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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禁糯米之罰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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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禁糯米之罰奏建興二年七月十三日
作者:晁公武 南宋

私酒及私麴之禁,蓋有成法,未聞有糯米之禁,其罰至於毀拆舍屋者。皆因王會知湖州日創行之,至今州縣以為例。欲望行下諸路監司,嚴加禁戢。若州縣敢有禁糴糯米及毀拆犯人舍屋,必罰無赦。《宋會要輯稿》食貨》二一之四(第六冊第五一四六頁)。又見《文獻通考》卷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