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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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編輯]《易》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夫仁義者,合君親之至理,實忠孝之所資。雖義發因心,情非外感,然企及之旨,聖哲貽言。至於風漓化薄,禮違道喪,忠不樹國,孝亦愆家,而一代之甿,權利相引,仕以勢招,榮非行立。乏翱翔之感,棄含生之分,[1]霜露未改,大痛已忘於心,名節不變,戎車遽爲其首,斯並軌訓之理未弘,汲引之塗多闕。若夫情發於天,行成乎己,捐軀捨命,濟主安親,雖乘理闇至,匪由勸賞,而宰世之人,曾微誘激。乃至事隱閭閻,無聞視聽,考於載籍,何代無之。故宜被之圖篆,用存旌勸。今搜綴湮落,以備闕文雲爾。
孝義上
[編輯]龔穎,遂寧人也。少好學,益州刺史。毛璩辟為勸學從事。璩為譙縱所殺,故佐吏並逃亡,穎號哭奔赴,殯送以禮。縱後設宴延穎,不獲已而至。樂奏,穎流涕起曰:「北面事人,亡不能死,何忍舉觴聞樂,蹈跡逆亂乎。」縱大將譙道福引出將斬之,道福母即穎姑也,跣出救之得免。及縱僭號,備禮征又不至,乃脅以兵刃,執志終無回改,至於蜀平,遂不屈節。其後刺史至,輒加辟引。曆府參軍,州別駕從事史。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刺史陸徽表穎節義,遂不被朝命,終於家。
劉瑜,曆陽曆陽人也。七歲喪父,事母至孝。年五十二,又喪母,三年不進鹽酪,號泣晝夜不絕聲,勤身力以營葬事。服除,二十餘年,布衣蔬食,言輒流涕,常居墓側,未嘗暫違。宋文帝元嘉初卒。
又元嘉七年,南豫州舉所統西陽縣人董陽三世同居,外無異門,內無異煙。詔榜門曰:「篤行董氏之閭」,蠲一門租布。
賈恩,會稽諸暨人也。少有志行。元嘉三年母亡,居喪過禮。未葬,為鄰火所逼,恩及妻桓氏號哭奔救,鄰近赴助,棺櫬得免,恩及桓俱燒死。有司奏改其裏為孝義裏,蠲租布三世。追贈恩天水郡顯親左尉。
郭世通[2],會稽永興人也。年十四喪父,居喪殆不勝哀。家貧,傭力以養繼母。婦生一男,夫妻恐廢侍養,乃垂泣瘞之。母亡,負土成墳。親戚或共賻助,微有所受,葬畢,傭賃還先直。服除後,思慕終身如喪者,未嘗釋衣幍。仁孝之風,行於鄉黨。鄰村小大莫有呼其名者。嘗與人共於山陰市貨物,誤得一千錢,當時不覺,分背方悟,追還本主。錢主驚歎,以半直與之,世通委之而去。元嘉四年,大使巡行天下,散騎常侍袁愉表其淳行,文帝嘉之,敕榜表門閭,蠲其租調,改所居獨楓裏為孝行焉。太守孟顗察孝廉,不就。
子原平字長恭,又稟至行,養親必以己力,傭賃以給供養。性甚巧,每為人作正,取散夫價[3]。主人設食,原平自以家貧,父母不辦有肴味,唯飧鹽飯而已。若家或無食,則虛中竟日,義不獨飽。須日暮作畢,受直歸家,於裏糴買,然後舉爨。
父篤疾彌年,原平衣不解帶,口不嚐鹽菜者,跨積寒暑,又未嘗睡臥。父亡,哭踴慟絕,數日方蘇。以為奉終之義,情禮自畢,塋壙凶功,不欲假人。本雖巧而不解作墓,乃訪邑中有營墓者,助人運力,經時展勤,久乃閑練。又自賣十夫以供眾費,窀穸之事,儉而當禮。性無術學,因心自然。葬畢,詣所買主執役無懈,與諸奴分務,讓逸取勞。主人不忍使,每遣之。原平服勤未嘗暫替,傭賃養母,有餘聚以自贖。既學構塚,尤善其事,每至吉歲,求者盈門。原平所起必自貧始,既取賤價,又以夫日助之。及父喪終,自起兩間小屋以為祠堂,每至節歲,常於此數日中哀思,絕飲粥。父服除後,不復食肉。高陽許瑤之罷建安郡丞還家,以綿一斤遺之,不受。瑤之乃自往,曰:「今歲過寒,而建安綿好,以此奉尊上下耳。」[4]原平乃拜而受之。
及母終,毀瘠彌甚,僅乃免喪。墓前有數十畝田,不屬原平,每至農月,耕者恆裸袒。原平不欲使人慢其墳墓,乃貿家資,貴買此田,三農之月,輒束帶垂泣,躬自耕墾。
每出賣物,裁求半價,邑人皆共識悉,輒加本價與之,彼此相讓,要使微賤,然後取直。宅上種竹,夜有盜其筍者,原平遇見之,盜者奔走墜溝。原平乃於所植竹處溝上立小橋令通,又采筍置籬外,鄰里慚愧,無復取者。
宋文帝崩,原平號慟,日食麥鉡一枚,如此五日。人曰:「誰非王臣,何獨如此?」原平泣而答曰:「吾家見異先朝,蒙褒贊之賞,不能報恩,私心感動耳。」[5]
又以種瓜為業,大明七年大旱,瓜瀆不復通船。縣令劉僧秀湣其窮老,下瀆水與之。原平曰:「普天大旱,百姓俱困,豈可減溉田之水,以通運瓜之船。」乃步從他道往錢唐貨賣。每行來見人牽埭未過,輒迅烜助之。己自引船,不假旁人。若自船已度,後人未及,常停住須待,以此為常。嘗於縣南郭鳳埭助人引船,遇有鬥者為吏所錄,鬥者逃散,唯原平獨住,吏執以送縣。縣令新到,未相諳悉,將加嚴罰,原平解衣就罪,義無一言。左右大小咸稽顙請救,然後得免。由來不謁官長,自此乃始修敬。太守蔡興宗臨郡,深加貴異,以私米饋原平及山陰朱百年妻各百斛。原平誓死不受,百年妻亦固辭。
會稽郡貴重望計及望孝,盛族出身,不減秘、著。明帝泰始七年,興宗欲舉山陰孔仲智子為望計,原平次息為望孝。仲智會土高門,原平一邦至行,欲以相敵。會明帝別敕用人,故二選並寢。興宗征還都,表其殊行,舉為太學博士。會興宗薨,事不行。卒於家。三子一弟,並有門行。
嚴世期,會稽山陰人也。性好施,同里張邁等三人妻各產子,歲饑,欲棄而不舉。世期分食解衣以贍其乏,三子並得成長。同縣俞陽妻莊年九十,莊女蘭七十,並老病無所依,世期飴之二十年,死並殯葬。宗親嚴弘、鄉人潘伯等十五人,荒年並餓死,露骸不收。世期買棺殯埋,存育孩幼。宋元嘉四年,有司奏榜門曰:「義行嚴氏之門」。復其身徭役,蠲租稅十年。
吳逵,吳興烏程人也。經荒饑饉,系以疾疫,父母兄嫂及群從小功之親男女死者十三人,逵時病困,鄰里以葦席裹之,埋於村側。既而親屬皆盡,唯逵夫妻獲全。家徒四壁立,冬無被褲,晝則傭賃,夜則伐木燒磚,妻亦同逵此誠,無有懈倦。逵夜行遇猛獸,猛獸輒下道避之。期年中成七墓,葬十三棺,鄰里嘉之。葬日,悉出赴助,送終之事,亦儉而周禮。逵時逆取鄰人夫直,葬畢,眾悉以放之,逵一無所受,皆傭力報答焉。太守張崇之三加禮命,太守王韶之擢補功曹史。逵以門寒,固辭不就。舉為孝廉。
潘綜,吳興烏程人也。孫恩之亂,祅黨攻破村邑,綜與父驃共走避賊。驃年老行遲,賊轉逼驃。驃語綜:「我不能去,汝走可脫,幸勿俱死。」驃困乏坐地,綜迎賊叩頭曰:「父年老,乞賜生命。」賊至,驃亦請賊曰:「兒年少自能走,今為老子不去。老子不惜死,乞活此兒。」賊因斫驃,綜抱父於腹下,賊斫綜頭面凡四創,綜當時悶絕。有一賊從傍來相謂曰:「卿欲舉大事,此兒以死救父,云何可殺?殺孝子不祥。」賊乃止,父子並得免。鄉人秘書監丘系祖、廷尉沈赤黔以綜異行,薦補左戶令史,除遂昌長。歲滿還家,太守王韶之臨郡,發教列上州台,陳其行跡。及將行,設祖道,贈以四言詩。元嘉四年,有司奏改其裏為純孝裏,蠲租布三世。
又宋初吳郡人陳遺,少為郡吏,母好食槍底飯。遺在役,恆帶一囊,每煮食輒錄其焦以貽母。後孫恩亂,聚得數升,恆帶自隨。及敗逃竄,多有餓死,遺以此得活。母晝夜泣涕,目為失明,耳無所聞。遺還入戶,再拜號咽,母豁然即明。
後又有河南孝廉秦綿,遭母喪,送葬不忍復還,鄉人為作茅庵,仍止其中。若遇有米則食粥,無米食菜而已。哀號之聲,行者為之潸淚。服訖猶不還家,遇疾不療,卒。臨亡,告人曰:「若死者無知,固不宜獨存,有知則大獲吾志。」
張進之,永嘉安固人也。為郡大族,少有志行,曆五官主簿,永甯安固二縣領校尉。家世富足,經荒年,散財救贍鄉里,遂以貧罄,全濟者甚多。太守王味之有罪,當見收,逃避進之家,供奉經時,盡其誠力。味之嘗避地墮水沈沒,進之投水拯救,相與沈淪,久而得免。
時劫掠充斥,每入村抄暴,至進之門,輒相約勒,不得侵犯,其信義所感如此。元嘉初,詔在所蠲其徭役。
又孫恩之亂,永嘉太守司馬逸之被害[6],妻子並死。兵寇之際,莫敢收藏,郡吏俞僉以家財冒難棺斂逸之等六喪送致都。葬畢,乃歸鄉里。元嘉中老病卒。
時又有益州梓潼人張楚,母疾,命在屬纊,楚祈禱苦至,燒指自誓,精誠感悟,疾時得愈。見榜門曰:「孝行張氏之閭」,易其裏為孝行裏。蠲租布三世,身加旌命。
丘傑字偉跱,吳興烏程人也。十四遭母喪[7],以熟菜有味,不嚐於口。歲餘忽夢見母曰:「死止是分別耳,何事乃爾荼苦。汝噉生菜,遇蝦蟆毒,靈床前有三丸藥可取服之。」傑驚起,果得甌,甌中有藥,服之下科斗子數升。丘氏世保此甌。大明七年,災火焚失之。
師覺授字覺授,南陽涅陽人也。與外兄宗少文並有素業,以琴書自娛。於路忽見一人持書一函,題曰:「至孝師君苫前」。俄而不見。舍車奔歸,聞家哭聲,一叫而絕,良久乃蘇。後撰孝子傳八卷。宋臨川王義慶辟為州祭酒、主簿,並不就。乃表薦之,會卒。
王彭,盱眙直瀆人也。少喪母,元嘉初,父又喪亡。家貧力弱,無以營葬。兄弟二人,晝則傭力,夜則號感,鄉里並哀之,乃各出夫力助作磚。磚須水而天旱,穿井數十丈,泉不出。墓處去淮五里,荷擔遠汲,困而不周。彭號天自訴,如此積日。一旦大霧,霧歇,磚灶前忽生泉水,鄉鄰助之者並嗟神異,縣邑近遠悉往觀之。葬竟,水便自竭。元嘉九年,太守劉伯龍依事表言,改其裏為通靈裏,蠲租布三世。
蔣恭,義興臨津人也。元嘉中,晉陵蔣崇平為劫見禽,雲與恭妻弟吳晞張為侶。晞張先行不在,本村遇水,妻息避水,移寄恭家。時錄晞張不獲,禽收恭及兄協付獄科罪。恭、協並款舍住晞張家口,而不知劫情。恭列晞張妻息是婦之親,親今有罪,恭身甘分,求免兄協。協列是戶主,求免弟恭。兄弟二人爭求受罪,郡縣不能判[8],依事上詳。州議以為並不合罪。後除恭義成令,協義招令。
徐耕,晉陵延陵人也。元嘉二十一年,大旱人饑,耕詣縣陳辭,以米千斛助官振貸。縣為言上,當時議以耕比漢卜式。詔書褒美,酬以縣令。
大明八年,東土饑旱,東海嚴成、東莞王道蓋各以私穀五百餘斛助官振恤。
孫法宗一名宗之,吳興人也。父隨孫恩入海澨被害,屍骸不收,母兄並餓死。法宗年小流迸,至十六方得還。單身勤苦,霜行草宿,營辦棺槨,造立塚墓,葬送母兄,儉而有禮。以父屍不測,入海尋求。聞世間論是至親以血瀝骨當悉漬浸,乃操刀沿海見枯骸則刻肉灌血,如此十餘年,臂脛無完皮,血脈枯竭,終不能逢。遂衰絰終身,常居墓所,山禽野獸,皆悉馴附。每麋鹿觸網,必解放之,償以錢物。後忽苦頭創,夜有女人至曰:「我是天使來相謝,行創本不關善人,使者遠相及。取牛糞煮傅之即驗。」一傅便差,一境賴之。終身不娶,饋遺無所受。宋孝武初,揚州辟為文學從事,不就,卒。
范叔孫,吳郡錢唐人也。少而仁厚,周窮濟急。同里范法先父母兄弟七人同時疫死,唯餘法先,病又危篤,喪屍經月不收[9]。叔孫悉備棺器,親為殯埋。又同里施夫疾病[10],父死不殯。范苗父子並亡。范敬宗家口六人俱得病,二人喪沒,親鄰畏遠,莫敢營視。叔孫並為殯瘞,躬恤病者,並皆得全。鄉曲貴其義行,莫有呼其名者。宋孝武孝建初,除竟陵王國中軍,不就。義興吳國夫亦有義讓之美,人有竊其稻者,乃引還,為設酒食,以米送之。
卜天與,吳興餘杭人也。父名祖,宋武帝聞其有幹力,召補隊主。從征伐,封關中侯,曆二縣令。
天與善射,弓力兼倍,容貌嚴毅,笑不解顏。文帝以其舊將子[11],使教皇子射。元嘉二十九年,為廣威將軍,領左細仗。元兇入弒,事變倉卒,舊將羅訓、徐罕皆望風屈附[12]。天與不暇被甲,執刀持弓,疾呼左右出戰。徐罕曰:「殿下入,汝欲何為?」天與罵曰:「殿下常來去,云何即時方作此語,只汝是賊手。」射劭於東堂,幾中。逆徒擊之,臂斷,乃見殺。其隊將張弘之、朱道欽、陳滿與天與同出拒戰,並死。孝武即位,贈天與龍驤將軍、益州刺史,諡曰壯侯,車駕臨哭。弘之等各贈郡守。給天與家長稟。
子伯宗殿中將軍。明帝泰始初領幢,擊南賊於赭圻,戰沒。伯宗弟伯興官至南平昌太守、直合,領細仗隊主。升明元年,與袁粲同謀伏誅。
天與弟天生,少為隊將,十人同火。屋後有一坑廣二丈餘,十人共跳之皆度,唯天生墜。天生乃取實中苦竹,剡其端使利,交橫布坑內,更呼等類共跳,並懼不敢。天生乃復跳之,往反十餘,曾無留礙,眾並嘆服。以兄死節,為孝武所留心。大明末,為弋陽太守。明帝泰始初,與殷琰同逆被斬。
許昭先,義興人也。叔父肇之坐事繫獄,七年不判。子侄二十許人,昭先家最貧薄,專獨料訴,無日在家,餉饋肇之,莫非珍新。資產既盡,賣宅以充之。肇之諸子倦怠,唯昭先無有懈息,如是七載。尚書沈演之嘉其操行,肇之事由此得釋。昭先舅夫妻並疫病死亡,家貧無以殯送,昭先賣衣物以營殯葬。舅子三人並幼,贍護皆得成長。昭先父母皆老病,家無僮役,竭力致養,甘旨必從。宗黨嘉其孝行。雍州刺史劉真道板為征虜參軍,昭先以親老不就;補迎主簿,昭先以叔未仕,又固辭。
余齊人[13],晉陵晉陵人也。少有孝行,為邑書吏。宋大明二年,父殖在家病亡,信未至。齊人謂人曰:「比肉痛心煩,有如割截。居常惶駭,必有異故。」信尋至,以父病報之。四百餘里,一日而至。至門,方知父死,號踴慟絕,良久乃蘇。問父所遺言,母曰:「汝父臨終,恨不見汝。」齊人即曰:「相見何難。」於是號叫殯所,須臾便絕。州縣上言,有司奏改其裏為孝義裏,蠲租布,賜其母穀百斛。
孫棘,彭城人也。宋大明五年,發三五丁,弟薩應充行,坐違期不至。棘詣郡辭列:「棘為家長,令弟不行,罪應百死,乞以身代薩。」薩又辭列自引。太守張岱疑其不實,以棘、薩各置一處,報云:「聽其相代」。顏色並悅,甘心赴死。棘妻許又寄語屬棘:「君當門戶,豈可委罪小郎?且大家臨亡,以小郎屬君。竟未妻娶,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兒,死復何恨。」岱依事表上,孝武詔特原罪。州加辟命,並賜帛二十疋。
先是,新蔡徐元妻許二十一喪夫,子甄年三歲,父攬湣其年少,以更適同縣張買。許自誓不行,父逼載送買。許自經氣絕,家人奔赴,良久乃蘇。買夜送還攬。許歸徐氏,養元父季。元嘉中,八十餘卒。
又明帝泰始二年,長城吳慶恩殺同郡錢仲期。子延慶屬役在都,聞父死馳還,於庾浦埭逢慶恩[14],手刃殺之,自系烏程獄。吳興太守郗顒表不加罪,許之。
何子平,廬江灊人也。曾祖楷,晉侍中。祖友,會稽王道子驃騎諮議參軍。父子先,建安太守。
子平世居會稽,少有志行,事母至孝。揚州辟從事史,月奉得白米,輒貨巿粟麥。人曰:「所利無幾,何足為煩。」子平曰:「尊老在東,不辦得米,何心獨饗白粲。」每有贈鮮肴者,若不可寄致至家,則不肯受。母本側庶,籍註失實,實未及養,而籍年已滿,便去職歸家。時鎮軍將軍顧覬之為州上綱,謂曰:「尊上年實未八十,親故所知,州中差有微祿,當啟相留。」子平曰:「公家正取信黃籍,籍年既至,便應扶侍,何容苟冒榮利。」乃歸家竭力供養。
元嘉三十年,元兇弒逆,隨王誕入討,以為行參軍。子平以凶逆滅理,故廢己受職,事甯自解。末除吳郡海虞令,縣祿唯供養母一身,不以及妻子。人疑其儉薄,子平曰:「希祿本在養親,不在為己。」問者慚而退。母喪去官,哀毀踰禮,每至哭踴,頓絕方蘇。屬大明末東土饑荒,繼以師旅,八年不得營葬。晝夜號哭,常如袒括之日。冬不衣絮,暑避清涼[15],一日以數合米為粥,不進鹽菜。所居屋敗,不蔽風日,兄子伯興欲為葺理,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申,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蔡興宗為會稽太守,甚加矜賞,為營塚壙。
子平居喪毀甚,及免喪,殆至不立。幼持操檢,敦厲名行,雖處闇室,如接大賓。學義堅明,處之以默,安貧守善,不求榮進。好退之士彌以此貴之。卒年六十。
崔懷順[16],清河東武城人也。父邪利,魯郡太守,宋元嘉中為魏所獲。懷順與妻房氏篤愛,聞父見虜,即日遣妻,布衣蔬食如居喪禮,歲時北向流涕。邪利後仕魏,書戒懷順不許如此。懷順得書更號泣。懷順從叔模為滎陽太守,亦入魏,模子雖居處改節,不廢婚宦。宋大明中,懷順宗人冀州刺史元孫北使魏,魏人問之曰:「崔邪利、模並力屈歸命,二家子侄出處不同,義將安在?」元孫曰:「王尊驅驥,王陽回車,欲令忠孝並弘,臣子兩遂。」
泰始初,淮北入魏,懷順因此歸北,至代都而邪利已卒,懷順絕而後蘇,載喪還青州。徒跣冰雪,土氣寒酷,而手足不傷,時人以為孝感。喪畢,以弟在南,齊建元初又逃歸,而弟已亡。懷順孤貧,宗黨哀之,日斂給其斗米。永明中卒。
王虛之字文靜,廬江石陽人也。十三喪母,三十三喪父,二十五年鹽酢不入口。疾病著床,忽有一人來問疾,謂之曰:「君病尋差。」俄而不見,病果尋差。庭中楊梅樹隆冬三實,又每夜所居有光如燭,墓上橘樹一冬再實,時人咸以為孝感所致。齊永明中,詔榜門,蠲其三世。
時又有顧昌衍、江柔之、江軻並以篤行知名。昌衍吳人,居喪幾致滅性。王儉言之天子曰:「昌衍既有至行,且張永之甥,宜居禮闈,以光郎署。」乃以為尚書庫部郎。柔之、軻並濟陽人。柔之字叔遠,孝悌通亮,亦至台郎。軻字伯倫,貞嚴有行。宗人江概位至侍中,性豪侈,唯見軻則敬挹焉。
吳慶之字文悅,濮陽人也,寓居吳興[17]。宋江夏王義恭為揚州,召為西曹書佐。及義恭誅,慶之自傷為吏無狀,不復肯仕,終身蔬食。後王琨為吳興太守,欲召為功曹。答曰:「走素無人世情,直以明府見接有禮,所以奔走歲時。若欲見吏,則是蓄魚於樹,棲鳥於泉耳。」不辭而退。琨追謝之,望塵不及矣。
蕭叡明字景濟,南蘭陵人也。母病風,積年沈臥。叡明晝夜祈禱,時寒,叡明下淚為之冰如箸,額上叩頭血亦冰不溜[18]。忽有一人以小石函授之,曰:「此療夫人病。」叡明跪受之,忽不見。以函奉母,函中唯有三寸絹,丹書為「日月」字,母服之即平復。
於時秣陵朱緒無行,母病積年,忽思菰羹,緒妻到市買菰為羹欲奉母,緒曰:「病復安能食。」先嘗之,遂並食盡。母怒曰:「我病欲此羹,汝何心並啖盡。天若有知,當令汝哽死。」緒聞便心仲介介然[19],即利血,明日而死。叡明聞之,大悲慟,不食積日。問緒屍在何處,欲手自戮之。既而曰:「洿吾刀。」乃止。永明五年,居母喪,不勝哀,卒,詔贈中書郎。
時又有鮮于文宗,漁陽人,年七歲喪父。父以種芋時亡,至明年芋時,對芋嗚咽,如此終身。姊文英適荀氏,七日而夫亡,執節不嫁。及母卒,晝夜哭泣,遂喪明。
蕭矯妻羊字淑禕,性至孝,居父喪,哭輒吐血。母嘗有疾,淑禕於中夜祈禱,忽見一人在樹下自稱枯桑君,曰:「若人無患,今洩氣在亥[20],西南求白石鎮之。」言訖不見。明日如言而疾愈。
又時有羊緝之女佩任者,烏程人。隨母還舅氏,母亡,晝夜號哭,不飲食三日而亡,鄉里號曰:「女表」。
又有晉陵吳康之妻趙氏,父亡弟幼,遇歲饑,母老病篤,趙詣鄉里告乞,言辭哀苦,鄉里憐之,各分升米,遂得免。及嫁康之,少時夫亡,家欲更嫁,誓言不貳焉。[21]
又義興蔣雋之妻黃氏,夫亡不重嫁,家逼之,欲自殺,乃止。建元三年,詔蠲表門閭。
又會稽永興吳翼之母丁氏[22],少喪夫。性仁愛,遭年荒,分衣食以飴里中饑餓者,鄰里求借未嘗違。同里陳攘父母死,孤單無親戚,丁收養之。及長為營婚娶。又同里王禮妻徐氏,荒年客死山陰,丁為買棺器[23],自往斂葬。元徽末,大雪,商旅斷行,村裏比室饑餓,丁自出鹽米,計口分賦。同里左僑家露四喪無以葬,丁為辦塚槨。有三調不登者,代為輸送[24]。丁長子婦王氏守寡,執志不再醮。州郡上言,詔表門閭,蠲租稅。
又會稽寒人陳氏,有三女,無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無所知,父篤癃病,母不安其室。遇歲饑,三女相率於西湖采菱蓴,更日至市貨賣,未嘗虧怠,鄉里稱為義門,多欲娶為婦。長女自傷煢獨,誓不肯行。祖父母尋相繼卒,三女自營殯葬,為庵舍居墓側。
又永興概中裏王氏女年五歲,得毒病,兩目皆盲。性至孝,年二十父死,臨屍一叫,眼皆血出。小妹娥舐其血,左目即開,時人稱為孝感。
又諸暨東洿裏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親戚相棄,鄉里不容。女移父母遠住薴羅[25],晝采樵,夜紡績,以供養。父母俱卒,親營殯葬,負土成墳。忽空中有聲云:「汝至性可重,山神欲相驅使,汝可為人療病,必得大富貴。」女謂是妖魅,弗敢從。遂得病積時。鄰舍人有中溪蜮毒者[26],女試療之,自覺病便差,遂以巫道為人療疾,無不愈。家產日益,鄉里多欲娶之。女以無兄弟,誓守墳墓不嫁,為山劫所殺。
又吳興乘公濟妻姚氏,生二男,而公濟及兄公願、幹伯並卒,各有一子,姚養育之,賣田宅為取婦,自與二男寄止鄰家。明帝詔為其二子婚,表閭復徭役。
又吳郡范法恂妻褚氏,亦勤苦執婦業。宋升明中,孫曇瓘謀反亡命,褚謂其子僧簡曰:「孫越州先姑之姊子,與汝父親則從母兄弟,交則義重古人,逃竄脫不免,汝宜收之。」曇瓘尋伏法,褚氏令僧簡往斂葬。年七十餘,永明中卒。僧簡在都聞病馳歸,未至,褚已卒,將殯舉屍不起,尋而僧簡至焉。
公孫僧遠,會稽剡人也。居父喪至孝,事母及伯父甚謹。年饑,僧遠省飧減食以養母及伯父。弟亡,貧無以葬[27],身自販貼與鄰里,供斂送終之費,躬負土,手種松柏。兄姊未婚嫁,乃自賣為之成禮。名聞郡縣。齊高帝即位,遣兼散騎常侍虞炎等十二部使行天下[28],表列僧遠等二十三人,詔並表門閭,蠲租稅。
吳欣之,晉陵利城人也[29]。宋元嘉末,弟慰之為武進縣吏。隨王誕起義,元兇遣軍主華欽討之[30],吏人皆散,慰之獨留見執。將死,欣之詣欽乞代弟命,辭淚哀切,兄弟皆見原。齊建元三年,有詔蠲表之。
永明初,廣陵人童超之二息犯罪爭死[31],太守劉悛表以聞。
韓系伯,襄陽人也,事父母謹孝。襄陽人鄰居種桑樹於界上為志,系伯以桑枝蔭妨他地,遷界上開數尺,鄰畔隨復侵之,系伯輒更改種。久之,鄰人慚愧,還所侵地,躬往謝之。齊建元三年,蠲表門閭,以壽終。
時有吳興人聞人敻,年十七,結客報父仇,為高帝所賞,位至長水校尉。
丘冠先字道玄,吳興烏程人也,少有節義。齊永明中,位給事中。時求使蠕蠕國[32],尚書令王儉言:「冠先雖名位未升,而義行甚重。若為行人,則蘇武、鄭眾之流也。」於是使蠕蠕。蠕蠕逼令拜,冠先執節不從。以刃臨之,冠先曰:「能殺我者蠕蠕也,不能以天子使拜戎狄者,我也。」遂見殺。武帝以冠先不辱命,賜其子雄錢一萬、布三十疋。雄不受,詣闕上書曰:「臣父執節如蘇武,守死如谷吉,遂不書之良史,甄之褒策,萬代之後,誰死社稷。建元四年,車僧朗銜使不異,抗節是同,詔贈正員外郎,此天朝舊准,臣父成例也。今僧朗反葬塚塋,臣父湮棄絕域,語忠烈則亦不謝車,論荼苦則彼優而此劇,名位不殊,禮數宜等,乞申哀贈。」書奏不省。
孫淡,太原人也,世居長沙。事母至孝,母疾,不眠食,以差為期。母哀之,後有疾不使知也。齊建元三年,蠲表門閭。卒於家。
華寶,晉陵無錫人也。父豪,晉義熙末戍長安,寶年八歲[33],臨別謂寶曰:「須我還當為汝上頭。」長安陷,寶年至七十不婚冠。或問之,寶輒號慟彌日,不忍答也。
同郡薛天生,母遭艱菜食,天生亦菜食。母未免喪而死,天生終身不食魚肉。
又同郡劉懷胤與弟懷則,年十歲遭父喪,不衣絮帛,不食鹽菜。齊建元三年,並表門閭。
解叔謙字楚梁,雁門人也[34]。母有疾,叔謙夜於庭中稽顙祈福,聞空中語云:「此病得丁公藤為酒便差。」即訪醫及本草注,皆無識者。乃求訪至宜都郡,遙見山中一老公伐木,問其所用,答曰:「此丁公藤,療風尤驗。」叔謙便拜伏流涕,具言來意。此公愴然,以四段與之,並示以漬酒法。叔謙受之,顧視此人,不復知處。依法為酒,母病即差。齊建武初,以奉朝請征,不至。
時又有宗元卿、庾震、朱文濟、匡昕、魯康祚、謝昌宇皆有素履,而叔謙尤高。元卿字希蔣,南陽人,有至行。早孤,為祖母所養。祖母病,元卿在遠輒心痛,大病則大痛,小病則小痛,以此為常。鄉里宗事之,號曰宗曾子。
震字彥文,新野人。喪父母,居貧無以葬,賃書以營事,至手掌穿然後葬事獲濟。南陽劉虯因此為撰孝子傳。
文濟字敬達,吳興人。自賣以葬母,太守謝瀹命為儒林,不就。
昕字令先,廬陵人,有至性,隱金華山,服食不與俗人交。母病亡已經日,昕奔還號叫,母即蘇。皆以為孝感所致。
康祚,扶風人,亦有至行。母患乳癰,諸醫療不愈,康祚乃跪,兩手捧癰大悲泣,母即覺小寬,因此漸差。時人以其有冥應。康祚位至屯騎校尉。
昌宇,陳郡人也,為劉悛廣州參軍。孝性甚至。嘗養一鵠,昌宇病二旬,而鵠二旬不食。昌宇亡而鵠遂飛去。
韓靈敏,會稽剡人也。早孤,與兄靈珍並有孝性。母尋又亡,家貧無以營凶,兄弟共種瓜,朝采瓜子,暮生已復[35],遂辦葬事。靈珍亡無子,妻朝氏守節不嫁[36],慮家人奪其志,未嘗告歸。靈敏事之如母。
劉渢字處和,南陽人也。父紹,仕宋位中書郎。渢母早亡,紹被敕納路太后兄女為繼室。渢年數歲,路氏不以為子,奴婢輩捶打之無期度。渢母亡日,輒悲啼不食,彌為婢輩所苦。路氏生溓,兄渢憐愛之不忍舍,恆在床帳側,輒被驅捶,終不肯去。路氏病經年,渢晝夜不離左右,每有增加,輒流涕不食。路氏病差,感其意,慈愛遂隆。路氏富盛,一旦為渢立齋宇,筵席不減侯王。溓有識,事渢過於同產,事無大小,必諮兄而後行。
渢妹適江祏弟禧,與祏兄弟異常。自尚書比部郎,後為遙光諮議,專知腹心任。時遙光任當顧托,朝野向渢如雲。渢忌之,求出為丹陽丞[37],雖外遷而意任無改。及遙光舉事,旦方召渢,渢以為宜悉呼佐史。渢之徙丹陽丞也,遙光以蕭懿第四弟晉安王之文學暢為諮議,領錄事。及召入,遙光謂曰:「劉暄欲有異志,今夕當取之。」遙光去歲暴風,性理乖錯,多時方愈。暢曰:「公去歲違和,今欲發動。」顧左右急呼師視脈。遙光厲聲曰:「諮議欲作異邪!」因訶令出。須臾渢入,暢謂曰:「公昔年風疾,今復發。」渢曰:「卿視今夕處分,云何而作此語。」及迎垣曆生至,與渢俱勸夜攻台。既不見納,渢、曆生並撫膺曰:「今欲作賊而坐守此城,今年坐公滅族矣。」及遙光敗,渢靜坐圍舍。溓為度支郎亦奔亡,遇渢仍不復肯去。渢曰:「吾為人作吏,自不避死,汝可去,無相守同盡。」答曰:「向若不逢兄,亦草間苟免,今既相逢,何忍獨生。」因以衣帶結兄衣,俱見殺。何胤聞之歎曰:「兄死君難,弟死兄禍,美哉。」
又柳叔夜,河東人。父宗,宋黃門郎。叔夜年十六為新野太守,甚有名績,補遙光諮議參軍。及事敗,左右扶上馬,欲與俱亡,答曰:「吾已許始安以死,豈可負之邪。」遂自殺。
封延伯字仲連[38],勃海人也。世為州郡著姓,寓居東海,三世同財,為北州所宗附。延伯好學退讓,事寡嫂甚謹。垣崇祖為兗州,請為長史,不就。崇祖軾其門,不肯相見。後為豫州,上表薦之,詔書優禮。起家為平西長史、梁郡太守。為政清靜,有高士風。俄以疾免,還東海。於時四州入魏,士子皆依海曲,爭往宗之,如遼東之仰邴原也。
建元三年,大使巡行天下,義興陳玄子四世同居,一百七口[39]。武陵邵榮興、文獻叔並八世同居。東海徐生之、武陵范安祖、李聖伯、范道根,並五世同居。零陵譚弘寶、衡陽何弘、華陽陽黑頭,疏從四世同居。詔俱表門閭,蠲租稅。
又蜀郡王續祖、華陽郝道福並累世同爨,建武三年,明帝詔表門,蠲調役。
吳達之,義興人也。嫂亡無以葬,自賣為十夫客,以營塚槨。從祖弟敬伯,夫妻荒年被略賣江北,達之有田十畝,貨以贖之,與同財共宅。郡命為主簿,固以讓兄。又讓世業舊田與族弟[40],弟亦不受,田遂閑廢。齊建元三年,詔表門閭。
先是有蔡曇智,鄉里號蔡曾子,廬江何伯璵兄弟,鄉里號為何展禽,並為高士沈顗所重。常云:「聞蔡曇智之風,怯夫勇,鄙夫有立志。聞何伯璵之風,偽夫正,薄夫厚。」雲。
伯璵與弟幼璵俱厲節操,養孤兄子,及長為婚,推家業盡與之。安貧枯槁,誨人不倦,郡守下車莫不修謁。伯璵卒,幼璵末好佛法,翦落長齋,持行精苦,梁初卒。兄弟年八十餘。
王文殊字令章,吳興故鄣人也。父沒魏,文殊思慕泣血,終身蔬食,不衣帛,服麻縕而已。不婚,不交人物。吳興太守謝瀹聘為功曹,不就。立小屋於縣西,端拱其中,歲時伏臘,月朝十五,未嘗不北望長悲,如此三十餘年。太守孔琇之表其行,鬱林詔榜門,改所居為孝行裏。
樂頤之字文德[41],南陽涅陽人也,世居南郡,少而言行和謹。仕為京府參軍,父在郢病亡。頤之忽悲戀涕泣,因請假還,中路果得父凶問,便徒跣號啕,出陶家後渚[42],遇商人附載西上,水漿不入口數日。嘗遇病,與母隔壁,忍病不言,齧被至碎,恐母之哀己也。湘州刺史王僧虔引為主簿,以同僚非人,棄官去。吏部郎庾杲之嘗往候,頤之為設食,唯枯魚菜葅杲之曰:「我不能食此。」母聞之,自出常膳魚羹數種。杲之曰:「卿過於茅季偉,我非郭林宗。」仕至郢州中從事。
弟預字文介,亦至孝。父臨亡,執手以托郢州行事王奐[43]。預悲感悶絕,吐血數升,遂發病。官至驃騎錄事參軍。
隆昌末,預謂丹陽尹徐孝嗣曰:「外傳藉藉,似有伊、周之事。君蒙武帝殊常之恩,荷託付之重,恐不得同人此事。人笑褚公,至今齒冷,無為效尤。」孝嗣故吏吳興沈升之亦說之曰:「升之與君俱有項領之功,今一言而二功俱解,豈願聞之乎。君受恩二祖,而更參惟新之政,以君為反復人,事成則無處逃咎矣。升之草萊百姓,言出禍已隨之,孰與超然謝病,高枕家園,則與松柏比操,風霜等烈,豈不美邪。」孝嗣並改容謝之。
預建武中為永世令,人懷其德,卒官。時有一媼年可六七十,擔檞蔌葉造市貨之[44],聞預亡大泣,棄溪中,曰:「失樂令,我輩孤獨老姥政應就死耳。」市人亦皆泣,其惠化如此。
江泌字士清,濟陽考城人也。父亮之,員外郎。泌少貧,晝日斫屧為業,夜讀書隨月光,光斜則握卷升屋,睡極墮地則更登。性行仁義,衣弊虱多,綿裹置壁上,恐虱饑死,乃復置衣中。數日間,終身無復虱。母亡後,以生闕供養,遇鮭不忍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唯食老葉而已。母墓為野火所燒,依「新宮災,三日哭」。淚盡系之以血。
曆仕南中郎行參軍,所給募吏去役,得時病,莫有舍之者。吏扶杖投泌,泌自隱恤。吏死,泌為買棺。無僮役,兄弟共輿埋之。後領國子助教,乘牽車至染烏頭,見一老公步行,下車載之,躬自步去染。武帝以為南康王子琳侍讀。[45]
建武中,明帝害諸王,後泌憂念子琳,訪志公道人,問其禍福。志公覆香爐灰示之曰:「都盡無餘。」及子琳被害,泌往哭之,淚盡續以血,親視殯葬畢乃去。泌尋卒。族人兗州中從事泌,黃門郎悆子也,與泌同名,世謂泌為「孝泌」以別之。
庾道湣,潁川鄢陵人,晉司空冰之玄孫也。有孝行,頗能屬文。少出孤悴,時人莫知。其所生母流漂交州,道湣尚在繈褓。及長知之,求為廣州綏寧府佐。至南而去交州尚遠,乃自負擔冒嶮,僅得自達。及至交州,尋求母雖經年,日夜悲泣。嘗入村,日暮雨驟,乃寄止一家。旦有一嫗負薪外還,而道湣心動,因訪之,乃其母也。於是行伏號泣,遠近赴之,莫不揮淚。
道湣尤精相板,宋明帝時,山陽王休佑屢以言語忤顏,見道湣,托以己板為他物,令道湣占之。道湣曰:「此乃甚貴,然使人多愆忤。」休佑以褚彥回詳密,求換其板。他日,彥回侍明帝,自稱下官。帝多忌,甚不悅。休佑具以狀言,帝乃意解。
道湣仕齊,位射聲校尉。族孫沙彌亦以孝行著。
沙彌,晉司空冰之六世孫也。父佩玉,仕宋位長沙內史,升明中,坐沈攸之事誅。時沙彌始生。及年五歲,所生母為制采衣,輒不肯服。母問其故,流涕對曰:「家門禍酷,用是何為?」及長,終身布衣蔬食。為中軍田曹行參軍。嫡母劉氏寢疾,沙彌晨昏侍側,衣不解帶。或應針灸,輒以身先試。及母亡,水漿不入口累日。初進大麥薄飲,經十旬方為薄粥。終喪不食鹽酢,冬日不衣綿纊,夏日不解衰絰。不出廬戶,晝夜號慟,鄰人不忍聞。所坐薦,淚沾為爛。墓在新林,忽生旅松百許株,枝葉鬱茂,有異常松。劉好噉甘蔗,沙彌遂不食焉。宗人都官尚書詠表言其狀,應純孝之舉,梁武帝召見嘉之,以補歙令。還除輕車邵陵王參軍事,隨府會稽,復丁所生母憂[46],喪還都,濟浙江,中流遇風,舫將覆沒。沙彌抱柩號哭,俄而風靜,咸以為孝感所致。後卒於長城令。子持。
持字元德[47],少孤,性至孝,父憂,居喪過禮。篤志好學,仕梁為尚書左戶郎,後兼建康監。陳文帝為吳興太守,以為郡丞,兼掌書翰。天嘉初,為尚書左丞,封崇德縣子。拜封之日,請令史為客,受其餉遺,文帝怒之,因坐免。後為臨安令,坐杖殺人免封[48]。還為給事黃門侍郎,曆鹽官令,秘書監,知國史事。又為少府卿,遷太中大夫,領步兵校尉,卒。持善字書,每屬辭,好為奇字,文士亦以此譏之。有集十卷。
校勘記
[編輯]- ↑ 棄含生之分 「含生」各本作「捨生」,據宋書改。
- ↑ 郭世通 「世通」宋書前後並作「世道」。
- ↑ 每爲人作正取散夫價 「正」殿本作「止」。張元濟南史校勘記:「按正疑正夫之簡稱,對下散夫言。」按宋書作「匠」。
- ↑ 以此奉尊上下耳 「尊上下」通志作「尊上」,無「下」字。下何子平傳亦有「尊上年未八十」語,故或疑「下」字爲衍文。然本書劉瓛傳有「上下年尊,益不願居官次廢晨昏也」之語,是六朝人稱人之母曰「尊上下」,自稱其母曰「上下」,蓋當時之習用語。
- ↑ 私心感動耳 「感動」宋書作「感慟」。
- ↑ 又孫恩之亂永嘉太守司馬逸之被害 「司馬逸之」晉書安帝紀無「之」字,孫恩傳作「謝逸」。
- ↑ 十四遭母喪 「母」字各本並脫,據太平御覽九四九引補。
- ↑ 郡縣不能判 「判」各本作「制」,據宋書、通志改。
- ↑ 喪屍經月不收 「經月」各本作「經日」,據宋書改。
- ↑ 又同里施夫疾病 「施夫」宋書作「施淵夫」,此避唐諱而省。
- ↑ 文帝以其舊將子 「子」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按天與父名祖爲宋武帝隊主,故云「舊將子」。
- ↑ 舊將羅訓徐罕皆望風屈附 「徐罕」、「屈附」各本作「徐牢」、「屈謝」,據宋書、冊府元龜二一0及通鑑改,下同。
- ↑ 余齊人 「齊人」宋書作「齊民」,有傳。此避唐諱改。
- ↑ 長城吳慶恩殺同郡錢仲期子延慶屬役在都聞父死馳還於庾浦埭逢慶恩 「吳慶恩」、「同郡」、「庾浦埭」宋書作「奚慶思」、「同縣」、「庚浦埭」。按長城爲吳興郡屬縣,「同縣」是。
- ↑ 暑避清涼 「暑」下各本衍「不」字,據宋書刪。
- ↑ 崔懷順 「懷順」南齊書作「懷慎」,蓋蕭子顯避梁武帝父諱而改。
- ↑ 寓居吳興 「吳興」各本作「江興」,據通志改。按揚州領郡有吳興,無江興;且下出「後王琨爲吳興太守,欲召爲功曹」,則當作吳興。
- ↑ 叡明下淚爲之冰如箸額上叩頭血亦冰不溜 冊府元龜五七五「爲」下無「之」字,「亦」下有「爲」字。
- ↑ 緒聞便心中介介然 「聞便」二字各本互倒,今乙正。
- ↑ 今泄氣在亥 「今」各本作「令」,據通志改。
- ↑ 誓言不貳焉 「誓言」南齊書作「誓死」。
- ↑ 又會稽永興吳翼之母丁氏 「吳翼之」南齊書作「倪翼之」。
- ↑ 荒年客死山陰丁爲買棺器 「丁」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 ↑ 代爲輸送 「輸」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按上雲「三調不登」,則此當有「輸」字。
- ↑ 女移父母遠住薴羅 「薴羅」各本作「紵舍」,據南齊書改。按薴羅即薴蘿山,在諸暨縣南。
- ↑ 鄰舍人有中溪蜮毒者 「中」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 ↑ 弟亡貧無以葬 「弟」上各本衍「兄」字,據南齊書刪。按下「兄姊未婚嫁」,是兄並未亡。
- ↑ 遣兼散騎常侍虞炎等十二部使行天下 「行天下」三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 ↑ 晉陵利城人也 按南齊書州郡志南徐州晉陵郡無利成縣,而南東海郡有之。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利成縣本屬東海,晉南渡,僑立江南,宋、齊州郡志俱屬南東海郡。」
- ↑ 元兇遣軍主華欽討之 「華欽」宋書二凶傳作「燕欽」。
- ↑ 廣陵人童超之二息犯罪爭死 「童超之」南齊書作「章起之」。
- ↑ 時求使蠕蠕國 按南齊書河南傳謂冠先兩次使河南,與此異。
- ↑ 寶年八歲 「寶」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 ↑ 解叔謙字楚梁雁門人也 張森楷南史校勘記:「南齊書樂頤傳末所附解仲恭事一與叔謙同,不知何以駁文。」
- ↑ 暮生已復 南齊書作「暮已復生」,疑此誤倒。
- ↑ 妻朝氏守節不嫁 「朝氏」南齊書作「卓氏」。
- ↑ 渢忌之求出爲丹陽丞 王懋竑讀書記疑謂「忌當作患」。
- ↑ 封延伯字仲連 「仲連」南齊書作「仲璉」。
- ↑ 一百七口 南齊書作「一百七十口」。
- ↑ 又讓世業舊田與族弟 「業」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 ↑ 樂頤之字文德 「樂頤之」南齊書作「樂頤」,有傳。
- ↑ 出陶家後渚 「家」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 ↑ 執手以託郢州行事王奐 「王奐」各本作「王英」,據南齊書改。按南齊書王奐傳,奐宋末爲晉熙王鎮西長史,加冠軍將軍、江夏武昌太守。又宋書晉熙王昶傳,嗣子燮,元徽元年爲郢州刺史,「以黃門郎王奐爲長史,總府州之任」。即此所謂「郢州行事」。
- ↑ 擔檞蔌葉造市貨之 「檞蔌葉」宋本、毛本、殿本南齊書作「斛若葉」,南監本、局本南齊書作「斛蔌葉」。
- ↑ 乘牽車至染烏頭見一老公步行下車載之躬自步去染武帝以爲南康王子琳侍讀 下一「染」字各本作「梁」,大德本作「染」。王懋竑、錢大昕並以爲「梁當作齊」。張元濟南史校勘記:「按染即染烏頭。武帝,南齊書作世祖。」其南史跋云:「按本史梁武帝諸子傳有南康簡王續而無子琳其人。子琳實爲齊武帝第十九子,見齊武帝諸子傳。染爲上染烏頭之省文,『步去』下綴此一字,於文義亦較完足。是知『梁』誤而『染』實不誤也。」
- ↑ 復丁所生母憂 「母」字各本並脫,據梁書、冊府元龜七五七補。
- ↑ 持字元德 「元」陳書作「允」。
- ↑ 坐杖殺人免封 「封」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按上「因坐免」指免官,此「免封」乃免封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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