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友方思曾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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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友方思曾墓表
作者:歸有光 
本作品收錄於《震川先生集/卷二十三

予友方思曾之歿,適島夷來寇,權厝於某地。已而其父長史公官四方,子昇幼,不克葬。某年月日,始祔於其祖侍御府君之墓,來請其墓上之文。亦以葬未有期,不果為。至是始畀其子昇,俾勒之於石。

蓋天之生材甚難,其所以成就之尤難。夫其生之者,率數千百人之中,得一人而已耳。其一人者,果出於數千百人之中,則其所處必有以自異,而不肯同於數千百人之為,而其所值又有以激之,是以不克安居徐行,以遽入於中庸之道,則天之所以成材者,其果尤難也。

思曾少負奇逸之姿,年二十餘,以《禮經》為京闈首薦。既一再試春官不利,則自叱而疑曰:「吾所為以為至矣,而又不得彼,必有出於吾術之外者。」則使人具書幣走四方,求嘗已得高第者,與夫邑裏之彥,悉致之於家而館餼之。其人亦有為顯官以去者,然思曾自負其材,顧彼之術實不能有加於吾,亦遂厭棄不能以久。方其試而未得也,則憤憾而有不屑之志。其後每偕計吏行,時時絕大江,徘徊北岸,輒返棹登金、焦二山,徜徉以歸,與其客飲酒放歌,絕不與豪貴人通。間與之相涉,視其齷齪,必以氣陵之。

聞為佛之學於臨安者,思曾往師之,作禮讚歎,求其解說。自是遇禪者,雖其徒所謂「墮龍啞羊」之流,即跪拜施捨,冀得真乘焉。而人遂以思曾果溺於佛之說,不知其有所不得志而肆意於此。以是知古之毀服童髮,逃山林而不處,未必皆精志於其教,亦有所憤而為之者耶!以思曾之材,有以置之,使之無憤憾之氣,其果出於是耶?然使假之以年,以至於今,又安知其憤憾不益甚,而將不出於是耶?抑彼其道空蕩,翛然不與世競,而足以消其憤憾之氣耶?抑將平其氣,無待於外,安居徐行,而至於中庸之途也?此吾所以歎天之成材為難也。

思曾諱元儒,後更曰欽儒。曾祖曰麟,贈承德郎、禮部主事。祖曰鳳,朝列大夫,廣東僉事,前監察御史。父曰築,今為唐府長史。侍御與兄鵬,同年舉進士。侍御以忤權貴出,而兄為翰林春坊,至太常卿,亦罷歸。思曾後起,謂必光顯於前之人,而竟不得位以歿,時嘉靖某年月日也,春秋四十。娶朱氏,福建都轉運鹽使司判官希陽之女。男一人,昇。女三人,皆側出。

思曾少善余,余與今李中丞廉甫晚步城外隍橋,每望其廬,悵然而返,其相愛慕如此。後予同為文會,又同舉於鄉。思曾治園亭田野中,至梅花開時,輒使人相召,予多不至。而思曾時乘肩輿,過安亭江上,必盡醉而歸。嘗以予文示上海陸詹事子淵,有過獎之語,思曾淩曉乘船來告。予非求知於世者,而亦有以見思曾愛予之深也。思曾之葬也,陳吉甫既為銘,予獨痛思曾之材,使不得盡其所至,亦為之致憾於天而已矣。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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