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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341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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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340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341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342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4年11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49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72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夫妻離婚後訂約,使其所生子女與其父或母斷絕關係,此種法律行為,於法當然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