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參贊延壽書
三元參贊延壽書 作者:元 李鵬飛 |
三元參贊延壽書
[编辑](元李鵬飛) 《四庫總目提要》:
所言皆攝生之事,凡節嗜欲,慎飲食,神仙導引之法,俚俗陰陽之忌,因果報應之說,無不悉載。其說頗為叢雜,要其指歸,則道家流也。前有自序,亦稱得之飛來峰下道士雲。
序
黃帝問岐伯曰:「餘聞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今時之人,年至半百而動作皆衰,時世異耶?人將失之耶?」岐伯對曰: 「古之人,其知道者,法於陰陽,和於術數,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今時之人不然也。以酒為漿,以妄為常,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滿,不時禦神,務快其心,逆於生樂,故半百而衰也。」又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知則耳目聰明,身體輕健,老者復壯,壽命與天地無窮」。此僕養生延壽之書所由作殲。
所謂養生者,既非爐鼎之訣,使憚於金石之費者不能為;又非吐納之術,使牽於事物之變者不暇為。郭橐馳有云:「馳非能使人壽且孳也,以能順人之天,而致其性焉耳」。僕此書,不過順乎人之天,皆日用而不可缺者,故他書可有也,可無也。此書則可有,也必不可無也。
僕生甫二週,而生母遷於淮北,壯失所在,哀號奔走淮東西者,凡三年。天憫其衷,見母於芐之羅田。自是歲於涉淮。一日道出龐居士舊址,遇一道人,綠發童顏, 問姓,曰:「宮也,」問所之,曰:「採藥。」與語移日,清越可喜,同宿焉。道人夜坐達旦,問其齒,九十餘矣。詰其所以壽?曰:「子聞三元之說乎」?時匆匆不暇叩。後十年戊辰,試太學至禮部,少憩飛來峰下,忽復遇其人,貌不減舊。始異之,攜手同飲。因詰向語,道人曰:「此常理耳。」餘稽手請之,曰:「人之壽天元六十,地元六十,人元六十,共一百八十歲。不知戒慎,則日加損焉。精神不固,則天元之壽減矣;謀為過當,則地元之壽減矣;飲食不節,則人元之壽減矣。當寶探索而不知所愛,當禁忌而不知所避,神日以耗,病日以來,而壽日以促矣。其說皆具見於黃帝、岐伯、《素問》、老聃、莊週及名醫書中。其與孔孟無異,子歸以吾說求之,無他術也。復為餘細析其說,且遺以二圖,餘再拜謝。蚤夜以思之,前之所為,其可悔者多矣。於是以其說,搜諸書集而成編,以自警焉。僕年七十, 父年且九十一矣,蒙恩免役,侍奉他無以仰報。
明時願鋟諸梓與眾,共之庶讀者詳焉。不敢以父母遺體行,殆安樂壽考,以泳太平,似於天朝好生之德,不為無補雲。
至元辛卯菊月吉日,九華澄心老人李鵬飛
卷之首:人說
天地之間人為貴,然囿於形而莫知其所以貴也。頭圓像天,足方像地,目像日月,毛發肉骨象山林土石,呼為風,呵為露,喜而景星慶雲,怒而震霆迅雷,血液流潤,而江河淮海。至於四肢之四時,五臟之五行,六腑之六律,若是者,吾身天地同流也。豈不貴乎?按:藏教父母及子相感,業神入胎,地水火風,眾緣和合,漸得長生。一七日如藕根;二七日如稠酪;三七日如鞋襪;四七日如溫石;五七日有風觸胎,名攝提,頭及兩臂脛,五種相現;六七日有風,名旋轉,兩手足四相現;七七及八七日,手足十指二十四相現;九七日眼、耳、鼻、口及下二穴、大小便處九種相現;十七日有風,名普門吹,令堅實及生五臟;十一七日上下氣通;十二七日大小腸生;十三七日漸知飢渴,飲食滋味,皆從臍入;十四七日身前身後,左右二邊各生五十條脈;十五七日又生二十條脈,一身之中共有八百吸氣之脈,至是皆具;十六七日有風,名甘露,安置兩眼,通諸出入息氣;十七七日有風,名毛拂,能令眼、耳、鼻、口、咽喉、胸臆一切合入之處,皆得通滑;十八七日有風,名無垢,能令六根清淨;十九七日眼耳鼻舌四根成就得種報,曰身命意;二十七日有風,名堅固,二腳二手二十指節至,一身二百大骨及諸小骨,一切皆生;二十一日有風,名生起,能令生肉;二十二七日有風,名浮流,能令生血;二十三七日生皮;二十四七日皮膚光悅;二十五七日血肉滋潤;二十六七日發毛爪甲皆與脈通;二十七七日發毛爪甲悉皆生就;二十六七日發毛爪甲皆與脈通;二十七七日發毛爪甲悉皆生就;二十八七日生屋宇園池河等八想;二十九七日各隨自業,或黧或白;三十七日黧白想現;三十一七日至三十四七日漸得增長;三十五七日肢體具足;三十六七日不樂往腹;三十七七日生不淨臭穢,黑暗三想;三十八七日有風,名藍花,能令長伸兩臂,轉身向下,次越下風,能令足上首下,以向生門。是時也,萬神必唱,恭而生男,萬神必唱,奉而生女。至於五臟六腑,筋骨髓腦,皮膚血肢,精髒水髒,二萬八千形景,一萬二千精光,三萬六千出入,八萬四千毛竅,莫不各有其神以主之。然則人身,豈易得哉?鞠育之恩,又豈淺淺哉?夫以天地父母之恩生,此不易得之。身至可貴,至可寶者五福,一曰壽而已。既得其壽,則富貴利達,致君澤民,光前振後,凡所掀揭宇宙者皆可為也。蓋身者,親之身。輕其身是輕其親矣,安可不知所守以全天與之壽而有以盡事親之大乎?或曰:嬰孺之流,天真未剖,禁忌飲食又無所犯,有至夭枉者,何歟?曰:此父母之過也。為父母者,或陽盛陰虛;或陰盛陽虛;或七情鬱於內;或八邪襲於外;或母因胎寒而餌暖藥;或父陰萎而餌丹藥;或胎元既充,淫欲未已,如花傷培,結子不真實。既產之後,禀賦怯弱,調養又失其宜,驕惜太過。睡思既濃,尚令咀嚼;火合既暖,猶令飲酌;厚衾重覆,且令衣著,撫背拍衣,風從內作。指物為蟲,驚因戲謔,危坐放手,我笑渠惡,欲令喜笑,肋脅指齪。雷鳴擊鼓,且與掩耳,眠臥過時,不令早起,飲食飽於,不與戒止。睡臥當風,恐嚇神鬼。如此等事,不一而已。斯言也,演山省翁之至言也。父母者因是而鑑之,則後嗣流芳,同此一壽,豈不偉殲。
卷之一:天元之壽(精神不耗者得之)
男女居室,人之大倫,獨陽不生,獨陰不成,人道有不可廢者。莊周乃曰:「可畏者,衽席之間,不知戒者過也。」蓋此身與造化同流,左為腎,屬水;右為命門,屬火。陽生於子,火實藏之,猶北方之有龜蛇也。膀胱為左腎之腑,三焦為右腎之腑。三焦有脂膜,如掌大,正與膀胱相對,有二白脈,自中而出,夾脊而上,貫於腦。上焦在羶中,內應心;中焦在中脘,內應脾;下焦在臍,下即腎間,動氣分佈,人身方其湛寂。慾念不興,精氣散於三焦,榮華百脈。及欲想一起,慾火熾然,翕撮三焦,精氣流溢,並從命門輸瀉而去。可畏哉。嗟夫。元有限,人欲無涯, 火生於木,禍發必克,尾閭不禁,滄海以竭。少之時,血氣未定,既不能守夫子在色之戒,及其老也,則當寡欲閒心。又不能明列子養生之方,吾不知其可也。麻衣道人曰:「天地人等列三才,人得中道,可以學聖賢,可以學神仙。」況人之數,多於天地萬物之數。但今人不修人道,貪愛嗜欲,其數消滅,只與物同也。所以有老、病、夭、傷之患。鑑乎此,必知所以自重而可以得天元之壽矣。
卷之一:慾不可絕
黃帝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曰:「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是謂聖度。」聖人不絕和合之道,但貴於閉密,以守天真也。
《素女》曰:「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洩;三十者,八日一洩;四十者,十六日一洩;五十者,二十日一洩。」此法語也,所稟者厚,食飲多,精力健,或少過其度, 譬之井焉,源深流長,雖隨汲隨滿,猶懼其竭也。若所稟者薄,元氣本弱,又食減精耗,顧強而為之,是怯夫而試馮婦之術,適以虎牙耳。
《素女》曰:「人年六十者,常閉精勿洩,若氣力尚壯盛者,亦不可強忍久而不洩,致生癰疾。」
彭祖曰:「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若念頭正直,無可思者,大住長年也。」又曰:「人能一月再洩精,一歲二十四洩,得壽二百歲。」
《名醫論》曰:「思欲無窮,所願不得,意淫於外,為白淫而下,因是入房太甚,宗筋縱弛。」
《書》雲:「男子以精為主,女子以血為主,故精盛則思室,血盛則懷胎。若孤陽絕陰,獨陰無陽,欲心熾而不遂,則陰陽交爭,乍寒乍熱,久而為勞。」
富家子唐靖,瘡發於陰至爛,道人周守真曰:「病得之欲洩而不可洩也。」
《史記》濟北王侍人韓女,病腰背痛,寒熱。
《倉公》曰:「病得之欲男子不可得也。」
卷之一:慾不可早
齊大夫褚澄曰:「羸女則養血,宜及時而嫁;弱男則節色,宜待壯而婚。」
《書》雲:男子破陽太早,則傷其精;氣女破陰太早,則傷其血脈。
《書》雲: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則五體有不滿之處,異日有不狀之疾。
《書》雲: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洩,未完而傷。
《書》雲:童男室女積想在心,思慮過當,多致苛損,男則神色先散,女則月水先閉。
卷之一:慾不可縱
《黃庭經》曰:長生至慎房中急,何為使作令神泣。
彭祖曰:上士異床,中士異被,服藥千裹,不如獨臥。
老君曰:情慾出於五內,魂定魄靜,生也。情慾出於胸臆,精散神惑,死也。
彭祖曰:美色妖麗,嬌妾盈房,以致虛損之禍,知此可以長生。
《陰符經》曰:淫聲美色,破骨之斧鋸也,世之人若不能秉靈燭以照迷情,持慧劍以割愛欲,則流浪生死之海,害生於恩也。
全元起曰:樂色不節則精耗,輕用不只精散,聖人愛精,重施髓滿骨堅。
《書》雲:年高之時,血氣既弱,覺陽事輒盛,必慎而抑之。不可縱心竭意,一度不洩,一度火滅,一度火滅,一度增油。若不製而縱欲,則是膏火將滅,更去其油。
莊子曰:嗜欲深者,其天機淺。春秋秦醫和,視晉候之疾曰:「是謂近女室,非鬼非食,惑以喪志」。公曰:「女不可近乎。」對曰:「節之。」
玄樞曰:元氣者,腎間動氣也,右腎為命門,精神之所舍,愛惜保重,榮衛周流,神氣不竭,可與天地同壽。
《元氣論》曰:嗜欲之性,固無窮也,以有極之性命,遂無涯之嗜欲,亦自斃之甚矣。
《仙經》雲:無勞爾形,無搖爾精,歸心靜默,可長生。經頌雲:道以精為寶,寶持宜秘密,施人則生人,留己則生己,結嬰尚未可,何況空廢棄,棄損不覺多,衰老而命墜。
《仙書》雲:陰陽之道,精液為寶,謹而守之,後天不老。
《書》雲:聲色動蕩於中,情愛牽纏,心有念,動有著,晝想夜夢,驅逐於無涯之欲,百靈疲役而消散,宅舍無寶而傾頹。
《書》雲:恣意極情,不知自惜,虛損生也。譬枯朽木,遇風則析將潰之岸,值水先頹。苟能愛惜節情,亦得長壽也。
《書》雲:腎陰內屬於耳中,膀胱脈出於目眥,目盲所視,耳閉厥聰,斯乃房之為患也。
《書》雲:人壽夭在於樽節,若將息得所,長生不死,恣其情,則命同朝露。
《書》雲:欲多則損精,人可保者命,可惜者身,可重者精。肝精不固,目眩無光;肺精不交,肌肉消瘦;腎精不固,神氣減少;脾精不堅,齒發浮落。若耗散真精不已,疾病隨生,死亡隨至。
神仙可惜許歌曰:可惜許,可惜許,可惜元陽宮無主。一點既隨濃色,百神泣送精光去。三喜,七魄怒,血販氣衰將何補。尺宅丹田屬別人,玉爐丹灶阿誰主。勸世人,休戀色,戀色貪淫有何益?一神去後百神離,百神去後人不知。幾度待說說不得,臨臨下口洩天機。
卷之一:慾不可強
《素問》曰:「因而強力,腎氣乃傷,高骨乃壞。」雲:「強力入房也。強力入房則精耗,精耗則腎傷,腎傷則髓氣內枯,腰痛不能仰。」
《黃庭經》雲:「急守精室勿妄洩,閉而寶之可長活。」
《書》雲:陰痿不能快欲,強服丹石以助陽,腎水枯竭,心火如焚,五髒乾燥,消渴立至。近訥曰:少水不能滅盛水,或為瘡腫。
《書》雲:強勉房勞者,成精極、體瘦、羸、驚悸、夢洩、遺瀝、便濁、陰痿、小腹裡急、面黑耳聾。
真人曰:養性之道,莫強所不能堪爾。
《抱樸子》曰:才不逮捕,強思之,力不勝,強舉之,傷也甚矣。強之一字,真戕生伐壽之本。夫飲食所以養生者也。然使醉而強酒,飽而強食,未有不疾而害其身,況欲乎?欲而強,元精去,元神離,元氣散,戒之。
卷之一:欲有所忌
《書》雲:飽食過,房室勞損,血氣流溢,滲入大腸,時便清血,腹痛,病名腸癖。
《書》雲:大醉入房,氣竭肝傷,丈夫則精液衰少,陰痿不起;女子則月事衰微,惡血淹留,生惡瘡。
《書》雲:燃燭行房,終身之忌。
《書》雲:忿怒中盡力房事,精虛氣節,發為癰疽。恐懼中入房,陰陽偏虛,發厥、自汗、盜汗,積而成勞。
《書》雲:月事未絕而交接,生白駁。又冷氣入內,身面萎黃不產。
《書》雲:金瘡未瘥而交會,動於血氣,令瘡敗壞。
《書》雲:忍小便入房者,得淋疾,莖中疼痛,面失血色,或致胞轉,臍下急痛死。
《書》雲:或新病可而行房,或少年而迷老,世事不能節減,妙藥不能頻服,因茲致患。歲月將深,直待肉盡骨消,返穴神鬼,故因油盡燈滅,髓竭人亡。添油燈壯,補髓人強,何干鬼老來侵,總是自招其禍。
《書》雲:交接輸寫,必動三焦,心脾腎也,動則熱而慾火熾,因入水致中焦熱鬱發黃;下焦氣勝額黑;上焦血走隨瘀熱行於大便,黑溏。男女同室而浴者,多病死。
《書》雲:服腦麝入房者,關竅開通,真氣走散,重則虛眩,輕則腦瀉。
《本草雲》:多食葫蘆房,傷肝,面無光。
《書》雲:入房汗出中風,為勞風。
《書》雲:赤目當忌房事,免患內障。
《書》雲:時病未復,犯者舌出數寸死。
《三國志》子獻病已瘥,華佗視脈曰:「尚虛未復,勿為勞事,色復即死,死當舌出數寸。」其妻從百里外省之,止宿,夜交接,三日病發,一如佗言。可畏哉。
卷之一:欲有所避
孫真人曰:大寒與大熱,且莫貪色欲。
書雲:凡大風、大雨、大霧、雷電霹靂、日月薄蝕、虹霓地動、天地昏冥、日月星辰之下、神廟寺觀之中、井灶圊廁之側、墓、柩之傍,皆所不可。若犯女,則損人神。若此時受胎,非止百倍損於父母,生子不仁、不孝,多疾損壽。唐?魏徵令人勿犯長命及諸神,降日犯淫者,促壽。及《保命訣》所載:朔日減一紀,望日減十年;晦日減一年。初八上弦,二十三下弦,三元減五年;二分二至二社,各減四年;庚申甲子本命減二年。正月初三萬神都會,十四十六三官降,二月二日萬神會, 三月初九牛鬼神降,犯者百日中惡。四月初四萬佛善化,犯之失音。初八夜蓋惡童子降,犯者血死。五月三個五日、六日、七日為九毒日,犯者不過三年。十月初十夜,西天王降,犯之一年死。十一月二十五日,掠剩大夫降,犯之短命。十二月初七夜犯之惡病死;十日天師相交行道,犯之惡病死。二十天師相交行道,犯之促壽。每月二十八人神在陰;四月十月陰陽純用事,已上辰犯淫且不可,況婚姻乎。按《庚申論》曰:古人多盡天數,今人不盡天年,何則?以其罔知避慎,肆情恣色,暗犯禁忌,陰司減其齡,算能及百歲者,幾何人哉。蜀王孟暶,納張麗華於觀側,一夕迅雷電火,張氏殞。道士李若沖,於上元夜,見殿上有朱履衣冠之士,面北而立廊下,羅列罪人,有女子甚苦,白其師唐洞卿,師曰:「此張麗華也,昔寵幸於此,褻瀆高真所致。」由是觀之,天地間禁忌不可犯也。
卷之一:嗣續有方
建平孝王妃姬寺,皆麗無子,擇良家未笄女,入內又無子,問褚澄曰:「求男有道乎?」澄曰:「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合,合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壯強壽。今也不然此,王之所以無子也。」王曰:「善。」未再期,生六男。
書雲:丈夫勞傷過度,腎經不暖,精清如水,精冷如冰,精洩,聚而不射,皆令無子。近訥曰:此精氣傷敗。
《書》雲:女人勞傷氣血,或月候愆期,或赤白帶下,致陰陽之氣不和,又將理失宜,食飲不節,乘風取冷,風冷之氣,乘其經血,結於子髒,皆令無子。
《書》雲:月候一日至,三日子門開,交則有子,過四日則閉,而無子。又經後一日、三日、五日受胎者,皆男;二、四、六日受胎者,皆女。過六日胎不成。凌霄花,凡居忌種此,婦人聞其氣,不孕。
卷之一:妊娠所忌
《產書》雲:一月足厥陰肝養血,不可縱欲,疲極筋力,冒觸邪風;二月足少陽膽,合於肝,不可驚動;三月手心主右腎養精,不可縱欲,悲哀,觸冒寒冷;四月手少陽三焦合腎,不可勞逸;五月足太陰脾養肉,不可妄思,飢飽,觸冒卑濕;六月足陽明胃合脾,不得雜食;七月手太陰肺養皮毛,不可憂鬱叫呼;八月手陽明大腸合肺以養氣,勿食燥物;九月足少陰腎養骨,不可懷恐,房勞,觸冒生冷;十月足太陽膀胱合腎,以太陽為諸陽,主氣,使兒縷皆成,六腑調暢,與母分氣,神氣各全,候時而生。所以不說心者,以心為五臟主,如帝王,不可有為也。若將理得宜,無傷胎臟。又每月不可針灸其經。如或惡食,但以所思物與之食必癒。所忌之物,見食物門中。
《太公胎教》雲:母常居靜室,多聽美言,講論詩書,陳說禮樂,不聽惡言,不視惡事,不起邪念,令生男女,福壽敦厚,忠孝兩全。演山翁雲:成胎後,父母不能禁慾,已為不可。又有臨產行淫,致其子頭戴白被而出,病夭之端也。
卷之一:嬰兒所忌
《書》雲:兒未能行,母較為善,兒飲水米亞,必作病,黃瘦骨立,熱發落。
《書》雲:小兒多因缺乳,吃物太早,又母喜嚼食餵之,致生疳病,羸瘦腹大,發豎萎困。
《養子直訣》雲:吃熱莫吃冷,吃軟莫吃硬,吃少莫吃多,真妙法也。
《書》雲:母淚勿墮子目中,令子目破,生翳。
《瑣碎錄》雲:小兒勿令指月,主生月蝕瘡,勿令就瓢及瓶中飲水,令語訥;又衣服不可夜露。
卷之二:地元之壽(起居有常者得之)
人之身,仙方以屋子名之。耳、眼、鼻、口其窗牖、門戶也;手足肢節其棟梁、榱桷也;毛髮體膚其壁瓦、垣牆也。曰氣樞、曰血室、曰意舍、曰倉嵐玄府、曰泥丸絳宮、曰紫房玉玄牝等門,蓋不曰賁門、曰飛門、曰鏝等門,蓋不曰賁門、曰飛門、曰鏝等門,蓋不曰賁門、曰飛門、曰鏝等門,蓋不曰賁門、曰飛門、曰閝等門,蓋不曰賁門、曰飛門、曰閝等門,蓋不曰賁門、曰飛門、曰鏝等門,蓋不曰賁門、曰飛門、曰閝等門,蓋不曰賁門、曰飛門、曰闕一也,而有主之者焉。今夫屋或為暴風疾雨之所飄搖,蜇蟲蟻蠹之所侵蝕,或又為鼠竊狗偷之所損壞,苟聽其自如而不知檢,則日積月累,東傾西頹,而不可處矣。蓋身者屋也, 心者居室之主人也。主人能常為之主,則所謂窗戶、棟榱、垣壁皆完且固,而地元之壽可得矣。
卷之二:養生之道
老子曰:人生大期,百年為限,節護之者,可至千歲。如膏之小炷與大耳。眾人大言,而我小語,眾人多煩,而我少記,眾人悸暴,而我不怒。不以人事累,意淡然無為,神氣自滿,以為不死之藥。
莊子曰:能尊生者,雖富貴不以養傷;身雖貧賤,不以利累形。今世之人,居高年尊爵者,皆重失之。
《孫真人銘》曰:怒甚偏傷氣,思多太損神,神疲心易役,氣弱病相縈。勿使悲歡極,當令飲食均,再三防夜醉,第一戒晨嗔。夜寢鳴雲鼓,晨興漱玉津,妖邪難犯己,精氣自全身。若要無諸病,常當節五辛,安神宜悅樂,精氣保和純。壽夭休論命,修行本在人,若能遵此理,平地可朝真。
《書》雲:未聞道者放逸其心,逆於生樂,以精神殉智巧,以憂畏殉得失,以勞苦殉禮節,以身世殉財利,四殉不置心,為之病矣。陶隱居雲:萬物惟人靈且貴,百歲光陰如旅寄,自非留意修養中,未免疾苦為身累。
卷之二:養生之道
老子曰:人生大期,百年為限,節護之者,可至千歲。如膏之小炷與大耳。眾人大言,而我小語,眾人多煩,而我少記,眾人悸暴,而我不怒。不以人事累,意淡然無為,神氣自滿,以為不死之藥。
莊子曰:能尊生者,雖富貴不以養傷;身雖貧賤,不以利累形。今世之人,居高年尊爵者,皆重失之。
《孫真人銘》曰:怒甚偏傷氣,思多太損神,神疲心易役,氣弱病相縈。勿使悲歡極,當令飲食均,再三防夜醉,第一戒晨嗔。夜寢鳴雲鼓,晨興漱玉津,妖邪難犯己,精氣自全身。若要無諸病,常當節五辛,安神宜悅樂,精氣保和純。壽夭休論命,修行本在人,若能遵此理,平地可朝真。
《書》雲:未聞道者放逸其心,逆於生樂,以精神殉智巧,以憂畏殉得失,以勞苦殉禮節,以身世殉財利,四殉不置心,為之病矣。陶隱居雲:萬物惟人靈且貴,百歲光陰如旅寄,自非留意修養中,未免疾苦為身累。
卷之二:忿怒
《書》雲:忿怒則氣逆,甚則嘔血。少怒則形佚,悄悄忿恨則損壽,怒目久視日月去則損明。
《書》雲:大怒傷肝,血不榮於筋而氣激矣,氣激上逆,嘔血、颯洩、目暗,使人薄厥。
《書》雲:切切忿怒,當止之。盛而不止,志為之傷,喜忘前言,腰背隱痛,不可以仰屈伸。
《書》雲:多怒則百脈不定。又多怒則鬢發焦,筋萎為勞,卒不死,俟五髒傳遍終死矣。藥力不及。苟能改心易志,可以得生。隱居雲:道家更有頤生旨,第一令人少嗔恚。
《書》雲:當食暴嗔,令人神驚,夜夢飛揚。
《淮南子》曰:大怒破陰,又勿恚怒,神不樂。
《名醫敘論》曰:世人不終耆壽,皆由不自愛惜,忿爭盡意,聚毒攻神,內傷骨髓,外乏肌肉,正氣日衰,邪氣日盛,不異舉滄波以炷爝火,頹華岳以涓流。先賢詩曰:怒氣劇炎火,焚和徒自傷,觸來勿與競,事過心清涼。
卷之二:悲哀
《書》雲:悲哀、憔悴、哭泣、喘乏,陰陽不交,傷也。故吊死問病,則喜神散。
《書》雲: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忘不精,久而陰縮拘攣,兩脅痛不舉。
《書》雲:悲哀太甚,則胞絡絕。而陽氣內動,發則心下潰,溲數血也。
《書》雲:大悲伐性,悲則心係急,肺布葉舉,上焦不通,榮衛不舒,熱食在中而氣消。又雲:悲哀則傷志,毛悴色夭,竭絕失生。近訥雲:肺出氣,因悲而氣耗,不所以心係急而消矣。夫心主志,腎藏志,悲屬商,因悲甚而失精陰縮,因悲而心不樂,水火俱離,神精喪亡矣。
卷之二:思慮
黃帝曰:外不勞形於事,內無思想之患,以恬愉為務,以自得為功,形體不弊,精神不散,可壽百數也。
彭祖曰:凡人不可無思,當漸漸除之,人身虛無,但有氣,氣息得理,百病不生。又曰:道不在煩,但能不思衣,不思食,不思聲色,不思勝負,不思得失,不思榮辱,心不勞,神不極,但爾可得千歲。
庚桑楚曰:全汝形,抱汝生,無使汝思慮營營。
《靈樞》曰:思慮怵 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破悃,脫肉毛悴夭折。
《書》雲:思慮過度,恐慮無時,鬱而生涎,涎與氣搏,升而不降,為憂氣勞思食,五噎之病。
《書》雲:思慮則心虛,外邪從之喘而積氣,在中時害於食。又雲:思慮傷心,為吐衄,為發焦。
《書》雲:謀為過當,食飲不敵,養生之大患也。
諸葛亮遣使至司馬營,懿不問戌事,但以飲食及事之繁簡為問,使曰:「諸葛公夙興夜寐,罰二十以上,皆親覽焉,飲食不數升。」懿曰:「孔明食少事煩,其能久乎?」以後果然。
張承節雲:「勞,經言瘵證,有蟲,患者相繼,誠有是理。只譬如俗談,不曉事人,吉相思病也。與一女人情密,忽經別離,念念不舍,失察忘餐,便覺形容瘦悴, 不償所願,竟為沉痾。士人有觀書忘食,一日有紫衣人立前曰:「公不可久思,思則我死矣。」問其何人?曰:「我穀神也」。於是絕思,而食如故。蓋思則氣結, 喉熱不散,久而氣血俱虛,則疾速至而夭枉也。
卷之二:憂愁
《靈樞》曰:內傷於憂愁則氣上逆,上逆則六輸不通,溫氣不行,凝血蘊里而不散,津液澀滲著不去,積遂成矣。
《書》雲:憂傷肺氣而不行。又雲:遇事而憂不止,遂成肺癆,胸膈逆滿,氣從胸達背,隱痛不已。
《書》雲:憂愁不解則傷意,恍惚不寧,四肢不耐。
《書》雲:當食而憂,神為之驚,夢寐不安。
《書》雲:女人憂慮,思想哭泣,令陰陽氣結,月水時少時多,內熱苦渴,色惡,肌體枯黑。
《書》雲:深憂重恚,寢息失時,傷也。又雲:久泣神悲感,大愁氣不通,多愁則心懾。
卷之二:愁泣
《真誥》曰:學生之法,不可泣淚及多唾洩,此音為漏精損液,使喉腦大痛,是以真人、道士常吐納咽味,以和六液。又雲:哭者亦趣死之音,哀者乃朽骨之大患,恐君子未悟之,相為憂耳。
《巢氏病源》曰:哭泣悲來,新哭訖不用即食,久成氣病。不可泣淚,使喉澀大渴。憤懣傷神,神通於舌,損心則謇吃。
卷之二:驚恐
《書》雲:因事而有大驚恐,不能自遣,膽氣不壯,神魂不安,心虛煩悶,自汗體浮,食飲無味。《書》雲:恐懼不解則精傷,骨,精時自下,五髒失守,陰虛氣不耐。
《書》雲:驚則身無所倚,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氣乃亂矣。
《書》雲:大恐傷腎,恐不除則志傷,恍惚不樂,非長生道。
《書》雲:驚恐憂思,內傷臟腑,氣逆於上,則吐血也。
《書》雲:恐則精卻,卻上焦閉,閉則氣逆,逆則下焦脹,氣乃不行。有婦人累日不產,以坐草太早,恐懼氣結而然,遂與紫蘇藥破氣,方得下。
《書》雲:臨危冒險則魂飛,戲狂禽異獸則神恐。
《淮南子》曰:大哉生狂。高逢辰表,常惠山,暮歸遇一二人,醉臥寺門,驚悸不能解,自是便溺,一日五、六十次。心、小腸受盛府也,因驚而心火散失,心寒腎冷而然,其傷心傷腎之驗殲。有朝貴坐寺中,須臾雷擊坐後柱,且碎,而神色不動。又有使高麗者,遇風檣析,舟人大恐,其人恬然讀書,如在齋閣。苟非所守如此,則其為疾,當何如耶?
卷之二:憎愛
老子曰: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甚愛色,費精神;甚愛財,遇禍患。所愛者少,所費者多,惟知足知止,則自可不辱而不危也,故可長久。
《書》雲:憎愛損性傷神,心有所憎,不用深憎,常運心於物平等。心有所愛,不用深愛,如覺偏頗,尋即改正。不然損性傷神。
《書》雲:多好則專迷不理,多惡則憔悴無歡,乃戕生之斧也。
《淮南子》曰:好憎者使人心勞,弗疾去則志氣日耗,所以不能終其壽。
卷之二:視聽
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
彭祖曰:淫聲哀音,怡心悅耳,以致荒耽誤之惑,知此可長生。
孔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
孫真人曰:生食五辛,接熱食飲,極目遠視,夜讀注疏,久居煙火,博奕不休,飲酒不已,熱餐麵食,抄寫多年,雕鏤細巧,房室不節,泣淚過多,月下觀書,夜視星鬥,刺頭出血多,日沒後讀書數卷,日月輪看,極目瞻視,山川草木,馳騁田獵,冒涉風霜,迎風追獸,日夜不息,皆喪明之由。慎之。
《書》雲:心之神發乎目,久視則傷心;腎之精發乎耳,久聽則傷腎。
《書》雲:耳耽淫聲,目好美色,口嗜滋味,則五臟搖動而不定,血氣流蕩而不安,精神飛馳而不守,正氣既散,邪淫之氣乘此生疾。
《敘書》雲:久視日月星辰損目,路井莫顧損壽,故井及水瀆勿塞,令人目盲、耳聾。玩殺看鬥,則氣結。
《書》雲:五色皆損目,惟皂糊屏風可養目力。
《淮南子》曰:五色亂目,使目不明,五聲嘩耳,使耳不聰。又曰:耳目曷能久熏勞而不息乎。有年八十餘,眼眸然,夜讀蠅頭字。雲別無服藥,但自小不食畜獸肝,人以《本草》羊肝明目,而疑之。餘曰:羊肝明目,性也。他肝不然,畜獸臨宰之時,忿氣聚於肝,肝主血,不宜於目明矣。
卷之二:疑惑
《書》雲:疑惑不已,心無所主,正氣不行,外邪乾之,失寐忘食,沈沈默默,氣血以虛,漸為虛勞。春秋晉候有疾,秦醫和視之,曰:「不可為也,疾如蠱。」趙孟曰:「何謂蠱?」對曰:「淫惑溺亂所生也,於文血蟲為蠱,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其卦巽下艮。巽為長女,為風;艮為少男,為山。少男而悅長女,非匹,故惑。山木得風而落也。
《國史補》雲:常疑必為心疾。李蟠常疑遇毒,鎖井而飲。心靈府也,為外物所中,終身不痊癒。多疑惑,病之本也。昔有飲廣客酒者,壁有雕弓,影落杯中,容疑其蛇也,歸而疾。作復再飲其地,始知其為弓也,遂愈。又僧入暗室,踏破生茄,疑為物命,念念不釋,中夜有扣門索命者,僧約明日薦拔,天明視之,茄也。疑之為害如此。
卷之二:談笑
老子曰:塞其兌,閉其門,終身不勤;開其兌,濟其事,終身不救。謂目不妄視,口不妄言,終身不勤苦。若目視情慾,又益其事則沒,身不可救矣。
《書》雲:談笑以惜精氣為本,多笑則腎轉腰痛。
《書》雲:多笑則神傷,神傷則悒悒不樂,恍惚不寧。
《書》雲:多笑則髒傷,髒傷則臍腹痛,久為氣損。真人雲:人若不會將理者,只者多說話。戒多言損氣,以全其壽也。
《書》雲:呼叫過常,辯爭問,冒犯寒暄,恣食鹹苦,肺為之病矣。又雲:多笑則傷髒,多樂則意溢,多喜則忘錯昏亂。
《書》雲:行語令人失氣,語多須住乃語。
卷之二:津唾
真人曰:常習不唾地,蓋口中津液,是金漿玉醴,能終日不唾,常含而咽之,令人精氣常留,面目有光。
《書》雲:養性者,唾不至遠,遠則精氣俱損,久成肺病。手足重,皮毛粗澀,脊痛,咳嗽。故曰遠唾不如近唾,近唾不如不唾。
《書》雲:嗌為醴泉,聚流為華池府,散為津液,降為甘露,捏髒潤身,宣通百脈,化養萬神,肢節毛發,堅固長春。《書》雲:人骨節有涎,所以轉動滑利,中風則涎上潮,咽喉袞饗,以藥壓下,俾歸骨節可也。若吐其涎,時間快意,枯人手足,縱活亦為廢人。小兒驚風,亦不可吐涎也。
《仙書》雲:亥子日不可唾,亡精失氣,滅損年命。有人喜唾,液乾而體枯,遇至人教以回津之法,久而體復潤。蓋人身以滋液為本,在皮為汗,在肉為血,在腎為精,在口為津,伏脾為痰,在眼為淚。曰汗、曰血、曰淚、曰精,出則皆不可回,為津唾則獨可回,回則生意又續矣。滋腋者,吾身之寶。
金丹訣曰:寶聚則為富家翁,寶散則為孤貧客。
卷之二:起居
廣成子曰:無勞爾形,無搖爾精,乃可長生。所謂無勞者,非若飽食坐臥,兀然不動,使經絡不通,血氣凝滯。但不必提重執輕,吃吃終日,無致精力疲極,則妙矣。
莊周曰:人有畏形惡跡而走,舉足愈數而跡愈多,走癒疾而影不隨,是自以為尚遲,疾走不休,絕力而死。不知處陰以休影,處靜以息跡,遇亦甚矣。
《書》雲: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蓋敢於有為即殺身,不敢有為則活其身也。
《書》雲:起居不節,用力過度,則絡脈傷,傷陽則衄,傷陰則下
《書》雲:起居不時,食飲不節者,陰受之而入五髒,填滿拍塞為洩,為腸癖。賊風虛邪者,陽受之而入六腑,身熱不得臥,上為喘呼。
《書》雲:精者,神之本。氣者,神之主。形者,氣之宅,神大用則竭,精大用則竭,氣大勞則絕。
《書》雲:清旦常言好事,勿惡言。聞惡事,即向所來方唾之三遍,吉。又勿嗔怒,勿叱吒咄咄逼人,勿嗟嘆,勿唱奈何,名曰請禍。
《書》雲:早起以左右手摩腎,次摩腳心,則無腳氣諸疾。以熱氣摩面,則令人悅色,以手背揉眼,則明目。煨生薑早晨含少許,生胃氣,闢山瘴邪氣。早起先以左足下床,則一日平寧。每日下床,先左腳,念「乾元亨利貞」;下右足,念「日日保長生」,如此各念三遍,則終日吉。晨興以鐘乳粉入白粥中,拌和食之,極益人。早起不可用刷牙子,恐根浮,兼牙疏易損極,久之患牙疼。蓋刷牙子皆是馬尾為之,極有所損。今時出牙者,盡有馬尾灰,蓋馬尾能腐齒根。
《書》雲:早起向東坐,以兩手相摩令熱,以手摩額上至頂上,滿二九,正名曰存泥丸。清旦初起,以兩手又兩耳極上下之二七止,令人不聾。次縮鼻閉氣,右手從頭上引左耳二七止,次引兩發鬢,舉之,令人血氣流通,頭不白。又摩手令熱,以摩身體,從上至下,名乾浴,令人勝風寒,時氣,寒熱頭疼,百病皆除之。凡人旦起,常言善事,天與之福。夜起坐以手攀腳底,則無筋轉之疾。
卷之二:行立
《書》雲:久行傷筋,勞於肝;久立傷骨,損於腎。
《養生》雲:行不疾步,立不至疲,立勿背日。
《書》雲:奔走及走馬,大動其氣,氣逆於膈未散,而又飲水,水搏於氣,為上氣。
《書》雲:水有沙蝨處勿浴勿渡,當隨牛馬急渡之,不傷人。水中又有弩射人影即死,以物打水,令弩散,急渡吉。
《書》雲:行汗勿床懸腳,久成血麻痺,足痛腰痛。真人曰:夜行常啄齒,殺鬼邪。又疾行損筋,行不得令人失氣。又行及乘馬,不用回顧,則神去。凡欲行來,常存魁罡在頭上,所向皆吉。行不多言,恐神散而損氣。夜行常啄齒,啄齒亦無限數也,煞鬼邪。鬼邪畏啄齒聲,是故不敢犯人。夜行及冥臥,心中恐者,存日月還入於明堂中,須臾百邪自滅,山居恆爾此為佳。夜歸左手或右手,以中指書手心,作「我是鬼」三字,再握固,則不恐懼。沈存中《筆談草閒》有黃花蜘蛛,名天蛇。遭其螫仍濡露,則病如癩,通身潰爛,露涉者慎之。
《書》雲:大霧不宜遠行,行宜飲少酒,以禦露瘴。昔有三人早行,一食粥而病,一空腹而死,一飲酒而健,酒能壯氣,闢霧瘴也。
卷之二:坐臥
《書》雲:久坐傷肉,久臥傷氣,坐勿背日,勿當風濕,成勞;坐臥於墓之傍,精神自散。
《書》雲:臥出而風吹之,血凝於膚為麻痺,凝脈為血行不利,凝於足為厥。
《書》雲:燈燭而臥,神魂不安。臥宜側身屈膝,不損心氣,覺宜舒展,精神不散,舒臥招邪魅。孔子雲:寢不屍。
《書》雲:寢不得言語,五髒如懸,磬不懸,不可發聲。
孔子曰:寢不言。
《書》雲:臥不可戲將筆墨畫其面,魂不歸體。
《書》雲:臥勿以腳懸踏高處,久成腎水,損房足冷。
《書》雲:臥魘魂魄外,為邪所執,宜暗喚,忌以火照,照則神魂入,乃至死於燈前。魘者本由明出,不忌火,並不宜近喚及急喚,亦喜失神魂也。
《書》雲:臥處頭邊勿安火爐,日久引火氣,頭重目赤鼻幹,發腦癰瘡癤。
《書》雲:臥習閉口,氣不失,邪不入。若張口久成消渴,無血色。又夜臥勿覆頭,得長壽。瀨足而臥,四肢無冷病。又醉臥當風,使人發。醉臥黍穰中,發瘡,患大風眉墮。又雷鳴時,仰臥星月下,裸臥當風中,醉臥以人扇之,皆不可也。隱居雲:臥處須當傍虛歇,烘乾衣衾常損人。
《書》雲:飽食即臥,久成氣病,腰痛,百痾不消,成積聚。
《書》雲:汗出不可露臥及浴,使人身振,寒熱風疹。
《西山記》:坐臥於墓之間,精神自散。枯木大樹之下不可息,防陰氣觸人陽神。孫真人曰:坐臥莫當風,頻於暖處浴。
《書》雲:坐臥處有隙風急避之,尤不宜體虛年老之人。昔有人三代不壽,問彭祖,祖觀其寢處,果有一穴,當其腦戶,令塞之,遂得壽。蓋隙風入耳吹腦,則陽氣散。頭者諸陽所聚,以主生也。
卷之二:沐浴洗面
《書》雲:頻沐者,氣壅於腦,滯於中,令形瘦體重,久而經絡不通暢。
《書》雲:飽食沐發,冷水洗頭,飲水沐頭,熱泔洗頭,冷水濯足,皆令人頭風。
《書》雲:新沐發勿令當風,勿濕縈髻,勿濕頭臥,令人頭風、眩悶及生白屑、發禿、面黑、齒痛、耳聾。
《書》雲:女人月事來不可洗頭,或因感疾,終不可治。
《書》雲:沐浴漬水而臥,積氣在小腹與陰,成腎麻痺。
《書》雲:炊湯經宿洗體成癬,洗面無光,作甑哇瘡。
《書》雲:頻浴者,血凝而氣散,體雖澤而氣自損,故有癰、疽、瘡、癤之疾者,氣不勝血,神不勝形也。
《書》雲:時病新愈,冷水洗浴,損心胞。
《書》雲:盛暑沖熱,冷水洗手,尚令五臟乾枯,況沐浴乎?
《書》雲:因汗入水,即成骨麻痺。昔有名醫將入蜀,見負薪者,猛汗河浴。
醫曰:此人必死,隨而救之。其人入店中,取大蒜細切,熱面澆之,食之汗出如雨。
醫曰:「貧下人且知藥,況富貴乎。」遂不入蜀。
《書》雲:遠行觸熱,逢河勿洗,面生烏。
《閒覽》雲:目疾切忌浴,令人目盲。白彥良壯歲,常患赤目。道人曰:但能不沐頭,則不病此。彥良記之,七十餘更無眼疾。
卷之二:櫛發
真人曰:發多櫛,去風明目,不死之道。曰:頭髮梳百度。陶隱居雲:飽則人浴飢則梳,梳多浴少益心目。故道家晨梳,常以百二十為數。
真人曰:發宜多櫛,手宜在面,齒宜數叩,精宜常咽,氣宜精煉。此五者,所謂子慾不終,修昆侖耳。
安樂詩雲:發是血之餘,一日一次梳。通血脈,散風濕。
《瑣碎錄》雲:亂發藏臥房壁中,久招不祥。又雲:勿令發覆面,不祥。頭發不可在魚中食之,殺人。
《本草》雲:收自己亂頭發,洗淨,幹,每一兩入椒五十粒,泥固封,入爐,大火一鍛,如黑糟,細研,酒服一錢匕,髭發長黑。劉安君燒自己發,合頭垢等分,合服如大豆許三丸,名曰還精。令頭不白,服氣積義。
劉根曰:取七歲男齒女發,與己頸垢合燒,服之一歲,則不知老,常為之,使老有少容也。
《書》雲:凡梳頭發及爪皆理之,勿投水火,正爾拋擲。一則敬父母之遺體,二則有鳥,曰鳩,夜入人家,取其爪發,則傷魂。
《書》雲:發落諸飲食中,食之成瘕。
宋明帝宮人腰痛引心,發則氣絕,徐文伯曰:「發瘕也。」以油灌之,吐物長二尺,頭已成蛇,懸柱上水瀝盡,惟餘一發。
唐?甄立言為太常,昔有病人心腹滿煩彌瘴,診曰:「誤食發而然。」令餌雄黃,吐一蛇,如拇指大,無目。燒之,有發氣,若頭尾全,誤食必然。
卷之二:大小腑
《書》雲:忍尿不便,成五淋;膝冷成;忍大便成五痔。
《書》雲:弩小便,足膝冷呼氣;弩大便,膝痛目澀。
《書》雲:或飲食,或走馬,或疾走,或為寒熱所迫,令胞轉,臍下痛,胞屈闢,不小便致死。
《瑣碎錄》雲:夜間小便時,仰面間眼,至老眼不昏。又丈夫飢欲坐小便,若飽則立小便,慎之無病。又雲:不可對正北溺,及對三光便溺,及向西北,並損人年壽。
《書》雲:凡人求道受戒,勿犯五逆,有犯者兇。大小便向南一逆,向北二逆,向日三逆,向月四逆,仰視天及星辰五逆。
《書》雲:大小二事,勿強關抑忍,又勿失度,或澀,或滑,皆傷氣害生,為禍甚速。劉惟簡至乾寧軍,有人獻金花丸,以縮小便,藥犯砒蠟,服三日,小便極少。至羈州,肢體通腫。蓋被閉卻水道,水溢妄行。不遇盧昶,幾為所誤。蓋水泉不止者,膀胱不藏也,宜服暖劑以攝水,強止之耶?
卷之二:衣著汗
《書》雲:春冰未泮,衣欲下厚上薄,養陽收陰,繼世長生。
《書》雲:春天不可薄衣,傷寒、霍亂、食不消、頭痛。
《書》雲:冬時綿衣、氈褥之類,急寒急著,急換急脫。陶隱居雲:綿衣不用頓加添,稍暖又宜時暫脫。
《瑣碎錄》雲:若要安樂,不脫不著,北方語也。若要安樂,頭脫頭著,南方語也。
《書》雲:醉酒汗出,脫衣靴襪,當風乘涼,成腳氣。
《書》雲:大汗能易衣佳,或急洗亦好。又多汗損血。又雲:大汗偏脫衣,得偏風,半身不遂。又雲:勞傷汗出成疾。
《書》雲:大汗急宜敷粉。汗濕衣不可久著,令人發瘡及風瘙,大小便不利。
《書》雲:汗出毛孔開,勿令人扇,亦為外風所。又人汗入諸肉,食之作疔瘡。
《黃帝?素問》曰:飲食飽甚,汗出於胃,飽甚胃滿,故汗出於胃也;驚而奪精,汗出於心,驚奪心精,神氣浮越,陽內薄之,故汗出於心也;持重遠行,汗出於腎,骨勞氣越,腎復過疲,故持重遠行汗出於腎也;疾走恐懼,汗出於肝,暴役於筋,肝氣罷極,故疾走恐懼汗出於肝也;搖動勞苦,汗出於脾,搖動體勞,苦謂動作旋力,非疾走遠行也,然動作用力則穀精四布,脾化水穀,故汗出於脾也。
卷之二:天時避忌
《內經》雲:陽出則出,陽入則入,無擾筋骨,無見霧露,違此三時,形乃困薄。
《經》雲:大寒大熱、大風大霧勿冒之。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髒。水穀寒熱,感則害人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先賢曰:人以一握元氣,豈可與大造化敵,康節有四不出之訓。
《書》雲:犯大寒,而寒至骨髓,主腦逆、頭痛、齒亦痛。又雲:不遠熱而熱至,則頭痛、身熱、肉痛生矣。真人曰:在家在外,忽逢大風、暴雨、震雷、昏霧,皆是諸龍鬼神經過,宜入室,燒香靜坐以避之,
過後方出,吉,不爾殺人。
《書》雲:大忌朔不可哭,晦不可歌,招兇。四時調攝《內經》曰:春三月,此謂發陳,夜臥早起,生而勿殺,逆之則傷肝,夏為寒變,奉長者少。又春傷於風,夏必飧洩。
《書》雲:春夏之交,陰雨卑濕,或引飲過多,令犯風濕,自汗體重,轉側難,小便不利。作他治必不救,惟五苓散最佳。
《內經》曰:夏三月,此謂蕃秀,夜臥早起,使志無怒,使氣得洩。逆之則傷心,秋為瘧,收者少。陶隱居雲:四時惟夏難將息,伏陰在內腹冷滑,補腎湯劑不可無,食物稍冷休哺啜。
《書》雲:夏之一季,是人休息之時,心旺腎衰化為水。至秋而凝,冬始堅,當不問老少,皆食暖物,則不患霍亂,腹暖百病不作。
《書》雲:夏冰止可隱約飲食,不可打碎食之,入腹冷熱相搏成疾。
《書》雲:夏至以後止秋分,須慎肥膩,餅、油酥之屬,此物與酒漿、瓜果極理相妨,所以多病者,為此也。陶隱居雲:冷枕涼席心勿喜。凡枕冷物大傷人目。《書》雲:夏不宜露臥,令皮膚厚,成癬或作面風。
《書》雲:夏傷暑,秋瘧。忽大寒,勿受之。患時病由此。
《書》雲:暑月日曬處,有石不可便坐,熱生瘡,冷成疝氣。
《書》雲:盛熱帶汗,當風不宜過。自日中來,勿用冷水沃面,成目疾。伏熱者,未得飲水及以冷物迫之,殺人。
《書》雲:五、六月澤中停水,多有魚鱉精,飲之成瘕。
《內經》曰:秋三月,此謂容平,早臥早起,使志安寧,逆之則傷肺。冬為飧洩,奉藏者少。
《書》雲: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又立秋日勿浴,令皮膚粗燥,因生白屑。又八月一日後,微火暖足,勿令下冷。
《內經》曰:冬三月,此謂閉藏,水冰地拆,無擾乎陽,早臥晚起,必待日光,去寒就溫,毋洩皮膚,逆之傷腎,春為痿厥,奉生者少。
《書》雲:冬時忽大熱,勿受之,患時病由此。又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
《書》雲:冬時天地閉,血氣藏,作勞不宜,汗出冷背。
《書》雲:冬寒雖近火,不可令火氣聚,不須於火上烘炙,若炙手暖則已,不已損血,令五心熱,故手足應於心也。
《書》雲:大雪中,跣足人不可便以熱湯洗,或飲熱酒,足趾隨墮。又觸寒來,寒未解,勿便飲湯食、熱物。
《四氣調神論》曰: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與萬物浮游於生長之門。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矣。故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死生之本也。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故《天真論》曰:有賢人者,逆從陰陽,分別四時,將從上古合約於道,亦可使益壽而有極時也。
卷之二:旦暮避忌
《書》雲:早出含煨生薑少許,闢瘴開胃。又曰:起空腹不宜見臭氣,人鼻、舌上白起、口臭,欲見宜飲酒少許。
真人曰:平明欲起時,下床先左腳,一日無災咎,去邪兼闢惡,如能七星步,令人長壽樂。又清旦常言善事,聞惡事則向所來方三唾之吉。又旦勿嗔恚,暮無大醉,勿遠行。
《經》曰:平旦人氣生,日中陽氣隆,日西陽氣已虛,氣門乃閉。是故暮而收拒,無擾筋骨,無見霧露,違此三時,形乃困薄。
《書》雲:夜行用手掠發,則精不敢近。常啄齒,殺鬼邪。又夜臥,二足伸屈不並,無夢洩。
真人雲:夜夢惡不須說,旦以水面東之,咒曰:惡夢著草木,好夢成珠玉。吉。有教入廣者曰:朝不可虛,暮不可實。今氣候不齊,不獨入廣也。
卷之二:雜忌
《書》雲:過神廟勿輕入,入必恭謹,不宜恣視,吉。
《書》雲:忽見光怪變之物,強抑勿怪,吉。伊川官廨多妖,有報曰鬼使扇,曰:他熱。又曰鬼打鼓曰以槌與之。範文正公常讀書於府學,每夜有大面之鬼怪近案邊,範公以筆書其面曰:汝面非常大,難欺範仲淹。二公不以怪處之,而怪自滅。可為法也。
《書》雲:脂油燃燈,人神不安在血光之下,等閒刀畫地,乃招不祥事。
《感應篇》曰:勿朔旦號怒,勿對北惡罵。不可臘歌舞,不可對灶吟詠,不可向灶罵詈,不祥。慎勿上床臥歌兇。凡欲眠,勿歌詠,不祥。
《書》雲:凡刀刃所傷,切勿飲水,令血不止而死。若血不止,急以布蘸熱湯之,或冷水浸之,嚼寄葉止血妙。
《書》雲:凡古井及深井中多毒氣,不可輒入,五六月最甚,先下雞、鴨毛試之,若旋轉不下,是有毒氣,便不可下去。又雲:山有孔穴,採寶者惟三月、九月,餘月山閉氣交,死也。
《瑣碎錄》雲:蕭管掛壁取之,勿便吹,恐有蜈蚣。
祖師劉復真,赴召早起,見店婦僕地,叫號可畏,但見吹火筒在傍,劉知其蜈蚣入腹,刺豬血灌之,吐出蜈蚣,可不慎歟。
卷之三:人元之壽(飲食有度者得之)
《黃帝內經》曰:「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扁鵲:「安身之本,必資於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鄉黨一篇具載聖人飲食之節為甚詳。後人奔走於名利而飢飽失宜,沉酣於富貴而肥甘之人,是務不順四時,不和五味而疾生焉。戒乎此則人元之壽可得矣。
卷之三:五味
《內經》曰:「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長有天命。」
《淮南子》曰:「五味亂口,使口爽,傷病也。」
陶隱居雲:「五味偏多不益人,恐隨臟腑成殃咎。五味稍薄,令人神爽,若稍偏多,損傷臟腑,此五行自然之理。初則不覺,久當為患也。」酸多傷脾,肉而唇竭,故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曲直作酸,屬木,脾主肉,屬土,木剋土也。
酸過食,損胃氣及肌臟筋骨,不益男子,損顏色。不與蛤同食,相背也。有雲:「飲少熱醋,闢寒勝酒。」黃戩雲:「自幼不食醋,今八十,尤能傳神。」又: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鹹多傷心血,凝泣而變色。故冬七十二日,省鹹增苦,以養心。潤下作鹹,屬水,心主血,屬火,水克火也。鹽過於鹹, 則傷肺,膚黑損筋力,西北人食而耐鹹,多壽;東南人食絕欲鹹,少壽。病咳及水氣者,全宜禁之。晉桃源避世之人,鹽味不通,多壽。後五味通而壽 矣。又: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藿皆鹹。甘多傷腎,骨痛齒落,故季月各十八日,省甘增鹹,以養腎氣。農作物給甘,屬土,腎主骨,屬水,土克水也。蜜餳、沙糖,各見本條。又: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子、葵皆甘。苦多傷肺,皮槁而毛落,故夏七十二日,省甘增辛,以養肺氣。炎上作苦,屬義,肺主皮毛,屬金,火克金也。膽、柏皮等。又: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辛多傷肝,筋急爪枯,故秋七十二日,省辛增酸,以養肝氣。從革作辛,屬金,肝主筋,屬木,金克木也。胡椒和氣,過多損肺,令人吐血。紅椒久食,失明疲倦,合口者害人,十月勿食。椒損人心,傷血脈,多忘除濕,濕中益婦。又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卷之三:飲食
《書》雲:善養性者,先渴而飲,飲不過多,多則損氣,渴則傷血;先飢而食,食不過飽,飽則傷神,飢則傷胃。
《書》雲:飲食務取益人者,仍節儉為佳,若過多,覺彭亨短氣便成疾。
《書》雲:飲食於露天,飛絲墮其中,食之,咽喉生泡。
《書》雲:飲食收器中,宜下小而上大,若覆之不密,蟲鼠欲盜食而不可,環器墮涎,食者得黃病,通身如蠟,針藥不能療。
《書》雲:飲食以銅器蓋之,汗若入內,食者發惡瘡肉疽。
《書》雲:飲食上蜂行住,或貓犬破之水生瘡。
《書》雲:飲食生冷,北人土厚水深,稟氣堅實,不損脾胃。久居南方,宜忌。南人土薄水淺,禀賦多虛,不宜脾胃。久居北方者,尤宜忌之。
《書》雲:空心茶,宜戒;卯時酒、申後飯,宜少。
《書》雲:極飢而食且過飽,結積聚極,渴而飲且過多,成痰癖。日沒後食訖,便未須飲酒,不乾嘔。
太宗謂宰臣曰:「朕每日所為,自有常節,飲食不過度,行之已久,甚覺有力。老子雲:『我命在我,不在天,全在人之調適。』卿等亦當加意,毋自輕攝養也。 」陶隱居雲:何必餐霞服大藥,妄意延年等龜鶴,但於飲食嗜中,擊其甚者將安樂。漿水,按《本草》:味甘,酸,微溫,無毒。調中引氣,開胃止渴,強力通關,治霍亂瀉痢。消宿食,解煩去睡,調理臟腑,治嘔噦,白人膚體如繒帛,為人常用,故不齒其功。世之所用熟水品目甚多,貴如沉香則燥脾,木骨草則澀氣,蜜香則冷胃,麥門冬則體寒,如此之類,皆有所損。紫蘇湯,今人朝暮飲之,無益也。芳草致豪貴之疾,此有一焉。宋仁宗命翰林院定熟水,奏曰:「紫蘇第一,沉香第二, 麥門冬第三,以蘇能下胸膈浮氣。」殊不知久則洩人真氣,令人不覺。
《本草》雲:酒飲之,體軟神昏,是其有毒也,損益兼行。扁鵲雲:久飲常過,腐腸爛胃,潰髓蒸筋,傷神損壽。有客訪週,出美酒兩石,飲石二,客飲八鬥,次明,無所苦,酒量貫也,客已死矣。觀之,客腸已出,脅已穿,豈非量過,而犯扁鵲之戒殲。飲白酒,食牛肉,生蟲。酒漿,照人無影不可飲,不可合乳汁飲,令人氣結,祭酒自耗者殺人。酒後食芥辣物多,則緩人筋骨。臥黍穰,食豬肉,患大風。凡中藥毒及一切毒,從酒得者難治。酒性行血脈,流遍身體也。
《書》雲:飲酒,醉未醒,大渴飲冷水,又飲茶,被酒引入腎髒,為停毒之水。腰腳重,膀胱冷痛,兼患水腫,消渴攣。」
《書》雲:酒醉當風,以扇扇之,惡風成紫癜。又:醉酒吐罷,便飲水,作消渴。神仙不禁酒,以能行氣壯神,然不過飲也。
《本草》:茶飲者,宜熱,宜少,不飲尤佳。久食去人脂,令人瘦,下焦虛冷,惟飽食後一、二盞不妨消渴也。飲則尤不宜,令人不眠。同韭食身重。
《書》雲:將鹽點茶,引賊入家,恐傷腎也。東坡說茶除煩去膩,世固不可無茶。然暗中損人不少,吾有一法常自修之。輒以濃茶漱口於食後,煩膩既去而脾胃不知,凡肉之在齒者,得茶漱滌,乃不覺脫去,不煩挑剔也。蓋齒性便苦,緣此漸堅牢,而齒蠹且日去矣。
《書》雲:飲多,則肺布葉舉,氣逆上奔。
《書》雲:陰地流泉,六月行路,勿飲之,發瘧。
《書》雲:飲宴聖像側,魂魄不安。
《書》雲:飲水勿急咽,久成氣病。
《書》雲:形寒飲冷,則傷肺,上氣咳嗽,鼻鳴。
《書》雲:粥後飲白湯,為淋,為停濕。陶隱居雲:食慾粗而欲速,寧可少餐相接續。莫教一飽頓充腸,損氣傷心非爾福。」
《養生》雲:美食須熱嚼,生肉不須吞。」又雲:食畢漱口,數過齒不齲,口不臭,漱口忌熱湯,則損牙齒。」又雲:食炙,宜待冷,不然傷血脈,損齒。」
《書》雲:食廚屋漏水,墮脯肉,成瘕,生惡瘡。」
《書》雲:人汗入肉,食之作疔瘡。又食諸獸自死肉亦然。」
《書》雲:食物以像牙、金銅為匙箸,可以試毒。」隱居雲:生冷黏膩筋韌物,自死牲牢皆勿食。饅頭閉氣莫過多,生膾偏招脾胃疾。炸醬胎卵兼油膩,陳臭淹藏盡陰。老人朝暮更餐之,借是寇兵無以異。
《瑣碎錄》雲:饅頭閉氣悔血,湯以破之。包子包氣,好醋以破之。
《書》雲:食物以魚器盛之,有蠱毒,輒裂破入閩者,宜審之。
《書》雲:夜半之食宜戒,申酉前晚食為宜。
《週禮》:樂以消食。蓋脾喜音聲,夜食則脾不磨,為音響絕也。夏月夜短,尤宜忌之。老子雲:不飢強食,則脾勞。不渴強飲,則胃脹。食慾常少,勿令虛。冬則朝勿虛,夏則夜勿飽。
《書》雲:君子慎言語,節飲食,人之當食,須去煩惱,食畢當漱口,數過令人牙齒不敗,口香。
天隱子雲:人之有齋戒者,齋乃潔淨之物,戒乃節慎之稱,有飢即食,食勿全飽,此所謂中也。百味未成熟,勿食,此皆宜戒也。手常摩擦皮膚,溫熱熨去冷氣,此所謂暢外也。此是調理形骸之法。
《書》雲: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數不食,不時不食。前雲:色臭二惡不食者,調飯食及肉顏色香臭變惡者,皆不食之。失傳者不食者,謂非朝夕日中時也。
《書》雲:飲食以時,飢飽得中,水穀變化,沖氣和融,精血生,榮衛以行,腑髒調平,神誌安寧,正氣充實於內,元真通會於外,內外邪,莫之能幹,一切疾患無從所作也。又:飲食之宜,當候已飢而進食,食不厭熟嚼,仍候焦渴而引飲,飲不厭細呷,無待飢甚而後食。食不可飽,或覺微渴而省飲,飲不欲太煩,食不厭精細,飲不厭溫熱。食無生冷、韌、焦燥、黏滑物傷,胃中水穀易於腐化矣。食物飽甚,耗氣非一,或食不下而上湧嘔吐以耗靈源,或飲不消而作痰咯唾以耗神水。好食炙者,將為口瘡、喉嚨痛、壅熱、癰腫之疾。偶食物飽甚,雖覺體倦,無輒就寢,可運動徐行納百餘步,然後解帶、鬆衣、伸腰、端坐,兩手按摩心腹,交叉來往約一二十過,復以兩手自心脅間按擦,向下約十數過,令心腹氣道不至壅塞,過飽食隨手消化也。當盛暑時,食飲加意調節,緣伏陰在內腐化稍遲,又果園蔬,多將生啖,蘇水桂漿,惟欲冷飲,生冷相值,克化尤難。微傷即飧洩,重傷即霍亂吐利。是以暑月食物尤要節減,使脾胃易於磨化,戒忌生冷,免有腹臟之疾也。
《瑣碎錄》雲:暑月瓷器如日照者,不可便盛飲食。
閻孝忠曰:吳楚之人,每中脘有疾,翻謂脾病,胸腹痛不以虛實,悉謂脾病。凡脾藥皆椒薑術附之類。又盛夏必然食,居密室服藥,習以為常。餘勸以夏當寒食,高居以遠炎暑。則曰:吳楚與北人異,以此自將安樂,充實豈不難哉。
《經》雲:春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天地之柔剛。註:陰報於陽謂五月,五陽一陰始生,聖人春食溫,夏食寒,以抑陽扶陰。十一月,五陰一陽,故熱附炎抑陰扶陽,反此者是謂伐根。盛夏熱食,窮冬寒食,以自取困踣,吾未如之何。一日之忌:暮無飽食物,至飽傷臟腑。又人之陽氣,隨日昇沉,日中則隆,日西則虛。無勞復筋骨,當休息肢體,力省運行,食難磨化,或即就寢,不免重傷。故雲:夜食飽甚損一日之壽也。王叔與洞識攝生之道,常謂:人曰食不欲雜,雜則或有所犯,當時或無災患,積久為人作疾。尋常飲食,每令得所,多食令人膨短氣,或致暴疾。夏至秋分少食肥膩、餅之屬,此物與酒食瓜果相妨,當時不必習病,入秋節變陽消陰息,寒氣總至,多諸暴卒。良由涉夏取冷太過,飲食不節故也。而不達者,皆以病至之日便謂是受病之始,而不知其所由來者漸矣。豈不惑哉。
卷之三:食物
物之無益而有損者,常人尤不可多食,況病人當避忌者乎,此書所載。凡物之有益而無損者,不書。或損益相半者,則書其損而不書其益。
卷之三:果實
生棗令人熱,渴、氣脹、寒熱、羈瘦者,彌不可多,動髒腑,損脾元,與蜜同食損五臟。軟棗冷,動宿疾,發咳,與蟹相忌。
梅子壞齒及筋,多食發熱。
生龍眼平,沸湯內淖過不動脾。
櫻桃,寒熱病多食,發暗風,傷筋骨,嘔吐。小兒多食作熱,性熱也。
生荔枝性熱,多食發虛熱、煩渴、口乾、衄血。
楂子不可多食,損齒及筋。
乳柑太寒,冷脾,發癰疾,利腸,發輕汗。脾胃冷人,尤不可多食,諸柑性同。
橘柚酸者聚痰,甜者潤肺,不可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橘子溫,皮多食傷肝,與檳榔同食,頭旋惡心,生痰瘧。
楊梅多食發熱,損齒及筋。
杏桃實熱,多食傷筋骨。
杏酥生熟吃俱得,半生半熟,殺人。
杏仁久服,目盲,眉、發、須落,動宿疾。雙仁者,殺人,可研細治犬傷。
桃實,發丹石,損胃,多食有熱。飽食桃仁,水浴成淋。桃杏花,本五出而六出者,必雙仁能殺人者,失常故也。
李子平,發瘧,多令虛熱,白蜜和食,傷人五內,不可臨水上噉之及與雀肉同食。李不沈水者,毒。仁和
雞子食,內結不消。
梨寒,乳鵝梨、紫花梨治心熱,此外生不益人,多食,寒中。產婦,金瘡人,勿食,令萎困。其性益齒而損脾胃,正二月勿食佳。有人家生一梨,大如鬥,送之朝貴,食者皆死。考之樹下有大蛇,聚毒於此,不常為妖也,他此。
藤梨,名沐猴梨,食多冷中。林檎多食,發熱澀氣,好睡發冷疾,生瘡癤,脈閉不行,子不可食,令人煩。
石榴多食,損肺及齒。山石榴多無益,澀氣。
栗子,溫,生治腰腳。生即發氣,宜暴乾蒸炒,食多即氣壅,患風水氣,人不宜食。生栗可於灰火中煨,令汗出,殺其水氣,不得通熟。小兒食生者,多難化。熟者,多滯氣。
柿子,寒,日干者,性冷,多食腹痛,生者彌冷。紅柿與蟹同食,吐紅;飲酒食紅柿,心痛至死,亦易醉,不解酒毒。一種塔柿引痰,日干多動風火,乾味不佳。子性尤冷,與蟹同食,腹疼大瀉。葡萄酒過,昏人眼,架下飲酒,防蟲屎傷人。
白果生引疳,解酒;熟食益人,然不可多食,腹滿,有云滿一千個者,死。此物二更開花,三更結子,當是陰毒之物。有人艱糴,取白果以為飯,飽食,隔天皆死。
蔞芰也,冷臟色利,損陽,令陰萎,不益脾,難化,令脹滿,薑酒解之。七月食生菱,作蟯蟲。茨菰,大寒,動宿冷氣,腹脹滿,小兒秋食之,臍下痛,孕不可食。
吳茱萸食,患腳氣,癱瘓,損齒,失顏色。
荸薺性與烏芋同。
芡實生食,動風冷氣,損脾難消卻益精。
藕多食,冷中,能去疫氣,產後惟此不同生冷忌者,破血故也。
甜瓜,動痼疾,多食,陰下濕癢,生瘡,發虛熱。破腹,令人弱,腳手無力。少食則可不中暑,多食未有不下。貧下多食,深秋下痢難治,損陽故也。患腳氣食此, 永不除。五月甜瓜沈水者,殺人。多食,發黃疸,動氣,解藥力。雙蒂者,殺人。與油餅同食發病。防州太守陳逢原,避暑食瓜至秋,忽腰腿痛,不能舉動,遇商助教療之,更生。
西瓜甚解暑毒,北人稟厚食慣,南人稟薄,不宜。多食至於霍亂,冷病人終身不除。
木瓜,溫,皮薄微赤黃,香,甘酸不澀,向裡子頭尖,一面方,是真。益脾而損齒。若圓和子微黃,蒂粗澀小圓,味澀微鹹,傷人氣,多食損牙。
甘蔗多食,衄血,燒其滓,煙入目則眼暗。
砂糖,寒,多食心痛。鯽同食成疳;葵同食生流癖;筍同食成食瘕,身重不能行。小兒多食,損齒及生蟯蟲。不可多食,損齒傷筋。
松子多食,發熱毒。
柰子多食,臚脹,不益人,病人尤甚。
胡桃,平,多食,利小便,脫人眉,動風,動痰,惡心嘔吐。酒同食過多,咯血。五月食未成果核,發癰癤寒熱。秋夏果落地,惡蟲緣食之,患九漏。一切果核雙仁害人。生果停留多日,有損處,食之傷人。
治諸果毒,燒豬骨過為末,水服方寸匕。
枇杷多食,發痰熱。
橄欖食之,必去兩頭,有大熱。過白露摘食,庶不病。
榧子多食,能消谷,助筋骨,行榮衛,明目輕身,治咳嗽。食之過多,則滑腸。
榛子,益氣力,寬腸胃。
蓮子,食之宜蒸,生則脹人腹中,噫,令人吐。食當去之,不去心食之霍亂。又:性寒,生食微動氣,蒸食之良。
藕生食,主霍亂後煩渴,虛悶不能食,蒸食能補五髒,實下焦。與蜜同食,令人腹臟肥,不生諸蟲。除煩解酒毒,壓食反,病後熱渴,食藕用少鹽水或梅水浸,供多食,不損口。久服輕身耐老,止熱破血。雞頭益精氣志,令耳目聰明。久服,輕身不飢,耐老,作粉食極妙,是長生之藥。與小兒食,不能長大,故駐年耳。生食, 動風冷氣,多食不益脾胃氣兼難消化。
卷之三:米穀
粳米,生者冷,燔者熱,生不益脾,過熟則佳。蒼耳同食,卒心痛;馬肉同食,發痼疾。
稻米,糯米也。妊娠與雜肉食之,不利其子,生寸白。久食,身軟緩筋故也。性寒,壅經絡氣,使人四肢不收,昏悶多睡,發風動氣,可少食。
秫米,如黍而小,亦可造酒。動風,不可常食。
黍米,發宿疾,久食,昏五髒,好睡。小兒食,不能行,緩人筋骨,絕血脈。白黍久食,多熱,令人煩。赤黍不可合蜜,惟可作糜。不可為飯,黏著難解。
五種黍米,合葵食之,成痼疾,藏脯於中,食之閉氣。肺病者,宜此。生米戲食,久為米瘕,肌疲如勞,缺米則口吐清水。飴糖進食,健胃,多食則動脾風。麥佔四時,秋種夏收。西北多霜雪,面無毒;南方少雪,有毒。
小麥,性壅熱,小動風氣,治面後覺中毒,以酒咽漢椒三五粒不為疾。
大麥,久食宜人,帶生則冷,損人。麥蘗,久食消腎,不可多。麥,西川多種,山東河北人,正月方種,先患冷氣,人不宜食。
蕎麥,性寒難消。久食動風,頭眩,和豬肉食八九次,患熱風,脫眉須。
粟米食後,勿食杏仁,令人吐瀉。
稷米,也,發三十六種病。八谷之中最為下,不可同川附子服。陳廩粟米、米,陳者,性皆冷,頻食之,自利。藏脯臘於中,三月久滿不知而食之,害人。
綠豆治病,則皮不可去,去皮,食少壅氣。
赤小豆,行小便,久食虛人,令人黑瘦枯燥,能逐津液,身體重。
青小豆,一名胡豆,合鯉魚食之,肝黃,五年成乾消。
赤白豆合魚食之,成消渴。
黑白黃褐豆,大小豆,作豉極冷,黃捲及醬皆平,多食體重。
服大豆末者,忌豬肉。炒豆與一歲以上十歲以下食之,即啖豬肉,久當壅氣死人。有好食豆腐中毒,不能治。更醫至中途,遇作腐人家相爭,因問,妻誤將萊菔湯置鍋中,腐更不成。醫得其說,以萊菔湯下藥而愈。
萊菔,即蘿卜也。
醬,當是豆為者,今以面麥為者,食之多殺藥力。夫子雲:不得其醬,不食,故五臟悅而愛之,此亦安樂之端。
脂麻炒熟,乘熱壓出生油,但可點。再煎煉方方謂熟油,可食。油發冷疾,滑骨髓,困脾臟,宿即動氣。牙齒脾疾人宜陳油,飲食須逐日熬熟。
黑脂麻,炒食之,不生風疾,風人日食之,則步履端正,語言不謇。白脂麻,生則寒,炒則無發霍亂,抽人類肌肉。
又:別有胡麻,味苦,乃苣勝也,不可為補益。用烏麻最益人。胡麻,一名苣勝,服之不老,耐風濕,補衰老。九蒸九曝,末之,以棗膏丸服之,治白發還黑。補五內,益氣力,長肌肉,填骨髓腦,堅筋骨。久服輕身不老,明耳目,耐飢渴,延年。逐日熬熟,用經宿即動氣,有牙齒並脾胃疾人,切不可吃。大麻仁,不宜多食, 損血脈,滑精氣,痿陽氣,婦人多食,發帶疾。以五公升同蔥一握搗,和浸三日,去滓沐發,令白發不生。研取汁,煎三十餘沸收之,常取汁和羹兼煮粥,食之去一切五髒氣。
卷之三:菜蔬
葵為五菜,主秋種,早者至春作子,名冬葵。其心有毒,傷人。性冷,熱食之亦令熱悶,甚動風氣。葵凍者,生食之,動五種瘤,飲甚則吐水,和鯉魚食之,害人。四季勿食。生葵不化,發人一切宿疾。百藥忌食之,發狂犬咬。
吳葵,一名蜀葵,不可久食,鈍人誌。被狗咬戒食,誤食之,永不瘥。
戎葵鳥肉食,無顏色。生蔥食之,即啖蜜,下痢。食燒蔥啖蜜,壅氣,死。雜白犬肉食之,九竅出血。患氣者多發氣,上充人,五臟閉絕,虛人胃,開骨節,正月食之,生面上游風。大抵功在發汗,多則昏人神。
胡蔥,多食傷神,損性多忘,損目發癰疾,狐臭、齒人食之甚,青魚合食,生蟲。
韭,俗呼草鐘,乳房病人可食。然多食,昏神暗目,酒後尤忌。不可與蜜同食。未出土為韭黃,不益人,滯氣。花動風。過清明勿食,不利病人,心腹痼疾者加劇。霜韭,不可食,動宿飲,必吐水。五月食之損人滋味,乏氣力,不可共牛肉食,成瘕熱病。後十日,不可食,困。蔥亦不宜。
薤,肥健人。生食,引涕唾,與牛肉食,作瘕。四月勿食薤。三冬至食,多涕唾。葫蘆,大蒜也,久食傷肝損目,弱陽。煮以合青魚發黃作,啖伐命。惟生食,不中煮。暑毒,爛嚼下嚥即知,仍禁冷水。四月八月,食之傷神,損膽氣,喘悸氣急,腹內生瘡,腸腫成疝瘕。多食葫蘆房,傷肝,面無光,北方人稟厚者,食慣病少。
小蒜不可常食,食而啖生魚奪氣,陰核疼,欲死。三月勿食,傷志。時病瘥後,與一切食,竟入房,病發必死。胡荽,蕎子也,久食令人多忘,狐臭,口氣,慝齒,腳氣加劇,根發癰疾。
蓼子,是水浸令生芽而食之者,多食令人吐水,損陽少精,心痛寒熱,損骨髓。二月食之,傷腎,和生魚食,奪陰氣,核子痛,欲死。
萱草,一名忘憂,嫩時取以為蔬,食之動風,令人昏昏然,終日如醉,因得其名。
菘,發諸風冷,有熱,人食之,不發病,性冷也。
芥,多食動風氣,發丹石,與兔肉同食,成惡病。
蕪青,蔓青也,根不可多食,令氣脹,子作油塗,頭發黑。
萊菔,即蘿卜,力弱。人不宜多食,生者滲人血。
生青菜,時病瘥後食之,手足青腫。
一切菜,五月五日勿食之,變百病。
一切菜,熟煮熱食之。凡澹流滴著者,有毒。十月被霜菜,食者面無光,目澀,腰疼,心瘧。發時,足十指爪青,萎困。
薺菜,不宜面同食,令人督悶發病,凡用甘草皆忌此。
莧菜,多食動氣,冷中損腹,共蕨及鱉食,生癆。
堇菜,不宜多食,令人身重,多腫,只可一二頓。
蕓薹菜,患腰腳人,多食加劇。損陽氣,發口瘡,齒痛生蟲,狐臭人忌。
鹿角菜,久食發宿疾,損經絡,少顏色。
菠菜,北人食肉麵即平,南人食魚米即冷。多食,冷大小腸;久食,腳軟腰痛。蓴菜,多食性滑發痔,引疫氣,上有水銀故也。七月蠟蟲著上,令霍亂,勿食之。
芹菜生高田者,宜人。黑滑地名水芹,赤色者害人,性寒,和醋食之損齒。春秋龍帶精入芹中,偶食之,手青肚滿,痛不可忍,服砂糖三二斤,吐出蚰聯,便愈。
苦蕒,夏月食之以益心,蠶婦忌。
萵苣冷,久食昏人目。白萵苣,冷氣人食之,腹冷。產後不可食,寒中。共飴食,生蟲。苦苣不可與蜜同食。多食,動氣冷氣,人食之,必破腹。
苜蓿,利在小腸。蜜食下痢,多食瘦人。
蕨,久食腳弱無力,弱陽,眼暗多睡,鼻塞,發落,小兒食之,不行。冷氣食之,腹脹。生食成蛇瘕。隙鑑鎮丹徒出獵,有甲士折一枚食之,覺心淡淡成疾,後吐一小蛇,懸屋前,漸成乾蕨,信不可生食蕨也。
茄至冷,五勞不可多食,發瘡損人,動氣發癰。熟者少食無憂患,冷人不可食,秋後食之損目。
黃瓜,本名胡瓜,不益人。患腳氣虛腫者,毒永不除。
越瓜,色白,動氣發瘡,腳弱不益。小兒、時病後勿食,與乳酪及空心食,心痛。
青瓜,令人多忘。冬瓜多食,陰濕生瘡,發黃疸,九月勿食。被霜瓜向冬發血寒熱,反惡。病初食,吐,食竟心下停水,或為翻胃。有冷者食之瘦,瓜能暗人眼,尤不宜。老人中其毒,至秋為瘧痢。
一切瓜,苦者有毒。兩蒂兩鼻者,害人。瓠子,冷氣人食之病甚。大耗食,患腳氣,虛腫。人食之,毒永不除。
葫蘆,多食令人吐。
芋,一名土芝,有紫有白,冬月食,不發病,他月不可食。
薯蕷,亦有紫白,相當勝芋。有小而名山藥者佳,冷氣人少食之。曾有患瘵,自謂無生,是物不忌,鄰家修,求食之,美,遂多食,竟愈。有病腮癰者數人,餘教多食此而癒。甜瓜多食,令人陰下癢濕生瘡,發黃疸病。凡瓜入水沉者,食之得冷氣,終身不瘥。
上床蘿卜下床薑。蓋夜間蘿卜消宿食,早起薑能開胃也。蘿卜和羊肉食,下五臟一切氣冷,人肥白。如無羊肉,諸魚肉皆得用也。久服澀腸衛,令人發早白。牛蒡, 通十二經脈,洗五臟壅氣,可常菜食。菜細切,以生蜜洗或略煎,吃之爽口,妙,能消宿食。多食發癰疾。昆布多食令人瘦。紫菜多食,令人腹痛,發氣吐白沫,飲少熱醋解。決明葉,明目輕身,利五髒,作菜食之良。子,主肝家熱,每日取一匙,將去土,空腹吞之,百日後夜見字。
乾苔,發諸瘡疥,下一切丹石,殺諸藥毒,不可多食,令人動血氣。
茭白,不可合生菜食之。多食發氣並弱陽,不可雜蜜食之,發痞疾。主心胸中浮熱動氣。不中食,發冷,滋牙齒,傷陽道,不食為妙。
苦筍,主不睡,去面目並舌下熱黃,消渴,明目,解熱毒,除熱氣,健人。筍箭,荀新者,稍可食,除者,不可食。淡竹荀,雖口美,發背悶、腳氣。
筍以薄荷葉數片同煮,即無奩味。諸筍煮二三日不爛,脾難克化,脾病者,不宜吃。
生薑,九月九日勿食之,傷神損壽。
乾薑,青食內消。椿芽,多食神昏。
榆仁,多食發熱、心痛。
菌,地生為菌,木生為、為木耳、為蕈。新蕈有長者、下無紋者、夜有光者、煮不熟者、欲爛無蟲者、煮訖照人無影者、春夏有惡蟲毒蛇經過者,皆殺人。誤食毒菌,往往笑不止而死。惟掘地為坎,投水攪取清者飲之。木菌,楮、槐、榆、柳、桑五木之耳可食,冬春無毒,木耳亦不宜多食,如前所云者皆殺人。
又:赤色仰面不覆者,及生野田中者,皆毒。又:發冷風氣痔,多睡無力。甘露子,不宜生食,不可多食,生寸白蟲,與諸魚同食,病生反胃。茱萸,六七月食之, 傷神氣。茼蒿,多食氣滿。蒔蘿根,曾有食者殺人。蔓菁,菜中之最益人者,常食之,通中益氣,令人肥健。蘭香,不可多食,壅關節,澀榮衛,令人血脈不行,又動風,發腳氣。
卷之三:飛禽
雞,黃者宜老人,烏者暖血,產婦宜之。具五色,食者必狂,六指。玄雞白頭家雞及野禽生子有八字文及死不伸足,害人。烏雞合鯉魚食,生癰疽。丙午日食雞肉,主丈夫燒死,目盲,女人血死,妄見。《千金方》載:四月勿食暴雞肉,作疽液漏,男女虛勞乏氣。八月食之傷神氣。婦米多食,子患諸蟲。浬食雞子,多令子失音。雞子動風,動氣,合鱉肉食害人;合犬肝、犬肉食洩利害人;合魚汁內成心瘕;合獺肉及野雞共家雞肉合食之,成遁屍,屍鬼纏身,四肢百節疼痛。雞子白合胡荽、蔥、蒜食,滯氣短氣;合生蔥、犬肉食,谷道流血,疹。食雞鴨子眼翳。雞過宿收不密,蜈蚣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為害非輕。雞並子不可合李子食之。老雞能呼人姓名,殺之則止。雞有四距重翼者,龍也,殺之震死。烏雞最暖,可補血,婦人可食。閹雞善啼,內毒。踏雞子殼令人得白瘕風。半夜雞啼則有憂事。雞生子皆雄者必有喜事。雉離,禽也。損多益少,久食瘦人,春夏多食有毒。九、十至十一月稍補,他月發痔及瘡疥,八月忌。益人神氣,丙午日不可食,明主於火也。四月勿食,氣逆。和胡桃、菌子同食,下血,有痼疾者不宜。和蕎麥麵食生肥蟲。卵不與蔥同食生寸白。
鶩,鴨也,六月勿食,益神氣。黑鴨滑中,發冷痢腳氣,人不可多食,有毒。妊娠多食,使子倒生。野鴨不可與胡桃、木耳同食。《異苑》曰:章安有人元嘉中啖鴨肉成瘕,胸滿面赤,不得飲食,醫以秫菜食之,須臾吐一鴨雛,遂瘥。此因內生所致,又食過而然。白鴨,補虛,目白者殺人。鴨卵多食發疾冷氣。老鴨善,嫩鴨毒。鴨子不可合蒜食之,又不可合李子、鱉肉食之。野鴨九月已後,即中食,全勝家者,雖寒不動氣,又身上生熱瘡,多年不好者,但多食之即瘥。白鵝,肉性冷, 多食霍亂發痼疾。卵不可多食。
蒼鵝發瘡膿。老鵝善,嫩鵝毒。鵝毛柔暖而性冷,選細毛夾以布帛,絮而為被,偏宜覆嬰兒而避驚癇。
鵪鶉,四月已後,八月已前,不堪食。《本草》雲:蝦蟆化也。鶉,患痢人可煮食之,良。和生羹煮食洩痢,酥煎偏令下焦肥。與豬肝同食麵生黑子。與菌同食發痔疾。鷓鴣不可與筍同食,令人腹脹。此鳥天地之神,每月取一隻饗,至尊,自死者忌。
山雞頓食發五痔,和蕎麥食生瘡,不與豉同食,殺人,卵不可與蔥同食,生寸白,不可久久食,令人疫。雉,一名山雞,養之禳火災,山雞類也。南唐相馮延已苦腦痛,久不減,太醫吳延紹誥。庖人曰:「相公平日多食鷓鴣、山雞。」吳曰:「得之矣。」投以甘草湯而愈。蓋此禽多食烏頭、半夏,有毒,以此解之。又類編通判楊立之官南方,多食鷓鴣,生喉癰,膿血日夕不止。泗水楊吉老令先啖生薑一片,愈。蓋以製半夏毒也。唐崔魏公,以多食竹雞暴亡,梁新命後生薑汁,折齒灌之, 復活。亦此意也。
鴛鴦肉常食之患大風。夫婦不相和,煮鴛鴦肉食之,即時和順相愛也。雀肉不與李同食。合醬食妊娠所忌。不可合雜生肝食之。雀糞和老薑末蜜丸服之,令人肥白。
鵓鴿,雖益人,病者食之多減藥力。
雄鵲,婦人不可食,燒毛納水中沉者是雄。
烏鴉,肉澀不中食。鴉瘦,病菌骨蒸者,可和五味醃炙食之。鴉眼睛,研,注人目中,令人見神鬼。
燕肉,人不可食,入水必為蛟龍所害,食者損人神氣。出千金博物誌。
雁肉勿食,損人神氣。脂,可和豆黃末服,令人肥白。孔雀毛入人眼即瞎。諸般死鳥皆不可食。
杜鵑初鳴先聞者,主別離。學其聲吐血。廁上聞者,不祥,作犬聲應之,吉。凡禽自死口不閉者殺人。
卷之三:走獸
豬肉之用最多,然不宜人,食之暴肥,致風虛也,閉血脈,弱筋骨,虛人肌,病人金瘡者尤甚。食其肉飲酒,不可臥秫穰中。又:白豬白蹄雜青者,不可食。豬腎理腎氣,多食腎虛,久食少子。豬心肝不可多食,無益,豬臨宰驚入心,絕氣歸肝也。豬肝、鵪鶉同食,令人面生黑點。豬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悶;不可與生胡荽同食,爛人臍;不可合龜鱉肉,食之害人;不可合葵及烏梅,食之氣少;不可合雞子同食,令人氣消悶;食豬脂忌烏梅、生梅子,害人。
野豬青蹄者不可食,江豬多食者令人體重。豪豬不可多食,發風氣,令人虛羸。凡煮豬肉用桑白皮、皂莢、南薑、黃蠟塊同煮,食不發風。脂油作燈,目暗。肝肺共魚或,食之作癰疽。共鯉子食,傷人神。八月勿食佳。腦子損陽,臨房不能舉。今食者以鹽酒,是引賊也,曾不思皮尚可消而不覺其毒耶?頭動風,其嘴尤毒, 風人不宜食者。以竹葉燒煙撐口燻之,得口鼻涎出則無害。豬不薑食之,中年氣血衰,面生黑點。俞氏雲:「豬肉生薑同食,發疾風。」又雲:「發大風。」羊肉, 性大熱,時病癒,百日內不可食,食則復令骨蒸。和食傷人心,和生魚酪食害人。生脂宿有熱者不可食。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懸筋,發人。肝和豬肉及梅子、小豆食之傷人,心肝有竅,不可合烏梅、白梅食之,皆害人。
山羊肉不可久食,及楮木炙食,及合雞子食,令人腹生蟲。大病人妊娠食肝,令子多厄。一切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五髒,傷心,小兒亦忌。肚子,病人共飯常食之,久成反胃,作噎病。共甜粥,食之多唾,吐清水。腦子,男子食之損精,少子,欲食者,研細醋和之。豬腦亦然,不食佳。牡羊黑頭,食其腦作腸癰。飲酒後不得食羊、豕腦,大害人。心有孔者及一角者,皆殺人。羊,青羝羊也。肉以水中柳木及白楊木,不得於銅器內煮。食之丈夫損陽,女子絕陰,暴下不止。髓及骨汁合食,煩熱難退,動利。六月勿食,以益神氣。青羊肝和小豆食之,目少明。羊不醬同食,久而生癩,發痼疾。羊、豬血,人不可過,多食則鼻中毛出,晝夜可長五寸,漸粗圓如繩,痛不可忍,雖忍痛摘去,即復生。子益治奇疾,方用乳石、硇砂各一兩為末,以飯丸如桐子大,空心臨臥水吞下十粒,自然退落。
牛,盛熱時卒死者,不食,作腸癰,下痢者,必劇。醜月食之,傷神氣。患牛腳蹄中拒筋,食之作肉刺。合馬肉食,身癢;共豬肉食,生寸白。不可和黍米、白酒、 桑柴火炙,並生栗食,生寸白蟲。牛肉,患冷人不宜食。五臟各補人五臟。沙牛肉,常食發宿疾。牛者,收成之資,不可屠殺,自死者,血脈已絕,骨髓已竭,不堪食。牛黃發病,黑牛尤不可食。牛乳汁及酪合生魚食,成魚瘕。花牛最毒,眼疾人吃雙盲,用薑損齒。獨肝牛肉食之殺人,牛食蛇者獨肝。一切牛,盛熱氣時奇死者,總不堪食,生腸癰之疾。食牛之人,生遭惡鬼侵害,多染疫癘,死入地獄,受赦所不原之罪,戒殺編類。台州攝參軍陳昌夢入東岳,見廊下有罪數人,悉斷割肢體,號叫極甚。陳問陰吏,曰:「此數人以食牛肉,宰殺耕牛,受此報也。」既覺遂不食牛肉與雞。台州起瘟疫,環城幾無免者,陳頗憂之,夢神告曰:「子不食牛肉,我當護衛。邪疫之氣,各自迴避,不必憂也。」其患遂息。好食牛肉,人壽祿皆減,百神皆散。戒食者,百神守護,妖邪鬼魅不敢侵犯。
馬肉,自死者害人,甚者殺人,勿食。下痢人食者加劇。肉多著水浸洗,方煮得爛,去血始可煮。炙肥者亦然,不然毒不出,患疔腫。只可煮,余食難消,不可多 食。妊不食。五月食之,傷神氣。食肉而心煩悶者,飲清酒則解,濁酒則劇。不與陳食、米同食,卒得惡,十死九。姜同食,生氣嗽,患痢,食心悶。血有毒,飲美 酒解。白馬玄蹄腦令人;白馬青蹄肉不可食;黑脊斑臂肉不可食;鞍下黑色徹肉裡者,傷人五髒。馬頭骨作枕,令人不睡。食死馬,勿食倉米,發百病。馬汗氣及 毛,不可偶入食中,害人。汗不可近陰,先有瘡,不得近馬汗及肉汁、馬氣並毛等,必殺人。馬筋肉非十二月采者,宜火干。馬心,下痢人不可食。馬蹄,夜目五月 以後,勿食之。肉不可與鹿膳同食。患疥人食之,令人身體癢。馬肉不可熱吃,傷人心。馬豬肉共食,成霍亂。
驢肉病死者,不堪。騾、驢、馬為其十二月胎,騾又不產妊,不可食。驢肉動風,脂肥尤甚,食肉慎不可飲酒,至疾殺人。尿稍毒服不過二合。驢、豬肉合食,霍 亂。醍醐酥酪有益無損,羊、牛、馬酪食竟即食大酢,變血澹,尿血。牛乳不可與酸物食,成堅積。驢乳冷不堪酪。一切牛馬乳及酪共生魚食,成魚瘕。乳酪煎魚, 主霍亂。甲子日勿食一切獸肉,大吉。
《五行書》雲:「白犬虎文,南斗君,畜之,可致萬石也。」黑犬白耳犬,王犬也。畜之令家富貴;黑犬白前兩足,宜子孫;白犬黃頭,家大吉;黃犬白尾,代有衣 冠。又白前兩足利人。人家養犬,純白者,主凶。犬黑色者,養之能辟伏屍。若斑青者,識盜賊則吠之。犬肉不熟食及多食,令人成瘕,患消渴病。白犬合海食,必 生惡病。白犬自死舌不出,食之害人。不與蒜同食,損人,及懸蹄犬肉有毒,敗人。犬瘦者,是病不可食;妊娠食犬,兒無聲。九月禁食,以養神氣。血,食肉而去 血,不益人。狂犬,若鼻赤起與燥者,此欲狂,其肉不堪食。孫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發狂,當戒,小弱持杖預防之。防而不免,莫出於灸。其法只就咬處牙上 灸一日一次,灸一二三丸,在意灸至百二十日止。咬後便討韭菜煮食之,日日食為佳。此病至重,世不以為意,不可不知也。」吃犬肉人,減克年壽(《戒殺編》) 人能戒牛、犬,壽命延長。《真武啟聖錄記》雲:「食犬折壽祿,作事大不利。」鹿肉、獐肉為一,不屬十二辰也。五月勿食之,傷神,豹文者,殺人。鹿茸不可以 鼻嗅,有小蟲入鼻為蟲顙,藥不及也。鹿肉痿人陰,不可近。鹿肉,多食令人弱房,發腳氣。麋不可合獺肉,食之害人。不可合雜鴣肉食,不可合生菜、蝦米,同食 之害人。鹿角銼為屑,白蜜五升淹之,微火熬令小變,曝干更攜篩,服之令人輕身,益氣強骨髓,補絕陽。鹿一千年為蒼鹿,又百年化為白鹿,又五百年化為玄鹿, 玄鹿為脯,食之壽二千歲。狸肉骨,可治勞。白鹿肉和蒲白作羹,發惡瘡。壺居士雲:「餌藥人食鹿肉,必不得效。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藥力也。」獐肉,八月至 十一月食之,勝羊肉,余月動氣。獐肉不可合蝦及生菜、梅、李、果實食,發痼疾。獐肉不可炙食,令人消渴。麂肉,多食動痼疾。以其食蛇,所以毒。麋肉,不與 野雞及蝦、生菜、梅、李、果實同食,皆病人。麋脂,不可近男子陰,令痿。肉不可與雉肉同食。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娠婦人食之,令子青盲,男子傷精。麋骨, 可煮汁釀酒飲之,令人肥白,美顏色。生肉共蝦汁合食之,令人心痛。生肉共雉肉食之,作痼疾。肉不可合鵠肉食之,成病。麝肉共鵠肉食之,作病。麝 臍中香,治一切惡氣,疰。百疾研服之,立瘥也。
象肉不可食,令人體重。
虎肉不可熱食,壞人齒。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壽。藥箭死者,毒漬骨間,血猶能傷人,不可食。狸、豹同。人家畜貓一產止一子者,害其主人,急棄之乃免。又雲:雖一產三四而皆雄或皆雌者,亦不可畜。
兔肉,妊娠食,生子缺唇,兔產從口出,忌之宜。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多食損陽絕血脈,令人萎黃。豆瘡,食之大毒,斑爛損人。二月勿食,養神氣。共獺 肉、肝食,成遁屍。鵝肉同食,血氣不行。白雞肝同食,面失血色,一年成疸。共姜、橘同食,心氣痛,成霍亂。兔肉,深時則可食,令氣全生。兔死而眼合者,食 之害人。
川山甲,多食動舊風氣。
豹肉,酸不可食,消人脂肉,令人瘦,損神情。
獺肉,只治熱,若冷氣、虛脹,食之甚也。消陽不益,男子宜少食。五髒及肉性寒,惟肝溫,治傳屍勞。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終身不愈,十月禁食。脂,不可作燈,煙氣入目,失明。不可近陰,不起。麝肉共鵠肉食,作瘕。此物夏月食蛇,帶其香,日久透關成異疾。不得近鼻,有白蟲入腦,患蟲顙。猿猴,小兒近之傷志。
蝟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縮小。肉汁在密器中氣不洩者、禽畜肝青者及獸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斂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斂者、野獸自死北首伏 地者、祭肉無故自動者、禽獸自死無傷處者、犬懸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後有蟲如馬尾者、米甕中肉脯久藏者皆殺人。脯暴不燥,火燒不動,入腹不 消。自死,肝髒不可食。肉雖鮮似有息氣,損氣傷髒。肉及肝落地不粘塵,不可食。諸心損心,諸血損血,一切腦、一切肝不可食,皆能害人。一切肉惟爛煮停冷食 之,食畢漱口數過,齒不齲。食肉過度,還飲肉汁,即消。禽畜五髒,三月三日勿食,則吉。
卷之三:魚類
魚及 魚,有瘡者不可食。
鯉魚,至陰之物也。其鱗三十六,陰極則陽復。所以《素問》曰:「魚,熱中。」王叔和曰:「熱即生風,食之所以多發風熱。」諸家所解皆不言。日華子雲:「鯉 魚,涼」今不取,直取《素問》為正。萬一風家使食魚,則是貽禍無窮矣。鯉魚多發風熱,修理當去脊上兩筋及黑血。沙石溪中者,毒多在腦,勿食其頭。山上水中 有鯉,不可食。五月五日,勿食鯉。天行病後不可食,再發癰疽。鯉不可合小豆、藿食。食桂竟食鯉,成瘕。魚及子不可合豬肝食,鯽魚亦然。鱖魚背上有十二蓍 骨,每月一骨,毒殺人,宜盡去之。蘇州王順食鱖骨,鯁幾死。漁人張九取橄欖核末,流水調服而愈。人問其故,九曰:「父老傳橄欖木作掉,魚觸便浮,知魚畏此 木也。」白魚,泥人心。瘡癤人不可食,其發膿,灸瘡不發。食之,久食發病。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六甲日,勿食鱗甲之肉。二月庚寅日,勿食魚,大惡。
鯽魚,春不食,其頭中有蟲也。合猴、雉肉、豬肝食之,不宜。子合豬肉食不宜;和蒜少熱;和姜、醬少冷;與麥門冬食,殺人;與芥菜同食,水腫。
青魚及,服木者忌之。合生葫、葵、蒜、麥醬食不宜;青魚不可合小豆、藿食之。黃魚發氣、發瘡、動風,不可多食。合蕎麥食,無音;黃顙魚不可合荊芥食,令人吐血。犯者以地漿解。時魚味美,稍發疳痼。魴魚,患疳痢者禁之。
鯰魚勿多食,赤目赤須者殺人。合鹿肉及無鰓者同。
鯔魚久食,令人肥健。
鱘魚味美而發諸藥毒,雖世人所重,不益人,丹石人不可食,令少氣,發瘡疥,動風氣。小兒食之多成瘕及咳,大人久食卒心痛,合干筍食之癱瘓。魚腹中有子,最毒,不可食,令人下痢。魚,多食發疥。比目魚,多食動氣。
鱸魚,多食令人發痃癖病,尤良。肝不可食,中其毒,面皮剝落及瘡腫。不可與乳酪同食。
鯽魚,不可同砂糠食,令人成疳蟲;不可合烏雞肉同食,令人發疽。石首魚和蓴菜作羹,開胃益氣,只不堪鮮食。
鱖魚益氣力,令人肥健,仙人隱常食之。章魚冷而不洩。狗魚暖而不補。鯰魚不可與牛肝合食,令人患風,多噎、涎。又不可與野豬肉同食,令人吐瀉。魚,即魚也,不可合鹿肉食之,令人筋甲縮。河豚,又名胡夷魚,味珍。《經》雲:「無毒。」實有大毒,修治不如法,殺人。眼赤者害人,獨行者不可食。食河豚罷,不可啜菊頭。肝有大毒,中之立死。中其毒者,橄欖、蘆根汁解之。鱖魚,肝及子有毒,入口爛舌,入腹爛腸。魚,即鼉也,老者多能變化為邪魅,又能吐氣成霧。梁週興嗣常食其肉,後患惡瘡,切勿食之。
鰍魚,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鱔,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鱔魚,時病起,食之復,過則成霍亂。四月食之,害神氣,腹下黃為黃鱔。又有曰鱔,稍粗,二者皆動風氣。妊娠食之,胎生疾。凡頭中無腮,皆有白點並殺人。《茅亭客話》雲:「鱔鱉不可殺,大者,有毒,殺人。」京師一郎官喜食鱔,一日過度,吐利大作,幾殆,信不可多食也。鱔魚肝生惡瘡, 勿以鹽炙。食鱔,不可用桑柴煮之。鱔是赤,形類聖蛇,宜放,不可殺食。食鱔折人壽祿,作事無成。烏賊魚久食,主無子。
烏魚,水厭焚修者,忌之。鱟魚,多食發咳並瘡癬。小者,謂之鬼鱟,害人。魚中若有頭發在內,誤食殺人。黃魚食後,食荊芥殺人。凡食一切魚,皆忌荊芥。一切魚毒。魚油點燈,煙盲眼,諸禽獸油亦然。無鱗惡荊芥。無腮發癲。全腮發癰。魚目有睫。目自開合。二目不同。魚連鱗者。無鱗者。皆殺人。腹下丹字魚,煮不熟食,之成瘕。石礬魚,勿食腸卵,就成霍亂吐瀉。魚無腸膽,食之三年,丈夫陰萎,女人絕產。頭有白色如連珠至脊上者,殺人。白目、白背黑點、赤鱗、目合, 並不可食。有角食之發心驚;目赤者,作成瘕,作害人,共菜食,作蛔蟯蟲。下痢者食魚,加劇難治。一切魚尾不益人,多有勾骨著人咽。魚子共豬肝,食不化, 成惡病。妊娠食乾魚,令子多疾。魚汁肉不可合鸕鶿肉食。魚、瓜,忌同食。鰻鱺魚,雖有毒而治勞。
昔陳通判女病勞將死,父母以船送之江中,飄泊孤洲,漁人見而憐之,與之鰻鱺羹,漸有生意,越月漁人送還陳府,女病已脫然矣。治蚊蟲,以鰻鱺魚乾於室中燒之,蚊子即化為水矣。燒煙熏氈中蛀蟲,置其骨於箱衣中,斷白魚蛀蟲。鱧魚屬北方癸化,不可殺,只宜放。能發瘡,忌食。又能治腳氣,風氣,食之效。南溪瀾中有魚,生石上,號石班魚,作甚美,至春有毒,不可食,雲與蜥蜴交也。《真武啟聖錄》大忌食鱉,系四足狀,如神龜,只宜放,不宜殺,食折人壽祿,作事不利。鱉居水底,性甚冷海。有勞氣、瘕人,不宜食。肉主聚,甲主散,凡制鱉當銼其甲,同煮熟,則去其甲食之,庶幾性稍平。目大者、顯足者、肉下有王字形者、三足者並能殺人。獨目者、目白者害人。腹下有蛇紋者,是蛇,須看之。合雞子、鴨、豬肉、兔肉、芥子、醬,食之損人。妊娠食之,令子短項。六甲日忌食龜鱉及鱗甲,害人心神。薄荷煮鱉,曾殺人。合莧菜食,腹中生鱉。巢氏雲:「有主人共奴俱患鱉瘕,奴前死,剖腹得一白鱉仍活。有人乘白馬來看,馬尿落鱉上即縮頭,尋以馬尿灌之,化為水。其主曰吾病將瘥矣。即服之,果瘥。」龜黑者,常啖蛇不中食,其甲不可入藥。十一月勿食龜鱉,能發水病。龜肉共豬肉食害人;合酒並菰、白米、果子同食,令人生寒熱;不可瓜食之;不可合莧菜食之。六甲日勿食龜,害人心神。
蟹未被霜者,甚有毒,雲食水茛。人中之不即療,多死。背上有星點者、腳不全者、獨螯者、獨目者、兩目相向者、足斑目赤者、腹下有毛、腹中有骨並殺人。中其毒,速以冬瓜汁、紫蘇湯或大黃汁灌之。妊娠食之,令子橫生。蟹及動風,體有風疾、風氣人,不可食之。至八月蟹腸有真稻芒長寸許,向冬輸與海神,未輸芒未可食,十二月勿食,以養神氣。食蟹即食紅柿及荊芥,動風,緣黃下有風蟲,去之不妨,與灰酒同食吐血。海邊又有彭蜞擁出,似彭而大,似蟹而小,不可食。蔡謨初渡江,不識而食之,幾死。嘆曰:讀《爾雅》不熟,幾為所誤。蛙,骨熱食之,小便淋,甚苦。妊娠食之,令子壽夭。蛙之小者,亦令多小便閉,臍下酸疼,有至死者,冷水擂車前草飲之。白礪火上炙令沸,去殼,食之最美,令人,細肌膚,美顏色。
蝦,發風動氣及瘡癬、冷積之疾。無須者及腹中通黑煮而色白者,不可食。蝦、生蝦不可合雜肉,食之損人。內有者,大毒。以熱飯盛密器中,作毒人至死,蝦 共豬肉食之,常惡心,多唾,損顏色、精氣。螺,大寒,療熱,醒酒,壓丹石,不可常食。螺、蚌、菜共食之,心痛三日一發。蚌著甲之物,十二月勿食之。
蚌,冷,無毒。明目除煩,壓丹石藥毒。蚶子,每食後以飯壓之,不爾令人口乾。蚶,益血色,利五髒,健脾,可火上暖之令沸,空腹中食十數個,以飯壓之,大妙。蛤蜊,服丹石人食之,腹中結痛。淡菜多食,煩悶、目暗,微利即止。蜆多食,發氏菌、冷氣、消腎。馬刀,京師謂之岸,發風痰,不可多食。蟶與服丹石人相宜,天行病後不可食,切忌之。又雲:主胸中煩悶,邪熱相過,須在飯後食之佳。
卷之三:蟲類
蜜,七月勿食,生韭發霍亂,蜜瓶不可造,瓶不可盛蜜。煎,損神氣。
白花蛇,用之去頭尾,換酒浸三日,棄酒不用,大炙仍令去皮骨,此物毒甚,不可不防。
烏蛇,生商洛,今芐黃有之,皆不三棱,色黑如漆,性善,不齧物,多在蘆叢嗅花氣,尾長能穿百錢者佳。市者偽以他蛇,煙熏貨之,不可不察。脊高,世謂斂脊烏稍。商州有患大風,家人惡之,為起茅屋,山中有烏蛇,墮酒◆,病人不知而飲,遂瘥。《史記》有患者,食至胸,即吐,作胃疾不癒。病者日素有大風,求蛇肉, 風癒而有此疾。蓋蛇瘕,腹上有蛇形也。蛇頭不可以刀斷,必回傷人,名曰蛇箭。已年不宜殺蛇。見蛇莫打,損壽,凡見蛇交則有喜。
蛤蜊,其毒在眼,其功在尾,尾全為佳。水蛭幹者,冬月豬脂煎令黃,乃堪用,腹有子去之,此物極難死,火炙經年,得水猶活。
石蛭,頭尖腹大,不可藥用,誤用令人目生煙不已,漸至枯損,不可不辨。有吳少師得疾數月,肉瘦,食下嚥,腹中如萬蟲鑽刺且癢痛,皆以為勞,張蛻取黃土溫調服,下馬蝗千餘,皆困。雲:去年出師飲澗水,似有物入口,吞入喉,自得疾。夫蟲入肝脾,勢須滋生,食時則聚丹田間,吮咂精血,隨則散處四肢,久則殺人,不可不甚也。
蜈蚣黃足者甚多,不堪用。雞殺過宿,收拾不密,此蟲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其害非輕。花蜘蛛絲,最毒,能瘤,斷牛尾,人有小遺,不幸而著陰,纏而後已,切宜慎之。曾有斷其陰者。蠶砂煮酒,色清美,能療病疾。
蜘蛛,灰色大腹,遺尿著人,作瘡癬。
蚯蚓,著月履濕毒,能中人。昔有中其毒者,腹大,夜聞蚯蚓鳴於身,以鹽水浸之而愈。又張歆為蚓所咬,形如大風,眉須盡落,蚓鳴於身,亦以此取效,仍當飲鹽湯。
卷之四:神仙救世(卻老還童真訣)
三元之道,所謂地元,人元,百二十歲之壽,得其術則得其壽矣。如迷途,一呼萬裡可徹然,天元六十者,固已失之東隅,能不收之桑榆者乎?歸而求之,又將與天地始終,豈止六十而已哉?喬松彭祖,當斂在下風,或曰此道神仙所秘也。少火方炎, 強勉而行真,可一蹴而造仁壽之哉?奈之何!道不易知也,縱知之亦未易行也。人年八八,卦數已極,汞少鉛虛,欲真元之復殆,渴而穿井,不亦晚乎?煮石為粥, 曾不足喻其難,於是豈知道也域?剝不穹則復不返也,陰不極則陽不生也,知是理可以製是數矣。
《回真人內景訣》曰:「天不崩地不裂,惟人有生死何也?」曰:「人晝夜動作,施洩散失元氣不滿天壽,至六陽俱盡,即是全陰之人,易死也。」若遇明師指訣, 信心苦求則雖一百二十歲,猶可還幹,譬如樹老用嫩枝再接,方始得活。人老用真氣還補,即返老還少。勤修一年,元氣添得二兩,便應復卦道。
《書》曰:人者,物之靈也。壽本四萬三千二百餘日,元陽真氣,本重三百八十四銖,內應乎乾。幹者,六陽具而未知動作施洩。迨十五至二十五,施洩不止,氣虧四十八銖。存者,其應乎。加十歲焉,又虧四十八銖。存者,其應乎。加十歲焉,又虧四十八銖。存者,其應乎否。至此乃天地之中氣。又不知所養,加五歲焉,其虧七十二銖。存者,其應乎觀。加五歲焉,其虧九十六銖。存者,其應乎剝。剝之為卦,上九一陽爻而已。
《仙書》曰:「有一爻陽氣者不死。」倘又不知所覺則元氣盡矣,其應乎坤。坤者,純陰也,惟安谷而生,名曰苟壽。當此苟壽之時,而不為延壽之思,惑矣。天下無難事也,馬自然怕老怕死。有六十四歲將謂休之嘆,汲汲求道,遇劉海蟾傳以長生之訣,返老還嬰,遂得壽於無窮。彼何人哉?之則時在一覺頃耳。苟能覺之體大易之,復日積月累,元氣充暢,復而臨,臨而泰,泰而大壯,大壯而,真精純粹,乾陽不難復矣。箕疇五福之一微,斯人吾誰與歸?雖然此道天之寶也,有能覺之, 天不負道,必將默佑於冥冥中,當遇至夫如劉海蟾者,以盡啟其秘。滋補有藥,導引有法,還元有圖,則俱列於左。
卷之四:滋補有藥
孫真人曰:「人年四十以後,美藥當不離於身。」
神仙曰:「世事不能斷絕,妙藥不能頻服,因茲致患,歲月之久,肉消骨弱。」
彭祖曰:「使人丁壯,房室不勞損,莫過麋角,妙藥也。」麋角末七兩,酒浸炙熟生附子一個砲熟上為末,合和,每服方寸匕,酒調,日三。昔城都府有綠須美顏道士,酣酒樓歌曰:尾閭不禁滄海竭,九轉丹砂都謾說,惟有班龍腦上珠,能補玉堂關下血。乃奇方也,今名班龍珠丹。鹿角霜十兩,為末鹿角膠十兩,酒浸數日,煮糊丸藥菟絲子十兩,酒浸二宿,蒸焙子仁十兩,淨,別研熟地黃十兩,湯洗,清酒浸二宿,蒸焙入藥用上末,以膠酒三四公升煮糊,杵一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食前鹽湯或酒吞下,五六十丸。
卷之四:導引有法
夜半後生氣時,或五更睡覺,或無事閒坐,腹空時寬衣解帶,先微微呵出腹中濁氣,一九止或五六止,定心閉目,叩齒三十六通,以集身中神氣。然後以大拇指背拭目,大小九過,使無翳障,明目去風,亦補腎氣。兼按鼻左右七過,令表裡俱熱,所謂灌溉中岳以潤肺。次以兩手摩令極熱,閉口鼻氣,然後摩面不以遍數,連發際,面有光。又摩耳根、耳輪不拘遍數,所謂修其城郭以補腎氣,以防聾。名真人起居之法:以舌柱上顎,上漱口中內外,津液滿口作三嚥下之,如此三度九咽。《黃庭經》曰:「漱咽靈液,體不乾」是也。便兀然放身心同太虛,身若委衣,萬慮俱遣,久久行之,血氣調暢,自然延壽也。又兩足心湧泉二穴,能以一手舉足一手摩擦之百二十數,疏風去濕健腳力。歐陽文忠公用此有大驗。神枕法:昔太山下有老翁者,失其名姓,漢武帝東巡見老翁鋤於道傍,背上有白光高數尺。帝怪而問之有道術否?老翁對曰:「臣昔年八十五時,衰老垂死,頭白齒落,有道士者教臣服棗,飲水絕谷,並作神枕法,中有三十二物,其三十二物中二十四物藥以當二十四氣,其八物毒以應八風。臣行之轉少,白發返黑,墮齒復生,日行三百裡。臣今年一百八十歲矣,棄世入山,顧戀子孫,復還食穀,又已二十餘年,猶得神枕之力,往不復老。」武帝視老翁顏狀當如五十許人,驗問其鄰,皆雲信。帝乃從受其方作枕而不能隨其絕谷飲水也。方用五月五日、七月七日取山林柏以為枕,長一尺二寸,高四寸,空中容一斗二升,以柏心赤者為蓋,厚二分,蓋致之令密,又當使可開用也,又鑽蓋上為三行,每行四十孔,凡一百二十孔,令容粟米大。其用藥:芎、當歸、白芷、辛夷、杜衡、白術、藁本、木蘭、蜀椒、官桂、乾薑、防風、人參、橘梗、白薇、荊實、飛廉、柏實、白術、秦椒、麋蕪、肉蓯容、薏苡仁、款冬花,凡二十四物以應二十四氣;加毒者八物以應八風:烏頭、附子、藜蘆、皂莢、 甘草、礬石、半夏、細辛。上三十二物各一兩,俱咀,以此藥上,安之滿枕中,用布囊以衣,枕百日面有光澤。一年體中所疾及有風疾一一皆愈,滿身盡香。四年白發變黑,齒落更生,耳目聰明,神方有驗,秘不傳其非人也。藁本是老芎母也,武帝以問東方朔,答曰:「昔女廉以此方傳玉青,玉青以傳廣成子,廣成子以傳黃帝。近者,谷城道士淳於公枕此藥枕耳,百餘歲而頭發不白。夫病之來皆從陽脈起,今枕藥枕,風邪不得侵人矣。又當以布囊衣枕,復以幃囊重包之,須欲臥枕時乃脫去之耳。」帝大喜,詔賜老翁匹帛,老翁不受。曰:「陛下好善,故進之耳。」
卷之四:神仙警世
黃帝問氣之盛衰,岐伯對曰:「人生十歲,五臟始定,血氣通,真氣在下,好走;二十歲血氣始盛,肌肉方長,好移;三十歲五臟大定,肌肉堅固,血氣盛滿,好步;四十歲臟腑十二筋脈皆大盛以平定,腠理始疏,榮華頹落,發頗斑白,平盛不搖,好坐;五十歲肝氣始衰,肝葉始薄,膽汁始滅,目始不明;六十歲心氣始衰,善憂悲,血氣懈惰,好臥;七十歲脾氣虛,皮膚枯;八十歲肺氣衰,魄離,故言善誤;九十歲腎氣焦,四臟經脈虛;百歲五髒皆虛,神氣乃去,形骸獨居。」《經》曰:「人年四十陰氣陪;五十肝氣衰;六十筋不能動,精氣少,須當自慎自戒,少知調和攝養,寧不為養生之本;七十以上,宜取性自養,不可勞心苦形冒寒暑,若能順四時運氣之和,自然康健延年,苟求貪得,尚如壯歲,不知其可如矣。」《壯神真經》曰:「養生以不損為延年之術,不損以有補為衛生之經,處安慮危防未萌也,不以小惡為無害而不去,不以小善為無益而不為。雖少年致損,氣弱體枯。及晚景得悟,防患補益,氣血有餘而神自足矣,則自然長生延壽也。」
卷之四:陰德延壽論
一念所覺,因所以得三元之壽,考一德之修,又所以培三元之壽脈甚矣。念之不可以不覺,而德之不可以不修也。
老子曰:「我命在我,不在天。」
紫陽真人曰:「大藥修之有易難也,須由我也,由天若非積行施陰德,動有群魔作障,緣是可以自信矣。」道人郭太史,精於談天者也,應天有書,後之星翁推步必來取法。曰:「五行四柱曰星辰運限如是,而富貴壽考如是,貧賤疾苦如是,而是兇惡夭折若鏡燭影,若契合符,世之人似不能逃其數者及其究也。合於書者固多, 其不合者亦不少,是何歟?豈人生宇宙間,或囿於數,或不囿於數歟?蓋嘗考之。其推玄究微,既條列於前,至其後則曰:「陰功不延其壽,吉人依舊無兇。」又曰:「隨時應物行方便,縱犯凶星亦不危。」是必有見矣,不然,壽夭休論命,修行本在人。」孫思邈曰:「何以有此言曰?」太極真人徐來勒嘗遇南鬥壽星,問壽夭吉兇事,星君曰:「天道福善禍淫,神明賞善罰惡逆。人能刻意為善,靜與道合,動與福會,如此則我命在我,不為司殺所執,不求壽而自壽,不求生而自生。苟或墮綱紀,違天地,肆愚悖侮神明,背仁慈,虧忠孝,明則刑綱理之,幽則鬼神誅之,是不知所積,冥冥中奪其算而夭其壽者矣,廣行陰德如於公治獄,子為丞相;徐卿積善,袞袞公侯,在所不論。昔比丘得六神通,與一沙彌同處林野間,比丘知沙彌七日當死,因曰父母思汝可暫歸,八日復來。沙彌八日果來,比丘怪之入三昧。察其事,乃沙彌於歸路中脫裟壅水,令不得入蟻穴,得延壽一紀。孫叔敖兒時見兩頭蛇,恐他人又見,殺而埋之,母曰:「吾聞有陰德者,天報之福,汝不死也。」後為楚令尹。竇禹鈞夜夢祖父謂曰:「汝年過無子,又壽不永,當早修陰德。」禹鈞自是勤修陰德,行之罔倦。後又夢其祖父與曰:「天以汝陰德,故延壽三紀,賜五子,榮顯後,居洞天之位。」範仲淹為之記。由是觀之,三元壽考,固得於一念之覺,三元壽脈,又在於一德之修也。或曰:陰德曷從而修之?曰:「凡可修者,不以富貴貧賤,亦不在勉強其所為,但於水火、盜賊、飢寒、疾苦、刑獄逼迫、逆旅狼狽、險陰艱難,至於飛、潛、動、植,於力到處種種,多行方便, 則陰德無限量,而受報如之矣。善乎!《西山之記》曰:至人得傳真法,雖雲修養所至,是亦陰德之報也。此予所以於參贊書後,復作論曰:陰德延壽。
卷之四:函三為一歌圖
天地人三元,每元六十年,三六一百八十年,此壽得於天。天本全付與,於人或自偏。全之有其法,奈何世罕傳。函三為一圖,妙探太極先。外圓而內方,一坤與一干。定體凝坤象,妙用周幹園。壽年在黃間,得之本自然。一歲加一點,漸此喬彭肩。未悟參贊法,所點恐莫全。此書神仙訣,識者作壽仙。顏朱發長綠,髓滿骨且堅挺。豈特點盡圖,天地相周旋。
天之健應地無疆(圖缺)
幹,陽剛也,生意本具,一旦為陰柔乘之,為、為遁、為否、為觀、為剝,剝極而為坤。坤,純陰也,陰極主殺矣。苟知所復則碩果不食,陰極而陽,靜極而動,生意又勃然矣。
坤,陰也,陰極陽復。陰,人欲也。陽,天理也。以理制欲,於是陽長陰消,患迷復耳。苟不迷焉復而臨,臨而泰,泰而大壯,大壯而,,決也,決則純幹可復,行天之健,與天同壽矣。
還元圖(圖缺)
道心泯而人心勝,則自望至晦之月也。人欲盡而天理還,則自旦至望之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