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鑑/卷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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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一百十二】起昭陽赤奮若正月,盡九月,凡九月。 |
春,正月,丁巳朔,帝在臨安。
是日,權河南鎮撫使翟琮及權知虢州董振,以山寨餘眾入潼關。後二日,琮入西京,偽齊留守孟邦雄方醉臥,遂俘其族以歸。
庚申,襄陽鎮撫使李橫破潁順軍,降偽齊知軍事、拱衛大夫、明州觀察使蘭和。後二日,敗偽齊兵于長葛縣。
甲子,命尚書戶部侍郎姚舜明往建康總領大軍錢糧,用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孟庾請也。時諸軍屯建康者,歲用錢糧五十餘萬,皆戶部財計,故命舜明領之。庾又言降授右武大夫、和州防禦使馬擴通曉軍務,請以為參議官,從之。
李橫復潁昌府。先一日,橫引兵至城下,偽齊京西北路安撫使趙弼固守,橫率將士急攻之,至日城陷,巷戰不勝,遂遁去。劉豫聞橫兵至,急遣先鋒將董先使拒敵。先出京城,殺擄數百人,奪騎數百,走翟琮軍,琮以先為鎮撫司都統制。
乙丑,詔曰:「廷尉,天下之平也。曹劌謂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為忠之屬,可以一戰。不其然乎!可佈告中外,應為吾士師者,各務仁平,濟以哀矜。天高地卑,福善禍淫,莫遂爾情,罰及爾身。置此座右,永以為訓。臺屬憲臣,常加檢察,月具所平反刑獄以聞。三省歲終鉤考,當議殿最。」
金人破金州。
先是宣撫處置使張浚,召本司都統制、節制興、文、龍州吳玠,金、均、房州鎮撫使兼本司同都統制王彥,利州路經略使兼知興元府劉子羽,會於興元,約金人若以大兵取蜀,即三帥相為應援。子羽聞敵至,諭彥,俾以強弩據險邀之;彥習用短兵,屢平小盜,不以子羽言介意。金州之西有姜子關,乃承平時商旅由子午谷入金、洋之路。金聲言取姜子關路入漢陰縣,故彥頗分兵守之,既而完顏杲自上津疾馳,不一日至洵陽境上,召漢陰統制官郭進,以三千人乘流夜發,遇于沙隈。金人舍騎來攻,戰十合,金人見進軍少,晡時,步卒並進,塵埃蔽日,進力戰,敗死。彥曰:「敵所以疾馳者,欲因吾糧食以入蜀耳。」即盡焚儲積,退保石泉縣。金人入金州,彥退趨西鄉。會浚遣幹辦官甄瑤持手書督彥清野中會,遂逾西鄉。
初,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在江州,軍中糧乏,江西安撫大使李回,分其軍之半分二千屯江州、筠州、臨江、興國軍,而命飛以餘軍即吉州屯駐,言於朝。丁卯,詔飛即以兵赴行在。
己巳,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講席益試工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中書舍人兼侍講陳與義試吏部侍郎。
庚午,詔大宗正司自廣州還行在,以嗣濮王仲湜兼判大宗正事,奉濮安懿王神主及諸宗室俱行。
癸酉,初復大火之祭,配以閼伯,歲以辰戌月祀,用酒脯。
戊寅,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請以所選水軍五百人創置第六將,許之。時中軍才五千人也。
庚辰,用禮官議,歲以春秋二仲,遣宗室環衛官于法惠寺行望祭諸陵之禮。時庶事草創,位牌但以白木黃紙為之,紹興末乃改作。
壬午,詔:「禁衛、神武、三衙諸軍、御前忠銳、宰執親兵,並支雪寒錢。」
二月,丁亥朔,升桂州為靜江府,以帝嘗領節度故也。
辛卯,置廣西提舉買馬司於賓州,俸賜視監雜司,凡買馬事,經略司毋得預。仍命撥本路上供、封樁、內藏錢各二十七萬緡,欽州鹽二百萬斤,為買馬費,以左朝請大夫新知建昌軍李預提舉。
陝西都統制吳玠,與金兵遇于真符縣之饒風關。
先是知興元府劉子羽,聞金州破,即遣統制官田晟守饒風關,拒金人來路,且馳檄召玠。時宜撫司未有行下,玠曰:「事迫矣,諸將不能辦,我當自行。」直秘閣、主管機宜文字陳遠猷請曰:「敵舉國而來,其鋒不可當。宣撫既命分守,各有守地,何苦遠赴!萬一不勝,悔之無及。」玠不聽,自河池一日夜馳三百里。中道少止,子羽移書曰:「敵旦夕至饒風嶺下,不守此,是天蜀也。公不前,子羽當往。」玠即復馳,與金人遇。玠軍才數千人,益以洋州義士萬三千人。玠先以黃柑遺完顏杲曰:「大軍遠來,聊奉止渴。今日決戰,各忠所事。」完顏杲大驚,以杖擊地曰:「吳玠,爾來何速耶!」時金房鎮撫使王彥自西鄉以八字軍來會。諸軍見援至,稍弛,玠怒,欲斬壕寨將;將走降金人,告以虛實,且言:「統制官郭仲荀地分雖險,兵寡弱易敗。」乃縱所掠婦人還山寨,而自蟬溪嶺繞出關背,夜以輕兵襲取之,仲荀果退走。金山既得山寨,遂乘高下闞饒風,而以精兵夾攻南師之背,南師盡卻,玠斬之不能止。凡六日,關破。吳玠收餘兵趨西縣。王彥收餘兵奔達州,四川大震。
癸巳,都司檢詳官奏下營田法于諸路行之,悉以陳規條畫為主。其江北無牛之地,仍用古法,以二人拽一鋤。凡授田,五人為甲,別給菜田五畝為廬舍、稻場,初年免田租之半。兵屯以使臣主之,以歲課多寡為殿最。
戊戌,詔:「要郡、次要郡守臣帶兵馬鈐轄、路都監者並罷。」
己亥,金元帥府上言:「承詔賑軍士,臣恐有司錢幣將不繼,請自元帥以下有祿者出錢助給之。」金主曰:「官有府庫而取於臣下,此何理耶!其悉從官給。」
金監軍完顏杲入興元府,經略司劉子羽焚其城而遁。
初,饒風關破,子羽與吳玠謀守定軍山。玠憚子羽,遂西;子羽亦退屯三泉縣,從兵不及三百,與士卒同粗糲,至取草木芽蘖食之,遺玠書曰:「子羽誓死於此,與公訣矣。」時玠在興州之仙人關為守備,得書而泣。其愛將楊政大呼軍門曰:「節使不可負劉待制,不然,政輩亦舍節使去。」玠乃從麾下由間道與子羽會於三泉。金遊騎甚迫,玠夜視子羽,方酣寢,傍無警呵者,曰:「此何時,而簡易乃爾!」子羽慨然曰:「吾死命矣,夫何言!」玠泣下,復往守仙人關。子羽約玠共屯三泉,玠曰:「關外,蜀之門戶,不可輕棄。金人所以不敢輕入者,恐玠議其後耳。若相與居下,敵必隨入險,則吾勢日蹙,大事去矣。今經略既下,玠當由興州,河池繞出敵後褒斜山谷,如行鼠穴。敵見玠練出其後,謂將用奇設伏,邀其歸路,勢必狼顧。吾然後據險邀擊,可使遁走,此所謂善敗者不亡也。」子羽以潭毒山形鬥拔,其上寬平有水,乃築壁壘,凡十六日而成,其眾稍集。既而統制官王俊又以五千人至,於是軍勢復振。
乙巳,河南鎮撫司統制官李吉敗偽齊兵于伊陽。
初,孟邦雄既為鎮撫使翟琮所執,而邦雄之党梁進者復為劉豫守,襲琮所寓治鳳牛山寨,琮設伏擊之,盡殪。
庚戌,襄陽鎮撫使李橫為神武左副軍統制、京西招撫使。
初,橫既進兵,偽齊右武大夫、和州防禦使、添差鄭州兵馬鈐轄牛皋,武德大夫、知汝州彭玘,各以所部兵與橫會。橫以便宜命皋為蔡、唐州鎮撫使,玘知汝州,言於朝,故有是命,仍賜橫武翼郎以下告身三百,遂以皋為左武大夫、安州觀察使。橫又言:「臣已起兵撫安,克復神京,請命重兵宿將進屯准西,按兵無動,以揚聲援。」詔同都督江、淮、荊、湖諸軍事孟庾,淮東宣撫使劉光世,江東宣撫使韓世忠措置。
王庶責江州,未行,張浚復起庶為參謀官,使詣巴州措置梁、洋一帶。庶至,急散榜梁、洋境上,招其軍民,不數日,遠近來會。巴之北境即米倉山,下視興元出兵之孔道。始,金人破金、商,無所得,已失望;完顏杲至金牛鎮,不見兵,疑有伏,自以深入,恐無歸路。及聞庶在巴州,吳玠陽為軍書會諸將,欲斷歸路,敵邏得之,且野亡所掠,食少,乃引兵還興元。
三月,丙辰朔,禮部尚書洪擬兼權吏部尚書。
庚申,初命神武後軍統制兼都督府都統制巨師古以所部萬人屯揚州。
甲子,資政殿學士、江西安撫大使、知洪州李回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觀。
回老而慢,其下多縱馳,帥司屯兵數萬,皆招收潰賊,既無所憚,又軍食不足,恣其所為,郡民夜不解衣,惟恐生變。宣諭官劉大中至江西,奏回專權廢法,且縱其子右宣教郎澡預政受金,及多辟親黨攝官,凡二十餘事。於是江西轉運副使吳革、韓瓊並罷,而澡勒停。
京西招撫使李橫傳檄諸軍,收復東京。詔橫自武功大夫、袁州防禦使特遷右武大夫、忠州觀察使。
己巳,徽猷閣待制、知平江府李擢試尚書工部侍郎,赴行在。
潁昌捷奏至。詔李橫再進翊衛大夫,加賜空名告身一百,京西山寨並聽橫節制。
劉豫聞橫入潁昌,遣使詣都元帥宗翰求援。橫等軍本群盜,雖勇而無紀律,見齊師所遺子女金帛,乃縱掠數日,置酒高會,金人聞而易之。豫遣其將李成以二萬人迎敵,金遣左都監宗弼援之,敗之于京城西北牟駝岡。橫等軍無甲,皆敗走,敵亦下敢深逐也。潁昌復破,參議官穀城譚世則為敵所執,令其招橫;模不答,世則遇害。
壬午,進韓世忠開府儀同三司、充淮南東路宣撫使,泗州置司。
朝廷以李橫進師,議遣大將,以劉光世兵不練而世忠忠勇,故遣之。仍賜世忠廣馬七綱,軍士甲千副,激賞銀帛三萬匹兩,又出錢百萬緡,米二十八萬斛,為半歲之用。
甲申,初,江西安撫大使司將官李宗諒、燕筠,以所部叛於筠州,引兵侵瀏陽諸縣,李綱為湖南安撫使,遣兵擊降之。詔:「宗諒、筠戮於市,其眾分隸諸軍」。
夏,四月,丁亥,武翼郎、閤門宣贊舍人、知虢州董震為武節大夫、貴州刺史、權商、虢、陝州鎮撫使。震言:「敵兵侵蜀,臣見調本軍三千人自豐陽而西,絕敵糧道。萬一四川將帥不能堅守,墮其謀計,思之寒心。今山東富庶如昔,金人重兵亦不在彼,望朝廷乘此機會,興師深入,可以破偽齊之巢穴,兼牽制金人取四川之兵矣。」
尚書左僕射朱勝非以母憂去職。
己丑,韓世忠言:「近被旨措置建康府江南、北岸荒田,以為屯田之計。沿江荒田雖多,大半有主,難以如陝西例,乞募民承佃。」都督府請如世忠議。乃蠲三年租,田主有訟則歸之,滿五年不言,給佃人為永業。於是詔湖北、浙西、江西皆如之;尋又免科配徭役。
駕部員外郎韓膺胄論:「刑罰輕重,國祚短長系之。望追法仁祖舊章,凡獄官失入死者,終身罰之,雖經赦宥,永不收敘。」帝曰:「此仁祖之事也,其仁民詳刑如此乎!」乃命有司申嚴行下。
辛卯,起復劉光世為檢校太傅、江東宣撫使,屯鎮江。
時光世與韓世忠更戍,世忠至鎮江城下,而奸細入城,焚其府庫;光世擒而鞫之,皆云世忠所遣,於是訴於帝。江東統制官王德請於光世曰:「韓公之來,獨與德有隙耳,當身往見之。」其下皆謂不可,或請以騎行,德不聽。世忠大驚,謂德曰:「公誠烈丈夫!曩者小嫌,各勿介意。」因置酒結歡而別。
金人去興元。
自金人入梁、洋。蜀中復大震,劍南諸州皆為徙治之計。宣撫處置使張浚,亦不令移潼川軍,聞者皆憤,或取其榜毀之。利州路經略使劉子羽遺浚書,為言已在此,敵必不南,浚乃止。
完顏杲留屯中梁山逾月,始自斜穀去興元。子羽與吳玠謀以兵邀之于武關,不及。斜谷路狹,惟可單行,故凡所掠獲,悉棄之于路。浚遣統制官王浚復洋州、興元府。
杲既還鳳翔,乃遣十餘人持書與旗來招子羽、玠,子羽盡斬之,惟留一人使還,曰:「為我語之,欲來即來,吾有死耳,何可招也!」玠亦遺杲書,以大義責之,杲乃止。
壬辰,移都督府于鎮江,照應江、淮兩軍機務,於是建康府榷貨務都茶場亦移鎮江。
癸巳,慶遠軍承宣使、神武前軍統制王𤫉為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兼淮南宣撫司都統制,仍詔神武后軍統制巨師古、御前忠銳將崔增、李捧等並受韓世忠節度。於是世忠始去神武左軍都統制,專為宣撫使。
乙未,宣撫處置司訓練官杜福邀金人于興元南龍潭,降其軍四百。
丙申,偽齊將李成以眾二萬攻虢州,陷之。鎮撫司統制官謝皋與之遇,舉刃示敵曰:「此吾赤心也,汝宜視之!」遂剖心而死。權鎮撫使董先率餘兵二千奔襄陽。
戊戌,湖南安撫使折彥質所遣統領官劉深以兵至鼎州。
時鼎寇楊麼,眾益盛,僭號大聖天王,旗幟亦書此字,且用以紀年,又以兵二萬人寇公安縣。彥質言麼之勢不減曹成,望朝廷勿輕此賊,乃命彥質督潭、鼎、荊南兵討之。是日,湖北統領官顏孝恭亦以千九百人至鼎州城外。
庚子,詔改昭慈獻烈皇太后諡曰昭慈聖獻皇后。
詔:「復五帝、日月之祀,其禮視四方帝,祀以四立日,黃帝以季夏之土王日。春秋分朝日、夕月禮如感生帝。」
辛丑,荊南統制官羅廣以所部三百五十人至鼎之城西,而軍食不繼,於是潭將劉深、鄂將顏孝恭,皆引所部去。後二日,廣亦引兵北還,由是不克討。然賊徒屢抗,多被殺,人心頗搖,乃肆偽赦,立鐘相少子子義為太子,自楊太以下皆臣事之。
壬寅,詔:「昭慈聖獻皇后同姓親遷秩二等,異姓一等。」甲辰,封起復鎮潼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醴泉觀使孟忠厚為信安郡王,丙午,封哲宗美人慕容氏、魏氏並為婕妤,皆用後大祥推恩也。
錄故太師文彥博孫緯世等三人並為迪功郎。
緯世父太僕卿維中,建炎中從帝渡江,至湖州而死,至是用守臣汪藻請而命之。
丁未,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遣統領官張憲、王貴分道擊虔寇彭友、李滿,獲之。飛自至虔州,日破一寨,賊徒震恐。友等先據龍泉,至是乃敗。
戊申,武節大夫、明州觀察使、浙西兵馬鈐轄史康民將所部至行在,以康民為御前忠銳第九將。
西南蕃武翼大夫、歸州防禦使、瀘南夷界都大巡檢使阿永,獻馬百有十二匹,瀘州以聞,詔押赴行在。
阿永,乞第子也。元豐間,乞第既效順,願歲進馬以見向化之心,官以銀繒賞之,所得亡慮數倍。其後阿永所中之數,歲增不已,政和末,始立定額。每歲冬至後,蠻以馬來州,遣官視之,自江門寨浮筏而下,蠻官及放馬者九十三人,悉勞饗之,帥臣親與為禮。諸蠻從而至者幾二千人,皆以筏載白椹、茶、麻、酒、米、鹿豹皮、雜氈蘭之屬,博易於市,留三日乃去。馬之直雖約二十千,然揆以銀、彩之直,則每匹可九十餘千,自夷酋已下所給馬直及散犒之物,歲用銀帛四千餘匹兩,鹽六千餘斤。銀則取於夔之涪州及大寧,物、帛則果、遂、懷安。凡馬之死於漢地者,亦以其直償之。
辛亥,御前忠銳第七將徐文叛,奔偽齊。
文以所部屯明州城東,朱師閔將至,文覺之,夜以所部泛海舟而遁。未明,至定海縣,忠銳第八將、武德郎趙琦以本軍沿海拒敵,文乃去。沿海制置仇悆率諸將追之,不及。
壬子,起復檢校太傅、江東宣撫使劉光世再起復,以光世丁內艱故也。
五月,乙卯,帝諭大臣曰:「朕省閱天下事,日有常度,每退朝,閱群臣及四方章奏,稍暇即讀書史,至申時而常程皆畢,乃習射,晚則復覽投匭封事,日日如是也。」
丙戌,武翼郎、閤門宣贊舍人、權河南鎮撫使翟琮為利州觀察使。
琮言道路梗澀,緩急無兵救援,請亦隸宣撫處置使張浚,許之,遂詔有司以來二萬石餉琮軍,且及李橫、牛皋、彭玘會兵牽制。時朝廷方嘉橫敢勇向前,命橫等直至京城,或徑往長安,與撫司夾擊。
江西安撫大使趙鼎奏:「襄陽居江、淮上流,乃川、陝襟喉之地,以橫鎮撫,誠為得策。今聞橫、皋共起兵往東京,又聞偽齊亦會金人及遣李成領眾西去;恐緣此紛擾不定,橫烏合之眾,將不能禦,則決失襄陽,川、陝路絕,江、湖震動,其害可勝言哉!近有自襄陽來者,言橫正緣乏食兼無衣,則其出兵固非得已。望詔有司時有資給,使橫衣食足,則不假它圖,然後責其守疆待敵,不得因小利出兵,則可久之計矣。」帝覽鼎奏,始憂之。於是蜀口金騎已退,而董先、牛皋皆失守南奔,行在未知也。
丁巳,遣樞密院計議官任直清往襄陽、商、虢、河南撫諭,仍賜河南鎮撫司黃金百兩,為祭告諸陵之費。
己未,權河南鎮撫使翟琮、權陝虢經略使董先言:「今歲臣等首同李橫東擊偽齊,京城震恐,復以無援,引兵而歸,思之痛迫。
臣等所管之地,東至鄭州,西至京北,南涉偽境,北臨大河,亦得兩國虛實。但西南去宣撫司三千餘里,東南去行在四千餘里,外無應援,內乏糧儲,勢力孤絕。望選委重臣,于行朝宣撫司之中屯駐一司,以為聲援。」詔報已令韓世忠充宣撫使,領大軍屯淮南。
辛酉,詔築第百間以居南班宗室,仍以睦親宅為名。
故朝請大夫歐陽棐贈直祕閣,以元祐黨人故也。
錄故樞密副使包拯曾孫嗣直為迪功郎。
丁卯,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以大軍至桐廬縣,而魔賊繆羅與其徒八人已就招。詔沂中招捕餘黨;宣諭官胡蒙,請榜諭其徒,能自首者免罪。既而沂中捕斬其徒九十有六人,詔沂中以舊官領保信軍承宣使。
敵之始作也,鳳林巡檢、保義郎章甫,淳安尉、右迪功郎曹作肅,指使、保義郎徐詹,皆為所害;後各官其家一人。
乙亥,天申節,韓世忠進生鹿,帝不欲卻,諭輔臣,將放之山林以適物性。
樞密院言:「已遣使詣大金議和,恐沿邊守將輒發人馬侵犯齊界,理宜約束。」詔:「出榜沿邊曉諭,如敢違犯,令宣撫司依法施行。」
丙子,金房鎮撫使王彥遣兵復金州。
初,金兵既還,彥遣本司統制官、武節郎許青,以所部千三百人出漢陰縣,京西南路安撫使周貴迎戰,青引兵橫擊,大敗之,貴僅以身免,遂復金州。又敗金兵于洵陽,乃棄均、房去。時軍食益艱,張浚乃以彥兼宣撫司參議,駐兵達州,而留統制官、武功大夫格禧以兵三千守金、房。
庚辰,江西安撫大使趙鼎言:「岳、鄂為沿江上流控扼要害。鄂州雖有帥臣及軍萬餘,其間大半皆烏合之眾,以至器械未備,萬一有警,難以枝梧。欲候虔賊既平,令岳飛以全軍往岳、鄂屯駐,不惟江西藉其聲援,可保無虞,而湖南、二廣亦獲安妥。」詔俟飛平江西、湖廣賊畢聽旨。時朝廷聞李橫失利,乃詔橫等屯駐,非奉朝旨,毋得進兵。
辛巳,罷宣撫司便宜黜陡。
初,張浚既受黜陡之命。事重者敕行之。參知政事席益、簽書樞密院徐俯大不平,指以為僭。及是浚還行在而王似等代之,故有是旨。
故承議郎胡端修,贈直秘閣,以元符上書入籍故也。
六月,甲申朔,榮州防禦使、神武后軍統制巨師古除名,廣川編管。
初,師古以所部屯揚州,淮南宣撫使韓世忠令移屯泗上,師古稱疾不出,世忠怒,劾之,詔統領官高舉將其軍還行在。
丙戌,復置六部架閣庫。
自崇甯間何執中為吏部,始建議置吏部架閣官。其後諸曹皆置,凡成案留部二年,然後後畀而藏之,又八年,則委之金耀門文書庫。
尚書吏部侍郎韓肖胄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大金軍前奉表通問使;給事中胡松年試工部尚書,充副使。肖胄子孫官七人,松年五人。
丁亥,入辭,肖胄言:「今大臣各徇己見,致和戰未有定論。然和議乃權時宜以濟艱難,它日國步安強,軍聲大振,理當別圖。今臣等已行,願毋先渝約。或半年不覆命,必別有謀,官速進兵,不可因臣等在彼間而緩之也。」
肖胄母文氏,聞肖胄當行,為言:「韓氏世為社稷臣,汝當受命即行,勿以老母為念。」帝聞之,詔特封榮國太夫人以寵其節。
庚辰,宣撫處置使張浚奏捷,且請赴行在,詔王似、盧法原督使趨赴任,仍降詔撫存蜀中,王彥特放罪,復往金州控扼。時浚方論卻敵之功,將佐幕客皆以便宜遷秩。既而似、法原俱至蜀,浚遂與寶文閣直學士劉子羽、參議官、左通議大夫王庶、主管機宜文字、兵部員外郎馮康國、鼎州團練使、提舉江州太平觀劉錫、左朝散郎、利州路提點刑獄公事馮楫權樞密院計議官,偕行俱東。
甲午,神武前軍統制兼淮南宣撫司都統制王𤫉為荊南府、潭、鼎、澧、岳、鄂等州制置使。
時鼎寇楊麼復犯公安、石首二縣,先五日,會湖南安撫使折彥質會荊鄂潭鼎統制官辛太、崔邦弼、任安、杜湛之眾往討之。彥質數請濟師,乃命𤫉總舟師以行,遣忠銳第一將崔增、神武後軍統領高進以所部五千從𤫉,又命韓世忠、劉光世各以舟五百與之,仍持五月糧以行,凡湖南、北兵並受𤫉節度。時知岳州范寅敷遭內限,以策獻於湖南安撫使折彥質以聞。詔下其議,命王𤫉行之。
已而𤫉請招安金字牌。帝曰:「近來賊盜踵起,蓋黃潛善等專務招安而無弭盜之術,高官厚祿以待渠魁,是賞盜也。麼跳梁江湖,罪惡貫盈,故命討之,何招安為!但令𤫉破賊後,止戮渠魁數人,貸其餘可也。」乃給黃榜十道,自麼及黃誠、劉衡、周倫、皮真並近上知名頭領不赦外,脅從之徒,一切不問。如從中自並及投首,當議優與推恩。
己亥,罷沿海制置司,以海舟三百付明州守臣李承造總領,和州防禦使張公裕同總領;仍命公裕居定海縣,以總領海船所為名。
乙巳,初,韓世忠之軍建康也,詔江東漕臣月給錢十萬緡,以酒稅、上供、經制等錢應付。至是劉光世移屯,又增月樁錢五萬六千緡,轉運判官、直秘閣劉景真等告之於朝,詔通融應副。自呂頤浩、朱勝非並相,以軍用不足,創取江、浙、湖南諸路大軍月樁錢,以上供、經制、系省、封樁等窠名充其數,茶鹽錢蓋不得用,所樁不能給十之一二,故郡邑多橫賦於民,大為東南之患。
丙午,詔:「內外從官各舉宗室一人,以備器使。」
先是右承事郎、知大宗正丞謝伋條上宗室五事:曰舉賢才以強本支,更法制以除煩苛,擇官師以專訓導,繼封爵以謹傳襲,修圖牒以辨親疏。始,岐獻簡王仲忽為宗官,多所建白,論者以為立法太嚴。自渡江後,南班宗室才六十三員,學官久闕,襲封之典遂廢,宗正有寺無官,故伋言之。時已用伋議,復置宗正少卿,因有是命,惟襲封不行。
丁未,詔:「即駐蹕所在學置國子監,以學生隨駕者三十六人為監生,置博十二員。」
江東宣撫使劉光世引兵發鎮江。
時淮南宣撫使韓世忠屯登雲山,光世懼其扼己,改途趣白鷺店;世忠遣兵千餘襲其後,光世覺之,乃止。既而光世奏世忠掠其甲士六十餘人,帝尋遣使和解,仍書賈復、寇恂事賜之。
戊申,武功大夫、高州刺史、樞密院準備差使王林,以所部充御前忠銳第十將。林,劉光世部曲也,忠銳第九將史康民薦其才,自承州召還,而有是命。
己酉,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自虔州班師。
壬子,右宣教郎王忠民至行在,宰相呂頤浩、簽書樞密院事徐俯見之皆拜,舍於政府。忠民上疏力辭新命,且言:「臣為大金舉兵,故自上大金國主三表,為辨理乞還二帝,本心報國,非求名祿。」帝不許。忠民以告置於櫝中,藏之七寶山下。既見所奏留中,力懇求去,遂依商、虢鎮撫使董先於軍中。
癸丑,川陝宜撫司以三泉縣為大安軍,以武臣種友知軍兼縣事,文臣為判官兼縣丞。
自陝西既破,買馬路久不通,至是榮州防禦使、知秦州、節制階、文軍馬吳璘,始以茶彩招致小蕃三十八族以馬來市,西馬復通。
秋,七月,丙辰,呂頤浩言:「行宮北門未成而役夫少,欲於忠銳第八將范溫麾下,擇不堪出戰二百人助役,且令溫自董之。」帝曰:「不可。四方聞之,以為使將帥舍甲兵而事營繕,非今日整兵經武之道。」
己未,置博學宏詞科,用工部侍郎李擢奏。其法,以制、詔、書、表、露布、檄、箴、銘、記、贊、頌、序十二件為題,古今雜出六題,分三日試。命官除歸明、流外、進納及犯贓人外,願試者以所業每題二篇納禮部,下兩制考校。堪召試者,每舉附省試院收拭,上等改京官、除館職,中等減三年磨勘,下等減二年,並與堂除;奏補出身人,以賜進士及第、出身、同出身為三等之差。著為令。
初置提舉孳生牧馬監官,于饒州置司,俸賜視雜監司,令樞密差幹辦官三員,本路給廄卒二百人,仍令統制官王進以所部護之。時益市馬於廣西,故先擇牧地鄱陽,置官提舉。
庚申,權商虢鎮撫使董先奏虢州失守,待罪,詔先兼京西招撫司都統制,屯襄陽。
乙丑,尚書省言韓肖胄已至泗州,齊國館伴官兵未到。時神武諸軍護送者二千人,乃詔都督府以輕舟濟其軍食。
肖胄至汴梁,偽齊劉豫欲見之;副使胡松年曰:「見之無害。」豫之臣欲令以臣禮見,肖胄未有以答,松年曰:「皆大宋之臣,當用敵禮。」豫不能折。既見,松年長揖豫,敘寒溫如平生。豫欲以君臣之禮傲之,松年曰:「松年與殿下比肩事主,不宜如是。」豫問:「主上如何?」松年曰:「聖主萬壽。」豫曰:「其意何在?」松年曰:「主上之意,必欲復故疆而後已。」豫有慚色。
丙寅,尚書考功員外郎兼權監察御史朱異宣諭浙東、福建還。異出使九月,閱所按吏凡八人,薦士張九成等十二人。
丁卯,詔錄用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六朝勳臣自曹彬至藍元振三百二十人子孫。先是徽猷閣待制宋伯友言:「艱難以來,中原隔絕,功臣子孫,凋喪殆盡;乞訪其後,量材錄用。」故有是旨。其後是趙普、趙安仁、范質、錢若水諸孫,皆官之。
己巳,樞密院計議官、權監察御史薛徽言宣諭湖南還。徽言出使九月,閱所按吏十六人,薦士劉延年等三人。
庚午,詔:「無職田選人及親民小使臣,並給茶湯錢十千,職田少者通計增給。」
先是御筆增選人、小使臣俸以養廉,輔臣進呈,帝諭以「今飲食衣帛之直,比宣和不啻三倍,衣食不給而責以廉節,難矣。宜變舊法以權一時之宜。」 戶部尚書黃叔敖言:「文武官料錢,各有格法,不可獨增選人、小使臣;乞令提刑司均州縣職田於一路,通融應副,無職田及職田少者增支。」從之。
癸酉,宰相呂頤浩、參知政事席益、簽書樞密院事徐俯,以旱乞罷政,帝曰:「與其去位,曷若同寅協恭,交修不逮,思所以克厭天心者!」頤浩等乃復視事。
時以旱故,詔群臣言闕政。禮部尚書洪擬曰:「法行之公,則人樂而氣和;行之乖,則人怨而氣偏。試以小事論之:近時監司守臣獻羨餘則黜之,宣撫司獻則受之,是行法止及疏遠之臣也。有自庶僚為侍從,臥家視事,未嘗入謝,得美職而去;若鼓院官移疾廢朝,則斥罷之;是行法止及冗賤之官也。榷酤立法甚嚴,犯者籍家財以充賞;而大官有勢者,連營列障,公行酤賣,則不敢問;是行法止及孤弱之家也。小事如此,推廣而言之,則怨多而和氣傷可知矣。」疏奏,帝嘉納。
甲戌,神武中軍統制兼提舉宿衛親兵楊沂中自嚴州還,以沂中兼帶禦器械。武功大夫、忠州團練使、閤門宣贊舍人、御前忠銳第四將范溫以所部充神武中軍左部統領。
乙亥,朱勝非起復舊官,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特命睿思殿祗候陳彥臣宣押赴行在。
詔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選兵三千人移戍廣州。
丙子,以久旱,詔諸路監司分按州縣,親錄囚徒以察冤滯。
己卯,詔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知秦州張榮以所部赴行在。
庚辰,輔臣奏事,呂頤浩言雨足,帝曰:「日者亢旱,朕甚憂之,以穡事無望矣。今沾足如此,殆將有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書大有年者才一,書有年者再而已,以此知豐登之難得也。」先是自六月丙午不雨,帝命議獄刑,弛力役,進素膳,及是雨乃足,翼日,帝始禦玉食焉。
八月,丙戌,初,忠銳第八將徐文既叛去,以所部海舟六十,官軍四千三百,泛海至鹽城縣,遣使臣闞中納款于偽齊,具言沿海無防禦之人,可以徑至二浙;且圖駐蹕所在軍馬之數,因密州草橋鎮巡檢包德聞于劉豫,豫大喜。是日,授文防禦使、知萊州,以海艦二十益其軍,令犯通、泰等州,且至淮南與大軍會合。
戊子,金主以趙炤誣告其父昏德公謀反,命誅炤及其婿劉彥文。初,金人欲令其父子對質,會蔡鞗力辨其誣,乃止。
己丑,命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赴行在,仍命飛以精卒萬人留戍江州。
壬辰,川、陝等路宣撫處置副使王似言:「川、陝諸州應奏獄案,乞用便宜指揮,酌情斷下,如張浚例。」許之。
甲午,帝謂大臣曰:「元祐黨人固皆賢,然其中亦有不賢者乎?」呂頤浩等曰:「豈能皆賢!」徐俯曰:「若真元祐黨人,豈不賢!但蔡京輩,凡己之所惡,欲終身廢之者,必名之元祐之黨,是以其中不免有小人。」帝曰:「若黃策之類是也。」俯曰:「黃策乃元符末上書狂直被罪,始,天下皆稱之。如策比者,無慮十餘人,策不能固窮守節,陷於非義。其中亦有議論前後反復,奸惡猥瑣,竄名其間,如楊畏、朱師服數人耳。」策以直秘閣、通判嚴州,受賕抵罪,故帝及之。
故降充寶文閣待制王覿,追復龍圖閣學士。
乙未,詔:「河南鎮撫使翟琮,且在襄陽府屯泊,聽候朝旨。
時梁、衛之地,悉淪偽境,琮屯伊陽之鳳牛山,為偽齊所逼,孤立不能敵,率部曲突圍奔襄陽。京西招討使李橫以聞,故有是命。
權商虢鎮撫使董先,言有官軍及老弱七千在襄陽,而李橫兵已眾,恐不能贍給,乃命先赴行在,先遂以其眾依趙鼎於江西。
戊戌,金主詔曰:「比以軍旅未定,嘗命帥府自擇人授官;今並從朝廷選法。」
己亥,以信安郡王孟忠厚為禮儀使,奉神御並詣溫州。
甲辰,詔曰:「比者雨暘弗時,幾壞苗稼,朕方寅畏怵惕;又復地震,蘇、湖益甚,朕其懼焉。蓋天降災,其應必至,皆朕失德,不能奉順乾坤,協序陰陽之故。諮爾在外大小之臣,有能應變弭災,輔朕不逮者,極言無隱。」
時已命諸路憲司起發州郡所負積年禁軍闕額錢,是日,帝諭輔臣,恐不便於民,速令除放,遂以手詔付有司,自建炎以來皆蠲之。
乙巳,詔:「復置史館,以從官兼修撰,餘兼直館、檢討,若著作佐郎有闕,依元豐例差郎官兼領。」先是著作官全闕,以都官員外孔端朝權兼著作佐郎,至是吏部討論而有此命。
己酉,侍御史辛炳言:「叨綴日參,見宰執有留身奏事者。臣竊謂天下有大利害,政事有大因革,人才之黜陡,賞罰之勸懲,相與敷陳于陛下之前,蓋有不容不公者。留身之際,何所不有!恐分朋植黨之漸,為害滋大。欲望降旨,自今三省、樞密院朝殿進呈,訖不得留身,違者許御史臺彈奏。」
辛亥,嗣濮王仲湜請諸州宗室,各以行尊者一人檢察月俸錢米,許之。渡江後,宗子散居四方,故仲湜以為請。
是月,韓肖胄等始至雲中,見金國都元帥宗翰議事。
九月,癸丑,秘書少監孫近請命前宰執供具建炎四年二月以前的政記,仍令修注官補建炎以來起居注,命百司日以朝廷所施行事報秘書省、進奏院,月報亦如之。
初,偽齊侍御史盧載陽上議,陳結南夷擾川、廣之策,劉豫遣通判齊州傅維永及募進士宋淵等五十餘人自登州泛海,冊交趾郡王李陽煥為廣王,且結連諸溪洞酋長,金主遣使毛都魯等二十餘人偕行。
丙辰,時行宮外朝止一殿,日見群臣,省政事則謂之後殿,食後引公事則謂之內殿,雙日講讀於斯則謂之講殿。至是梁朽,前榮且壞,命有司繕治之。乃權御射殿,極卑陋,茆屋裁三楹,侍臣行列,巾裹觸棟宇。
戊午,特進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呂頤浩罷,為鎮南軍節度、開府儀同三司、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頤浩再相凡二年,侍御史辛炳劾其不恭不忠,敗壞法度。及頤浩引疾求去,殿中侍御史常同因論其十罪,大略謂:「頤浩循蔡京、王黼故轍,重立茶鹽法,專為謀利,一也。不于荊、淮立進取規模,惟務偷安,二也。所引用非貪鄙俗士即其親舊,三也。民訴訟有再至者輒罪之,四也。贓吏呂應問、韓禧皆滿數萬,頤浩既受女謁,遂令移獄,欲罪元按官司,五也。台諫論事不合己意,則怒形於色,六也。近兩將不協,幾至交兵,不能辨曲直以申國威,而姑息之,七也。其心腹最喜者擢置臺屬,使采台中議論,八也。近者地震,抑而不奏,及降詔求言,又不引去,九也。每會親黨夜飲,男女雜坐,比言者論罷都漕司,遽託病乞出,十也。陛下未欲遽罷頤浩者,豈非以其有復辟之功乎?臣謂功出眾人,非一頤浩之力。縱使有功,宰相代天理物,張九齡所謂不以賞功者也。」疏入,因改命。
庚辰,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自江州來朝,賜金帶、器甲。飛養子雲,年尚少,帝亦以戰袍戎器賜之。
辛酉,川陝宣撫司統領官吳勝,敗偽齊兵于黃堆寨。
初,陝西同統制軍馬楊政率諸軍深入至清水縣,命勝與統領官楊從儀、程俊等率忠義人進討。偽涇原第八將嚴千,以甲軍千人,騎五百,築蓮花城,勝急擊攻之。翼日,第十將宋師閔復以騎二千來援,勝等追殺無遺,獲所部將十餘人,師閔僅以身免。勝還至臘家城,復與敵遇,步將從義郎彭扆戰死。準備將、承信郎賀吉,為賊所獲,曰:「吾不死于敵手。」遂自殺。是役也,將士死者百二十有三人,皆贈官,錄其子。
丙寅,詔:「自今執政許留身奏事,如宰臣例。」
端明殿學士、江南西路安撫大使兼知洪州趙鼎為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中衛大夫、武安軍承宣使、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落階官,為鎮南軍承宣使、江西沿江制置使,戍江州。飛言:「本路兵久不訓習,乞留五千人屯洪州,二千人屯虔州、南安,餘軍並隨軍訓習。」詔飛、鼎同議。
先是飛在洪州,與江南兵馬鈐轄趙秉淵飲,大醉,擊秉淵幾死,帥臣李回奏劾之。及是帝戒飛止酒,飛遂不飲。
始,統制官傅選屯江州,李山知蘄州,皆受回節度。飛受命,奏乞選、山皆為本司統制,於是飛始能成軍。江東宣撫使劉光世與秉淵素厚,奏秉淵還建康以避之。
時飛軍月費錢十二萬二千餘緡,米萬四千五百餘斛,詔漕臣曾紆津致錢糧,為軍中五月之費,而鼎督趣之。回與飛不協,至鼎,推誠待之,飛亦心服。
信安郡王孟忠厚上昭慈聖獻皇后改諡冊於溫州太廟,不改題神主。
戊辰,帝謂輔臣曰:「議者多言諸大將不宜益兵。漢高祖定天下,諸將兵至十數萬,未嘗以為疑,故能成功。今劉光世、韓世忠兵才各五萬,張俊不滿三萬,議者已患其多,此不知時宜也。」席益曰:「方用兵之時,禦諸將當如高祖,削平之後,待功臣當如光武。」前三日,詔以忠銳第九將史康民、第十將王林所部益俊軍,又令第二將張守忠受俊節制,故言者及之。
己巳,權刑部侍郎章誼試兵部侍郎,大理卿李與權權刑部侍郎。
壬申,自軍興以來,機速事皆以白劄子徑下,有司既報行,然後赴給、舍書押降敕;其後擬官、斷獄皆然,兩省之職殆廢。至是中書舍人孫近言:「國家仿唐舊制,分建三省,凡政令之失中,賞刑之非當,其在中書,則舍人得以封還,其在門下,則給事得以論駁。蓋先其未行而救正其失,則號令無反汗之嫌,政令無過舉之跡。今給、舍但書押已行之事,雖欲論執而成命已行,非設官本意。望申嚴舊制,應非軍期爭速不可待,勿報;應給、舍書讀,如元封駁,令畫時行下。」
詔:「神武後軍見在行在官兵八千人,並撥隸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
乙亥,江東宣撫使劉光世為江東、淮西宣撫使,置司池州;淮南東路宣撫使韓世忠為建康、鎮江府、淮南東路宣撫使,置司鎮江府;神武前軍統制、荊南府、潭、鼎、澧、岳、鄂等州制置使王𤫉為荊南府、岳、鄂、潭、鼎、澧、黃州,漢陽軍制置使,置司鄂州;神武副軍都統制、江西制置使岳飛為江南西路、舒、蘄州制置使,置司江州。賜江世錢十萬緡,為營壘費。仍命世忠措置所部沿江至平江府、江陰軍沿海地。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武泰軍節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郭仲荀為檢校少保、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神武中軍統制、提舉宿衛親兵楊沂中兼權殿前司公事。仍詔仲荀以紹興府、溫、台、明州為地分,自帥府外,應統兵官並得節制。
始,諸將擁重兵而無分定路分,故無所任責。朱勝非再相,始議分遣諸帥各據要會,某帥當某路,一定不復易。
戊寅,秘書省正字陳祖言請修建炎以來日曆,從之。
庚辰,集英殿修撰蘇遲權尚書刑部侍郎。
詔審武副軍都統制、江西制置使岳飛所部改為神武後軍,以飛為統制。
偽齊遣將與知光州許約合兵圍固始縣,知縣事孫暉將所部遁去。淮西宣撫使劉光世,遣統制官酈瓊等救之,未至,會淮西安撫使胡舜陟命準備將領、承議郎洪邦彥以鄉兵來援。辛巳,賊棄城走。
是秋,金都元帥宗翰悉起女直土人散居漢地,惟金主及將相親屬衛兵之家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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