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一、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由33人組成,其中:
直接選舉的議員 14人
間接選舉的議員 12人
委任的議員 7人
二、第六屆及以後各屆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在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進一步修改前,按本修正案的規定執行。
![]() |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 ![]() |
一、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由33人組成,其中:
直接選舉的議員 14人
間接選舉的議員 12人
委任的議員 7人
二、第六屆及以後各屆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在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進一步修改前,按本修正案的規定執行。
![]() |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