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哈依圖界約
← | 条约 | 阿巴哈依圖界約 清政府、俄羅斯國 1727年10月24日 譯者:施紹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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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布連斯奇條約爲中、俄兩國畫定疆界事,由恰克圖左段起綫,直至額爾古訥河之最高處止,兩國所設界牌錄後:
清國特遣蒙古喀爾喀郡王那彥泰、總理界務官瑚畢圖,與俄國派駐北京使署參贊兼界務官格拉什諾甫,閱定以下辦法,按照一七二七年八月二十日兩國全權在波爾河邊所定界約,所有山嶺、河水以及荒野之地均經兩國派員勘明畫定,並在批准應有鄂博地方一一設立。向南起,順布爾古特依山梁,至狄列圖地方,共有鄂博四座;此鄂博相對者,設有中國卡倫四:一、奇蘭,二、齊克太,三、阿魯奇都埒,四、阿魯哈當蘇,均以一段之楚庫河爲界。沿楚庫河之南岸一帶,向有鄂博六座;俄人之過冬者有二:一在楚庫河之南段地方,並在舍爾巴哈草地盡頭處,正與重設鄂博地方相近;二在阿魯奇都埒河口,並在楚庫河之南岸。所建房屋,俄國界務官遵照現定條約,飭令拆毀,以清疆界。俄國布拉赤人向在中國所設卡倫以外奇都埒上游一帶游牧爲業,此項俄民應即遷至楚庫河北岸居住,免致將來生事。兩國界務官商定辦法,凡楚庫河之南岸一帶,俄國人民不准遷往居住,並經中國政府頒諭飭令該管卡倫隨時稽查,遇有卡倫房屋損壞之處,亦即趕爲修理。自阿魯哈當蘇鄂博至額波爾哈當蘇暨察罕鄂拉,查照條約,所有中間以及附近處之空地,適中平分;從此起,鄂博已設四十八座。凡設鄂博地方,均附近俄國所轄邊境。鄂博處,遇有山嶺暨著名地方,即以此爲兩國疆界。各處鄂博之應有者,亦已按序設立,且與中國北段之卡倫鄂博相近。中國托果薩人,向在赤奪格地方一帶游牧者,界務官遵照條約,將此項人民遷回原處。自察罕鄂拉卡倫鄂博至額爾古訥河最高處之中國卡倫鄂博,在此附近一帶已設鄂博五座,各清疆界,並經兩國政府頒諭,令各管卡倫者知悉。凡兩國人民,自立約後,不准隨意越界。觀以上辦法,兩國疆界均已分別清楚,彼此爭端亦可永遠斷絕。即兩國人民因偷竊事而越界者,自定界後,亦不得任意出入。復以俄、蒙二文合寫鄂博單,粘貼木牌,豎之於各要地,俾衆周知。此單內詳細註明,謂:由布爾古特依山至額爾古訥河,其間所經山、河、台幹均已排列號數,設立鄂博各等語。茲將其所開號數界單照錄於後:
布爾果特依山南段盡頭處,設第一鄂博。
布爾果特依山之東,正對柴達穆湖,在此山之北,設第二鄂博。
呼爾林克山嶺之南,正對鹽池山之盡頭處,設第三鄂博。
向狄列圖地方並對楚庫河之右段有嶺,嶺上設第四鄂博。
舍爾巴哈草地,在楚庫河上游盡頭處,沿岸設第五鄂博。
齊克太河口楚庫河之岸邊有山,山上設第六鄂博。
哈普察蓋小河,由楚庫河流入,沿岸設第七鄂博。
阿魯奇都埒河流入楚庫河之沿岸,設第八鄂博。
烏伊勒戛小河爲產草之地,並在楚庫河岸,設第九鄂博。
阿魯哈當蘇河口楚庫河岸,設第十鄂博。
烏里雷小河之貼近者爲阿魯哈當蘇,其凸出處有舊鄂博一座,小河北岸,設第十一鄂博。
烏布爾哈達音烏蘇有舊鄂博一座,靠北段嶺上,設第十二鄂博。
舊設鄂博之庫穆倫嶺,其在北段者,設第十三鄂博。
舊設鄂博之奎河,其北段者爲庫穆倫嶺,在此盡頭處,設第十四鄂博。
舊設鄂博之昆古爾特小河,其北段者爲庫穆倫嶺,在此盡頭處,設第十五鄂博。
烏諾拿河之北段貼近阿申蓋小河,此最高處舊有卡倫鄂博,向北嶺上,設第十六鄂博。
舊有鄂博之哈喇果求里,其向北之嶺上,設第十七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呼蘇魯克,在呼蘇魯克嶺小河之北,其北段嶺上,設第十八鄂博。
舊有鄂博之巴勒濟巴圖哈當,其右段向北莫恩柯嶺上,設第十九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柯莫勒,向北橫有山嶺,貼近巴勒濟勘小河,其南段向西地方,設第二十鄂博。
舊有鄂博之格勒達塔在格勒達塔山之北段,此山衆呼爲畢勒赤爾,其嶺上,設第二十一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克爾渾,向北爲克爾渾河,其左段嶺上,設第二十二鄂博。
舊有鄂博之布庫昆河,向北左段地方爲哈勒高嶺,嶺上設第二十三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吉勒畢里,在吉勒畢里小河,其北段地方爲巴依什里克嶺,嶺上設第二十四鄂博。
舊有鄂博之阿勒塔干,在布攸哈圖之北段,嶺上設第二十五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阿里楚雅小河,在果爾墨齊小河之北,並順嶺之最尖處,此嶺上設第二十六鄂博。
舊有鄂博之尼爾克羅,向北爲果索勒台小河,其南段嶺上,設第二十七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塔布恩托羅果,向北左段地方爲克爾河,此北岸之阿達爾嘎嶺上,設第二十八鄂博。
舊有鄂博之洪果,其北段嶺上,設第二十九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阿勒呼特,其北段盡頭處並在布格爾,設第三十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阿勒呼特,正與烏諾拿河北段盡頭處相對,並在阿喇巴彥租里克之左面嶺上,設第三十一鄂博。
舊有鄂博之烏布爾巴彥租里克必特開,其北段並在黑嶺上,設第三十二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貝爾奇嶺,其在北向者,設第三十三鄂博。
舊有鄂博之呼爾奇,順北面嶺上,設第三十四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蒙古特努克,其北段地方,並在嶺之盡頭處,設第三十五鄂博。
舊有鄂博之柯勒,向北爲吐爾基諾,大河嶺之凸出處,設第三十六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托索克托爾,其北面並在托索克嶺上,設第三十七鄂博。
舊有鄂博之得舌楚,其北面並在霍依嶺上,設第三十八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霍林那喇遜,其北面並在嶺之凸出處,設第三十九鄂博。
舊有鄂博之散多爾特,在沙喇鄂那之北,設第四十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烏布爾托克托爾,在托克托爾小河之北,並在托克托爾嶺之左面嶺上,設第四十一鄂博。
舊有鄂博之庫奎什,其右面並在黑嶺之北,設第四十二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圖爾肯,在烏布爾剖爾克河之北,圖爾肯嶺之北面,設第四十三鄂博。
舊有鄂博之圖爾克納克,其北面嶺之最高地方,設第四十四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多羅勒果,在嶺之北並在察罕淖爾嶺之右面,設第四十五鄂博。
舊有鄂博之依瑪勒霍,在庫爾托羅海嶺之北面,設第四十六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烏里圖,自北而東,爲依瑪勒霍小河,此岸之北並在哈喇托羅海嶺上,設第四十七鄂博。
舊有鄂博之伊林,在依瑪勒霍小河之北,自北而東爲嶺,嶺上設第四十八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鄂巴圖,自北而東,爲曠野之地,地上設第四十九鄂博。
舊有鄂博之尼普散,向北即曠野之地,嶺上設第五十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墨吉茲格之北,嶺之盡頭處,設第五十一鄂博。
舊有鄂博之齊普蓋,迤北一帶有荒地之最高者,設第五十二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則林圖,在嶺之北面並在其盡頭處,設第五十三鄂博。
舊有鄂博之音克托羅海,向北即曠野之地,嶺上設第五十四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蒙古托羅海,迤北一帶草地上,設第五十五鄂博。
舊有鄂博之安戛爾海,迤北一帶草地上,設第五十六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庫布勒哲庫,迤北一帶草地上,設第五十七鄂博。
舊有鄂博之塔爾郭達固,向北草地上,設第五十八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察罕烏魯,向北貼近沙羅鄂拉嶺,設第五十九鄂博。
舊有鄂博之塔布托羅海,向北貼近博羅托羅海嶺,設第六十鄂博。
舊有卡倫鄂博之索克圖,向北附近嶺上,設第六十一鄂博。
舊有鄂博之額爾庫里托羅海,向北附近之最高處,設第六十二鄂博。
額爾古訥河之右岸,正對海拉爾河口中間,在阿巴哈依圖嶺之凸出處,設立第六十三鄂博。
新定界綫大半依在尼布楚所定者辦理。現設之鄂博,由布爾古特依山起至額爾古訥河之最高處止,北面地方歸於俄,南面地方歸於清。本約內聲明,所有兩國山、河、台幹,何者爲俄屬,何者爲清屬,經此次議定之後,各設鄂博,嗣後兩國人民遇有越界遊牧者,即各自收回。此次劃定疆界,互定條約,實爲兩國絕除爭端起見,茲再各書合例公文一件,親自畫押,互換於額爾古訥河之最高處,即阿巴哈依圖嶺是也。
鄂博方向列後:
中、俄兩國重設鄂博單,經兩國界務官校正,至設立鄂博方向,由第一鄂博起,貼近波爾河,並在恰克圖、鄂爾懷圖之間迤東起,至額爾古訥河之最高處止,凡與鄂博相對之處,於俄國一面,則設以卡倫各官,俾見明晰。
第一鄂博、第二鄂博、第三鄂博、第四鄂博、第五鄂博:
以上鄂博,與其相對之處,即設以俄國卡倫官。
一、此卡倫官員,即於赤果羅瓦、阿什哈巴赤、塔布烏赤三種人內選充。惟五鄂博相對之處,在楚庫河之北岸有一村,半爲鐵匠居住,該村內有俄國差員三名,應即充爲卡倫官之職,並奉國命,飭其兼查邊務。
第六鄂博、第七鄂博、第八鄂博、第九鄂博、第十鄂博:
二、此卡倫官員,亦於以上所言三種人內選充,令其在楚庫河之北岸,正對柯奪里口居住。
第十一鄂博、第十二鄂博、第十三鄂博、第十四鄂博、第十五鄂博:
三、此卡倫官員,即於霍里恩種人內選充,並准其在梅什河邊與庫穆倫口相對處,隨意游牧,或於草地上,亦無不可。
第十六鄂博、第十七鄂博、第十八鄂博、第十九鄂博、第二十鄂博:
四、此卡倫官員,即於薩拉多勒種人內選充,令其在巴勒濟勘小河邊居住,歸什依薩哥爾拜隨時稽察。
第二十一鄂博、第二十二鄂博、第二十三鄂博、第二十四鄂博:
五、此卡倫官員,亦於薩拉多勒種人內選充,令其在阿勒塔小河並對吉勒畢里鄂博居住,歸以上該員隨時稽察。
第二十五鄂博、第二十六鄂博、第二十七鄂博、第二十八鄂博、第二十九鄂博:
六、此卡倫官員,即於薩爾的勒種人內選充,令其在克爾河邊,貼近塔布恩托羅果鄂博居住,歸舒連格依圖諾隨時稽察。
第三十鄂博:
七、此卡倫官員,即於察姆察吉種人內選充,令其在特爾恩小河邊,貼近阿勒呼特鄂博居住,歸舒連格郝托隨時稽察。
第三十一鄂博、第三十二鄂博、第三十三鄂博、第三十四鄂博、第三十五鄂博:
八、此卡倫官員,即於波赤格種人內選充,令其在附近蒙古特鄂博地方居住,歸廓布隨時稽察。
第三十六鄂博、第三十七鄂博、第三十八鄂博、第三十九鄂博、第四十鄂博:
九、此卡倫官員,即於烏勒楚種人內選充,令其在烏楚爾霍必里小河邊,近霍林那喇遜鄂博居住,歸什依薩多格爾隨時稽察。
第四十一鄂博、第四十二鄂博、第四十三鄂博、第四十四鄂博、第四十五鄂博:
十、此卡倫官員,即於鄂果諾瓦種人內選充,令其在多羅勒果小河最高處,及察罕淖爾,並貼近多羅勒果鄂博居住,歸什依薩沙諾麥隨時稽察。
第四十六鄂博、第四十七鄂博、第四十八鄂博、第四十九鄂博:
十一、此卡倫官員,即於巴里喀吉爾種人內選充,令其在依瑪勒霍小河邊,貼近鄂巴圖鄂博居住,歸什依薩必爾楚隨時稽察。
第五十鄂博、第五十一鄂博、第五十二鄂博、第五十三鄂博:
十二、此卡倫官員,即於烏梁海種人內選充,令其在塔爾湖邊,貼近墨吉茲格鄂博居住,歸什依薩赤達隨時稽察。
第五十四鄂博、第五十五鄂博、第五十六鄂博、第五十七鄂博、第五十八鄂博:
十三、此卡倫官員,即於諾密種人內選充,令其在附近塔爾郭達固鄂博之湖邊居住,歸舒連格依多諾隨時稽察。
第五十九鄂博、第六十鄂博、第六十一鄂博:
十四、此卡倫官員,即於赤吉爾種人內選充,令其在哈蘇台湖邊,貼近察罕烏魯鄂博居住,歸舒連格烏莫赤隨時稽察。
第六十二鄂博、第六十三鄂博:
十五、此卡倫官員,即於多勒訥密、廓奴爾等種人內選充,令其在額爾古訥河旁,貼近鄂博並對於海拉爾河之中間,在阿巴哈依圖嶺之凸出處居住,歸舒連格布哥羅克得爾阿畢隨時稽察;此項卡倫官員,由額爾古訥河下游之左面,直至渡口處,給以稽察之權,渡口正與哈烏拉圖嶺相對,此嶺設有俄國卡倫官,係尼布楚差員兼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