本位主義,易家族本位主義。
(三)西洋民族以法治爲本位,以實利爲本位;東洋民族以感情爲本位,以虛文爲本位 西洋民族之重視法治,不獨國政爲然,社會家庭,無不如是,商業往還,對法信用者多,對人信用者寡,些微授受,恒依法立據。淺見者每譏其俗薄而不憚煩也,父子昆季之間,稱貸責償,錙株必較,違之者不惜訴諸法律。親戚交游,更無以感情違法損利之事,或謂西俗夫婦非以愛情結合,艷稱於世者乎?是非深知西洋民族社會之眞相者也。西俗愛情爲一事,夫婦又爲一事。戀愛爲一切男女之共性,及至夫婦關係,乃法律關係,權利關係,非純然愛情關係也。約婚之初,各要求其財產而不以爲貪,旣婚之後,各保有其財產而不以爲吝,即上流社會之夫婦,一旦反目,直訟之法庭而無所愧怍,社會亦絕不以此非之。蓋其國爲法治國,其家庭亦不得不爲法治家庭,旣爲法治家庭,則親子昆季夫婦,同爲受治於法之一人,權利義務之間,自不得以感情之故而有所損益。親不責子以權利,遂亦不重視育子之義務。避姙之法,風行歐洲,夫婦生活之外無有餘貲者,咸以生子爲莫大之厄運,不徒中下社會如斯也,英國貴婦人乃以愛犬不愛小兒見稱於世,良以重視個人自身之利益,而絕無血統家族之觀念,故夫婦問題與產子問題,不啻風馬牛相去萬里也。若夫東洋民族,夫婦問題,恆由產子問題而生。「不孝有三,無後爲大。」舊律無子,得以出妻。重家族,輕個人,而家庭經濟遂蹈危機矣。蓄妾養子之風,初亦緣此而起,親之養子,子之養親,爲畢生之義務,不孝不慈,皆以爲刻薄非人情也。西俗成家之子,恆離親而別居,絕經濟之關係。所謂吾之家庭(My family)者,必其獨立生活也,否則必曰吾父之家庭(My father's family),用語嚴別,誤必遺譏。東俗則不然,親養其子,復育其孫,以五遞進,又各納婦,一門之內,人口近百矣。况夫累代同居,傳爲佳話,虛文炫世,其害滋多。男婦羣居,內多詬誶,依賴成性,生產日微,貌爲家庭和樂,實則黑幕潛張,而生機日促耳。昆季之間,率爲共產,倘不相養,必爲世譏。事蓄之外,兼及昆季,至簡之家,恆有八口,一人之力,曷以肩茲?因此被養之昆季習爲游惰,遺害於家庭及社會者亦復不少。交游稱貸,視爲當然,其償也無期,其質也無物,惟以感情爲條件而已。仰食豪門,名流不免,以此富者每輕去其鄉里,視戚友若盜賊,社會經濟,因以大亂,凡此種種惡風,皆以僞飾虛文任用感情之故。淺見者自表面論之,每稱以虛文感情爲重者,爲風俗淳厚之徵。其實施之者多外飾厚情,內恆憤忌,以君子始,以小人終,受之者習爲貪惰,自促其生,以弱其羣耳,以此爲俗,何厚之有?以法治實利爲重者,未嘗無刻薄寡恩之嫌,然其結果,社會各人,不相依賴,人自爲戰,以獨立之生計,成獨立之人格,各守分際,不相侵漁,以小人始,以君子終,社會經濟亦因以釐然有叙,以此爲俗,吾則以爲淳厚之徵也,卽非淳厚也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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