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库克群岛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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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库克群岛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97年7月25日于惠灵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库克群岛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库克群岛政府承认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库克群岛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并重申其不与台湾发生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的一贯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库克群岛人民为全面实现其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目标所作的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库克群岛政府同意根据实际可能尽早互派大使,并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和对等原则相互为对方的外交代表履行职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代表
黄桂芳
(签字)

库克群岛政府
代表
肖特
(签字)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于惠灵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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