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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关于成立云南省革命委员会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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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关于成立云南省革命委员会的批示
中发〔68〕128号
1968年8月10日

毛主席批示:照办。

中央同意中共昆明军区委员会八月六日关于建立云南省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

中央同意报告中所提的革命委员会委员和常委的名单,同意由谭甫仁同志任革命委员会主任,周兴、陈康、鲁瑞林、刘明辉、黄兆其、李毅、徐学惠(女)、段宝珍(女)同志任副主任,另留两名副主任名额(产业工人、贫下中农各一人),待以后增补。

云南省革命委员会的成立,是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是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伟大胜利,是全省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同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刘少奇、邓小平、陶铸、彭德怀、贺龙、彭真、谭震林、李井泉、罗瑞卿、陆定一、薄一波、杨尚昆、安子文等及其在云南的代理人阎红彦、赵建民之流进行英勇斗争的伟大成果,是人民解放军驻云南部队“三支”、“两军”工作的巨大成就。这一伟大胜利宣告了云南地区阶级敌人复辟活动和垂死挣扎的彻底破产。

中央希望,从阶级斗争大风大浪中胜利诞生的云南省革命委员会,要更高提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决做到:

狠抓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坚决贯彻执行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革命路线,彻底批判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及其在云南代理人所推行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加强敌情观念,百倍提高革命警惕,充份认识到云南地处祖国边疆,是反对美帝国主义、蒋介石匪帮、缅甸、印度和泰国反动派斗争的西南屏障,是援越抗美斗争的前哨,阶级斗争极其尖锐复杂。全省军民要团结一致,共同对敌,巩固边防。

广泛深入地宣传毛主席亲自批准的中央“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和毛主席的“七·一八”批示,大造声势,坚决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受蒙蔽、受欺骗的群众,迅速猛醒过来,停止武斗,拆除工事,交出武器,揭露反革命分子的罪行。对于犯有中央指出的那些反革命罪行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及幕后操纵者,必须依法惩办,坚决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动员广大革命群众,认真作好清理阶级队伍、开展对敌斗争的工作,区别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特务、叛徒、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一切反革命分子。

继续巩固和发展革命的大联合和革命的三结合,遵守毛主席的号召,把一些跨行业的组织引向按系统、按行业、按班组的革命大联合的轨道,在毛泽东思想的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团结起来,搞好各单位的斗、批、改。

大力宣传和坚决执行毛主席关于教育革命的最新指示,彻底粉碎中国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和科技路线,坚决走从工人中培养技术人员的道路,知识分子要坚决走同工农兵相结合的道路。

进一步执行毛主席“拥军爱民”的指示,大力加强军民团结和军队内部的团结。

进一步执行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方针,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反对经济主义,节约闹革命,努力发展工农业生产和国防建设事业,防止阶级敌人从中破坏捣乱,争取革命、生产双丰收。

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关于“革命委员会要实行一元化的领导,打破重叠的行政机构,精兵简政,组织起一个革命化的联系群众的领导班子”的伟大方针,加强革命委员会的建设,掌好权,用好权,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把云南省建成为红彤彤的毛泽东思想大学校。

一九六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