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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初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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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初事蹟
作者:劉辰 
本作品收錄於《國朝典故
國初事蹟,一卷,明劉辰撰。原題國朝事蹟,本卷卷首有「臣劉辰今將太祖高皇帝國初事蹟開寫」一行,故改今名。辰,字伯靜,浙江金華人。曾從太祖下婺州,累官至北京刑部侍郎。永樂初,預修太祖實碌。明史卷一五0有傳。
 北京刑部左侍郎劉辰,今將太祖高皇帝國初事蹟開寫進呈。 

  太祖自和州渡江,至彩石[1],太平儒士陶安首先來見。太祖問曰:「有何道教之?」安曰:「即今群雄並起,不過子女玉帛。將軍若能反群雄之志,不殺人,不擄掠,不燒房屋,首取金陵以圖王業,願以身許之。」太祖曰:「諾。」克太平,授安太平興國翼元帥府令史,陞都事。後太祖得建康等處,全有江南,遂成帝業[2],安贊佐功多。官至翰林學士、江西行省參知政事[3]

  太祖在和州與李國勝、趙普勝同盟渡江。既至彩石,國勝起意,就船上設宴,邀請太祖飲酒,欲圖之。國勝部下人陰以其情達於太祖,推疾不赴。後數日,卻設筵宴請,國勝不防,到船上未久,太祖令壯士縛之投於水。部下廖永安、俞通海以軍馬船隻降。

  太祖駐師和陽,兵有紀律,恩威日著。而名將常遇春等領眾數十人棄聚來歸。未至,困臥田間,夢神人披金甲擁盾呼曰:「起、起,主君來!」忽寤,見上騎從至,即與其徒乞歸附。上喜其勇壯,用以為前鋒。

   按:常遇春而下至諸將來歸者又數十人,悉皆名將也。惟吳復、仇成二人為廬、和人,餘皆濠產也。昔人云:漢祖功臣多起豐、沛,光武諸將半出南陽。蓋帝王起跡之地,天必儲精聚靈,使英雄謀略之士生乎其間,以備其驅策而為之股肱羽翼。稽古驗今,其揆一也。

  蠻子海牙水寨,自上江退下峪溪河口[4],與彩石相對。太祖既得彩石,以兵破之。蠻子海牙遁走,長官康某等降,獲其船隻。

  陳也先圍太平,太祖殺敗之。也先被擒,太祖不加誅戮,殺牛馬,與同誓告天地,共攻臺城。也先懷二心,陰通城中守將,雖圍而不攻,被臺城擒去郭元帥、張元帥,軍敗而回。及句容,鄉兵殺陳也先。太祖曰:「陳也先背盟負恩,天殺之也。」其子陳兆先屯守方山[5],太祖招之就降。

  太祖既得建康,為軍少,集太平、建康、鎮江、宣州、廣德五府民戶為軍[6],謂之民兵。太祖即位,曰:「虧了五府供給,永遠饒了他秋糧,止當均功夫役。」[7]

  楊州長鎗、一片瓦、青軍等軍馬相爭戰,無糧食久。太祖差人往招之,長鎗等過江,撥與李文忠等管領,守嚴州。

  太祖差人往楊州,招到青軍元帥單居仁、馬某等軍馬過江,令守常州。居仁男單大舍糾同呂城「黃包頭」元帥陳保二,執頭目叛降張士誠。李文忠哨杭州,獲陳保二。太祖問保二曰:「你守常州,頭目反去張家,有得還我否?」保二不答,殺之。後單大舍領軍把宜興,太祖令單居仁招其子,曰:「上位待我甚厚,你妻子皆在,你可過來。」其子答曰:「我已投人,不復顧父母妻子,忠孝不兩全。」拜辭而去。克蘇州,生擒之。太祖召居仁曰:「你子已就擒,與你自處之。」居仁曰:「不忠不孝,當碎其肉。」縛於市曹,凌遲處死。太祖仍以鄉里舊人待居仁,致仕還鄉。

  太祖渡江,先克太平,立太平興國翼元帥府[8]。克建康,立江南等處行中書省、江南等處行樞密院、帳前親兵都指揮使司、五翼元帥府、五部都先鋒、秦淮翼元帥府,設百戶、千戶、萬戶、總管、統軍元帥;參議府、左右司、省都鎮撫司、理問所、斷事廳、兵馬指揮司、按察司、營田司、經歷司、博士廳、照磨所、管勾所。克鎮江,立鎮江翼。克宣州,立寧國翼。克廣德,立廣德翼。克常州,立常春翼。克徽州,立雄峰翼。克嚴州,立德興翼。克婺州,立金華翼。克處州,立安南翼。克衢州,立金鬥翼。克信州,立龍虎翼。克諸暨,立諸暨翼[9]

  太祖命徐達攻常州,於甘露下營[10]。張土誠弟士德來戰,達調元帥王玉等殺敗士德[11]。士德策馬走,王玉令男虎子追之。士德過坎墜馬,虎子擒之。太祖大喜,曰:「張士誠謀主土德,其人有智勇,被我擒之。張氏之事成敗可知矣。」遣人往平江和好。士德母痛之,議令士誠歲貢糧十萬石[12],布一萬疋,永為盟信。就以廖同僉易士德,太祖不從。士德以為失身,事無所成[13],陰寄書與兄士誠,可降元朝以為之助,遂不食而死。

  太祖嘗曰:「與我取城子的總兵官,妻子俱要在京住,不許搬取出外。」

  太祖立義子保兒、周舍、道舍、柴舍、馬兒、金剛奴、也先、買驢、真童、潑兒[14]。後令歸宗。

  戊戌年四月,太祖批示:帳前親兵都指揮使司首領官郭彥仁,令充本司都事職役,自龍鳳三年調汝專掌行兵文案,今來將及一載,多受勤勞。更兼軍中調和士卒,其間中正甚厚。吾托汝於軍中正使,晝夜無憂,家眷不多慮,時遣人賫送糧薪。雖今將士英勇,實賴賢豪謀佐,勇者必勝,大事速成。彼事一節,正為保指揮我之親男,胡大海我之心腹。前者曾聞二人不和,且保指揮即我親身也,胡大海即我心腹也,身包其心,心得其安,心若定,身自然而定。汝必於我男處丁寧說知,將胡院判以直心待之,節制以守之,使我所圖之易成,只此。

   按:英雄豪傑欲大有為於天下,其成敗有幾也。推誠結納者無不成焉,懷疑猜忌者無不敗焉。使漢高疑陳平、韓信而不用,漢業何由成?使項羽不疑亞父、鍾離昧,楚未由遽亡也。光武岸幘而待馬援,唐太宗賜金以懷尉遲,識此幾也,故不旋踵而混一天下。我太祖用將,以保指揮為親男,以胡大海為心腹,一心付託,毫無疑二。聞將不和,命郭彥仁曲為調和,冰釋前愆,真心契合,誰不思致死力,以圖大事哉?陳友諒有趙普勝,疑而殺之,卒致群小離心,尚欲與我太祖角勝,難矣!其驅逐胡元,肇造函夏,詎不易易哉?

  太祖親征太平、建康、宣州、婺州,書押大榜,招安鄉村百姓,歲納糧草供給,謂之「寨糧」。後常遇春奏害民,太祖即禁止。

  太祖親征婺洲,有姪男子進女子一人,約二十歲,能作詩。太祖曰:「我取天下,豈以女色為心,誅之於市,以絕進獻。」

  太祖自建康冒冰雪至婺州,感寒氣,腹病不已。醫士嚴景明以藥調治即愈[15],就書「良醫景明」四大字賜之。

  紹興儒士王原章,能作梅詩,來金華見太祖,甚待之,曰:「我克紹興,著你做知府。」賜衣服遣回。

  太祖克婺州,遣使往處州招參政石抹宜孫,不從。後命僉院胡大海克其城。

  太祖聞劉基、章溢、葉琛皆國士也,特遣宣使樊觀賫幣禮徵聘[16]。基等到京,授基中丞、溢中丞,授琛洪都知府。劉基知天文。基自少穎敏,於書無所不讀,凡天文、地理、陰陽、卜筮、諸子百家之言,莫不涉獵。元末登第,為高安縣佐。太祖嘗以「國師」、「先生」稱之,後封誠意伯。

   按:劉基為高安縣佐,耆老有知天文術數之學者,其書甚備。基與之語,其人曰:「公聰明絕人而器識宏遠,當為一代偉人。吾書盡相付。」基遂得究觀其說而領其要。嗚呼,留侯受書於圮橋之老而興漢,伯溫受書於高安之老而興我皇明,孰謂天果無意乎?

  太祖克婺州,遣儒士陳顯道招方國珍。國珍以次子亞關為質[17],令郎中張本仁賫降書[18],獻溫、台、慶三郡。太祖發其子回,授國珍江南行省平章、福建行省右丞[19],國瑛福建行省參政,國珉江南行樞密院僉院,降以銀印。遣博士夏煜賫往慶元開衙門。止是國珉用行樞密院印[20],其餘印留而不用,心持兩端,覘伺成敗。太祖姑容之。後國珍使檢校燕敬進金鞍玉轡,太祖正克江西,李善長遣其使就往進獻。太祖謂其使燕敬曰:「我取天下用的是馬,奚用此物!」

  次年[21],國珍又進大西馬四疋。太祖曰:「此馬可踏街道。」[22]賜將官。克蘇州,太祖命御史大夫湯和取慶元。國珍懼十年不改正朔,下海避之。繼又請降,惟姪方明善拒敵,後亦降。太祖以國珍既降,不念舊惡,授國珍廣西行省參政。起造千步廊一百間報功,以次子亞關獻三郡海船水手數萬。及建言沿海築城防倭。

  太祖克婺州,遣掾史周德遠往衢州招廉訪使宋伯顏不花[23],不從。後命常遇春領兵圍城,九月克之,執宋伯顏不花到京。太祖數之,曰:「爾既守城,城破不死,非人臣也。且百姓何辜,使遭鋒鏑。」以鞭決訖三十。後用為提刑按察司,問鄧福被排陷事[24],反以本人不合告按察司官壞了衙門,坐罪。太祖訪察之,數伯顏不花曰:「你本俘虜,我宥而用之。元朝因護黨往往屈人壞了天下,今爾復襲舊弊。」杖殺之。

  長鎗參政謝國璽與邢、何二同僉等軍馬,自淮西,經宣州,至杭州、嚴州。因院判劉九九殺死元帥趙小九,攻破其城,九九走衢州。國璽納九九之妻,追至衢州城下,宋伯顏不花閉門不納。國璽等復經金華、東陽駐劄。太祖特遣掾史王子禮往招之,邢、何二同僉遣萬戶龔敬賫書請降。惟謝國璽不從,走杭州。李文忠克城,國璽自以守宣州時殺長鎗湯元帥,聞其子在文忠部下,欲報父讎,懼而縊死。

  太祖克婺州,僉院胡大海領兵圍紹興,其子胡三舍、王勇等三人犯酒禁,太祖命誅之。都事王愷諫曰:「胡大海見總兵攻紹興,可以本官之故饒他。」太祖怒曰:「寧可胡大海反了,不可壞了我號令。」自抽刀殺之。

  趙德勝巡城至東門,敵發蹷張弩,中其腰膂,深入六寸,重傷而死。

   按:德勝性剛直沉鷙,馭下嚴肅,一號令之加,旗幟為之改色。每從大將征伐,恪守軍令,不違尺寸。平生未常讀書,而隨機應變,料敵如神,動與古名將合。臨陣不懼,奮不顧身,遂及於難。上痛念不已雲。

  濠州胡家有女守寡,太祖欲納之,其母不從。後聞隨軍在淮安,不曾適人,太祖遣人以書達平章趙君用,請求之。君用以胡氏同其母送至,太祖納之,立為胡妃。

  青軍馬元帥過房得常州孫府判女為女,太祖納之,有寵,為妃。後訪得妃兄孫伯英在衛州,差貴赤老張起取到京。太祖大悅,賜以金銀段疋,令龍灣關把關。不久除斷事官,陞河南行省參政,任太僕寺卿。妃卒,令守妃墳,以事累死之。

  苗軍左丞楊完者,有軍十萬,自上江順流而下,入杭城守之[25],調省部鎮撫李才領兵圍徽州。太祖命院判鄧愈、胡大海拒戰,殺死李才,苗眾遁走。完者後脅江浙丞相塔失帖木兒主婚,強娶平章慶童之女為妻。張士誠降元胡,塔失帖木兒陰通士誠,發兵至湖州,布營圍之。完者出兵不及,自縊死,兵散。部將員同僉領元帥蔣英等二萬人來降。太祖率英等攻克婺城,就隨胡大海鎮守。

  壬寅二月初七日,英等刺殺大海,叛降張士誠[26]。太祖痛悼不已,於聚寶門迎喪,復令金華城中建祠塑像,遣使祭之。後李文忠克杭州,擒英等至京[27]。太祖命取大海畫像於市曹懸掛,刺蔣英等血祭之,凌遲處死。

  樞密院判謝再興,乃都督朱文正岳父,跟隨太祖克婺州[28]。與胡大海打紹興回,太祖以親命守諸暨。離城數十里,張士誠令呂同僉倉於溪上築一壩,每年水發必是渰城,再興不時偷掘其壩,力戰功多。再興心腹左總管、糜萬戶,嘗以違禁物私往揚州易賣,太祖恐洩國事,拘拿左、糜二人殺之,以首懸於再興廳上。太祖自主婚,以再興次女嫁與右丞徐達,復取再興回京聽宣諭。另遣參軍李夢庚往諸暨節制軍馬,卻令再興回還聽調。再興既到諸暨,愧無權勢,出怨言曰:「女嫁不教我知,有同給配。又著我聽人節制。」與知府欒鳳就執參軍李夢庚[29],元帥王玉、陳剛,以諸暨全城軍馬赴紹興投降。惟總管吳德明棄妻子隻身先回,太祖以其忠義,賜以小於元帥妻。後再興弟謝三、謝五守餘杭,李文忠圍之[30],諭其以降。謝五於城上拜而言曰:「保得我性命便出降。」文忠指天誓曰:「我是總兵官,不得殺你。」謝五以城降。太祖即取赴京,文忠奏恐失信於人,後無肯降者。太祖曰:「謝再興是我親家,反背我降張士誠,情不可恕。仍將謝五凌遲了。」

  元帥葛俊等守廣信,不服李文忠調。俊為羽林衛指揮,隨太祖龍江點軍[31],不散。太祖召而問之,俊對曰:[32]「葛俊。」太祖怒曰:「不散,主何意?廣信不服調是你!」命誅之,發其子雲南充軍,永不用。

  太祖遣千戶王時等,賫銀三千兩[33],往方國珍附搭海船到大都,體探元朝及察罕帖木兒、李思齊等軍馬事情。國珍差吳都事同去。既回,帶馬五十匹。

  太祖聞李察罕帖木兒下山東,江南震動[34],遣使通好。時陳友諒據上江,震扼安慶;張士誠據蘇州,故有北方之好。元朝遣戶部尚書張昶、郎中馬合謀、奏差張璉賫龍衣、御酒、八寶頂帽,榮祿大夫、江西行中書省平章政專宣命誥書。昶等航海至方國珍處,及一年,國珍二次差人以其事達於太祖,不答。國珍以為若不置於他處[35],禍將及我。遂令昶等往福建,平章燕欠不花差人往建昌,王溥平章達其情。溥忻然遣儒士饒某等到京[36],奏昶等在鉛山界首等候。太祖命符璽郎劉宗啟於廣信迎之。昶等果至,宗啟伴至衢州,械昶等到京外,裸其體入城。至省前,太祖賜各人衣冠。入見不拜,太祖怒曰:「元朝不達世變,尚敢遣人扇惑我民!」[37]將出殺之,昶無一言,惟馬合謀抗對,口出不遜之言。太祖令壯士縛之。至暮,留昶一人,以死囚代之,與馬合謀、張璉出聚寶門外誅之,以三人首發福建界首示眾,監刑官韓留亦誅之。數日後,太祖謂劉基、宋濂曰:「元朝送一大賢人與我,爾等可與之議論。」及出,乃張昶也。除行中書省都事,不久陞參政。自知政,多合太祖,賞賜甚多,權豪震動。李文忠克杭州[38],執平章長壽、丑的管等官到京,太祖曰:「此等皆元朝大臣,給以腳力路糧,送至境上,任其還鄉。」昶心懷舊主,以國事通。獲其書,太祖令馮國勝、楊憲鞫之[39],處以極刑。太祖謂丞相李善長曰:「被他侮弄我這幾年[40],碎其骨,投於水。」

  太祖選宮人,訪知熊宣使有妹年少,欲進之。員外郎張來碩諫曰:「熊氏已許參議楊希聖[41],若明取之,於理不妥。」太祖曰:「諫君不當如此!」令壯士以刀碎其齒。後參議李飲冰與希聖弄權不法,丞相李善長奏之。太祖將二人黥面,云:「奸詐百端,譎詭萬狀,宜此刑。」割飲冰之乳,即死;劓希聖之鼻,淮安安置。後希聖兄楊憲任江西參政,來朝,太祖謂憲曰:「爾弟弄權,我已黜之,仍給熊氏與他。」憲叩頭曰:「臣弟犯法,當萬死,焉敢納之?」太祖曰:「與之熊氏隨住。」

  張士誠圍安豐,劉福通請兵救之。太祖親援。兵初發時,大使劉基諫曰:「不宜輕出,假使救出來,當發付何處?」太祖不聽。經廬州,平章左君弼不出迎。及安豐解兵,回攻廬州,三月不克。時偽漢王陳友諒親率高稍子戰船,兵號六十萬圍江西南昌,用雲梯等攻具百道進擊。攻雖急,而都督朱文正城上發砲石、擂木、火箭,無不破之。僅及一月,守具將盡,援兵不至。事急,文正遣捨命王詣友諒,詐言約日出降,友諒緩其攻。至期,城上旗幟一新,至暮不出。友諒縛捨命王於城下游營,殺之攻城。文正堅城以待援至[42]。聲息到廬洲,太祖纔知之。謂徐達等曰:「為一廬州而失江西大郡,豈兵家之法?」遂解圍,親率戰船蔽江,至鄱陽湖。友諒聞援至,解南昌圍,退出康廊山[43],與太祖大戰。太祖頗懼,問劉基曰:「氣色如何?」曰:「我兵必勝之氣,當力戰。」友諒果中流矢死,兵船盡降。太祖謂劉基曰:「我不當有安豐之行。使陳友諒乘我之出,京師空虛,順流而下,搗我建康,我進無所成,退無所歸。友諒不攻建康而圍南昌,此計之下者,不亡何待!」乃知天命有所歸也,遂班師。

  太祖克江州,偽漢陳友諒下偽丞相胡廷瑞、平章祝宗聞知[44],遣人賫書以南昌來降。太祖既到南昌,命宗與同僉康泰跟隨徐達攻武昌。宗等中途叛回南昌,據城參政鄧愈遁走[45]。宗執知府葉琛等官殺之。聞大軍來,復棄城走。江西平陵後,太祖曰:「得江西是去陳氏之一臂,況其地乃楚之重鎮,為吳西南之藩屏,人好訟難制,山寨來降者多,非骨肉老成莫能治之。」是命親姪文正為大都督府左都督,節制中外諸軍事,往鎮江西。太祖特命儒士郭子章、劉仲服為輔佐參謀。

  文正到鎮,招諭山寨來降,頭目盡皆歸順,好訟者誅之,號令嚴肅,遠近震慴。豈期荒淫,惟用掾史衛達可等小人為心腹,專求民間閨女,用則數十日,不用即投之於井,為數甚多。凡遇太祖差人到彼公幹,多以銀、段鉗之,受者蔽而不言其惡。按察僉事凌說到任,察其實劾奏之。太祖即取回文正問罪,其郭子章、劉仲服、衛達可、王三元帥不諫阻,皆誅之。及部下隨從、頭目五十餘人,盡皆斷其腳筋。太祖既問文正,明日欲治之。皇后諫曰:「文正雖驕縱,自渡江以來,克太平,破陳也先,營取建康,多有戰功。堅守江西,陳氏強兵不能克,皆其智勇也。況乃骨肉親姪[46],縱有罪.亦當宥之。」太祖曰:「後言是也,且釋之。」未久,太祖命文正整點荊州城,回京未用,復出不遜之言。太祖意其懷不軌,欲廢之。皇后極諫:「文正止是性剛,恐無此心。文正母見存,當念其母子之情,用曲赦之,且見親親之義。」太祖從後言宥之。後復遣文正往濠州祭祀,暮夜與從人議,有異志,從人備告,太祖廢之。及分封時,命其子守謙為靖江王,以奉其祖祀。

  都督朱文正守江西,以各府山寨頭目或降或叛,發解到京。太祖以此等人持兩端之心,盡投於水。

  文忠守嚴州,取娼婦韓氏在家留宿。太祖知之,差人將韓氏誅之,召文忠問罪。皇后勸諫,復令還嚴州。既至,儒士趙伯宗、宋汝章乘機說文忠,曰:「此去得回,若再取不得回也。當早圖之。」文忠於是使伯宗等潛往杭州張肆平章處通好。伯宗既回,文忠與郎中侯原善、掾史聞遵道議降書。聞太祖差刻期賫親筆家書,復召文忠。文忠得書甚喜。比到京,太祖又撫之甚切,賜以好馬銀兩,令文忠速還嚴州,用心鎮守。文忠既還,與侯原善等曰:「我幾乎著你等悞了,此事當如何區處?若事泄,何面目見上位。」原善曰:「大人饒我等性命,當有箇處置。止厚餌此二人無言語為上計。」文忠悟之,乃以書付伯宗等,以筵宴餞之。使其醉,令宣使俞也先管送至船,比到大浪灘下[47],文忠己令潑舍候於灘岸,呼船近岸曰:「官人再有吩咐言語。」潑舍上船,將伯宗、汝章等縛投於水。

  太祖嘗曰:「濠州乃吾家鄉,張士誠據之。我雖有國而無家。」是以遣龔希曾潛往濠州說蕭把都。後把都以濠州降,太祖曰:「今日有國有家,遂我志也。」於是經理濠州城[48],修治皇陵等事。

  太祖嘗曰:「浙西寺院田糧多,寺僧惟務酒肉女色,不思焚修。」盡起集京城工役,死者甚多。皇后諫曰:「度僧本為佛教[49],為僧犯戒,自有果報。今使工役死亡,有所不忍。」太祖從後言,盡釋之。

  太祖命馮國勝圍高郵。偽僉院俞某開門詐降,國勝輕信,輒令指揮康泰等數百人先入城,俞某於城樓上忽放下閘板,關其門,盡殺之。太祖知不利,即召國勝回,決以大杖十,罰其步走高郵。國勝怒,四門齊上,一鼓而破之,俞某就擒。

  太祖以陳寧為浙東按察使,無正行。皂隸小毛赴京訟之。太祖提取自問,伏罪。太祖曰:「這禽獸之行,豈是你讀書人所為!」下應天府獄。一年歲盡,押至聚寶山聽決。太祖坐於山上,令百官地坐,數其罪而宥之,除太倉市舶提舉。太祖曰:「若盜我舶貨,那時處死。」後至御史大夫,與胡惟庸為黨,死於極刑。

  太祖克建康,獲元帥者林,宥其死而復其職。不久逃至杭州。太祖曰:「林思舊主,既去,勿追。」後任廣西省平章[50]。 廖永忠克廣西,林來降。到京,太祖集百官數之曰:「爾元朝臣子,既失城池不死,我宥爾罪復爾職,背我而逃,且為其主也。今又失廣西,分當一死,不死來降,不忠之人,豈可留之!」殺於市。

  元至元間[51],楊璉真珈發宋廟諸陵,以理宗首骨截為飲器。太祖既得燕都,命守臣吳勉尋訪到京[52],太祖命埋之於城角寺。及覽浙江所進地圖,有宋諸陵,命瘞於舊穴。

  太祖以許元為祭酒,還家祭租,受太祖及皇太子厚賜。浙江按察僉事程孔昭劾元不當用象牙牀及杭州娶妾[53],太祖以元安置南雄,後遇赦恩回家。王蕟子祭胡大海回京,奏元安置人數,不在赦例,赦罪人,不赦安置。提元到京,下獄病死。

  太祖早晚於西樓上決事,皇后潛聽之。如聞上怒,候上回宮,詢問「今日處何事?怒何人?」不以輕重直言諫曰:[54]「上位已有五子,正好積德,不可縱怒殺人,致死活人性命,乃子孫之福,國祚亦久。」太祖從後言,決事一從律。

  宋濂孫宋子衛坐黨逆,籍家械濂。太祖怒曰:「宋濂犯黨逆。」命誅之。皇后諫曰:「田家請一先生,尚有終始,不忘待師之禮。宋濂親教太子、諸王,豈可無師生之義?況濂致仕在家,必不知情,可赦其死。」太祖從後言,以濂發茂州安置。

  太祖既得燕都,專設大河等衛,打造二百料匾淺船,每一船載米二百石。經由黃河,入濟寧閘河至臨清河,下會通河,以達北京。

  太祖克建康,都之。以六朝所歷年數不久,注意遷都。後得汴梁,親往視之,曰:「四面受敵之地。」亦有建言遷長安者,太祖曰:「漕運艱難,且已之。」

  太祖克婺州,宣諭百姓曰:「我兵足而食不足,欲加倍借糧,候克浙江,乃依舊科徵。」後擒張士誠,以加倍糧免之,惟僧、道不免[55]

  太祖渡江,或親征,或遣將克取城池,令曰:「凡入敵境,聽從稍糧。若攻城而彼抗拒,任從將士檢刮,聽為己物。若降,即令安民,一無所取。」如此,則人人奮力向前,攻無不取,戰無不勝[56]

  太祖克建康,御史大夫福壽死之。太祖命於城中立祠,每歲祀之。後訪得秦原之、周良卿、立某三人素有德行,以禮延納,詢以政事,號曰「三老」,敬之甚厚[57]

  太祖於國初造車器,以銅為箭翎。將士攻城時,繫拖地綿裙,或紅或青綠,以其虛胖,箭不能入。頭戴闊簷紅皮壯帽,插「猛烈」二字小旗。後地廣,易用鐵甲等器[58]

  太祖於國初地狹糧少,除守城軍士四十日支糧一次,准作一月口糧,出徵軍士不支。總兵官給榜,聽於敵境遠近鄉村、山寨召安百姓送納糧草供給。

  太祖於國初以所克城池專用義子作心腹,與將官同守。如得鎮江,用周舍;得宣州,用道舍;得徽州,用王駙馬;得嚴州,用保兒;得婺州,用馬兒;得處州,用柴舍、真童;得衢州,用金剛奴、也先;得廣信,用周舍,即沐英也。

   按:創業之初,得將為急。我太祖舉義濠梁,得徐達、常遇春及廖、康、湯、耿等,舉稱名將已,足以輔翊聖君,攻克城池,勘定禍亂,而況兼用心腹之義子,與將同事,一時雲集,分疆固守,反顧無虞,而一統規模可以預卜矣。

  太祖於國初所克城池,令將官守之,勿令儒者在左右論議古今。止設一吏管辦文書,有差失罪獨坐吏。將官正妻留於京城居住,聽於外處娶妾。

  太祖所克城池,得元朝官吏及儒士盡用之,如有逃者處死[59],不許將官擅用。

  太祖嘗曰:「河南李察罕帖木兒兵威甚狠。」[60]先遣楊憲往彼通好。凡察罕帖木兒下山東,又遣汪河往彼結援,不意田豐、王士誠刺殺察罕帖木兒。太祖以孤兵獨守,別無趨向,成敗當聽其自然。在後滅陳擒張,信知天命之有歸,即位後,遂圖中原。

  太祖於國初編律,頒行各衙門遵守。豈憶犯法者多,太祖曰:「本欲除貪贓官吏,奈何朝殺而夕犯!今後犯贓者不分輕重皆誅之。」後再編律,今枉法不枉法輕重罪之,著為令。

  太祖立富樂院於乾道橋。男子令戴綠巾,腰繫紅搭膊,足穿帶毛豬皮靴,不容街中走,止於道傍左右行,或令作匠穿甲。妓婦戴皂冠,身穿皂揩子,出入不許穿華麗衣服。專令禮房吏王迪管領。此人熟知音律,能作樂府。禁文武官及舍人不許入院,止容商賈出入院內。夜半,忽遺漏火[61],延燒脫歡大夫衙,係寄收一應臟物在內。太祖大怒,將庫官及院內男子、婦人處以重罪。復移武定橋等處。太祖又為各處將官妓飲生事,盡起赴京,入院居住。

  太祖以火德王色尚赤,將士戰襖、戰裙、壯帽、旗幟皆用紅色。頭目馬用大黑頷答罕、大黑纛頭,以壯軍容。

  太祖克建康,謂武官曰:「聽從開墾荒田,以為已業。」文職撥與職田,召佃耕種,送納子粒[62],以代俸祿。和州有李善長職田,參軍郭景祥覈出步田不實。太祖曰:「此蓋佃人作弊,於面刺『田』字,以警其餘。」

  太祖於國初今各府織造,月辦段疋,打造鐵甲,按月起解。過期不解,官府處死。

  太祖親征城池,給民戶由,俱自花押,後追之。又以上吏害民,令各府縣避貫對僉,地里生疏,不知民之貧富,自然無弊。後不用市民[63],於鄉村取識字的人來用。

  太祖以遞送使客人轎不勝害民,曰:「人雖有貴賤,其口體則一。今後使客有符驗,止是夫二名。按察司官及出使外國者[64],給夫四名,俱以田糧內出錢僱工,不許擅役良民,勞其筋骨,妨奪農務。情願受僱者,聽從其便。」

  太祖國初以來,朝政有失,無人肯言,立執法議理司,以汪廣洋、李勝瑞為執法官。置白牌[65],於上書「執法議理」,如有失處,許持牌直言極諫。太祖從之。

  同僉廖永安於太湖被張士誠執去[66],卒死於蘇州。弟廖永忠襲職。永忠隨太祖鄱陽湖與陳友諒戰[67],有功,後陞平章,克兩廣,封德慶侯。太祖以永忠僭用龍鳳不法等事,處以死罪。

   按:廖永忠以豪雄茂爽之才,虎視鷹揚之勇,濟之以淵深宏遠之略,而成乎光大奇偉之勳。觀其戰鄱陽而殲友諒,靖兩廣而縛明昇,降王破國於指顧之間,斬將搴旗於談笑之頃,收聲定價,豈值開國之元勳?雖古之名將不是過也。永忠論功當封公。太祖謂:「其所善儒生,窺朕意向,以邀封爵,止封為侯。」而終復獲譴以歿,豈其所以居功者未盡善與?

  楊憲、凌說、高見賢、夏煜嘗言:「李善長無宰相才。」太祖曰:「善長雖無宰相才,與我同里,我自起兵,事我涉歷艱難,勤勞簿書,功亦多矣。我既為家主,善長當相我,蓋用勳舊也,今後勿言。」

  太祖親征宣州,長鎗元帥朱亮祖出城拒戰,太祖躬親擐甲,督兵交戰,亮祖敗走,繼以所部軍馬降,元帥謝國璽等棄城遁去。

  太祖選精壯軍於帳前守禦,名曰「金陵橫舟鐵甲交鎗皇五等把都兒」,帳前親兵都指揮使司領之。

  太祖察知應天府民間鄉司專與鄉村書算田糧,增減詭寄[68],躲避差役,壞法害民,漆黥其面以示眾。

  胡大海克蘭溪,獲僧人孟月庭,搜得天文、地理書,留在帳下。太祖親征婺州,過蘭溪,大海以月庭見。太祖得其天文書甚喜,問月庭原師何人?月庭曰:「龍游米得明。」得明精於天文。太祖克婺州,立觀星樓於省東[69],夜與月庭登樓,仰觀天象,至更深得其指授。就令月庭長娶妻,待之甚厚,跟隨太祖回京。後得處州劉基、江西鐵冠,亦能天文,月庭與之議論不合,嘗有犯上之言,太祖不加罪,發和州住坐。參軍郭景祥奏月庭毀謗,太祖差校尉杖殺之。

  太祖圍婺州,駐蹕西峰寺基上,城中人見五色雲罩。元帥劉脫因不花諳曉天文,曰:「此乃瑞氣,不日城必破。」及二日,同僉甯安慶以城降。

  太祖親征婺州,圍城一日。處州參政石抹宜孫遣元帥以獅子頭作前陣來戰,太祖命胡保舍領馬步軍迎之,一陣而擒前鋒元帥,李肩章、胡深敗走[70]。次日攻城不克。樞密同僉甯安慶與守將帖木烈思不和,夜遣都事李相縋城詣太祖請降,開東門納兵。太祖曰:「若事業成,當共富貴。」指天誓之,務不失信。給以「飛」字號五百,入城之日,於本部將帥家照証以明順逆。既入,廉訪使楊惠[71]、達魯花赤僧住死之。太祖即命二騎士齎令牌遍告軍中,曰:「勿殺人,勿擄婦女,勿燒房屋,違者依軍法斬。」兵不離伍,市不易肆,開倉賑濟貧民,撫處州石抹宜孫母,瘞城中犯鋒鏑死者屍[72]。獲臺治書帖木烈思、僉事甯安慶、院判石抹厚孫。開設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分省、行樞密院分院、金華翼元帥府。改婺州為寧越俯,陞院判胡大海為樞密院僉院,甯安慶為樞密同僉,儒士王宗顯為寧越知府。命胡大海率領五翼元帥等大軍攻取紹興。以帖木烈思為集賢大學士,差知事夏文達伴送赴京[73],至嚴州夜遁。太祖曰:「各為其主,勿追。」己亥三月[74],命元帥陸仲亨引兵攻衢州,不克。五月,太祖為儀同三司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左丞相。是月,太祖親征衢州。至東陽,迎騎將來戰,太祖三戰三勝,騎將敗走,追至衢州。攻城,旬日不克。張士誠犯境,太祖殺李肩章、陳保二。九月初一日,太祖回京。

  胡大海得儒士許瑗來見,太祖喜曰:「我取天下,正要讀書人。」除太平府知府。陳友諒陷太平,死之。

  胡大海克嚴州,得儒士王宗顯,問係烏江人。及大海克蘭溪,進攻婺州不克,回蘭溪築城守之。太祖至蘭溪,大海以宗顯見。太祖曰:「爾與我同鄉里,正濟所用。」令宗顯潛至婺州城,察聽事體。宗顯到於近城五里吳世傑家,察得城中守將各自為心。回告,太祖甚喜。太祖曰:「我得婺州,令爾作知府。」

  太祖曰:「金華是吾親征之地,乃浙東、江南之重鎮,密近江西、福建、浙江敵境,必得重望之臣鎮之。」改分樞密院為江南分省,陞僉院胡大海為本省參政。未久,苗軍元帥蔣英等謀叛,殺大海。至夜半,殺都事王愷、掾史張誠。次日早,逼勒一城男女數萬出南門,經台州仙居縣[75], 殺右丞方國章,赴紹興張士誠降。事聞,太祖改江南分省為浙東行省,陞同僉李文忠為本省右丞,總制處州等五府一州軍馬,選都事楊憲為左右郎中,參贊之。太祖謂憲曰:「李文忠乃吾甥也,年少,未歷練方面之事,皆從爾主之。如有差失,罪只歸你。」

  饒州平章吳宏調守撫州,太祖命於光為江西參政。特遣楊憲賫印信,令光開設分省於饒州[76]。吳宏原部下吳三尉不服[77],糾合王思義謀叛據城,光遁走浮梁。憲在城,無馬走。憲以大義曉諭思義[78],思義欲憲到京明其不叛,留之不殺。及江西大軍復饒州,思義入福建。憲得免回京,以前在金華時,李文忠用儒士屠性、孫履、許元、王天錫、王禕干預公事,聞於太祖,差人提取屠性等五人到京,內王禕、許元、王天錫發充書寫,惟屠性、孫履誅之,陞憲為提刑按察使。憲得前官單居仁不合將贓罰易作貨物營利,優給吏典,劾奏。太祖曰:「單居仁杖一百,不用。吏典追贓,發和州種田。」復任憲江西行省參政,再調山西參政,陞御史臺中丞。太祖嘗曰:「楊憲可居相位。」憲數言李善長無大材。胡惟庸謂善長曰:「楊憲為相,我等淮人不得為大官矣。」憲因劾汪廣洋不公不法,李善長排陷大臣、放肆為奸等事,太祖以極刑處之。

  處州苗帥賀仁德、李佑之謀叛,殺院判耿再成、元帥朱文剛、知府王道同[79],據城以守。太祖曰:「李文忠軍馬不敷調用。」命平章邵榮領參軍胡深等軍馬往覆處城。未至,紹興張士誠乘隙調呂同僉寇諸暨。文忠以嚴州兵少,又兼密近桐、廬賊境,衢、信兵出,江西無以應援,金華止是文忠獨守,城亦空虛,況隔諸暨二百餘里,計無所出。文忠與都事史炳謀議,兵貴虛聲,揭榜於賊境,詐雲平章邵榮領兵五萬已出江西,右丞徐達領兵五萬已出徽洲,約會金華,剋日進據諸暨勦捕。賊兵見榜,具告呂同僉,欲退五里下營,以待決戰。當有降卒走報,同僉胡得濟得其實,與院判謝再興分門以守。至夜半,令軍士飽食,高聲發喊,鑼鼓炮銃震動天地,一齊出城,寇營驚亂,人馬奔走,自相蹂躪。得濟等督兵追殺,橫屍滿野,惟呂同僉部下先鋒過河溺死,片甲不返。寇敗之後,邵榮至,就領胡深等兵攻破處城,李佑之縊死,賀仁德就擒,誅之。七月,邵榮回京。八月,榮與參政趙某謀為不軌,元帥宋某以其事首告。太祖命壯士執邵榮、趙某連鎖,置酒待之,間曰:「我與爾等同起濠梁,望事業成共享富貴,為一代之君臣。爾如何要謀背我?」榮答曰:「我等週年出外取討城池,多受勞苦,不能在家與妻子相守同樂,所以舉此謀。」不飲酒,止是追悔而泣,太祖亦淚下。趙某呼邵榮曰:「若早為之,不見今日獵狗在牀下死,事已如此,泣何益?惟痛飲而醉。」太祖欲禁錮其終身,聽其自死。常遇春曰:「邵榮等反得成,豈得留我等性命,妻子亦沒為奴婢。上位有天命,其事敗露,乃天誅之也。今反留之[80],是違天也。所以後人倣效,遇春心實不甘。」太祖命縊殺之,籍沒其家產。

  太祖於國初立君子、舍人二衛為心腹,選文官子姪居君子衛,武官子姪居舍人衛,以宣使李謙、安子中領之[81],晝則侍從,夜則直宿,更番不違。

  太祖用高見賢為檢校,嘗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無不奏聞太祖知之。又與僉事夏煜惟務劾人[82],李善長畏之。及兵馬指揮丁光眼巡街生事,無引號者拘拿充軍。又凌說、楊憲執法不阿。太祖嘗曰:「有此數人,譬如惡犬則人怕。」見賢又建言:「在京犯贓經斷官吏不無怨望,豈容輦轂之下居之,及在外犯贓官吏,各發江北和州無為住坐。彼中荒田甚多,每人撥與二十畝開墾,亦且得人納糧當差。」太祖從之,以參軍郭景祥督之。

  太祖差按察僉事安慶撫諭及內官佛保整治種田。一日,太祖親坐黃船忽到和州登岸駐馬,移時叫出前鎮江知府楊遵數之,曰:「爾楊仲弘之子,有學問,多才能,止是心忍。徐達曾言爾將鎮江百姓田畝增加分數,見得糧多,人目之曰:『革?宣田楊』。又將斛面削去,支糧與軍少了升合,積下糧米又無歸著。留你在世,恐生別事。」誅之。高見賢被楊憲舉劾[83],受句容王主簿豹皮等贓,發和州種田。先在彼者指而罵曰:[84]「此語是你聞,今亦到此,是報也。」夏煜亦犯法,太祖取到湖廣,投於水。丁光眼害民事發,胡惟庸問招明白,太祖命誅之。

  高見賢奏掾史張有道賣選,太祖命楊庸鞫之。有道招受同鄉徐君瑞買求樞密院掾史銀十兩。律該杖一百,太祖命分屍示眾。憲奏曰:「臣職專執法,不該死而誅之,是臣壞法也。」太祖從憲言,依律。

  太祖在婺州夜出私行,遇巡軍阻之。小先鋒張煥從行,謂巡軍曰:「是大人。」巡軍曰:「我不知是何大人[85],只知犯夜者執之。」言之再三,已之。次日,太祖賞巡軍米二石,後不夜出。

  太祖於國初以軍儲不足,禁軍民造酒,違者罪之。

  太祖謂章溢曰:「爾在處州石抹參政處謀軍事[86],聞知部屬甚多,授爾浙江按察僉事,往處州收集,赴京助我調用。」溢集到原部下鄉兵二萬名[87],今男章允載管領,赴京聽調。太祖大喜,後用溢為御史中丞。

  太祖謂胡深曰:「爾回處州收集舊部屬,授爾王府參軍,就便管領守禦處城。」深為軍儲不足,於麗水等七縣大戶內徵科銀兩以給軍[88],民苦之。有言其弊於太祖,太祖曰:「胡深未可與之較也。」深領兵攻溫州,不克。後又領兵取福建,至浦城[89],與陳友定兵戰敗被擒,友定殺之。太祖憫深陣亡,授其子世襲指揮。

  王溥以建昌降,率將士赴京居住,自備糧食,不支官糧。太祖曰:「王溥可以聚寶門外南街住,置立牌樓,號其街曰宰相街。」溥為事毀之。溥係陳氏偽平章也。

  方國珍既獻三郡,不奉正朔,太祖累遣夏煜、李謙、孫養浩、楊憲、傅仲章、程明善往諭之。國珍答曰:「當初獻三郡,為保百姓,請上位發軍馬來守,交還城池。不至,若遽奉正朔,實恐張士誠、陳友定來攻,援若不及則危矣。姑以至正為名[90],彼則無名罪我。況為元朝亂首,元亦惡之,不得已而招我四兄弟,授以大職名,我弱則不容矣。要之從命[91],必用多發軍馬來守,即當以三郡交還,國珍願領弟姪赴京聽上位之命[92]。止乞國珍一身不仕,以報元之恩德,如此心持兩端。」太祖曰:「且置之,候我克蘇州,雖欲奉正朔則亦遲矣。」

  太祖以嚴州密邇杭州敵境,命徐達至嚴州,展開五里築城池,移浙東省治及金華軍馬守之[93]。未久,諸暨院判謝再興叛降紹興張士誠。太祖特陞同僉胡德濟為浙東行省參政,再於五指岩下新築諸暨城,屯駐軍馬,以圖進取[94]。德濟部下將士家火尚留嚴州,間有潛地搬往新城者,文忠知之,意德濟使之,故將都事羅敬彥誅之,以戒後人。各將士怒曰:「我等守方面,捨命征戰,略不相容。」說德濟曰:「何處不富貴?別為之圖。」德濟曰:「左丞殺羅敬彥,自為廣信戰卒作弊,非為我也。爾等分守寧家,再勿言,言以軍法治之。」後張士誠兵寇新城,德濟且守且戰,文忠援兵至,殺敗寇眾,獲到驍將數十人。捷報太祖,召德濟赴京。既見,太祖謂群臣曰:「我朝豈無人物,此等皆誠豪傑。」特陞浙江行省左丞,賞駿馬一匹,以酬其勞。太祖召文忠責曰:「爾不能牢籠人,胡德濟之德量,你不及也。」克杭州,遷德濟浙江行省左丞。

  太祖特令徐達徵西,於莊浪失利,部下千、百戶十餘人達皆誅之,獨械德濟聽太祖自處之。至潼關,太祖有敕曰:「胡德濟固是慢功,前守新城有功,可宥之。」仍於徐達處聽調。達班師,德濟至京,後為陝西都指揮使。有病,太祖命醫治之,不痊而死。

  胡大海克諸暨,錢萬戶來降,太祖賜衣服令其回。後獻策於張士誠,離諸暨五十里溪中築一壩,水發即沒城,以戰船攻之可克。謝再興爭戰數年不能破決。及紹興歸附,械錢萬戶到京,太祖誅之。

  二月,金華苗軍元帥蔣英、劉震作亂,殺參政胡大海。李文忠聞亂即率兵馳赴。至蘭溪,賊委城遁去,文忠遂入金華,撫安其民。時處州苗將李祐之、賀仁德亦謀叛,殺院判耿再成、總制孫炎等。李文忠復調兵縉雲以圖之。

   按:胡大海為將,號令嚴明、攻必克,戰必勝,體愛部曲,撫摩遺民,務盡其心。嘗自誦曰:「我本武人,不讀書,然吾行軍惟知有三事而已:不殺人、不擄人婦女、不焚人廬舍。」故其軍一出,遠近之人爭趨附之。其死也,婺人莫不哀慟流涕,如喪父母。耿再成威名亞於大海雲。

  安慶乃長江上流之要地也,雙刀趙普勝據守。太祖發兵,攻之不利,後調黑先鋒領兵水陸並進,船至樅陽,普勝先於水中暗以鐵索橫截,柁著索不行,黑先鋒及所部將士盡皆被擒,陸路軍馬亦潰散。陳友諒陷太平,殺其主徐壽輝,自稱皇帝。友諒與普勝同事壽輝,恐其變,誘執普勝往江州誅之,別留軍馬守安慶。太祖克之,命僉院趙伯仲、先鋒程八守之[95]。友諒遣兵復破安慶,伯仲與程八走遁[96],直至龍江。知府譚若李亦遁,中途聞寇兵退復回,入城撫安百姓。事聞,太祖怒曰:「主將不能固守,城陷遠遁避之。知府不能遠走,寇退乃能入城安民。將伯仲等照失陷城池誅之。」常遇春諫曰:「伯仲等係渡江舊人,姑用赦之。」太祖曰:「不依軍法,無以戒後。」各給弓弦一條,髮妻子與之,命其自縊死。太祖曰:「仍令各人子孫承襲本職。」伯仲弟趙老哥後封南雄侯。

  太祖謂參政張昶曰:「茶之所產,多在江西、湖廣,所以前朝茶運司立在江州,專任茶課。爾差官分投前去各府州縣踏勘見數,起科作額,以資國用。」

  抽分場官王資盜用竹木事發,供出高管、駱管等十餘人。太祖怒曰:「爾等近侍十餘年,豈不知法?今倚勢強取官竹木到官私用,此與常人不同,處以重罪。」

  太祖曰:「隨我渡江文官,掌簿書及軍機文字,勤勞一十餘年,如李夢庚、侯原善、阮弘道、楊原杲、樊景昭,與他子孫世襲所鎮撫。」

  太祖以按察僉事喜山言:「浙江及直隸府設官店,除官收課[97], 可給軍用,就察奸細。」後處州任滿抽分官馬合謀詣富樂院宿娼敗露,太祖曰:「錢穀官必侵盜課程,所以有錢。」查有一百餘名。太祖曰:「發一半滁州守門,一半辰州參軍處隨軍。」

  太祖命樂人張良才說平話。良才因做場擅寫「省委教坊司」招子貼市門柱上,有近侍入言,太祖曰:「賤人小輩,不宜寵用。」令小先鋒張煥縛投於水,盡發樂人為穿甲匠,月支米五斗。

  太祖謂李善良曰:「江西、湖廣湖池設官辦課,歲得穀一百餘萬石,中間豈無情弊?爾每歲差官覆體,有欺隱者罪之。」[98]

  劉基言:「處州青田縣山多田少,百姓多於山上壘石作田耕種,農事甚難。」太祖曰:「劉基有功於我國家,本縣田畝止是一等起科五合,使百姓知劉基之心。」[99]

  太祖謂李善長曰:「陳友諒用普顏不花提調湖池魚課,今既得湖廣,仍用普顏不花為應天府知府,兼提調魚課。其原有湖官三百餘人[100], 仍舊與職名辦課。」後因虧欠課程,太祖疑普顏不花與湖官通同作弊,剋落入己,俱罰築城以贖罪。

  韓林兒係欒城首作亂韓山童男,山童被擒,韓林兒與其母楊氏逃之武安。潁州民人劉福通自碭山夾河迎韓林兒,立以為帝,號小明王,建都亳州,國號宋,改元龍鳳。河南行省平章答失八都魯圍亳州,林兒遁於安豐。劉福通攻破汴梁,乃自安豐迎其主居之以為都。察罕帖木兒攻破汴梁,福通奉其主遁歸。癸卯年三月,張士誠圍安豐,福通請救,太祖親赴援之,先遣常遇春引兵至安豐,士誠遂解圍。福通奉韓林兒棄安豐,退於滁州居之。士誠兵復入安豐守之。丙午年三月,太祖取安豐。

  徐達圍蘇州,太祖特命指揮傅友德領軍馬三百與同徐州陸參政出哨濟寧,以警中原。賜友德宴,命葉國珍陪飲[101],撥與歌妓十餘人。太祖令內官覘視,後國珍令歌妓脫去皂冠、皂揩子[102],穿華麗衣服混坐。太祖怒,令壯士拘執國珍,與妓婦連鎖於馬坊,妓婦劓去鼻尖[103]。國珍稱說:「死則死,何得與賤人同鎖?」太祖曰:「爾不遵我分別貴賤,故以此等賤人辱之。」鞭訖,又發瓜州做壩夫,後釋之。

  張士德即張九六,及部將史椿,皆張土城謀土。士德被擒,椿見士誠不是做事業人[104], 諸將又驕不肯戰,日以子女玉帛奢侈為心,又左丞徐義讒毀椿。椿守淮安,遣使齎書歸太祖。士誠知覺,拘執椿到蘇州誅之。

  士誠弟士信,惟務花酒。到浙江省,將丞相答失帖木兒徙於嘉興,自為丞相,奪其位。不久,令潘平章守杭州。士誠回蘇州[105], 用王敬夫、葉德新、蔡彥文謀國。三人出自小人,順從行事。太祖聞之,曰:「我諸事無不經心,法不輕恕,尚且人瞞我[106], 張九四終歲不出門,不理政事,豈不著人瞞!且士德,史椿皆死,惟侍弟士信行事。」時有十七字謠曰:「丞相做事業,專用王、蔡、葉,一朝西風起,乾別。」丙午三月[107], 太祖命徐達圍蘇州。士信守閶門,正與妓飲,中炮死。城破,械張士誠同王、蔡、葉到京,太祖命縊殺之。及獲原叛降人王哈剌不花、徐大舍、單同僉、熊天瑞[108], 太祖曰:「此等叛逆之人,皆明正典刑。」

  太祖謂李善長曰:「湖廣、江西、直隸府州縣六房,有主文老先生、書手,積年把持官府,蠹政害民。爾行文書,盡起赴京,發雲南五開衛充軍。」

  河南、山東等處府、州、縣官朝京,太祖曰:「此幾處有司官,不思牧民之職專在勸民耕桑,使之無凍無餒,不失養生送死公上之心。卻乃反役男子種田,婦人養蠶,奪其耕織[109],利己損民。俱發與指揮毛驤取問明白[110],杖一百。」

  太祖謂李善長曰:「濠州是吾鄉里,兵革之後,人民稀少,田土荒蕪。天下無田耕種村民儘多,於富處起取數十萬散與濠州鄉村居住,給與耕牛穀種,使之開墾荒田,永為己業。數年之後,豈不富庶!」以監丞周謀督之。

  京城自夏至秋不雨,有司禱求不應。太祖曰:「在京法司及在外巡按御史、按察司冤枉人以致天旱。」差人提問京畿巡按御史何士弘等,太祖命綑縛於馬坊。又諭中書省、御史臺及都督府言事[111]。次日,御史中丞劉基言三事。一曰「出徵陣亡、病故軍妻數萬,盡令寡婦營居住,陰氣鬱結」;二曰「工役人死,暴露屍骸不收」;三曰「張士誠投降頭目不合充軍」[112]。太祖曰:「寡婦聽其嫁人,不願者送還鄉里依親;工役人釋放寧家;投降頭目免充軍役。」旬日仍不雨,太祖怒曰:「劉基還鄉為民,御史、按察司官俱令自駕船隻發汴梁安置。被問官吏赦罪還職。」後得北方[113],欲用舊人,太祖謂楊憲曰:「發在汴梁御史等官,俱係舊人,盡用之。」太祖謂李善長曰:「出徵陣亡及病故軍妻,俱令於寡婦營居住,不許出營,令人巡綽及把門[114],在外男子無故入營問罪。」

  太祖曰:「歷代銅錢與金銀相兼行使,俗以十二文為米一升,一百二十文為米一斗,一千二百文為米一石。凡估贓俱以錢數定罪。」後鑄大、中當十錢行使,不久不用。

  耿忠即耿三舍,初與毛驤等參隨太祖,以心腹親信時令浙江等處訪察官吏[115],問民疾苦。時紹興、金華、衢州秋旱,農民無收,有司不准告疾。回京奏,太祖怒,提問官吏。後忠任大同衛指揮[116],聞中鹽利,巧生奸計,且如火藥用得斑貓,先令家人買下斑貓[117],等候旬日,卻於公廳發放,要斑貓中鹽,以此誘動千百戶、舍人及軍丁皆投托門下,或納糧米,或折納軍需物料,中出鹽引,為有利益,起意偽造戶部半印倉鈔,虛出客商,冒支官鹽。後倉鈔事發,太祖一概疑之,遍行天下拘拿大同中鹽客商及追倉鈔引目,不分真偽,盡數到官,問得明白。已支米犯人發充軍役[118],鹽引沒官,仍提耿忠問罪。

  太祖即位之後,高麗國王顓進表貢方物稱臣。太祖給以金印。封顓為高麗國王。其相李仁人及子李成桂[119],凡弒王禑、王昌、王瑤、王奭四主而自立,貢方物而進表,請更國號。太祖改高麗為朝鮮,從其自為聲教。後成桂改名旦,進表,納前恭愍王金印,請朝鮮印及封王誥命。太祖不從。及為進箋,有犯主字樣,太祖罪其使者,供稱姓鄭名某撰文,太祖將所貢金鞍等方物發還李旦,追要原撰箋文姓鄭者。旦懼,以鄭某送至京,太祖罪之,發雲南安置。仍令守遼東都司禁革,不許高麗人通界,亦不許客商貨易,永遠絕之。

  湯和姑夫庸某,隱瞞常州田土,不納稅糧。太祖曰:「倚恃湯和之勢,不懼法度,故敢如此。誅之。」常遇春力諫,不從。

  金華歲貢香米三十餘石。太祖曰:「我訪知民間揀擇圓凈者用黃絹布袋盛貯,封護進呈。今後作秋糧,一體送官倉,不須歲貢勞民。」

  太祖曰:「極刑之家,五服內子弟不無怨恨,不許用為官吏,違者處以重罪。」

  太祖責華雲龍:「爾住脫脫大宅不足,又去修太長公主府,勞苦軍士。存留蒙古,色目、畏吾、女直做軍在部下,此等有父兄在沙漠,若起反心,為患不小。胡人遺下妻妾不起發,主何意?坐視制書,大不敬。如今著何文輝去代替管領軍馬。」雲龍扶病回京身故。

  沈瑨自杭州赴京[120]。奏市民子弟不務生理,美麗身服,出入公門,結交官吏,說事過錢,壞法害民。太祖曰:「浙江等處及直隸府、州市民,著他見丁出錢買馬,往北方當驛夫。」

  太祖嘗曰:「我於花木結實可食用者種之,無實者不用。如桑、棗、柿、栗有實,及棕樹、漆樹尤用心栽種,蓋因有益於公私之用。苑園亭館、珍禽異獸無益者並不留心。」

  太祖用陳寧為廣德知府,歲旱,百姓告苦。事聞,太祖不准寧赴京,奏曰:「天旱,田禾不收,民有饑色,若要稅糧,民必逃移蘇州就食,是與張士誠益民也。」太祖曰:「你好大膽,敢如此言!」久之,太祖曰:「免他本年稅糧。」

  丁國寶係韓林兒監察御史,太祖用為九江知府。彭澤縣山民叛,國寶以為若候軍馬來時恐遲,即集鄉兵,親詣叛處,殺敗叛賊,以安百姓。事聞,太祖賞以鞍馬,以其有武略轉為指揮,至御史大夫[121]。徵雪山有功。為胡惟庸親,伏誅籍家。

  太祖嘗使人察聽在京將官家有女僧誘引,華高[122]、 胡大海妻敬奉兩僧,行金天教法。太祖怒,將二家婦及僧投於河。

  太祖克婺州,於城南上竪立大旗,上寫「山河奄有中華地,日月重開大統天。」及命胡大海圍紹興,改紹興路為紹興府。時嵊縣邢元帥[123]、新昌趙萬戶等以兵來降;慶元方平章、平陽周參政、建安黃元帥、建寧阮參政、福清袁參政、莆田張元帥,各遣人賫書降。胡大海圍紹興,日久不克,太祖曰:「取回守婺州。」隨有趙姓三人見,稱趙宋子孫,請胡大海再攻紹興,願為內應。太祖曰:「大海圍紹興時不出見[124],令大海回軍,卻舉此謀,事有可疑。」令法司考問。乃張士誠使三人來[125],將家屬盡誅之。

  太祖於國初用葉春、王興宗直廳,以其老實不貪,除春為儀鸞司副使,陞福健布政使,除興宗為金華知縣。李善長諫曰:「興宗由隸出身,不可以牧民。」太祖曰:「興宗跟我數年,勤而不貪,又能處事,雖儒與吏不及,可以牧民。」至嚴州,見李文忠,亦曰:「隸輩如何牧民?」太祖不從。興宗到縣三年,廉幹公勤,甚得民心。秩滿,陞南昌通判。調嵩州知州。僉院任亮集民為軍,興宗曰:「元末世亂,聚則為兵,散則為民。民皆為軍,稅糧何出?」奏乞止之。太祖從之。陞懷慶府知府。朝京時,上問養蠶種田官吏,興宗亦在數。指揮毛驤奏王興宗亦被問[126],太祖曰:「知府王興宗公勤不貪,不必問。」比還懷慶未久,蘇州缺知府,太祖謂胡惟庸曰:「選保一能人去。」未幾,太祖又曰:「蘇州知府曾有人否?」[127]惟庸曰:「未得其人。」太祖曰:「我想懷慶知府王興宗可任。」惟庸曰:「臣思不到此。」太祖曰:「行文書與王興宗,就取便道速去。」到任三年,盛有政聲。太祖曰:「王興宗可陞河南布政司左布政。」赴京辭,太祖曰:「久不見你,老矣,我亦鬚白。」賜宴賞鈔,撫而遣之。到任以事累,事白病故[128]

  汪廣洋罷相後被貶,太祖遣近侍人就舟中賜死,汪廣洋妾從死。太祖訪得此婦係沒官陳知縣之女,太祖曰:「凡沒官婦人女子,止配功臣為奴,不曾與文官。」因勒法司取勘。出胡惟庸等並六部官擅自分給[129],皆處以重罪。

  太祖於國初以湖廣、江西等處按察司坐視官吏貪贓,致民受害無伸,今後務要年終來朝,考其問過貪贓人數,以憑黜陟。如貪贓不拿,體察得出,處以重罪。

  太祖於國初但遇獻城投降,如浮梁偽僉判於光來降,待之甚厚。及回,太祖親於南門外送行,脫衣賜之。建昌偽平章王溥全城來降,自備軍食,不支官糧,太祖於南門外造屋,令溥居住,名其街曰「宰相街」以寵之。江西偽丞相胡廷瑞以南昌降[130],太祖入城,拜其母以安之。

  太祖渡江,隨行文官有李善長、毛某、李夢庚、郭景祥、侯原善、王習古、楊叔幹、阮弘道、范子權、楊原杲。克太平,得陶安等[131]

  太祖以天下稅課司欺隱課程[132],每一稅課司差官一員閘辦,以為定額。又除把王門老軍於各處做鹽場官及巡檢。後因誤事不用。

  金華浦江縣義門鄭仲德[133],被人誤指與胡惟庸行財,及戶部陳員外指與郭桓糴倉糧。太祖曰:「鄭氏義家,焉肯與人行財,糴官糧顯是誣害。追到鈔貫全給本主,仍著人送到家。」

  藍玉令家人中到雲南鹽一萬餘引,倚勢兌支[134]。事發,太祖曰:「此是侵奪民利,沮壞鹽法。但是功臣家中到鹽引,盡行沒官。」

  尚書郎某,恃李善長勢,放肆奸貪,太祖誅之。籍其家,得父兄親戚友識矚託公事書信。太祖命胡惟庸往杭州照名提問,處以重罪。

  各布政司用使空印紙。於各部查得或錢糧、軍需、段疋有差錯,改正卻將空印紙填寫,咨呈補卷。事發,太祖怒曰:「如此作弊瞞我,此蓋部官容得,所以布政司敢將空印填寫。尚書與布政司官盡誅之。」議用半印勘合、行移、關防。

  太祖國初用毛某為參議,病故。有男毛驤,以舍人近侍,太祖寵愛,以心腹信任。位至都督,放肆奸貪,太祖籍其家產,誅之。

  兩淮、兩浙鹽場,俱係張士誠地面。太祖以軍民食鹽難得[135],令樞密院經歷司給批與將官家人,駕船往馬馱沙界首,以貨易鹽,到京貨賣軍民食用。後得諸暨,於唐口關立抽分所。得處州,於吳渡立抽分所。許令外境客商就兩界首買賣。於是紹興、溫州客人用船載鹽於唐口、吳渡交易,抽到鹽貨,變作銀兩,及置白藤、硫黃等物,以資國用。及太祖即位後,議立鹽法[136],許令客商運米於邊塞城池中鹽,乃不勞耕種而兵食自足[137],是以北京、大同、永安、雲南皆得鹽糧,軍不缺食。

  太祖改樞密院為都督府,以朱文正為左都督[138]。後改五軍都督府。

  太祖曰:「各衛知事,就令大都督府選除,於本府考滿。宣使及各衛役滿令史,同給與誥命。」[139]

  僉事陳養吾作詩曰:「城南有嫠婦,夜夜哭征夫。」太祖知之。以為傷時,取到湖廣,投之於水。

  太祖曰:「陳友諒犯我建康,敗回至太平,弒徐壽輝自立為帝,建都江州。曾令胡大海遣人間行江西探聽消息,未報。」辛丑六月,友諒遣偽平章李明道領兵五萬圍我廣信,胡大海率領救援,殺敗賊眾,就擒獲李明道及部帥王漢二等一十八名。明道致書漢二兄王溥,以建昌來降。明道至京,太祖大喜,即授以江南行省平章。因得友諒之虛實。以明道為嚮導,太祖親率舟師先取安慶。友諒聞之,棄江州,退居武昌。太祖克江州,俾明道往武昌說胡廷瑞,廷瑞遣人賫書降[140]。壬寅正月,太祖至南昌,入城安民。饒州吳宏以城降。及臨江等郡皆降[141],惟熊天瑞據守贛州。後遣常遇春圍其城,天瑞亦降。江西悉平。

  乙未年,太祖領兵出哨,失身於敵。敵之帥首者亦為我軍所擒。彼此來相和解,未有先發者。時徐達挺身往敵代太祖,敵遂縱太祖歸。太祖既歸,即以敵帥縱之而易達歸。

  李保兒於甲午年見太祖於滁州,太祖親甥也。太祖大喜,賜名「文忠」,擇師教之。太祖察其可任大事,當習之馬上,遂以舍人領兵。

   按:李文忠,初,幼孤遭亂,流離瑣尾,幾不能存。而我聖祖以親甥而教育之,後為元勳名將,貴極王公,同休於國。蓋無往而非天地儲才以隆我皇明一統之盛業也。嗚呼,豈偶然哉?

  常遇春原隸群盜劉聚部下[142],聞太祖駐兵和州,領眾十人棄聚來歸[143]。太祖曰:「爾之來為士卒絕糧故,就食耳。爾自有主,安得而留之?」遇春請之再三,至於涕泣。太祖曰:「爾姑從我渡江,候克太平,委身事我未晚也。」太祖先抵彩石,元兵陣於磯上[144],猝難登岸。遇春快舸繼至,太祖麾之使前,遇春即挺戈先登,遂拔彩石。

  張士誠遣兵來圍鎮江,城中官軍與倉夫出城殺敗,賊眾登船退去。太祖親率戰船既至,直追黃石、永沙[145],不及而回。郡人敘太祖功蹟,立碑於西城,文末寫龍鳳年號[146]。太祖命毀之。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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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至」原作「自」,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2. 「遂成帝業」,原無。
  3. 「西」原作「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4. 「自上江退下峪溪河口」,「峪」原作「裕」,據明太祖實錄卷四乙未四月壬寅條改。
  5. 原脫「先」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6. 「集太平建康鎮江宣州廣德五府民戶為軍」,「戶」原作「軍」,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7. 「均」原作「傜」,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8. 原脫「太平」二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9. 本段「翼」字,原訛作「驛」,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10. 「甘」原作「世」,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1. 原脫「調」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2. 「誠」原作「德」,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13. 原脫「事」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4. 原脫「柴舍」二字,「也」原作「兒」,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
  15. 原脫「調」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6. 「特」原作「時」,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17. 「國珍以次子亞關為質」,原無「國珍」二字,參照明太祖實錄卷七己亥三月丁巳條文意補。
  18. 原脫「仁」字,據明太祖實錄卷七己亥三月丁巳條補。
  19. 「福建」原作「建康」,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20. 「國珉」下原衍「行」字,參照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九台州方谷真國初事蹟引文刪。
  21. 原脫「年」字,據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九台州方谷真國。
  22. 「道」原作「隨」,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清金華叢書本改。
  23. 「遺掾史周德遠往衢州招廉訪使宋伯顏不花」,原脫「不花」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
  24. 「問」上原衍「理」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刪。
  25. 原脫「入」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26. 「降」原作「將」,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27. 「太祖痛悼不已……擒英等至京」,原無此段,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又「蔣英」,原作「蔣瑛」,據明太祖實錄卷一0壬寅二月癸未條改。
  28. 「克」原作「命」,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清金華叢書本改。
  29. 原無「與」字,據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七週張士誠國初事蹟引文補。
  30. 「圍」原作「圖」,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31. 原脫「隨」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32. 「俊」原作「後」,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33. 「賫銀三千兩」,「賫」原作「賞」,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34. 「南」原作「東」,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清金華叢書本改。
  35. 「若」原作「君」,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36. 「忻」原作「折」,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37. 原脫「惑」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38. 「杭州」原作「平」,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39. 「馮」原作「楊」,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40. 原脫「這幾年」三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41. 「熊氏已許參議楊希聖」,「楊」原作「許」,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42. 原脫「文正堅城」四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43. 原脫「郎」字,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明太祖實錄卷一二癸卯七月丁亥條補。
  44. 「瑞」原作「遂」,據明太祖實錄卷一0壬寅正月己未條改;「知」原作「之」,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45. 「據城」原作「處州」,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46. 「況乃骨肉親姪」,「乃」原作「有」,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47. 「比到大浪灘下」,「灘」原作「推」,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48. 原脫「州」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49. 原脫「本」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50. 「後任廣西省平章」,「西」原作「東」,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51. 「元至元間」,原作「元至正間」,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52. 「命守臣吳勉尋訪到京」,「勉」原作「免」,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53. 原脫「按察」二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54. 「不以輕重直言諫曰」,原脫「直」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55. 「太祖克婺州……」,此段原無,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56. 此段原無,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57. 「太祖克建康……」,此段原無,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58. 「太祖於國初造軍器……」,此段原無,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59. 「始有逃者處死」,原脫「者」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
  60. 「河南李察罕帖木兒兵威甚狠」,原脫「帖木兒」三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察罕帖木兒,自取漢名「李察罕」。
  61. 「忽遺漏火」,原脫「火」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62. 原脫「送」,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63. 「後不用市民」,「市」原作「有」,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64. 「按察司官及出使外國者」,原脫「官」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65. 原脫「白」字,「瑞」作「端」,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改。
  66. 原脫「於」字,「同僉」上衍「廖永忠隨」四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刪
  67. 原脫「弟廖永忠襲職永忠隨」九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68. 「寄」原作「計」,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69. 「省東」原作「東首」,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抄本改。
  70. 「胡深敗走」,「深」原作「琛」,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及明太祖實錄卷一七乙已六月胡深傳改。下同,不另注。
  71. 「廉訪使楊惠」,「惠」原作「憲」,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72. 「鋒鏑」原作「降敵」,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73. 「差知事夏文達伴送赴京」,「達」原作「連」,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及明太祖實錄卷七己亥正月庚申條改。
  74. 「己亥三月」,「己亥」原作「己未」。按前載胡大海率軍攻取紹興、夏文達伴送帖木烈思赴京等事,明太祖實錄卷七皆繫於己亥正月條。從己亥年至洪武初,其間無己未年。又明太祖實錄卷七於己亥四月條記:「命帳前元帥陸仲亨攻衢州,不克而還。」與此處下文相應。故知「己亥」訛作「己未」,據改。
  75. 「經台州仙居縣」,「台」原作「白」,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清金華叢書本改。
  76. 原脫「於」字,「特」作「時」,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改。
  77. 原脫「三」字,「宏」上衍「公」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刪。
  78. 原脫「喻」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79. 「殺院判耿再成元帥朱文剛知府王道同」,「剛」、「同」原作「明」、「重」,據明太祖實錄卷一0壬寅二月丁亥條改。
  80. 「今反留之」,原作「今又反之」,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清金華叢書本改。
  81. 「以宣使李謙安子中領之」,「謙」原作「廉」,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清金華叢書本改。
  82. 「煜」、「劾」原作「禮」、「刻」,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83. 原脫「被楊憲」三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84. 「先在彼者指而罵曰」,「指」原作「正」,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85. 原脫「何」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
  86. 「在」原作「往」,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87. 「原」原作「京」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88. 「科」原作「料」,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89. 原作「至彭城」,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90. 「姑以至正為名」,原脫「名」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91. 「要之從命」,「要」原作「惡」,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92. 「國珍願領弟姪赴京聽上位之命」,「願」原作「須」,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清金華叢書本改。
  93. 「治」原作「池」,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用山房彙鈔本改。
  94. 原脫「以」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用山房彙鈔本補。
  95. 「命僉院趙伯仲先鋒程八守之」,「趙」原作「顏」,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96. 「伯仲與程八走遁」,原脫「伯仲」、「八」三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97. 「除官收課」,原脫「課」字,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清金華叢書本補。
  98. 此段原無,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
  99. 「劉基言……」,此段原無,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
  100. 「其原有湖官三百餘人」,原脫「三百」二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01. 「命葉國珍陪飲」,原脫「命」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02. 「太祖令內官覘視後國珍令……」,「視後」原作「友德」,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03. 「妓婦劓去鼻尖」,原脫「妓婦」、「尖」三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04. 「椿見士誠不是做事業人」,「誠」原作「德」,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05. 「士誠回蘇州」,「誠」原作「信」,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06. 「順從行事太祖聞之曰我諸事無不經心法不輕恕尚且人滿我」,「順」下原無,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07. 「丙午三月」,原脫「三」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08. 「及獲原叛降人王哈剌不花徐大舍單同僉熊天瑞」,「王哈」原作「正合」,「單」原作「軍」,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09. 「奪」原作「專」,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按此段文意不明,疑「男子種田婦人養蠶」為「種田男子養蠶婦人」之舛。
  110. 「驤」原作「讓」,據本卷另處及明史卷一三五毛騏傳改。
  111. 「又」原作「及」,據文意改。
  112. 「一曰……三曰張士誠投降頭目不合充軍」,原脫「一」、「不合」三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13. 原作「役得此方」,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14. 原脫「人」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15. 「以心腹親信時令浙江等處訪察官吏」,「時令」原作「將命」,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16. 「後」原作「耿」,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117. 「且如火藥用得斑貓先令家人買下斑貓」,原脫「得」字,「令」作「於」,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改。
  118. 「米」原作「夫」,「夫」下衍「支」字,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刪、改。
  119. 「其相李仁人及子李成桂」,「仁」原作「友」,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120. 「瑨」原作「瑠」,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21. 「至御史大夫」,原脫「至」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22. 「華高」,原作「華明高」,衍「明」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刪。
  123. 「時嵊縣邢元帥」,「邢」原作「祁」,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24. 「太祖曰大海圍紹興時不出見」,原脫「曰大海」三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25. 「乃張士誠使三人來」,原脫「乃」字,「使三」作「知二」,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改。
  126. 原脫「被」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27. 原脫「又」、「人」二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28. 「白」原作「迫」,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29. 「出胡惟庸等並六部官擅自分給」原脫「出」、「並」二字,據明金聲玉振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30. 「胡廷瑞」原作「胡延遂」,據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四漢陳友諒國初事蹟引文改
  131. 「隨行文官……侯原善……范子權楊原杲克太平得陶安等」,原脫「侯」、「范子權楊原杲克太平得陶安等」,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又「陶安」,金聲玉振集等本作「歸安」,參照本卷第一條改。
  132. 「太祖以天下稅課司欺隱課程」,「司」原作「局」,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33. 原脫「縣」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34. 「倚勢兌支」,「兌」原作「先」,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35. 「難」原作「艱」,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36. 原脫「立」字,「即位」下衍「以來」二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刪。
  137. 「勞」原作「能」,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38. 「以朱文正為左都督」,「正」原作「忠」,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39. 「同」原作「用」,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40. 「廷瑞遣人賫書降」,原脫「廷瑞」二字。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又皆訛作「廷遂」。據本記[一二九]改、補。
  141. 原脫「皆」,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142. 「常遇春願隸群盜劉聚部下」,「隸」原作「以」,據明朱當眄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43. 「領眾十人棄聚來歸」,「眾十」原作「聚千」,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44. 「磯」原作「江」,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145. 「永」原作「米」,據國初群雄事略卷八週張士誠國初事蹟引文改。
  146. 「末」「鳳」原作「忠」「虎」,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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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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