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之先生與陳世棻君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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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之先生與陳世棻君函
論中國敎育史
作者:胡適
中華民國13年(1924年)11月7日
原載1924年11月10日《北京大學日刊》

  你的信收到了。

  我曾勸楊振聲先生作中國教育學說史及中國教育制度史,並且答應他材料上的援助。這是因為教育史的材料往往與哲學史的材料相關,故我自信也許能幫一點忙;並不是因為我對於此項材料有什麼特別的搜集。

  我看你的信,可以推知你的研究在於制度史的方面。我以為教育制度史有兩種做法:

  一,單敘述制度的沿革變遷,略如《九通》中所記而加詳。這是死的制度史。

  二,不但述制度的歷史,還要描寫某種制度之下的“學生”生活狀態。這才是活的制度史。

  例如寫各時代的太學,應注重在搜求太學生活的材料。如宋之太學生活,宜於各家文集及筆記中求之。試舉一例: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四有“無官御史”一條云:

    太學古語云:“有髮頭陀寺,無官御史台。“言其清苦而鯁亮也。

這十個字寫宋太學的地位與生活,何等清楚!此條後半寫乾淳間與嘉定間的太學生活的不同,詳釋此十字,也是重要史料。

  又如周密《齊東野語》卷十三“張乂林叔弓”一條,可考當日“齋長”與諸生的關係;卷十七“方大猷”一條,可考當日太學生的威勢,皇帝尚不敢碰他。此皆太學史料也。

  又如述各代的小學,應寫當日小學生活作何狀況。如“上大人,孔一己”見於《宗杲集》中,可見其起在北宋或北宋以前。如元稹序《長慶集》,說“予嘗於平水市中見村校諸童競習詩,召而問之,皆對曰,‘先生教我樂天微之詩’,固亦不知予之為微之也”。此史料也。

  明代小學的情形,最詳細的描寫莫如《醒世姻緣》小說。此書第三十三回與三十五回真是長篇大幅的絕好教育史料!(所謂“徐文長故事”的最早記載也出在第三十三回及他回。)三十五回論南北教書先生的方法不同,其論南方先生一段可引作例:

    那南邊的先生,真真實實的背書,真真看了字,教你背,還要連三連五的帶號。背了還要看著你當面默寫。寫字真真看你一筆一畫,不許你潦草。寫得不好的,逐個與你改正。寫一個就要認一個。講書的時節,發出自己的性靈,立了章旨,分了節意。有不明白的,就把那人情世故體貼了,譬喻與你,務要把這節書發透明白,才罷。講完了,任你多少徒弟,各人把出自己的識見,大家辨難。果有什麼卓識,不難舍己從人。……這樣日漸月磨,循序化誨,及門的弟子怎得不是成材?

這種詳細的記敘是很不容易得的。《九通》、《二十四史》裡那有這樣好材料?

  又如《儒林外史》裡也有許多關於十八世紀上半的教育史料。

  以上略舉數例,略說教育制度史的性質與史料的來源。來源不拘一格,搜采要博,辨別要精,大要以“無意于偽造史料”一語為標準。雜記與小說皆無意於造史料,故其言最有史料的價值,遠勝於官書。

  你的四期區分法也不很圓滿。我對於此問題,尚無具體主張,但有數點頗自信為教育制度史的分期的必然標準:

  (1)東周以前,無可信的材料,寧可闕疑,不可妄談“邃古”。

  (2)漢代為學制形成的最重要時期:《賈誼》,《董仲舒》,《學記》,《王制》,《文王世子》,《大戴記》,《周禮》,皆極重要的書。

  (3)宋代為第二個重要時期;一方面為國學的改革與州郡學的建設,一方面為書院制度的形成,一方面為科舉制度的改革。書院的成立尤為重要。

  用這三個標準來區分教育史,可以不至於有大錯了。

  胡適 十三,十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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