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限制供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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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限制供水的通告

2021年1月24日

2020年以来,全县降雨量较往年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供水形势严峻,已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生产,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已启动抗旱Ⅱ级应急响应,全县已于2020年12月1日进入非常抗旱期。为保障居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基本用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县人民政府决定, 从2021年1月25日起对全县供水联网区域实行限制供水(结束时间另行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对全县游泳、洗浴(桑拿水疗、足浴)、洗车、水上娱乐场所等高耗水服务业供水。

二、禁止园林绿化、道路冲洗等市政用水采用自来水,严禁私自开启消火栓及供水管道取水等违法行为。

三、限制对高耗水企业及用水大户供水量,全面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严格按照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门县水利局、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三门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发改〔2019〕81号)执行。

四、严格供水调控,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实行错峰供水、 分时低压供水、分区轮流供水、隔日供水等措施。

五、树立节水意识,开展全民节水,倡导循环用水、中水回用、一水多用。

六、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三门县人民政府

2021年 1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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