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红原县委员会、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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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原县委办公室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红委办〔2018〕28号
2018年3月26日
发布机关:中共红原县委、红原县人民政府
阳光党务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新闻和信息报送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县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实现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就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着眼于推进工作改革创新,着眼于提高工作服务大局的质量和水平,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开展工作的动态、典型经验、创新作法、先进典型以及我县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取得的积极成效和成功经验,着重反映改革发展、脱贫攻坚、经济建设、生态保护、民生福祉、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基层治理、城镇管理、开放合作、社会和谐、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工作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措施。报送的信息要坚持真实性、时效性,确保信息的深度和质量。

  二、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的具体要求

  (一)严格程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属地管理是党管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本地、本单位、本部门的新闻宣传、信息发布、报送负有属地管理的主要责任。一要严格审签制度。坚持所发布、报送的新闻信息必须执行分管领导审签,重大信息主要领导审签上报制度。以电子文档报送的,必须注明审签领导的姓名和职务。二要执行保密制度。县政法、统战、公安、民宗、寺管会等部门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还要严格按照行业系统的要求执行,确保按照涉稳要求,做到报送保密安全。三要坚持时效原则。要按照新闻、信息的时效原则,及时总结工作亮点、成效,快速上报,一般性新闻信息要求当天上报。同时,建立好文字库、图片库、资料库,作为留存资料和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明确任务,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下达《红原县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制定执行《红原县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稿酬标准及实施细则》(见附件2),设立红原县新闻宣传信息奖励资金,由县财政按照考核实际经费予以保障。按照实事求是、快速高效、安全保密和责任追究原则,及时、准确上报经验性、调研性、建议性和问题性等信息。原则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1-5条(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并及时向《阿坝日报》、州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阿坝州、阿坝州新闻网、州委信息专报、阿坝信息、中国.红原)、微红原等媒体投稿。评论、摄影、文艺作品等题材不限,文字、图片均可,一经采用,给予稿酬,同时列入各单位发稿数量。

  (三)强化督查,促进宣传意识提升。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将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核对,每月由两办对各乡镇、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上报数量、采用情况和积分排名进行通报。每季度由督查室对各乡镇、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上报数量、采用情况和积分排名、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建立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的长效机制

  建立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长效机制,建立畅通沟通协调机制,努力构建信息资源的共享平台,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内部环境,提升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宣传时效,确保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建立宣传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县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联席会议,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门重点工作以及热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全县阶段性新闻宣传重点和计划。同时认真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实效,确保全县重点工作在媒体上得到及时充分的反映。

  (二)建立新闻宣传通气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宣传部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双向互动机制,增强自主开展新闻宣传的意识和能力。如需县委宣传部出面帮助协调新闻媒体,提前与县委宣传部联系。凡涉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举措、重点项目、重大活动,事关民生、社会稳定、对外形象,或对外宣传口径、相关政策把握不准的新闻宣传事宜,应提前与县委宣传部联系,确保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规范新闻采访接待制度。凡是涉及全县性的工作,需要新闻宣传和采访报道的,由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或者各乡镇、各部门提前告知县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由宣传部统一协调安排新闻干事。各乡镇、各部门还要积极配合和参与上级媒体记者涉及本单位、本辖区的新闻采访工作;上级媒体记者的采访接待工作,原则上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各部门予以积极配合。涉及全县性工作的采访内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安排,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负责做好对接、协调、服务工作。

  (四)严格新兴媒体管理制度。县网信办要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对新兴媒体的监控、管理和引导。县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各部门业务网站,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做好全县网站、微博、微信的管理、运行、维护工作,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的作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不断改进和加强舆论监督。

  (五)建立新闻发布规范制度。设立县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各1名。县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就需要向新闻媒体通报的事项,与县委宣传部共同拟定年度、阶段及临时性新闻发布申请,报州委宣传部审批后,由县委宣传部具体实施,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新闻。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单位名义或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政务信息。

  (六)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红原县宣传报道工作微信群、红原县宣传信息共享工作QQ群,群内的部门及时报送信息、互通有无、共建共享。县委宣传部要进一步加强“微红原”的建设,将各部门、各乡镇设立的微信公众号统筹在统一平台进行管理,增强文化旅游、民生服务功能,扩大微红原的影响力。红原县电视台要逐步解决县电视台节目到乡村的问题。红原县宣传报道工作微信群、红原县宣传信息共享工作QQ群,待各部门上报分管领导和通讯员名单后统一建立。

  (七)切实强化宣传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通讯员(网评员)队伍建设,明确1至2名政治素质高,写作能力强,善于协调、组织策划的同志担任新闻通讯员,并保持通讯员队伍的相对稳定。通讯员由各单位、各乡镇推荐报送(见附件3),实行宣传部与所在单位双重管理机制,宣传部负责业务指导,所在单位负责人员管理。各单位要支持通讯员参加相关培训和会议,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工作支持。县委宣传部将每年对通讯员集中培训一次,并推荐优秀通讯员到省州新闻单位培训和学习。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可以采取工作微信群、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务必注明报送人所在单位、姓名,审核人的姓名、职务。

  信息报送邮箱:

  县委办 :abhyxwbmsg@163.com

  县政府办 :hyxzfxxgkbgs@163.com

  县委宣传部新闻中心:hyxwzx123@126.com

  附件:1、红原县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2、红原县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稿酬标准及实施细则。

  3、红原县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分管领导、通讯员统计表。

中共红原县委办公室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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