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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攷 (徐光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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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攷
作者:徐光啓 
本作品收錄於《農政全書/卷04

《周禮·小司徒》: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

王禎曰:按古制,井田,九夫所治之田也。鄉田同井,井九百畆。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十為終,終十為同。積萬井,九萬夫之田也。井間有溝,成間有洫,同間有澮,所以通水於川也。遂人盡主其地。歲出税,各有等差,以治溝洫。

陳祥道曰:三屋為井。井方一里,九夫。四井為邑。邑方二里,三十六夫。十六井為丘。丘為四里,百四十四夫。六十四井為甸。甸方八里,五百七十六夫。二百五十六井為縣。縣方十六里,二千三百四夫。一千二十四井為都。都方三十二里,九千四百十六夫。

《考工記·匠人》:為溝洫。耜廣五寸,二耜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謂之𤰕,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方十里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方百里為同,同間廣二㝷,深二仞,謂之澮,專達于川。凡天下之地勢,兩山之間,必有川焉。大川之上,必有涂焉。

注曰:三夫為屋。屋,具也。一井之中,三屋九夫,三三相具,以出賦税,共治溝也。方十里為成,成中容一甸。甸方八里,為出田税,緣邊一里治洫。方百里為同,同中容四都,六十四成,方八十里出田税,緣邊十里治澮。

《遂人》: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干。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達于畿。

注曰:十夫,二隣之田。百夫,一鄼之田。千夫,二鄙之田。萬夫,四縣之田。遂溝洫澮,皆所以通于川也。萬夫者,方三十三里少半里,九而方一同,以南畆圖之,則遂從溝横,洫從澮横,九澮而川周其外焉。去山陵林麓川澤溝瀆城郭宮室涂巷,三分之制,其餘如此,以至于畿。則中雖有都鄙,遂人盡主其地。

《司馬法》:六尺為歩歩,百為畮畮,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十成為終,十終為同。

《書》曰:予决九川距四海,濬畎澮距川。

《左氏傳》曰:少康之在虞思,有田一成,有衆一旅。

按蔡氏註《書》畎澮之制,但據《周禮》言之,葢虞夏之制已無所考。然少康有田一成,有衆一旅。與一甸六十四井,五百一十二家之數畧同,則田制亦不甚異也。

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畆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陳祥道曰:夏商周之授田,其畆數不同,何也?《禹貢》於九州之地,或言土,或言作,或言乂。葢禹平水土之後,有土見而未作,有作焉而未乂,則于是時,人工未足以盡地力,故家五十畆而已。㳂歴商周,則田浸闢而法備矣。故商七十而助,周百畆而徹。《詩》曰:「信彼南山,維禹甸之;畇畇原隰,曽孫甸之。我疆我理,南東其畆。」則法畧于夏,備于周可知矣。

劉氏曰:王氏謂夏之民多,家五十畆而貢;商之民稀,家七十而助;周之民尤稀,家百畆而徹。熊氏謂夏政寛簡,一夫之地,税五十畆。商政稍急,一夫之地,税七十畆。周政極煩,一夫之地,盡税焉,而所税皆十一。賈公彦謂夏五十而貢,據一易之地,家二百畮而税百畆也。商七十而助,據六遂,上地百畆菜,五十畆,而税七十五畆也。周百畆而徹,據不易之地,百畆全税之。如三子之言,則古之民常多,而後世之民愈少。古之税常輕,而後世之税愈重。古之地皆一易,而後世之地皆不易。其果然哉?

玄扈先生曰;按三代制産,多寡不同,諸家之説互異。劉氏一首疑之。夫謂古民多,後世之民少,必不然也。生人之率,大扺三十年而加一倍。自非有大兵革,則不得减。唐虞至周,養民幾二千年,雖其間兼并者歲有。度不能减生人之半。二代革命,所殺甚少,春秋時所殺亦少,直至戰國,乃殺人以數十萬計。此皆唐虞之代所留也。度殷時,人當數十倍於夏。周時,數十倍於殷耳。安得謂古時人多,而後世少乎?且禹驅蛇龍以居人,謂人多而田少,欲多授而不足,無是理也。謂古税輕,後税重,此無從辨其然不然。但如熊氏之説,則夏商皆二十税一矣。乃既賦田于民,乂有税有不税,而所税者必于十一,此成何政體乎?亦無是理也。謂古地一易,而後世之地不易,此於理宜有之。何者?人少地多,則歲易;人多地少,則不易耳。但如賈公彦之説,則夏實二百畆而貢,殷實百五十畆而助,即歲易者以二當一,亦當言百畆,奈何二百畆而反謂五十畆乎?亦無是理也。三家之言,大都曲説。劉氏之疑民多少,是也。而疑歲易之田,亦誤。以愚意言之,此其間有一可論,有一不可論。嘗考尺度畆法,周之百畆,當今田二十四畆五分有竒而已。若夏尺夏畆與周等者,其五十畆,當今田十二畆有竒而已,而謂足以食八口之家乎?且聖王制産,必度民之力可治,必度民之用可足,何至夏周之間所差一倍?非夏之民勤于食,則周之民勤于力矣。此其尺度畆法,必有異同。乃夏商之故,今不可考也,此所謂不可論者也。其可論者,則三代聖王,所為厚于民者,非以多予之田為厚,而以少與之田為厚。譬食小兒者,非以多予之食為愛,而以少予之食為愛也。語曰:「務廣地者荒。」《詩》曰:「無田甫田,惟莠驕驕。」故后稷為田,一畆三畆。伊尹作為區田,負水澆稼。古之治田者,盡力盡法而不務多。大禹時,稷為農師未久也。於是洪水初治,作乂之土甚多,深恐其民務于廣地,以致荒蕪,故限田五十,不得踰制,而使精于其業。人人用后稷之法,即此五十之田,可以足八口之食矣。治田既少,業既耑精,積久之後,因生便巧。如后稷之耕,兩耜為耦,其孫叔均,遂作牛耕是也。便巧既多,人力有餘,至于殷周,遂以漸加多,而其田亦治。故由七十而至于百畆,要使人之力足以治田,田之收足以食人,必不至于務廣而荒耳。然周人治田既稍廣,畜積必倍多,故《周禮》能以九年耕,餘三年之食矣。今世,貧人無卓錐,而廣虛之地,數口之家,輒田二三百畆。鹵莽滅裂,豐年則為薄收,水旱則盡荒矣。此上之無法以教之,無制以限之故也。

考尺度:按古者度以絲起。《隋志》曰:「蠶所吐絲為忽。十忽為秒,十秒為毫,十毫為釐,十釐為分。」《考工記·玉人》:「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好三寸,所以為璧也。好,璧之孔也。裁其兩旁以益上下,所以為羨也。袤十寸,廣八寸,所以為度尺也。」則是十寸八寸,皆為尺矣。以十寸之尺起度,則十尺為丈,十丈為引。以八寸之尺起度,則八尺為㝷,倍㝷為常,此周制也。自漢以來,世無正尺。律度量衡,靡有孑遺,度無自起。儒先所謂子榖秬黍中者,徒有空言,了無實驗。心竭于思,口弊于議,不能决也。惟晉大始中,中書監荀朂尺,挍古物七品多合:一曰姑洗玉津,二曰小呂,三曰西京銅望臬,四曰金錯望臬,五曰銅斛,六曰古錢,七曰建武銅尺。依尺鑄律。時得漢時故鐘,吹律命之皆應。然時好推遷,諸代異制。《隋書》載尺十有五等,以荀尺為本。大槩周尺,漢劉歆尺,建武銅尺,宋祖冲之所傳尺,皆與荀氏一體。他如晉田父玉尺,漢官尺,魏杜夔尺,晉後尺,魏前尺、中尺、後尺,東魏後尺,銀錯銅龠尺,後周玉尺,宋氏尺,萬寳常水尺,劉曜渾儀尺,梁朝俗間尺,各與荀互異。自隋以來,荀尺亦莫傳用。唐有張文收律尺,有景表尺。五代有王朴律尺。宋則太府寺有尺四等,又高若訥嘗挍古尺十五等,李照胡翼之鄧保信各有黍尺。崇寧中,魏漢津乞用聖上指尺。又紹興中,内出金字牙尺二十八,遂以其中皇祐二年所造大樂,中黍尺作景鍾,然不知以何法累黍?程正叔定周尺,以為當省尺五寸五分弱,而省尺之度,卒難攷詳。朱元晦《家禮》載司馬氏及攷定雅樂黄鐘尺,不明言長短。則周尺之制,迄無成説。獨丁度建言:歴代尺度屢改,惟劉歆鑄銅斛之世,所鑄錯刀大泉五十,王莾天鳯中鑄貨布貨泉之類,不聞後世有鑄者。遂以此四物參挍,分寸正同。况經籍制度,皆起周世。劉歆術業之博,祖冲之筭數之妙,晉荀氏之詳密,既合姬周之尺,則最可法者焉。但惜其事㝷罷,竟不施用。今試以諸品泉刀攷之:按《漢志》:「王莾更鑄大錢,徑寸二分,文曰大泉五十。天鳯五年作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竒,廣八分,其圜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間廣二分。其文右曰貨,左曰布。貨泉,徑一寸,文右曰貨,左曰泉。」以貨布一分為率,㕘較其首身足枝長廣之數以為尺,又以大泉之寸二分,貨泉之徑寸較之,彼此毫釐無差。足明丁之議為至當。而丁尺、荀尺、漢尺、周尺,一然無異。諸家影響之説,悉可廢矣。葢古人制度,必徵實乃信。非可以揣摩定,非可以口舌争。不見古物而欲知古人之制,自不可得。荀丁二氏,蹠實之見,千載同符。今荀氏所攷古物七事,多不可得,而漢錢傳于世者,則往往有之。據此以求周漢之度,以㝷昔人定律、制器、營室、分田之數,殆為灼然無疑者也。

計周尺一尺,當今浙尺八寸,當今織染所欽降金星牙尺六寸四分。自後田畆,俱以周尺計定,别用今尺凖之。

《司馬法》:六尺為歩。

每歩積三十六尺。

《司馬法》:歩百為畆。

《考工記·匠人》為溝洫。耜廣五寸,二耜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謂之𤰕。

古者,耜一金,兩人并發之。其壟中曰畆畆,上曰伐。伐之言發也。𤰕與伐,高深廣各尺。一畆之中,三𤰕三伐,廣六尺,長六百尺。以此計畆,故曰終畆,曰竟畆。鄭注畆方百歩者,非是。

每一畆,積三千六百尺。

古之一畆,以尺計,得面方六十尺。自之得積三千六百尺。以下畆法,俱折方,取易筭故。

以歩計,得面方十歩。自之得積百歩。

今時畆法,以歩計,得面方十五歩四分九釐一毫九絲三忽二微零。自之得積二百四十歩為畆。

六尺為歩,以尺計,得面方九十二尺九寸五分一釐六毫零。自之得積八千六百四十尺為畆。以三十六尺而一,得積二百四十歩。

五尺為歩,以尺計得面方七十七尺四寸五分九釐六毫零。自之得積六千尺為畆。以二十五尺而一,得積二百四十歩。

以丈計畆,得面方七丈七尺四寸五分九釐六毫。自之得積六十丈為畆。以二尺五寸而一,得積二百四十歩。

古之一畆,以今法凖之,每浙尺八寸,凖古一尺。得面方四十八尺。自之得積二千三百零四尺。以今畆法八千六百四十尺而一,得田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零。

以六尺為歩計之,得面方八歩。自之得積六十四歩。以今畆法二百四十歩而一,得田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零。後言浙尺凖古,其尺法、歩法、畆法,俱倣此。

若以牙尺六寸四分,凖古一尺,得面方三十八尺四寸。自之得一千四百七十四尺五寸六分。以今畆法六千尺而一,得田二分四釐五毫七絲六忽。

以五尺為歩計之,得面方七歩六分八釐。自之得積五十八歩九分八釐二毫四絲。以今畆法二百四十歩而一,得田二分四釐五毫七絲六忽。後言牙尺凖古,其尺法、歩畆法俱倣此。

《司馬法》:畆百為夫。

《周禮·遂人》: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逕。

《攷工記·匠人》:為溝洫。廣尺深尺謂之𤰕,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

徑,廣二尺。

每百畆,積得一萬歩,三十六萬尺。

面,方六百尺,加遂徑八尺,共六百零八尺。自之得三十六萬九千六百六十四尺。内夫積三十六萬尺,為田百畆,遂逕積九千六百六十四尺,得二畆六分八釐四毫一六。

古之百畆,今浙尺畆法,筭得二十六畆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一六。

遂徑,七分一釐六毫。

今牙尺筭,得二十四畆五分七釐六毫。

遂徑,六分五釐九毫七絲。

《司馬法》:夫三為屋。

屋,具也。一井之中,三三相具,出賦税共治溝也。屋之廣長,或傍遂溝洫澮不同。今以兩濶,加溝畛兩長,一作溝畛,一作遂徑計之:

長一千八百二十四尺,濶六百十二尺。自之得積一百一十一萬六千二百八十八尺,共三百十畆七釐九毫三六。

若以兩濶加溝畛,兩長加遂徑計之:

長一千八百一十六尺,濶六百十二尺。自之得積一百一十萬九千七百八十二尺,共三百零八畆三分七釐三毫一二。

《司馬法》屋三為井。

井:方一里,九夫。

《遂人》:十夫有溝,溝上有畛。

《考工記·匠人》:為溝洫。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

畛,廣四尺。

一井之田,面方一千八百尺。加溝畛遂逕,方一千八百二十四尺。自之得積三百三十二萬六千九百七十六尺。

内九夫,積三百二十四萬尺,為田九百畆。

溝畛,積五萬七千八百五十六尺。

遂逕,積二萬九千一百二十尺。二積共二十四畆一分六釐。

《小司徒》:四井為邑。

邑:方二里,三十六夫。

一邑之田,面方三千六百尺,加溝畛遂徑,面方三千六百四十尺。自之得一千三百二十四萬九千六百尺。

内田,積一千二百九十六萬尺,為田三千六百畆。溝畛遂逕,積二十八萬九千六百尺,得八十畆四分四釐四毫一六。

《小司徒》:四邑為丘。

丘:方四里,十六百,百四十四夫。

一丘之田,面方七千二百尺,加溝畛遂逕,七十二尺,其面方七千二百七十二尺。自之得積五千二百八十八萬一千九百八十四尺。,,。

内田積五千一百八十四萬尺得一萬四千四百畆溝畛遂逕,積一百零四萬一千九百八十四尺,得二百八十九畆四分四釐。

《小司徒》:四丘為甸。

《司馬法》:井十為成。

《遂人》:百夫有洫,洫上有涂。

《匠人》:方十里為成,成間八尺,深八尺,謂之洫。

成,方十里,成中容一甸。甸,方八里,出田税。沿邊一里,治洫。四井為邑。四登于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故方十里。甸之八里,開方計之,八八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出税。旁加一里,通亷隅,三十六井,三百二十四夫,治洫。

涂,亦廣八尺。

一成之田,面方一萬八千尺,加洫涂溝畛遂逕,一百八十四尺,共一萬八千一百八十四尺。自之得積三億三千零六十五萬七千八百五十六尺。内積三億二千四百萬尺,為田九萬畆。餘積六百六十五萬七千八百五十六尺,得洫涂溝畛遂逕,共一千八百四十九畆四分四毫一六。

一甸之田,面方一萬四千四百尺。自之得積二億零七百三十六萬尺,為田五萬七千六百畆亷。隅積一億一千六百六十四萬尺,為田三萬二千四百畆,共得出税田九萬畆。

《小司徒》:四甸為縣。

縣:方二十里,四百井,三千六百夫。

一縣之田,面方三萬六千尺,加洫涂溝畛遂逕三百五十二尺,共面方三萬六千三百五十二尺。自之得積一十三億二千二百四十六萬七千九百零四尺。内積一十二億九千六百萬尺,為田三十六萬畆。餘積二千六百四十六萬七千九百零四尺,得洫涂溝畛遂逕,共七千三百五十二畆一分九釐五毫二。

《小司徒》:四縣為都。

都:方四十里,一千六百井,一萬四千四百夫。

面方四十里為都。一都之田,面方七萬二千尺,加洫涂溝畛遂逕六百八十八尺,共面方七萬二千六百八十八尺。自之得積五十二億八千三百五十四萬五千三百四十四尺。内積五十一億八千四百萬尺,為田一百四十四萬畆。餘積九千九百五十四萬五千三百四十四尺,得洫涂溝畛遂逕,共二萬七千六百五十一畆四分八釐四毫一六。

《遂人》:千夫有澮,澮上有道。

《匠人》:方里為同。同間廣二㝷,深二仞,謂之澮。專達于川。同方百里,同中容四都,方八十里,岀田税。沿邊十里治澮。四甸為縣,四登于同,同方八十里,旁加十里,故方百里。同之八十里,開方計之,八八六十四成,六千四百井,五萬七千六百夫,出税。旁加十里,通亷隅三十六成,三千六百井,三萬二千四百夫,治澮。

澮達于川。川者,大水通流,非人力所治。

道,廣二㝷。

井田之制,備于一同。

一同之田,面方一十八萬尺,加澮道六十四尺,洫涂一百四十四尺,溝畛七百二十尺,遂逕八百尺,共得面方一千七百二十八尺。六而一,得三萬零二百八十八歩。自之得積九億一千七百三十六萬二千九百四十四歩。以畆法,積百歩而一,得九百一十七萬三千六百二十九畆四分四釐。内六十四成,積五億七千六百萬歩,為田五百七十六萬畆亷。隅三十六成,積三億二千四百萬歩,為田三百二十四萬畆,共得出税田九百萬畆。澮道洫涂溝畛遂逕,共一十七萬三千六百二十九畆四分四釐。

若以面方一十八萬一千七百二十八尺,自之得積尺三百三十億零二千五百零六萬五千九百八十四尺。以畆法,三千六百尺而一,得田數與前術同。

今時浙尺八寸,當古一尺。六尺為歩,二百四十歩為畆筭。得田二百四十四萬六千三百零一畆一分八釐四毫。牙尺六寸四分,當古一尺。五尺為歩,二百四十歩為畆,算得田二百二十五萬四千五百一十一畆一分七釐一毫一絲七忽。

古之九百萬畝,今浙尺二百四十萬畆,今牙尺二百二十一萬一千八百四十畆。

古之澮道等十七萬三千六百二十九畆四分四釐。今浙尺四萬六千三百零一畆一分八釐四毫,今牙尺四萬二千六百七十一畆一分七釐一毫一絲七忽。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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