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1983年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1983年6月于北京市
(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1984年

第一号

[编辑]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18日选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李先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乌兰夫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1983年6月18日于北京


第二号

[编辑]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18日选出:

委员长 彭真

副委员长 陈丕显 韦国清(壮族) 耿飚 胡厥文 许德珩 彭冲 王任重 史良(女) 朱学范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藏族) 赛福鼎(维吾尔族) 周谷城 严济慈 胡愈之 荣毅仁 叶飞 廖汉生 韩先楚 黄华

秘书长 王汉斌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1983年6月18日于北京


第三号

[编辑]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赵紫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1983年6月18日于北京


第四号

[编辑]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18日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1983年6月18日于北京


第五号

[编辑]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

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杨尚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余秋里、杨得志、张爱萍、洪学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1983年6月20日于北京


第六号

[编辑]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20日选举郑天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1983年6月20日于北京


第七号

[编辑]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20日选举杨易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1983年6月20日于北京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