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日之间关于琉球问题的交涉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 清日之間關於琉球問題的交涉 1879年 清帝國、琉球國、日本國 |
|
1877年4月,琉球國王尚泰派遣妹婿向德宏等人到達福州,經閩浙總督何璟等人上奏,逗留中國境內。1879年(光緒五年)琉球國並入日本。7月2日,向德宏等人到達天津,謁見李鴻章,並上書。清政府為此也與日本爭論過,但未出兵。琉球國陳情通事林世功在北京自殺抗議。
|
[编辑] 1879年7月23日,琉球使者向德宏向李鴻章上請願書
具稟,琉球國陳情陪臣國戚紫巾官向德宏等,為下情迫切,泣懇恩準據情奏請皇猷,迅賜興師問罪,還復君國,以修貢典事。 竊宏奉主命,來津求援,瞬將十年按,指1876年12月,向德宏曾奉琉球國王尚泰之命來華,陳奏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國朝貢之事。國主久羈敵國,臣民火熱水深。宏不忠不誠,以致未能仰副主命。乃近住日本之華裔,帶來敝國密函,內雲“日人又脅迫敝國主再幽日京。且紫巾官金培義等,於客歲九月間由閩回國,才到國後,日人拘禁獄中,至今不放”等情,前來。聞信之下,肝膽崩裂!嗟乎,人誰無君?又誰無家?乃俾敝國慘無天日!惟所以暫延殘喘者,仰仗天皇按,指中國皇帝之援拯耳!茲幸法事大定,天朝無事之日,即敝國復蘇之時也。若復任日本橫行,彼將謂天朝置敝國於度外。數百年國脈,從是而斬,其禍尚忍言哉!伏惟傅相老中堂,入贊機宜,出總軍務,天朝柱石,久已上俞下頌,中外仰如神明,必救敝國於水火,登之於衽席。為此瀝情再叩相府,呼號泣血,懇求老中堂恩憐慘情,迅賜奏明皇上,嚴申天討,將留球日人盡逐出境,庶乎日人狡逞之心從是而戢,敝國主得歸宗社,亡而復存。非特敝國君民永戴聖朝無疆之德,且與國共安於光天化日之下,是有國之年仰沐皇上恩施,實出傅相老中堂之賜也。敝國上自國主,下至人民,生生世世,感戴皇恩憲德於無既矣!臨稟苦哭,不勝栗悚待命之至!須至稟者。
[编辑] 另有被拘留在日本的琉球國末代國王派遣的使者稱
敝國國主被日迫赴日本,革去王號,給予華族從三品職,著令歸國,敝世子留質日京等語。伏思敝國國主忍辱至此,無非以敝國素無武備,難以抗拒,故暫屈辱其身,上以延續敝國一線之命脈,下以保全敝國百姓之生靈,斷非甘心容忍,屈從倭令。其所以殷殷屬望於宏者,冀能籲請天朝拯救。
[编辑] 向德宏回應日本發布的《說略》
- 日本謂敝國屬伊南島,久在政教之下。引伊國史,謂朝貢日本,事實在中國隋唐之際。此謊言也。考敝國在隋唐時,漸通中國,嘗與日本、朝鮮、暹羅、爪哇、緬甸通商往來。至明萬歷間,有日本人孫七郎者,屢來敝國互市,頗識地理。因日本將軍秀吉著有威名,孫乃緣秀吉近臣說秀吉曰:倘赴琉球,告以有事於大明,彼必來聘。秀吉聽之,致書琉球。略曰:我邦百有余年,群國爭雄,予也誕降,以有可治天下之奇瑞,遠邦異域,款塞來享。今欲征大明國,蓋非吾之所為,天所援也。爾琉球降候出師,期明春謁肥前轅前,若懈愆期,必遣水軍,悉鏖島民。敝國懼其威,因修聘焉。若據日使所言,則敝國隋唐時已屬日本,何以至大明萬歷年間尚未入聘?其言之不實,不辨自明。
- 敝國距閩四千裏,中有島嶼綿亙,八重山屬島近臺灣處,相距僅四百裏,誌略所謂去閱萬裏,中道無止宿之地者,誤也。距薩摩三千裏,中有島嶼綿亙,敝國所轄三十六島之內,七八島在其中。萬歷三十七年,被日本占去五島,亦在其中。誌略所謂與日本薩摩相鄰,一葦可航者,誤也。今日本以敝國當薩摩三十一郡邑,謂久屬伊南島,實屬混引無稽之詞。
- 尚寧王被擒,事固有之。蓋因豐臣氏伐朝鮮之後,將構兵於大明,以敝國系日本鄰邦,日本前來借兵借糧,敝國不允所請,日本強逼甚嚴,尚寧更不承服。嗣後島津義久召在薩摩之球僧,親諭日本形勢,還告尚寧王,速朝德川。尚寧王不從,遂被兵。尚寧王為其所擒,此逼立誓文之所由來也。厥後,歲輸八千石糧於薩摩,以當納款,此蓋尚寧王君臣被困三年,不得已屈聽之苦情也。然而事在明萬歷三十七年,是時敝國久已入貢中朝。即以所逼誓文法章而言,亦無不準立國、阻貢天朝之事。且天朝定鼎之初,敝國投誠效順,迄今又二百余年。恪遵會典,間歲一貢。嗣王繼立,累請冊封。日本向來亦稱琉球國中山王甚為恭順,皆無異說。乃自同治十年以來,謬改球國曰球藩,改國王曰藩王,派官派兵前來,此乃起釁天朝之所由來也。
- 自君君、祝祝為掌管祭祀之官時,則敝國已有神教。據雲島祀伊勢大神,出自日本,不知敝國亦祀關聖、觀音、土地諸神,何嘗出自日本也?敝國冠婚喪祭,均遵天朝典禮。至席地而坐,設具別食,相沿已久,亦天朝之古制經典詳載也,焉知非日本之用我球制乎?敝國亦多用漢文,並非專用四十八字母也。如以參用四十八字母為據,則日本一向用天朝漢文,不止四十八字母者,日本亦可為天朝之物矣。有此牽強之理乎?
- 敝國自操土音,間有與日本相通者,系因兩國貿易往來,故彼此耳熟能道。若未經與日本通商,則日本不能通敝國人之言語,敝國亦不能通日本人之言語。日本以敝國稱國作屋其惹為沖繩,形似浮繩,故曰沖繩始祖天孫氏。天孫氏乃天帝子所生,非日本人也。此語言與日本何涉,不待論辯而見誤矣。如按此論,則日本能操敝國言語,敝國亦可雲日本為敝國之物也。
- 日本謂敝國有饑則發帑賑之,有仇則興兵報之,以為保庇其島民。此語強孰甚焉。敝國荒年,雖常貸米貸粟於日本,而一值豐年,便送還清楚,無有短欠。在日本只為恤鄰之道,在敝國只循乞糴之文。如即以此視為其島民,則泰西各國近年效賑天朝山西地方,以及天朝商人之施政奧國,則天朝可為泰西之地耶?奧國可為天朝之地耶?至臺灣之役,彼實自圖其私,且將生端於琉球。故先以斯役為之兆,何嘗為敝國計哉?敝國又何嘗樂日本代為尋釁哉?
- 日本謂敝國國體、國政,皆伊所立,敝國無自主之權。夫國體、國政之大者,莫如封爵、賜國號、受姓、奉朔、律令、禮制諸巨典。敝國自洪武五年入貢,冊封中山王,改流求國號曰琉球。永樂年間賜國主尚姓,歷奉中朝正朔,遵中朝禮典,用中朝律例,至今無異。至於國中官守之職名,人員之進退,號令之出入,服制之法度,無非敝國主及大臣主之,從無日本幹預其間者。且前經與法、美、荷三國互立約言,敝國書中皆用天朝年月,並寫敝國官員名。事屬自主,各國所深知。敝國非日本附屬,豈待辯論而明哉?
| 这部作品在1923年1月1日以前,匿名或以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匿名別名作品發表起86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包括兩岸四地以及新加坡)屬於公有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