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外观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交运规[2021]7号 2021年12月31日 发布机关: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 |
交通运输部网站 |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交运规[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