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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8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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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82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283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284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1年1月2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972 頁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 第 32 條 ( 24.02.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第二審法院將事件發回原法院之判決,並非原法院更審程序之前審裁判,故在原法院更審程序執行職務之推事,雖曾參與第二審法院所為發回事件之判決,亦無庸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