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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3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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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3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43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43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5年2月2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227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807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崗警於值勤時查獲之遺失物,應認其所屬機關為拾得人,如六個月內無人認領,應將其物或其拍賣所得之價金歸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