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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32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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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31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432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433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5年2月2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27 页

相关法条:民法 第 807 条 ( 19.12.26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岗警于值勤时查获之遗失物,应认其所属机关为拾得人,如六个月内无人认领,应将其物或其拍卖所得之价金归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