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令准南京留守黃興銷職
外观
臨時大總統令 大總統蓋印 唐紹儀段祺瑞署名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5月31日 1912年5月31日 公布於政府公報六月初二日第三十三號 |
|
南京留守黃興以整理軍隊。業有端緖。迭請取消留守機關。以保行政統一。當因南方人心尚需坐鎮。再三電令緩撤。並派陸軍次長蔣作賓馳往商辦。該留守去志甚堅。情詞懇切。並稱整理軍隊業已就緒。決不因裁此機關而生影響。言出至誠。未便拂其初意。所有南京留守機關。候程德全到甯接收。後准即取消。黃興俟解職後迅級來京。用資贊助。此令。
中華民國元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5月至民國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報》(北洋政府)。依據《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著作權保護,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