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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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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談香港 讀書雜談
作者:魯迅 1927年
通信
本作品收錄於《而已集
本篇記錄稿經作者校閱後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七年八月十八、十九、二十二日廣州《民國日報》副刊《現代青年》第一七九、一八〇、一八一期;後重刊於一九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北新》周刊第四十七、四十八期合刊。
——七月十六日在廣州知用中學講

因為知用中學的先生們希望我來演講一回,所以今天到這裏和諸君相見。不過我也沒有什麽東西可講。忽而想到學校是讀書的所在,就隨便談談讀書。是我個人的意見,姑且供諸君的參考,其實也算不得什麽演講。

說到讀書,似乎是很明白的事,只要拿書來讀就是了,但是並不這樣簡單。至少,就有兩種:一是職業的讀書,一是嗜好的讀書。所謂職業的讀書者,譬如學生因為升學,教員因為要講功課,不翻翻書,就有些危險的就是。我想在坐的諸君之中一定有些這樣的經驗,有的不喜歡算學,有的不喜歡博物,然而不得不學,否則,不能畢業,不能升學,和將來的生計便有妨礙了。我自己也這樣,因為做教員,有時即非看不喜歡看的書不可,要不這樣,怕不久便會於飯碗有妨。

我們習慣了,一說起讀書,就覺得是高尚的事情,其實這樣的讀書,和木匠的磨斧頭,裁縫的理針線並沒有什麽分別,並不見得高尚,有時還很苦痛,很可憐。你愛做的事,偏不給你做,你不愛做的,倒非做不可。這是由於職業和嗜好不能合一而來的。倘能夠大家去做愛做的事,而仍然各有飯吃,那是多麽幸福。但現在的社會上還做不到,所以讀書的人們的最大部分,大概是勉勉強強的,帶著苦痛的為職業的讀書。

現在再講嗜好的讀書罷。那是出於自願,全不勉強,離開了利害關系的。——我想,嗜好的讀書,該如愛打牌的一樣,天天打,夜夜打,連續的去打,有時被公安局捉去了,放出來之後還是打。諸君要知道真打牌的人的目的並不在贏錢,而在有趣。牌有怎樣的有趣呢,我是外行,不大明白。但聽得愛賭的人說,它妙在一張一張的摸起來,永遠變化無窮。我想,凡嗜好的讀書,能夠手不釋卷的原因也就是這樣。他在每一葉每一葉裏,都得著深厚的趣味。自然,也可以擴大精神,增加智識的,但這些倒都不計及,一計及,便等於意在贏錢的博徒了,這在博徒之中,也算是下品。

不過我的意思,並非說諸君應該都退了學,去看自己喜歡看的書去,這樣的時候還沒有到來;也許終於不會到,至多,將來可以設法使人們對於非做不可的事發生較多的興味罷了。我現在是說,愛看書的青年,大可以看看本分以外的書,即課外的書,不要只將課內的書抱住。但請不要誤解,我並非說,譬如在國文講堂上,應該在抽屜裏暗看《紅樓夢》之類;乃是說,應做的功課已完而有余暇,大可以看看各樣的書,即使和本業毫不相幹的,也要泛覽。譬如學理科的,偏看看文學書,學文學的,偏看看科學書,看看別個在那裏研究的,究竟是怎麽一回事。這樣子,對於別人,別事,可以有更深的了解。現在中國有一個大毛病,就是人們大概以為自己所學的一門是最好,最妙,最要緊的學問,而別的都無用,都不足道的,弄這些不足道的東西的人,將來該當餓死。

其實是,世界還沒有如此簡單,學問都各有用處,要定什麽是頭等還很難。也幸而有各式各樣的人,假如世界上全是文學家,到處所講的不是“文學的分類”便是“詩之構造”,那倒反而無聊得很了。

不過以上所說的,是附帶而得的效果,嗜好的讀書,本人自然並不計及那些,就如遊公園似的,隨隨便便去,因為隨隨便便,所以不吃力,因為不吃力,所以會覺得有趣。如果一本書拿到手,就滿心想道,“我在讀書了!”“我在用功了!” 那就容易疲勞,因而減掉興味,或者變成苦事了。

我看現在的青年,為興味的讀書的是有的,我也常常遇到各樣的詢問。此刻就將我所想到的說一點,但是只限於文學方面,因為我不明白其他的。

第一,是往往分不清文學和文章。甚至於已經來動手做批評文章的,也免不了這毛病。其實粗粗的說,這是容易分別的。研究文章的歷史或理論的,是文學家,是學者;做做詩,或戲曲小說的,是做文章的人,就是古時候所謂文人,此刻所謂創作家。創作家不妨毫不理會文學史或理論,文學家也不妨做不出一句詩。然而中國社會上還很誤解,你做幾篇小說,便以為你一定懂得小說概論,做幾句新詩,就要你講詩之原理。我也嘗見想做小說的青年,先買小說法程和文學史來看。據我看來,是即使將這些書看爛了,和創作也沒有什麽關系的。

事實上,現在有幾個做文章的人,有時也確去做教授。但這是因為中國創作不值錢,養不活自己的緣故。聽說美國小名家的一篇中篇小說,時價是二千美金;中國呢,別人我不知道,我自己的短篇寄給大書鋪,每篇賣過二十元。當然要尋別的事,例如教書,講文學。研究是要用理智,要冷靜的,而創作須情感,至少總得發點熱,於是忽冷忽熱,弄得頭昏,——這也是職業和嗜好不能合一的苦處。苦倒也罷了,結果還是什麽都弄不好。那證據,是試翻世界文學史,那裏面的人,幾乎沒有兼做教授的。

還有一種壞處,是一做教員,未免有顧忌;教授有教授的架子,不能暢所欲言。這或者有人要反駁:那麽,你暢所欲言就是了,何必如此小心。然而這是事前的風涼話,一到有事,不知不覺地他也要從眾來攻擊的。而教授自身,縱使自以為怎樣放達,下意識裏總不免有架子在。所以在外國,稱為“教授小說”的東西倒並不少,但是不大有人說好,至少,是總難免有令大發煩的炫學的地方。

所以我想,研究文學是一件事,做文章又是一件事。

第二,我常被詢問:要弄文學,應該看什麽書?這實在是一個極難回答的問題。先前也曾有幾位先生給青年開過一大篇書目。但從我看來,這是沒有什麽用處的,因為我覺得那都是開書目的先生自己想要看或者未必想要看的書目。我以為倘要弄舊的呢,倒不如姑且靠著張之洞的《書目答問》去摸門徑去。倘是新的,研究文學,則自己先看看各種的小本子,如本間久雄的《新文學概論》,廚川白村的《苦悶的象征》,瓦浪斯基們的《蘇俄的文藝論戰》之類,然後自己再想想,再博覽下去。因為文學的理論不像算學,二二一定得四,所以議論很紛歧。如第三種,便是俄國的兩派的爭論,——我附帶說一句,近來聽說連俄國的小說也不大有人看了,似乎一看見“俄”字就吃驚,其實蘇俄的新創作何嘗有人紹介,此刻譯出的幾本,都是革命前的作品,作者在那邊都已經被看作反革命的了。倘要看看文藝作品呢,則先看幾種名家的選本,從中覺得誰的作品自己最愛看,然後再看這一個作者的專集,然後再從文學史上看看他在史上的位置;

倘要知道得更詳細,就看一兩本這人的傳記,那便可以大略了解了。如果專是請教別人,則各人的嗜好不同,總是格不相入的。

第三,說幾句關於批評的事。現在因為出版物太多了,——其實有什麽呢,而讀者因為不勝其紛紜,便渴望批評,於是批評家也便應運而起。批評這東西,對於讀者,至少對於和這批評家趣旨相近的讀者,是有用的。但中國現在,似乎應該暫作別論。往往有人誤以為批評家對於創作是操生殺之權,占文壇的最高位的,就忽而變成批評家;他的靈魂上掛了刀。但是怕自己的立論不周密,便主張主觀,有時怕自己的觀察別人不看重,又主張客觀;有時說自己的作文的根柢全是同情,有時將校對者罵得一文不值。凡中國的批評文字,我總是越看越胡塗,如果當真,就要無路可走。印度人是早知道的,有一個很普通的比喻。他們說:一個老翁和一個孩子用一匹驢子馱著貨物去出賣,貨賣去了,孩子騎驢回來,老翁跟著走。但路人責備他了,說是不曉事,叫老年人徒步。他們便換了一個地位,而旁人又說老人忍心;老人忙將孩子抱到鞍鞽上,後來看見的人卻說他們殘酷;於是都下來,走了不久,可又有人笑他們了,說他們是呆子,空著現成的驢子卻不騎。於是老人對孩子嘆息道,我們只剩了一個辦法了,是我們兩人擡著驢子走。

無論讀,無論做,倘若旁征博訪,結果是往往會弄到擡驢子走的。

不過我並非要大家不看批評,不過說看了之後,仍要看看本書,自己思索,自己做主。看別的書也一樣,仍要自己思索,自己觀察。倘只看書,便變成書廚,即使自己覺得有趣,而那趣味其實是已在逐漸硬化,逐漸死去了。我先前反對青年躲進研究室,也就是這意思,至今有些學者,還將這話算作我的一條罪狀哩。

聽說英國的培那特蕭(Bernard Shaw),有過這樣意思的話:世間最不行的是讀書者。因為他只能看別人的思想藝術,不用自己。這也就是勖本華爾(Schopenhauer)之所謂腦子裏給別人跑馬。較好的是思索者。因為能用自己的生活力了,但還不免是空想,所以更好的是觀察者,他用自己的眼睛去讀世間這一部活書。

這是的確的,實地經驗總比看,聽,空想確鑿。我先前吃過幹荔支,罐頭荔支,陳年荔支,並且由這些推想過新鮮的好荔支。這回吃過了,和我所猜想的不同,非到廣東來吃就永不會知道。但我對於蕭的所說,還要加一點騎墻的議論。

蕭是愛爾蘭人,立論也不免有些偏激的。我以為假如從廣東鄉下找一個沒有歷練的人,叫他從上海到北京或者什麽地方,然後問他觀察所得,我恐怕是很有限的,因為他沒有練習過觀察力。所以要觀察,還是先要經過思索和讀書。

總之,我的意思是很簡單的:我們自動的讀書,即嗜好的讀書,請教別人是大抵無用,只好先行泛覽,然後決擇而入於自己所愛的較專的一門或幾門;但專讀書也有弊病,所以必須和實社會接觸,使所讀的書活起來。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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