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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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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9号令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0号令
制定机关: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1号令
来自临海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为了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防疫一级响应和省、台州市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个体工商户(店铺)执行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消杀等防疫规定不到位的,经警示后仍不整改的,根据相关规定,由属地镇(街道)防控应急指挥部给予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
  2.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启用前,都必须严格落实餐饮操作规范要求和场所清洗、消毒措施,加强防护宣教。所有从业人员需进行上岗健康检查,上岗后需佩戴口罩及防护手套。所有进餐厅人员需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实行分餐制或自带餐具打包就餐,不得集中就餐。

  全市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0576-85188300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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