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派」與「海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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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京派”与“海派”
漫骂 「京派」與「海派」
作者:魯迅
北人與南人
本作品收錄於《花邊文學
署名欒廷石

  自從北平某先生在某報上有揚「京派」而抑「海派」之言,頗引起了一番議論。最先是上海某先生在某雜誌上的不平,且引别一某先生的陳言,以爲作者的籍貫,與作品並無關係,要给北平某先生一个打擊。〔2〕

  其實,這是不足以服北平某先生之心的。所謂「京派」與「海派」,本不指作者的本籍而言,所指的乃是一羣人所聚的地域,故「京派」非皆北平人,「海派」亦非皆上海人。梅蘭芳〔3〕博士,戲中之真正京派也,而其本貫,則爲吳下。但是,籍貫之都鄙,固不能定本人之功罪,居處的文陋,卻也影響于作家的神情,孟子曰:「居移氣,養移體」〔4〕,此之謂也。北京是明、清的帝都,上海乃各國之租界,帝都多官,租界多商,所以文人之在京者近官,沒海者近商,近官者在使官得名,近商者在使商獲利,而自己也賴以糊口。要而言之,不過「京派」是官的帮閒,「海派」則是商的帮忙而已。但從官得食者其情狀隱,對外尚能傲然,從商得食者其情狀顯,到處難于掩飾,于是忘其所以者,遂據以有清濁之分。而官之鄙商,固亦中國舊習,就更使「海派」在「京派」的眼中跌落了。

  而北京學界,前此固亦有其光榮,這就是五四運動的策動。现在雖然還有歷史上的光輝,但當時的戰士,卻「功成,名遂,身退」者有之,「身穩」者有之,「身陞」者更有之,好好的一場惡鬬,幾乎令人有「若要官,殺人放火受招安」〔5〕之感。「昔人已乘黄鶴去,此地空餘黄鶴樓」〔6〕,前年大難臨頭,北平的學者們所想援以掩護自己的是古文化,而惟一大事,則是古物的南遷,〔7〕這不是自己澈底的说明了北平所有的是什麼了吗?

  但北平究竟還有古物,且有古書,且有古都的人民。在北平的學者文人們,又大抵有着講师或教授的本業,論理,研究或創作的環境,實在是比「海派」来得優越的,我希望着能够看見學術上,或文藝上的大著作。

  一月三十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二月三日《申報·自由谈》。〔2〕北平某先生指沈從文,湖南凤凰人,作家。他在一九三三年十月十八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九期发表《文學者的态度》一文,批评一些文人對文學創作缺乏「认真严肃」的作风,说這类人「在上海寄生于書店,報馆,官办的雜誌,在北京則寄生于大學,中學,以及种种教育机關中」;「或在北京教書,或在上海赋閒;教書的大约每月皆有三百元至五百元的固定收入,赋閒的則每礼拜必有三五次谈话会之类列席」。上海某先生,指苏汶(杜衡)。他在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上海《现代》月刊第四卷第二期发表《文人在上海》一文,爲上海文人进行辩解,對「不问一切情由而用‘海派文人’這名词把所有居留在上海的文人一笔抹殺」表示不满,文中還提到:「仿佛记得鲁迅先生说過,连个人的极偶然而且往往不由自主的姓名和籍貫,都似乎也可以构成罪狀而被人所讥笑,嘲讽。」此后,沈從文又发表《論「海派」》等文,曹聚仁等也参加這一争論。

  〔3〕梅蘭芳(1894—1961)名澜,字畹华,江苏泰州人,京剧表演藝術家。一九三○年梅蘭芳在美國演出時,美國波摩那大學及南加州大學曾授與他文學博士的榮誉學位。

  〔4〕「居移氣,養移體」语見《孟子·尽心》。〔5〕「若要官,殺人放火受招安」语出宋代庄季裕《鸡肋编》:「建炎后俚语,有見當時之事者:如……欲得官,殺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赶著行在卖酒醋。」

  〔6〕「昔人已乘黄鶴去,此地空餘黄鶴樓」参看本卷第13页注〔5〕。

  〔7〕關于北平學者以古文化掩護自己和古物南遷,参看本卷第13页注〔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