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經孟子考文補遺 (四庫全書本)/卷145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 卷一百四十五 |
欽定四庫全書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卷一百四十五
日本山井鼎
物觀 撰
禮記注疏第三十三
為君母後者〈喪服小記〉
考異古本註所從亡則已亡作无
絰殺五分而去一
釋文去昌起反元文昌起作起吕考異宋板疏首絰大搹〈五行〉首作苴
妾為君之長子
考異古本註君之正統下有也字
除喪者至易輕者
考異古本註婦人除乎要要作帶足利本同疏及餘脱之義〈二葉右四行〉宋板餘作除 以其所重要也〈七行〉要作故但以麻易故男女首〈同上〉無故字男下有要字
無事不辟至皆於其次
考異足利本註尚幽闇也尚作上 古本廟殯宫下有也字
復與書銘自天子
考異古本註書銘則同下有者也二字疏常稱氏矣〈三葉右七行〉宋板常作當
補遺宋板疏如旌旗也〈三葉右一行〉如作於
斬衰之葛至皆兼服之
考異古本經麻葛皆兼服之葛作同宋板足利本同謹按此經文六字及註正嘉萬厯三本皆脱惟崇禎本具矣又按疏意麻同作麻葛似是註百二十五分寸之七十六下有也字 固自當其故帶也當作帶宋板足利本同 兼服之又主於男子下有也字又作文宋板足利本同疏麻葛皆兼服之者〈四葉右一行〉宋板葛作同 兼服謂服麻兼服葛也〈同上〉兼作又 首絰大搹〈四行〉首作苴下〈六行〉同 但其事繫碎〈四葉左二行〉繫作繁 同自帶其故帶也〈五行〉同作固
報葬者報虞
考異宋板疏謂是安神故宜急也〈五葉右二行〉謂作虞 故不忍急而待齊衰殺也〈三行〉無齊字衰作哀作而待哀殺也
父母之喪偕
考異古本註喪之隆哀哀作衰宋板同 及練祥皆然足利本及下有其字 卒事反服重下有者也二字足利本者字同釋文補脱偕音皆令力呈反疏卒事之後還服父服〈五葉左九行〉宋板後作日
大夫降其至不主士之喪
考異宋板疏其子亦不敢服〈六葉右五行〉無其字
為慈母之父母無服
考異古本註恩不能及下有也字
夫為人後者
考異宋板註以不貳降降作隆疏人生不相及之徒〈五行〉作人生不及祖之徒
補遺宋板疏熊氏云恐賀義未盡善〈六葉左六行〉云下有然字善下有矣字
十祔於大夫則易牲
考異古本註卑牲祭尊也也上有者字
補遺宋板疏依主人之貴賤〈七葉右一行〉主作亡
繼父不同居也
補遺古本註亦為異居則三月異居下復有異居二字疏四時侯之祭祀〈七葉左一行〉宋板侯作使
哭朋友者至不筮宅
考異古本註寢門外下既筮之下共有也字疏以對答弔賔〈七葉左九行〉宋板賔作客
士大夫不得祔於諸侯
補遺古本註上大夫謂公子公孫上作士宋板足利本同疏若太祖無妾〈八葉左八行〉宋板太作夫
宗子母在為妻禫
考異宋板疏小記篇云〈九葉左四行〉篇作又
補遺宋板疏不杖其文〈九葉左五行〉其作之
為慈母後者
註夫之妾無子者正誤夫當作父考異古本亦可命已庶子為後下有之也二字疏總解經慈母庶母祖庶母云即也〈十葉左一行〉宋板云即作三條不須假父命之〈四行〉須假作假須 然縁喪服為母而起命二妾之後〈五行〉為作慈
補遺古本註夫之妾無子者夫作父宋板足利本同
為父母妻長子禫
考異古本註自所為禫者也自作目宋板足利本同疏此一經鄭云自所為禫者〈九行〉宋板自作目
大夫冠至以其服服之
考異古本註與丈夫同下有也字疏此一節〈十一葉左四行〉宋板節作經 而宗大可絶〈六行〉大作不 而以殤者之為父〈同上〉而作不 不責人以非時之思故折此時〈十二葉右一行〉思作恩折作推
補遺宋板疏其班秩也本列也〈十一葉右八行〉上也作如
乆而不葬者
補遺宋板疏謂庾為是〈十二葉左四行〉庾下有言字
箭笄終喪三年
考異古本註有除無變下有也字
齊衰三月與大功
考異古本註有可同也也上有者字足利本同疏大功以下同名重服〈十二葉左九行〉宋板下作上 所以同其麻屨以表恩無不同也〈十三葉右三行〉麻作末無作而
補遺古本經齊衰三日日作月宋板足利本同
練筮日筮尸至吉服而筮尸
考異古本註素縞麻衣下有也字疏屨是未服〈十三葉左二行〉宋板未作末 從服祥可知也〈八行〉服作小 故引以證〈十四葉右二行〉證下有之字
補遺宋板疏亦敬賔故也〈十三葉左五行〉賔作生
庶子在父之室至即位可也
考異古本註舅不主妾之喪妾作庶妻疏故㣲奪之耳〈九行〉宋板耳作可 為其孫不降其父也〈十四葉左四行〉為作而鄭註辟尊者於祖不厭孫〈五行〉於作按 而長子之子
不以杖即位子以祖為其父主〈六行〉下子字作者 猶如庶子之者非非厭也〈同上〉者非作子亦補闕猶如庶子之子亦非厭也謹按正嘉二本子亦二字闕 若妻次子既非冢嗣〈十五葉右二行〉冢作正 言即位如依適婦之喪〈同上〉依作似 不得特即位〈三行〉特作持恐非 今姑為妻亦得杖〈同上〉姑作嫌
諸侯弔於至亦不錫衰
考異古本註既殯成服下有也字疏若曰弔已臣〈十五葉左二行〉宋板曰作自 以純云未喪服〈十六葉右三行〉純作經 是殯也乃成服也〈四行〉上也作後
養有疾者至養卑者否
考異古本註謂養者有親也也上有者字 如素無喪服下有者字 素有喪服而來為主喪下復有喪字尊謂父兄卑謂子弟之屬作尊者謂父兄卑者謂子弟之屬也疏今不易已喪服〈十六業左九行〉宋板今作則 故則為新死者〈同上〉則作今 本有喪服有前喪之服也〈十七葉右三行〉上服作謂
補遺宋板疏前云喪服者〈十七葉右九行〉云作去
妾無妾祖姑者
考異宋板疏今妾無高祖妾祖姑〈十七葉左七行〉上妾作又
婦之喪至不免而為主
考異古本註可以攝之下有也字疏婦人喪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十八葉右六行〉宋板人作之
補遺足利本經婦之喪虞卒哭婦下有人字
父不為衆至兄弟者服斬
考異古本註自若居寢下有也字疏恐經此俱作諸侯〈十九葉左七行〉宋板經作彼 或服本義之服〈九行〉義作親 故知客在異國也〈二十葉右一行〉客作容 外宗為君大夫如内宗〈四行〉大夫作夫人
補遺宋板疏輕為卿大夫者〈二十葉右三行〉輕作經
不殤小功帶澡麻
考異古本註本齊衰之親下有也字 其絰帶澡率治麻為絰下絰作之宋板足利本同 屈而上至要中合而糾之屈而下有反字足利本同疏服澡麻為輕帶〈二十葉左三行〉宋板輕作絰
婦祔於祖姑至不祭故也
考異古本註謂舅姑母死姑作之宋板足利本同 親者謂舅所生下有者字 當祭禮也禮作祀宋板足利本同
婦人不為主至子一人杖
經母為長子削長正誤下長當作杖註謂長乆也正誤乆當作女謹按二條今本皆誤考異古本成人正杖也也上有者字釋文補脱母為長子于偽反註母為子為已下文為父母並同疏但夫是移夫之重〈二十二葉右六行〉宋板夫作天謹按宋板為是唐柳宗元文移天夙喪註女子家則父天嫁則夫天故曰移 又喪大記云主之喪三日婦人皆杖〈九行〉主作士 童子得稱婦人者〈二十二葉左八行〉子作女
補遺古本經母為長子削長下長作杖宋板足利本同註謂長乆也乆作女宋板足利本同
緦小功虞至親者皆免
考異古本註至緦麻下有也字足利本作者字 四郊之外下有者也二字足利本者字同 異國之君免下或為弔下共有也字疏於疾葬者矣虞〈二十三葉左九行〉宋板矣作疾
補遺古本經逺葬者比反器者器作哭宋板足利本同疏皆棺者既葬〈二十四葉右二行〉宋板棺作冠 已君之來皆免〈六行〉皆作其
除殤之喪至朝服縞冠
註殤無變文不縞謹按縞恐縟誤諸本皆然
奔父之喪括髪
考異古本註於父母同也也上有者字 朝夕而五哭而下有為字足利本同
適婦不為舅後者
考異陳澔註本經舅下有姑字 古本註不受重者下有也字 皆如庶子庶婦也宋板上庶作衆足利本下庶作衆疏則姑為之服庶婦小功而已〈二十六葉右八行〉宋板無為字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卷一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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