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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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2017年11月24日于澳门特别行政区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第一号[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于2017年11月24日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主持,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一致推选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崔世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阶段,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崔世安主持。主席团确定: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举行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还确定梁庆庭为主席团新闻发言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选举会议成员十人以上提名。每名选举会议成员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十二名。

选举会议成员提名他人为代表候选人,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选举会议成员本人登记为参选人的,需要由其他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为其填写代表候选人提名信。

年满十八周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凡有意参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领取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参选人须在登记表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作出声明,并对所填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送交参选人登记表和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代表候选人提名信。

有意参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请于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设在澳门科学馆会议中心1楼(地址:澳门孙逸仙大马路)的选举工作办公室,办理领取参选人登记表和送交参选人登记表、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代表候选人提名信事宜。2017年12月6日下午5时30分为送交参选人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提名信的受理截止时间。

选举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星期天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联系方式:电话28509187、28509197,传真28509187、28509189,电子邮箱office@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
2017年11月24日


第二号[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第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于2017年12月11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了主席团常务主席崔世安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情况的报告。

在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代表候选人提名期间,有19人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有15人送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

主席团经过审查,这15名人士都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均亲自送交了参选人登记表和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为其填写的候选人提名信,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确认上述15人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现将候选人名单及其简介予以公布。

2017年12月17日上午,选举会议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
2017年12月11日


第三号[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于2017年12月17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会议选出了12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确定了3名未当选为代表的候选人在代表因故出缺时的递补顺序。现将选举结果予以公布:

一、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单(12名,按繁体字姓名笔划排列)

吴小丽(女) 何雪卿(女) 林笑云(女) 施家伦 高开贤 容永恩(女) 陆波 崔世平 贺一诚 黎世祺 刘艺良 萧志伟

二、未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递补名单(3名,按得票多少排列)

何敬麟 冯家辉 黄仁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已将以上选举结果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
201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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