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 (1989年)
外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 1989年11月4日 |
2006年版 |
1989年11月4日随《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于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公布 2006年8月1日失效 |
- 衡器(含天平)
- 传感器
- 声级计
- 三座标测量机
- 表面粗糙度测量仪
- 大地测量仪器
- 热量计
- 流量计(含水表、煤气表)
- 压力计(含血压计)
- 温度计
- 数字电压表
- 场强计
- 心、脑电图仪(机)
- 有害气体、粉尘、水质污染监测仪
- 电离辐射防护仪
- 分光光度计(含紫外、红外、可见光光度计)
- 气相、液相色谱仪
- 温度、水份测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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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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