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鳯陽新書
文新曰余不佞作賦役篇户口有土編之數里甲有新舊之額田地有起存之
徴税飲有南北之分輸納有投櫃納錢之便凡五則而鳯陽之賦役盡于此雖
然賦必有土而役必有力也今鳯陽之民力額失者什之九厥土則反増二之
一實户者也散而之四方詭寄者也潜而入于國中此安得不十徵而九虚哉
夫民者有定居不擾之焉可也𤱔有常額不履之焉可也啇有 次不籍之焉
可也然而邑之流耗在前擅難卒復余故諄諄謹裁其應復之事三附于賦役
之末以俟君子其一曰民丁失額宜復洪武之初編民十有四萬也自時厥後
舊志尚載丁口四萬七千八百五十餘口萬曆六年則僅一萬三十八百九十
四口歴今四十餘年編民止存老㓜四千七百口里雖有二十六里而有一里
止存四五甲者有一甲止存一二者此其𫝑非駢逋則株連合無急宜歸併将
見在編民仍以一百一十户為一里堆孝弟力田㫖為一長而總其十輪為役
其或里不足二十有六之數則急招徠于外方無田與地無食與陳無種貸之
新庻幾國初之原額可復而 新朝之元元可聚云爾其二曰田地濫增宜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