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82-劉安世-元城先生盡言集-4-1.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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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再限兩月依上法餘並依舊條三省同奉

聖㫖依

一檢准元祐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敕節文户部

状㸔詳買撲場務巧弊百端(⿱艹石)秪以酌中定

額即沽賣興盛之處過嬴厚利並不増長價

錢偶值界滿未有人承買𨚫便節次裁减官

錢深慮寝乆大叚𧇊减歳入(⿱艹石)許人明状添

錢承買人戸自然酌度合直價錢投状(⿱艹石)

人下状價同並擇抵當最多人給付即其弊

自革本部今修立到條仍乞先次施行奉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