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一九八六年/第四号
外观
← | 第三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四号(总第一一七号) 1986年5月30日于北京市 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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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6年第三十七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6年第三十八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草案)》的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6年第三十九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草案)》的说明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三个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986年第)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986年)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6年)
- 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6年第四十号)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1986年4月12日)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补选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委员名单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增补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