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92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927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7年4月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344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国民大会代表候补人出缺时,既无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之适用,即不在应行递补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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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大会代表候补人出缺时,既无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之适用,即不在应行递补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