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外观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023年8月22日 发布机关: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古城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所属街道推荐申报、专家实地考察及项目论证,区人民政府决定将百岁桥、万子桥等6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文物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工作,不断推动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古城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古城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序号 | 名称 | 建设年代 | 类别 | 地址 |
---|---|---|---|---|
1 | 百岁桥 | 清 | 古建筑 | 大研街道新义社区百岁坊 |
2 | 万子桥 | 明 | 古建筑 | 大研街道七一社区崇仁巷 |
3 | 溢璨井 | 元、明 | 古建筑 | 大研街道新义社区密士巷 |
4 | 半月泉三眼井 | 元 | 古建筑 | 大研街道光义社区光碧巷 |
5 | 署古井 | 清 | 古建筑 | 大研街道七一社区八一上段 |
6 | 石榴井 | 清 | 古建筑 | 大研街道七一社区八一上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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