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 (佛教)/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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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觀染染者品第六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經說貪欲瞋恚愚癡。是世間根本。貪欲有種種名。初名愛次名著次名染次名婬欲。次名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結使。依止眾生眾生名染者。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則有貪欲。餘二亦如是。有瞋則有瞋者。有癡則有癡者。以此三毒因緣起三業。三業因緣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答曰。經雖說有三毒名字。求實不可得。何以故。
- 若離於染法 先自有染者
- 因是染欲者 應生於染法
- 若無有染者 云何當有染
-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則不更須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無染者。亦復不應起染要當先有染者然後起染。若先無染者。則無受染者。染法亦如是。若先離人定有染法。此則無因。云何得起似如無薪火。若先定無染法。則無有染者。是故偈中說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問曰。若染法染者先後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時生有何咎。答曰。
- 染者及染法 俱成則不然
- 染者染法俱 則無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時成。則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應常。已無因成故。若常則多過。無有解脫法。復次今當以一異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 染者染法異 異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異法合。若一則無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觸。若以異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異成故。若各成竟不須復合。雖合猶異。復次一異俱不可。何以故。
- 若一有合者 離伴應有合
- 若異有合者 離伴亦應合
若染染者一。強名為合者。應離餘因緣而有染染者。復次若一。亦不應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為一。是則大亂。若染染者各異。而言合者。則不須餘因緣而有合。若異而合者。雖遠亦應合。問曰。一不合可爾。眼見異法共合。答曰。
- 若異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 是二相先異 然後說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決定異相。而後合者是則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異。而後強說合。復次。
-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異相
- 既已成異相 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別相。汝今何以強說合相。復次。
- 異相無有成 是故汝欲合
- 合相竟無成 而復說異相
汝已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復說合相。合相中有過。染染者不成。汝為成合相故。復說異相。汝自已為定。而所說不定。何以故。
- 異相不成故 合相則不成
- 於何異相中 而欲說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於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復次。
-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 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癡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煩惱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後非合非散。等因緣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