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肥东县委员会、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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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指示
1951年11月25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肥东县委员会、肥东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已有一年多时间了。这一国家大法颁布之后,获得了广大群众的赞扬与拥护,尤其是被压迫的妇女群众,更是竭诚拥护的。

在我们肥东地区来说,不少的被压迫妇女群众,因为得到了婚姻法的保障,与各级干部的积极支持,她们敢于起来斗争,反抗旧的、不合理的封建婚姻制度,要求解除束缚她们镣铐,得以脱离封建婚姻所给她们的惨痛生活的深渊苦海,并已缔造了美满幸福的家庭。

由于婚姻法颁布的时间不长,我们各级干部,因忙于各种中心工作不能抽出很多时间来宣传婚姻法,又未能很好学习婚姻法,因此在贯彻执行上,尚很不够,以致有很多群众对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尚不够了解;有些人对婚姻法还采取怀疑不满的思想,甚至有侮蔑婚姻法和妇女的行为,说什么婚姻法就是离婚法;婚姻自由天下大乱;好人不离婚,离婚不正经;穷人离婚今后讨不到老婆,种种不正确的说法。有些受虐待应当离婚的妇女,因为对婚姻法不懂得,不敢提出离婚,想离婚怕离不掉更受罪;怕离婚被人耻笑的旧思想;她们还在度着为丈夫和公婆虐待的不当人的牛马生活,她们还没有勇气敢于起来反抗,有的到了压迫深重忍无可忍的时候竟寻求自杀。肥东从婚姻法颁布至现在,就不完全统计,为了婚姻问题妇女被逼杀、虐杀的已有29人。这样惊人的惨痛事件的发生,确已成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不但侵犯了妇女人权问题,亦直接影响了人民内部的团结,更影响了国家生产建设和社会秩序,我们应该引起百倍的重视。

最近几个月来,中央、华东、皖北、巢湖等上级政府均先后发布了贯彻执行婚姻法指示,要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同时中央、华东、皖北、巢湖都组织了婚姻法执行情况检查组,分别到各地进行检查。

我县奉巢湖指示:于本月20日召开县直各有关部门干部座谈会,成立了肥东县婚姻法执行情况检查委员会,推选晏兴堂县长为主任委员,浦东、徐林为副主任委员,孙元厚、周凤舞、姚益世、吴挺、姚长玉、丁永美、陆定业、李成,吉诏宏等为委员,并由妇联、监委会、青年团、法院等部门抽调干部作重点检查,选定店埠区为重点检查区。检查组于24日即将出发。

根据上级规定,各区应同时成立婚姻法检查组织,即“婚姻法执行情况检查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党群行政各有关部门均参加,按照本区实际情况适当的订出宣传与检查计划,并抽调3个以上干部组织检查小组,选择重点乡,进行宣传与检查工作,区并指示乡村干部一面学习婚姻法,一面宣传婚姻法,并运用各种动力,如小学教师及工作队等在不妨碍本身工作情况下进行宣传,务希大张旗鼓、深入广泛,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这是一个解放妇女婚姻自由的大事,是一个反封建斗争,是一个政治任务,不能单纯依靠政府部门或有关部门去做所能完成,各区委应该很好重视起来,很快推动促督,贯彻执行。通过这次宣传检查后,要达到在婚姻法颁布后,对虐杀逼杀妇女的主谋与凶手,要追查清楚报县,以违犯国家大法、杀害人命论罪,消除一切妇女要求婚姻自由的阻力,今后任何虐杀逼杀妇女的事件,不准再有发生,否则按级追查责任。

整个宣传检查时间,于12月10日前结束,区在8号前作好总结送县,县在10日前向分区总结,希各区抓紧时间,按期完成为要。

中共肥东县委

肥东县人民政府

195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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