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转东北煤矿管理局、总工会呈毛主席电报告生产成绩(1949年)
外观
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王吕安部长转呈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 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煤矿管理局煤矿总工会 1949年12月14日 发布于人民日报12月15日第3版 |
|
东北工业部煤矿管理局全体员工在你的领导下,已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提前一个月)完成本年计划产量,全员生产能率亦从年初的零.三六吨到达最近的零.五一吨。预计到年底为止,可超过计划产量百分之十二,特此报告。
此致
敬礼!
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煤矿管理局、东北煤矿总工会
十二月九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这份文献应使用传统汉字,而非简化字。校对时应以原文为准,特别注意简化字与繁体字之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以及异体字的使用。如果无法直接校对原文,请勿进行机器或人工转换,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一般而言,文献应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汉字。汉字简化方案于195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献(如1956年前的文献、未施行简化字的地区文献,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之前的联合国文件)通常应保留使用传统汉字。在汉字简化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只有部分汉字被简化的文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等)通常应以原文形式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